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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限制取消后,那些二奶、小三、三妻四妾,要回来了
作者|坏土豆
编辑|秦小二
配图|网 络
01
因为非婚生子女登记入户的政策,一些“大老板”“大富豪”的正牌老婆心里开始紧张了。
但是,那些往常见不着光的“二奶”“小三”们特高兴,恨不得放两挂鞭炮,来两支火力超猛的“加特林”浏阳烟花庆祝一下,私生子可以名正言顺上户口了。
当然,还有那些坚持不婚主义,又喜欢小孩的单身女性,可以跟顺眼的男人生个孩子,或借精子库的“精子”怀孕,弥补做女人的遗憾。
恐怕,最最高兴的是那些喜欢“拈花惹草”的大老板、大富豪,只要愿意,只要”腰子“允许,就可实现“儿孙遍四方”的“可耻愿望”。
四川不结婚生育的小孩可以上户口,如一石激浪,在网上引发一波波热议。
大家重点关注的是,文件明确取消生育登记是否结婚的限制,虽然刺激了人口增长,但三妻四妾的高潮会不会要来了。
有钱的男人可以包二奶、养小三,甚至会三妻四妾,而那些没钱没房的普通男人,可能一辈子都讨不上个老婆。
真的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利好的是那些不差钱的“土豪们”。
四川取消生育的结婚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毫无疑问,这个做法值得肯定,未婚生育的小孩被政策法规认可,顺利办理生育登记,体现了人性的温暖。
但是,允许非婚生育的孩子合法登记,也等于消除了“非婚生育”的最后壁垒,意味着“非婚生育”的孩子与“已婚生育”的孩子,在法理和事实上已没差别。
从人性的角度看,政策最大的现实意义是保护了“非婚生子”的权益。
02
四川一马当先,目前已有陕西、广东、湖南、安徽紧紧跟上,相继出台类似规定,尝试实施生育登记与结婚“脱钩”。
显然,这是个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取消了这些生育限制,如没有适当措施约束,二奶、小三的“春天”可能要回来了,私生子高潮恐怕也会到来。
二奶多奶妻妾成群的现象,在我国由来已久,读作家张爱玲的小说,看《大红灯笼高高挂》,就可见识到这种畸形文化。
受传统的多子多福观念影响,一些富人有多个伴侣、超生的报道屡见不鲜。“包二奶”“养小三”这类事件,更是层出不穷,见怪不怪。
甚至,“三妻四妾”的超级狗血事情,在不少人身上发生。那个掌握金融大权的赖小民,竟拥有100多个女人,私生子更不待说。
江湖传言他将这一百多个女人安排在同一个小区,就是走错了门,也都是自己家。
《刑法》中明确规定了重婚罪,即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就是说,一些人在婚姻之外,与其他异性同居生子,形成了事实婚姻,仍然是触犯了法律,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非婚生育”在一定程度上,仍属于违法行为,至少是不合法。
法律虽然禁止重婚,却没禁止与多人交往。恋爱自由,一人有多名伴侣,虽然违背道德,不符合公序良俗。
你再看不惯,也只能从道德上谴责,却无法找到对应的法律条款制裁,这无疑给了包二奶、养小三的存在空间。
不可否认,户籍登记制度改革,让“非婚生育”孩子可以上户口,也为少部分人同多人生育开了“口子”。
在物质条件充裕、钱给到位的情况下,一些女性宁愿不要名分,也要过寄生虫般的生活。
03
除了网友担心的会导致包二奶、养小三、养情人普遍外,还有一些群体受益。
比如,一些不婚族,不愿结婚却想要孩子。高知且经济独立女性,不愿意被婚姻束缚,但有母爱天性,喜欢孩子,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选择独自抚养孩子。
比如,部分已经孕、生育女性与对象因主观、客观原因阻止,未能及时结婚。新政可有效避免他们终止妊娠,让生育的孩子顺利登记,不受歧视。
实际上,在欧美国家,“非婚生育”不是稀罕事,十分常见。
而美国未婚生育的群体也很大,很多好莱坞明星、运动员、名人都是生育了多个孩子以后,夫妻双方才登记结婚,步入婚姻殿堂。
与我们不同的是,欧美国家有延续上千年的“私生子”历史,相关的法律制度比较完善。
更重要的是,这些国家的社会福利和保障水平更高,老人赡养除了依靠子女,还有政府社会兜底。
此外,西方家庭观念与东方儒家文化圈的家庭文化也有较大区别。
04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个政策推行后,对于富人没啥影响,反而会促进他们生育。
有钱人可以生十个二十个,可以和很多女人生育孩子,但是没有本事的男人可能会连讨老婆都困难。这样肯定会导致更多的光棍出现。
媒体视角下,“一放了之”不等于“一了百了”,应对新问题、新矛盾的政策法规,办法举措应及时跟上。
对那些二奶、小三说来,最好听听《简爱》里女主人公说的,“做你情妇我会成什么了,靠人施舍,成了一个没地位的寄生者!”
简爱为了追求自身独立的人格与尊严,宁可放弃自己深爱的人,确实值得二奶、小三、三妻四妾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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