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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这样网上“求正义”,或构成犯罪

大众日报 2023-06-23
最近,有这样一种现象频频出现:看似是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拍摄了事情发生的过程,并将视频发在网上欲求“正义”,但事件走向却恰恰相反。
广州地铁上一名女生“网暴”大叔,最终道歉;一名男生在教室仗义执言遭怒怼,并拍摄视频发布网络,有律师却对此解读,“如不存在霸凌,男生或担责”。
那么,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并拍摄了“证据”视频,可以发布网络么?请看本期《一颖看法》。
大众日报政教新闻采编中心
山东省委政法委新媒体工作室
联合出品
支持单位:山东省法学会
协办单位: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专家:钱继红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徂徕人民法庭庭长
策划:王学文
记者:刘一颖 杨帆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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