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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达37斤,4男子在支坪非法捕捞河鱼被抓了现行

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江津发布 2022-08-23
现在一些人禁不住诱惑
看到河里的鱼,就开始蠢蠢欲动了
干起了非法捕鱼
结果,遭逮了!
11月15日晚
非法捕鱼嫌疑人万某等4人
携带违法工具
窜到支坪镇辖区内的笋溪河边捕鱼
不料被民警抓了现行


▲查获现场



11月15日晚,护渔志愿者向警方举报,在区公安局支坪派出所辖区内的笋溪河与长江交汇区域,有人非法使用可视锚鱼器捕捞河鱼。


收缴的非法可视锚鱼器
接警后,区公安局支坪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报警点,当场抓获了使用可视锚鱼器捕鱼的犯罪嫌疑人万某、聂某、代某、曾某4人,查获鲟鱼一条,收缴可视锚鱼器一把。

工作人员查看鲟鱼


经过西南大学专家初步鉴定显示,此次查获的鲟鱼体长112厘米、体重18.5千克,该鲟鱼特征与达氏鲟高度重合。





据了解,达氏鲟俗称鲟鱼、鳇鱼、沙腊子,鲟的一种,属于我国长江流域特有的珍贵鱼类,有“水中大熊猫”“水中活化石”之称,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工作人员对鲟鱼伤口进行处理后,于11月16日在米帮沱码头对其放生。

▲工作人员放生

非法捕捞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可视锚鱼器是国家明文禁止的捕鱼工具,如果司法鉴定书鉴定该鲟鱼为达氏鲟,那么非法捕鱼嫌疑人将受到刑事处罚。”区公安局支坪派出所所长任廷文介绍。目前,西南大学正在出具司法鉴定书,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被捕鲟鱼


近年来,我区积极整合渔政、种子、动物卫生监督、农机监理等执法机构,组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备执法车船、取证设备,加强禁渔执法能力;进一步压实长江沿线12个镇街镇村两级日常巡护责任,实现巡护管理全覆盖。

▲1月1日,江津、永川鱼类保护区打击非法捕捞同步执法启动仪式在米帮沱码头举行。图为执法人员集中销毁非法渔具。

同时健全完善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构,健全农业农村、林业、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海事等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禁渔打非合力;联动相邻区县开展联合执法,有效解决边界水域执法“真空”问题,给鱼类生存繁殖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9年11月14日,我区联合市林业局在米帮沱码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0种鱼类约50万尾鱼苗回归“母亲河”。


民警提醒,江津警方将持续关注辖区动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起。请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抵制非法涉渔行为,共同维护长江生态环境。


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举报电话:023-47521247;发现受伤鱼类,请第一时间拨打区林业局电话023-47521119,由专业人员对其开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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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邓  浩  江  波  王   明
视频编辑:朱   岚
编辑:周小川 编审:吴 刚
值班副总编辑:袁孝椿
总编辑:罗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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