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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工作总结

2018-02-01 学术之路

  2017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团结和带领全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进取,锐意创新,稳步推进研究会各项工作,取得了不俗成绩。


  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


  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十九大召开期间,我会通过微信、网站等渠道,积极组织、号召广大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大会现场直播,认真聆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


  2017年10月26日,我会支部委员、副秘书长程雷参加了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召开的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大会,并在会后及时将学习心得作了汇报与宣传。


  下一阶段,研究会将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


  (二)积极为国家法治完善献计献策


  过去一年,我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立法咨询与法律服务活动,在为高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撑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我会组织、参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等多项立法咨询活动,为这些法律的制定、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同时,我会专家也通过提交成果要报的形式积极发挥智库作用。例如,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17期《要报》刊载了我会名誉会长陈光中先生有关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建议。


  在新一轮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过程中,我会广泛组织专家、学者参与研讨,著书立说,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理论研究助推司法改革的积极作用。期间,我会多位专家参加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中央政法机关有关“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非法证据排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速裁程序”等司改措施的论证、座谈及考察活动。同时,我会多位专家在《将改革进行到底》等大型政论专题片中接受访谈,为讲解、宣传司法体制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此外,我会也非常关注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问题研究。在此期间,由卞建林会长与陈卫东常务副会长共同承担的中国法学会2015年“法律实施问题研究”专项课题——“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状况评估与对策研究”顺利结项,已正式出版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状况评估与对策研究建议稿》及《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两项成果得到了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高度肯定。


  (三)成功召开2017年年会


  2017年11月18日-19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厦门顺利召开。此次年会由我会主办,厦门大学法学院承办,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协办。中国法学会鲍绍坤副会长兼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洪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部级专委陈国庆,我会名誉会长陈光中、会长卞建林,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林东伟等出席开幕式。年会主题为“司法改革背景下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来自全国各地的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26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此次年会的专题报告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张述元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部级专职委员陈国庆同志、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周院生司长分别了作了主旨报告,介绍中央政法机关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与未来重点工作方向。


  在小组讨论中,与会代表分成4个小组,围绕着监察体制改革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认罪认罚从宽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等重点话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讨论。在大会交流环节,四位小组代表就各组讨论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胡铭、刘计划、周长军、韩旭等四位专家代表就讨论中涉及的热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闭幕总结阶段,我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在闭幕式上发表了总结发言,再次详尽阐释了其对国家监察法草案的三点重要补充意见。厦门大学法学院李兰英教授代表会议承办方作了发言,2018年年会承办方西北政法大学代表杨宗科教授也介绍了承办2018年年会的设想并热切欢迎全体研究会成员前往西安参加2018年年会。最后,卞建林会长对大会讨论成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未来一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研究重点与研究方向。卞会长认为2017年年会从主题研讨到会务组织,各个方面都非常成功,特别是在全国上下积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的重要时间节点召开此次年会,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未来一段时间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学会全体同仁当群策群力积极投身到十九大所确立的各项与司法改革、刑事诉讼制度完善紧密相关的改革课题当中,深入研究、积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智慧。


  (四)广泛开展对外学术交流


  过去一年,我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对外合作与学术交流呈现蓬勃发展之势。


  2017年9月13日至14日,中德刑事诉讼法学高端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我会十余位重量级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围绕公正审判与认罪协商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研讨和交流。


  2017年9月6日,我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教授率代表团一行九人赴韩参加由韩国刑事诉讼法学会主办的第十届“中韩刑事诉讼法学会国际学术大会”。此次会议主题为“审判中心主义与证据规则”。在会上,中韩双方多位教授作了主旨发言和主题发言。会后,代表团参观访问了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韩国律师协会和韩国大法院等机构。此次研讨会是2008年以来中韩两国刑事诉讼法学界每年轮流举办的重要学术活动之一,该交流活动已成为两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增进了解、加强合作的重要学术平台,在中韩两国刑诉法学界产生了积极影响。


  (五)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活动


  2015年底,经中国法学会批准,我会先后成立了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和侦查制度专业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在过去一年里,这三个专业委员会针对各自研究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踊跃召开学术研讨等活动,社会反响热烈。


  2017年,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先后在上海、北京、山东等地组织了“完善未成年人相关法律专家研讨会”、“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交流研讨会、“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多部门联动机制与网络平台建设研讨现场会”、“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研讨会”等学术研讨活动,并在多地司法实务部门建立了研究基地。


  刑事侦查制度专业委员会2017年8月底在吉林省延吉市召开了“审判为中心与侦查制度改革”主题研讨会。


  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5月在广州主办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值班律师制度的构建”研讨会;2017年10月在武汉召开了“法律职业共同体背景下的刑事辩护制度高端论坛”。


  (六)充分发挥研究方阵的团队作用


  2015年底,我会申请成立“刑事诉讼法治与司法改革研究方阵”,获得中国法学会项目支持。本年度,研究方阵确定的研究主题为“完善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体承担机构为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负责人为我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孙长永教授。


  作为研究方阵的重要活动之一,“2017年度中国刑事诉讼法治与司法改革研究方阵高端论坛”于2017年6月24日在重庆顺利召开。来自学界、司法实务界的代表四十人及九位征文入选代表出席论坛。与会代表围绕试点地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完善的路径、域外经验的借鉴等具体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


  (七)积极推出优秀人才与优秀成果


  过去一年,我会踊跃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人才推荐、学术成果评奖等活动,取得不俗成绩。在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中,由我会推荐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我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汪海燕教授顺利当选并名列首位。同时,由我会推荐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胡铭教授获得该奖项提名奖。在中国法学会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中,由我会推荐的三项成果全部获奖,分别获得专著类一等奖、专著类三等奖和论文类三等奖三个奖项。


  除了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外,我会自主举办了第五届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在这次评选中,23项优秀科研成果获得表彰。这一评奖活动,为提升青年刑诉法学者科研水平、繁荣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作出了积极贡献。


  (八)不断加强研究会建设与制度完善


  在完成民政部登记以后,我会按照国家有关社团法人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研究会内部规章制度建设问题,严格按照民政部备案及年检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017年11月18日,我会在厦门年会期间召开了研究会理事会议。在会上,卞建林会长代表研究会作了年度工作报告与总结,陈卫东常务副会长向理事会报告了研究会财务支出情况。同时,理事会议还对增补副会长、理事、会员的具体人选进行了表决。这次理事会议的召开,对我会总结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此外,我会在2017年继续施行工作简报制度。截止目前,研究会制作了11期工作简报,不仅报送中国法学会领导及相关部室、寄送其他研究会,也通过电子版及时发送给研究会全体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通过印发工作简报,研究会逐步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报送、收集及整理制度,也为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及研究会各位成员了解我会发展动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同时,研究会不断完善网站管理、财务管理与报销、值班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了会员登记、会员发展、会费交纳等制度,为研究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2017年工作存在的不足、困难和对法学会的建议


  在我会2017年各项工作中也存在不少不足和困难的地方,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1.我会于2015年底成立了党支部,但由于我会全体会员、理事在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上均属于各自单位,在性质上属于兼职参加研究会的各项活动。因此,研究会党支部在开展工作的内容上往往局限于党员教育,而在接受党员、党员转正、党费收缴等方面无法开展相应工作。同时,由于我会人员规模较大,又隶属不同单位,单独开展党员同志的学习、讨论活动较有难度。


  2.根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变更备案的要求,秘书长一职必须专职担任。但是,由于我会所有会员、理事均为兼职参加研究会活动,且因为经费有限,我会秘书长一职长期由中青年骨干兼职担任。如何达到民政部有关专职秘书长的设置要求,也是我会这一阶段工作的一个难点。


  3.因为我会是独立登记的社团法人,实行独立的经费管理和报销。由于国家关于财务管理、报销及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时有变动,我会在财务报销等方面经常遇到问题,但难以找到合适部门进行咨询。希望中国法学会财务管理部分及时对我会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帮助。


  三、2018年工作设想


  2018年,我会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以十九大精神统领我会各项工作,将是我会在2018年工作的首要任务。


  2.组织召开2018年年会。我会2018年年会将由西北政法大学承办,会议主题初定为全面依法治国与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


  3.组织召开第十一届中韩刑事司法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将由华东政法大学与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承办。将邀请10位韩方专家来华参与研讨。


  4.继续开展少年司法、刑事辩护、侦查制度三个专业委员会的研讨与交流活动。


  5.围绕研究方阵本年度的研究主题,组织征文活动和高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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