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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360》学习分享(第 40 集)- 蔡礼旭老师

2017-11-01 居士亭


“用之當今,足以鑒覽前古;傳之來葉,可以貽厥孫謀”

— 《群書治要》·魏征(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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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空老法师:传统文化救世宝典《群书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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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360》学习分享(第四十集)

蔡礼旭老师 


六、因果

39. 惟上帝弗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祥,善也,天之祸福,唯善恶所在,不常在一家也。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修德无小,则天下赖庆也。尔惟弗德罔大,坠①厥宗②。苟为不德无大,必坠失宗庙,此伊尹至忠之训也。(卷二 尚书)


【注释】①坠:丧失。 ②宗:宗庙,这里代指国家。

【白话】上帝没有亲疏贵贱的分别,所以赐福、降灾没有一定,对行善的人就赐给各种吉祥,对作恶的人就降给各种灾祸。你们行善修德不怕小,即使是小善小德,天下人也会感到庆幸;你们只要所行不善,即使不大,也可能导致亡国。


40. 存亡祸福,皆在己而已。天灾地妖①,弗能加也。(卷十 孔子家语)


【注释】①地妖:大地上所发生的反常怪异之事。语本《左传?宣公十五年》:“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杜预注:“群物失性。”孔颖达疏:“言其怪异谓之妖。”

【白话】国家的存亡祸福,都决定于国君自己。自然的灾害怪异,是不能强加给人的。由此可知,祸福皆由自身造成,天灾地变是在警示我们,应当改恶向善才能转祸为福。


41. 故见祥而为不可,祥必为祸!(卷四十 贾子)


【白话】见到吉祥的瑞兆却去做恶事,吉祥反而会变成灾祸!


42.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弗可huàn①。孽,灾也。逭,逃也。言天灾可避,自作灾不可逃也。(卷二 尚书)


【注释】①huàn:逃避。

【白话】自然的灾害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人弃恶扬善;自身造作罪孽,不知悔改,灾祸就不可能逃脱。


43. 圣人执左,古者圣人无文书法律,刻契合符,以为信也。而不责于人①。但执刻契信,不责人以他事也。有德司契,有德之君,司察契信而已。无德司彻。无德之君,背其契信,司人所失也。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天道无有亲疏,唯与善人,则与司契者也。(卷三十四 老子)


【注释】①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古代借贷财物时所用的契券,竹木制成,劈为两片。左片叫左契,刻着负债人姓名,由债权人保存;右片叫右契,刻着债权人的姓名,由负债人保存。索物还物时,以两契相合为凭据。此句是说圣明的君主只是施惠于民,而不求回报。契,契约。责,索取、求取。责,责令、要求。


【白话】圣人待人守柔处下,就好像掌握左契,只给与人而不向人索取。有德者待人如同圣人执左契一样;无德者待人就如同执掌赋税,只向人索取而不给与人。天道毫无偏私,永远降福给与而不取,完全合于天道的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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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360 全三册

本书是中国古圣先王修齐治平之智慧、方法、经验、效果的集大成之作,亦是历经千万年考验所积累的文化结晶。这部宝典既能帮助唐太宗开创“贞观之治”,也能为当今各阶层领导者提供可贵借鉴。对于不同领域、不同身份的社会大众,本书也是修身、治家、处事的智慧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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