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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休宁将重点整治这6种违法行为!
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全体市民:
为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升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休宁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要求,县创城办联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将从2021年3月22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3月22日至6月22日
二、整治重点1.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行人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2.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3.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4.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非规定停车区域内乱停车,影响城区形象和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5.酒驾、醉驾、毒驾、超载、超员、超速、假牌、套牌、无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私自给电动车加装雨篷,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要求: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干扰和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休宁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希望广大市民增强文明、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通告
休宁县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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