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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特殊的男权叫“草鸡版男权”

押沙龙yashl 押沙龙yashl 2023-08-12

01

前一段网上到处都在谈论刀郎的《罗刹海市》,《聊斋》也跟着小小的热闹了一把。不过我今天说的内容跟刀郎没关系,就是单纯地说《聊斋志异》。

明清时代的小说,单就文学而论有八部可以算成经典。除了四大名著以外,就是《金瓶梅》、《儒林外史》、《聊斋志异》、《三言二拍》。如果勉强还要加一部的话,就是《老残游记》。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不说《封神演义》呢?《封神演义》的架构设定确实相当优秀,但是内容和文笔实在是提不起来。整本书就像一个黄金马桶,壳子漂亮,但里面结结实实都是便便。

在这八部小说里,《聊斋志异》的才子气是最重的。也正因为这样,我对它的感觉相当复杂。一方面,我觉得它的文字真是好,可以说是文言体小说的巅峰之作,甚至超过了唐传奇。但是另一方面,它的很多篇目又让我读起来很不舒服。钱钟书说《聊斋志异》“小家子气”,我觉得还是说客气了,有些故事气质上真是有点猥琐。

《聊斋志异》的猥琐之处,主要表现在对女人的态度上。这里当然有男权社会的影响,但是《聊斋志异》里的男权颇为独特,豪横不足猥琐有余,可以说是一种草鸡式的男权。

一般的男权是男强女弱,男人占有强势资源,所以产生特权感,吆五喝六,自命不凡。可是《聊斋志异》不是这样。它里面的男主人公几乎个个都很弱,不但穷,而且处理事情的能力也很差,碰到事情总是“大惧”、“计无所出”、“泣听命”。这个时候,女主人公不是是人是狐,总是挺身而出,帮他挣钱,帮他脱困,帮他报仇,让他过上小康生活。

从这里看,《聊斋志异》似乎是反男权的。可是,一旦事情解决了,男草鸡的生活小康了,男权主义马上就回来了。女主人公要么忙着在家辛勤操作(当然,干活归干活,还是“严冬自苦,而手腻如脂“,不能影响男人的审美愉悦),要么就是忙着帮丈夫讨小老婆。这就属于软饭硬吃。男权社会里女人依附男人,主要是因为不这样就无以为生,没有出路。可是在《聊斋志异》里的草鸡版男权故事里,你就搞不清楚这些女人到底图个啥。只能说,按照蒲松龄的想法,男人再草鸡也是男的,也高出女人一头。

但是为什么蒲松龄要把男主人公写的这么草鸡呢?

我想,可能因为现实中他就是这么草鸡吧。

02

说到这里,就牵涉到了一个问题:《聊斋志异》对于“封建礼教”到底是什么态度?

按照传统礼教,婚姻必须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逾墙钻穴是最要不得的丑事。至于女孩子自己投怀送抱,那就更不齿于人伦了。但是《聊斋志异》偏偏不吃这一套,狐狸女鬼固然会主动“夜扣书斋”,就是正常女人也往往非常主动。就拿胭脂来说,她一眼看上了秀才鄂秋隼,死命地盯着人家,秀才害羞了,俯首而去,胭脂还要“凝眺”不己。最后,胭脂还主动暗示别人给她穿针引线说和亲事。

看,把才子给臊的

从这里看,蒲松龄似乎非常开通。女人嘛,要大胆追求爱情,不要因为男人害羞就不找他睡觉。但是,男女一旦上了床,情况马上就变了。他又变得非常“封建礼教”了。女方总是贤妻良母,“操井臼甚勤”,而且特别坚贞不二,特别善于为丈夫着想。哪怕两人不得已分离,也会劝男方纳妾,而自己则是“妾为君贞”,不光不另找男人,而且”奁中珍物,不蓄兰膏;镜里新妆,久辞粉黛”,连梳妆打扮都戒了。

为什么《聊斋志异》里的故事总是上半截开放,下半截保守呢?

一般来说,研究者是这么认为的: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塑造了那么多主动追寻爱情的女性,说明他是反抗“封建礼教”的;但是他又没有完全摆脱历史局限性,所以还保留了“封建礼教”的一些糟粕云云。

真是这样吗?要真是这样,那么蒲松龄反抗的“封建礼教”是哪些?保留的“封建礼教”又是哪些呢?

很简单,他保留对自己有利的“封建礼教”,反抗对自己不利的“封建礼教”。

作为穷书生,如果大家都按照礼教规矩来,那该书上只怕一辈子也不可能娶到漂亮媳妇。所以最好有积极主动的女人,打破封建礼教,自荐枕席,不用书生三媒六聘地费事。但是,一旦娶到了手,他就不希望女人继续打破什么封建礼教了。还是要忠心,要伏小,要干活,要主动替自己张罗纳妾,而且对别的男人看都不要看。

所以说,《聊斋志异》对礼教的反抗是一种很鸡贼的反抗。传统的男权社会里,男人虽然地位占优,但相应得也要承担责任。但《聊斋志异》里的草鸡男主人公们倒好,刀切萝卜两头占,上半场欧美,下半场沙特。这就像某些男人,挣钱养家的时候想起了“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做家务的时候忽然又想起了“大男人怎么能下厨房”?

你说他是保守,还是开放?

他是保守对他有利的时候,他就保守;开放对他有利的时候,他就开放。保守和开放都是手段,真正的核心是占便宜。

03

《聊斋志异》里有几篇让我格外的不舒服,怎么读怎么觉得病态。这些故事总是把人物放到一个特别极端的环境里,反复地折磨她们,然后又让她们无怨无悔,彰显自己的道德。

这方面,最典型的就是《邵女》,这篇故事也可以改名叫《寻虐传》。它讲到了一个柴姓家庭,正妻非常妒忌残暴,丈夫娶一个小老婆,她就折腾死一个小老婆。当然,男主人公并没有知难而退,而是奋发图强,与媳妇赛跑。你一个接一个地整,我一个接一个地娶。别人都不敢嫁到这家去,但是邵女谁都不肯嫁,非要去柴家当小老婆,理由是自顾命薄,所以“少受折磨,未必非福”。

男主人公怕她被折腾死,准备放在外宅养着,可是邵女不干,决心用自己的高尚道德感化正妻,而且“”身为贱婢,摧折亦自分耳”,非要搬过去受折磨。那人家盛情难却,就拼命折磨呗,又是拿鞭子抽,又是拿针刺,又是拿烙铁烫。丈夫要替她出头,她还不干,哭着喊着要接着受折腾。正妻发脾气了,她就“膝行伺幕外”,正妻生病了,她就“侍伺不遑眠食”,一副不可救药的贱骨头模样。

结局当然是美好的。正妻果然被感化了,而且神鬼也在适当的时候出手,警示正妻,最后邵女和正妻“事必商,食必偕,即姊妹无其和也”。

为什么蒲松龄要这么写呢?当然,我们可以说这是宣传“封建礼教”。但是宣传“封建礼教”有很多办法,为什么要把邵女置于如此极端的环境里,又让她做出如此不近人情的举动?古代评注者读到这里也觉得有点过分,说“就算邵女命薄多磨,也何必卑屈辱身到这个地步?过分了啊。”

其实蒲松龄这样写,当然有他的目的。他是想借此彰显“以小伏大”道德的绝对性、无条件性。不管婆婆丈夫怎么虐待离弃自己,妻子也要心甘情愿(《珊瑚》);不管正妻如何虐待小老婆,小老婆也要贴然无辞(《邵女》、《妾杖击贼》)。为了证明这种无条件性,所以对方越恶毒越好,手法越变态越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展现自己的贱骨头。

但不管任何道德,推演到了这个地步,就太不近人情,读后只会让人觉得窒息,心生反感。用现在的话说,这就属于“低级红”。

不过这并非蒲松龄个人的癖好,当时确实有这个趋势,他应该是收到了大时代的影响。我读古书的时候,就有明显的感觉,时代越往后,文人谈起道德来也就越苛刻,讲的正能量故事也就越来越变态。

就拿史书来说,历代正史里都有列女传,表彰各种各样的女性。当然说来说去都是“封建礼教”的女德那一套,但是毕竟有所不同。我翻阅过《新唐书》里的列女传。这本书在二十四史里出了名的正能量,儒家道德的弦儿绷得很紧。可是它的内容大体还是合乎人情的。《新唐书》里表彰的“好女人”也对丈夫忠心耿耿,不离不弃,但是故事里多少有点“夫妻恩爱”的影子在里面,虽然双标,但并不觉得变态。

到了《清史稿》里,情况就大大不同,变态故事就越来越多,坏人越来越喜欢折腾好人,好人越来越愿意受虐。比如《清史稿列女二》里有一个郑氏,她的丈夫嗜酒赌博,经常虐待她,“非礼虐使,或加以鞭楚”,但是郑氏甘之如饴,丝毫没有不满的意思。后来丈夫死了,她每天都祭拜丈夫,痛哭流涕。有一天楼上失火,她把梯子撤了,不让人救,说自己要追随丈夫于地下,然后就活活被烧死了。

还有一个徐氏,她丈夫花天酒地,胡作非为,还动不动把她打得半死。连婆婆都看不下去了,说“夫无恩,可嫁”,离开算了,可是徐氏坚决不同意。另一个管氏,情况跟徐氏差不多,最后丈夫甚至把她给卖了,但是管氏觉得一女不可嫁二夫,在买主家里当场自杀。

这是《清史稿》,《明史》同样如此。我随便举一个例子吧。《明史列女一》有个叫唐贵梅的女人,她的婆婆和人私通,那个情夫拿钱贿赂婆婆,想把她也搞上手。唐贵梅当然不干,婆婆开始是打,后来干脆学殷纣王,上了炮烙。但是她还不肯听从。最后婆婆把她告到衙门,说她“不孝”,结果又被捉去打了个臭死。别人劝她把实情招出来,还自己一个清白。她说那怎么行?这样对婆婆不利。于是她上吊自尽了。

是不是挺变态的?

这些故事就跟《邵女》一样,宣传的是一种下位者的绝对的、无条件的道德。姑可以不慈,媳不可不孝;夫可以不义,妻不可不贞;嫡可以不仁,庶不可不顺。而且上位者显得越坏越好,他们越好,越能彰显出下位者道德的纯粹来。

按照“封建礼教”的标准,这样确实很正能量,但问题是它们太不近人情,可以堵别人的嘴,但不能服别人的心。古今人物虽然价值观有所不同,但是心性终究相去不远。就算是古代人,读到这样的故事,嘴上也许称赞,但内心深处往往也不太舒服。前面提到的那位《聊斋志异》点评者方舒岩就是一例。

正因为这样,所以就出现了很奇怪的事情。明清时候这样的正能量故事急剧增加,但是异端偏偏也是最多。唐宋时期,对“礼教”不满的知识分子很少,彼此大体相安无事。到了明清时代,道德的调子越来越高,不近人情的故事越来越多。但是,非议“礼教”的异端也同步跟着增多。这里头当然有很多原因,可我觉得这种“低级红”的刺激至少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04

还是说回到《聊斋志异》。

除了《邵女》、《珊瑚》之类的变态文章之外,《聊斋志异》里也有很多好故事。当然,不管故事怎么千变万化,始终不会脱离“男主人公占便宜”这个核心主题,但是占便宜有不同的方式,有些看着还是清新明朗的。

比如《婴宁》一篇就非常优秀,几乎所有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对这个故事印象深刻。在自古以来的文言体小说里,婴宁可以说是最可爱的一个女性形象。只是按照惯例,故事进行到下半场的“沙特”部分,婴宁形象也开始变化。一直大笑不已的婴宁居然也“由是竟不复笑,虽故逗之亦终不笑”,自称也从“我”变成了“妾”。大约蒲松龄觉得这才是一个正常的结局,但是读起来却让我伤感,有种婴宁被谋杀了的感觉。

婴宁与王子服

《娇娜》也特别出色。这里第一次谈的不是爱情,而是男女间的友情。爱情不可得,最后转化为单纯的友谊,“棋酒谈宴若一家然”,然而终究不涉于乱。而且这篇文章里,男主人公难得表现出了责任担当,为了救妻子一家不惜被雷劈死,在整部《聊斋志异》里的男性群像里,可以说是熠熠生辉。

但即便如此,蒲松龄还是露出了一点狐狸尾巴。虽然娇娜没有归属男主人公,但是她老公全家都被雷劈死,干干净净剩下一个人跟男主人公做红颜知己。而且在后面的“异史氏曰”里,蒲松龄又大发了一通议论:

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疗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不“曰”还好,“曰”完以后还是多多少少露出了“观容疗饥”“色魂授予”的下作相。

我说“下作相”,大家可能觉得我有点苛刻了。对于《娇娜》一篇,兴许是吧。那么大家看看《聊斋志异》里的另一篇奇文《犬奸》,那绝对是下作相毕露了。这故事过于黄暴,我就不转述了,大家自己找来看看也就是了。整片文章里最骇人其实不是案情,而是最后的处理:

使两役解部院,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观其合者,共敛钱赂役,役乃牵聚令交。所止处观者常百人,役以此网利焉。

读来让人毛骨悚然。

这个故事的真假,已经说不清了。想来是乡间流传的黄暴段子,酒桌上添油加醋地讲起来,能引发猥琐男的集体爆笑。而伟大作家蒲松龄,也就厕身于这些猥琐男里。我相信他也是笑过的。为什么我这么有把握呢?因为他在故事后面还特意写了一段“异史氏曰”,骈四俪六,比故事正文还长。在这段赞词里,他津津有味地咂摸当时的场景:

夜叉伏床,竟是家中牝兽;捷卿入窦,遂为被底情郎。云雨台前,乱摇续貂之尾;温柔乡里,频款曳象之腰。锐锥处于皮囊,一纵股而脱颖;留情结于镞项,甫饮羽而生根。

这种文字,他自己写的有趣,但在旁人看来,恐怕真的只能用“下作”来形容了。我手头有一部《聊斋志异汇注汇评》,收录了历代的注评。大家一路评论过来,到了这一篇却集体敛声,既无眉批,也无尾批。蒲松龄精心构撰的长篇“异史氏曰”,也没人称赞一句。

所有注评者都被这篇文章的下作气息给惊着了。倒不是故事本身的下作,而是作者讲述时那种喜形于色的下作。

《聊斋志异》的作者就是典型的“才子”,才子该有的细腻敏锐他都有,才子不该有而偏偏经常有的猥琐下作他也有。所以说,不要被才子迷惑,他们可能刚刚还在深情款款地抒情,下一秒就会发出猥琐的淫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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