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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林教授应邀主讲“法益理论的问题与出路”主题讲座

学术之路 2021-09-17
来源:南京大学法学院
2019年11月14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家林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在法学院学术报告厅,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室,进行了一次以“法益理论的问题与出路”为主题的精彩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孙国祥教授担任主持人,南京大学法学院杨辉忠副教授、吴卫星副教授、黄旭巍副教授、徐凌波副教授、张淼副教授以及宋晓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此次讲座。
图1 孙国祥教授主持开始
讲座开始,孙国祥教授首先对此次讲座的主题及主讲人,陈家林教授,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对陈家林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紧接着陈家林教授在全场师生热烈的掌声中正式开始了此次主题讲座。
图2 陈家林教授主讲
围绕着“法益理论的问题与出路”,此次讲座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陈家林教授从法益何以重要谈起,认为法益理论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被认为可以同时承担规制立法和解释立法两个方面的功能,并对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有关介绍。
第二部分,从前述两个机能出发,对法益是否能承担起立法规制机能进行讨论,认为法益具有立法规制机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期待第一,不借助于法益保护理论同样可以探讨刑事立法问题,而且基于包涵度更高的宪法性理论来加以探讨,更有利于被立法者所承认和接纳。第二,对立法的评估,不是法益理论这种单一视角能予以解决的。第三,法益概念包摄力不断扩张的现状已然使其无力承担立法规制功能。第四,有关学者提出的宪法性法益概念,无法说明有法益侵害性的某种行为是否应被刑法纳入犯罪范畴,过于注重宪法性法益概念的立法规制或者批判功能,可能并不利于有效地探讨具体的刑法解释问题。
第三部分,对法益的解释立法机能进行讨论,陈家林教授认为,对于法益具有解释现行法的机能这一观点,在刑法学上甚少受到质疑,但是对于如何发挥刑法的解释机能,尤其是在一些牵涉集体法益,涉及罪与非罪界限的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观点对立。在这一机能上应当祛理想化。
陈家林教授主讲结束后,孙国祥教授继续主持讲座,同时就陈教授主讲内容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推动讲座进入下一个环节,各与谈人进行讨论。
图3 与谈人发表观点
图4与谈人发表观点
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各位与谈人就法益相关问题以及陈家林教授主讲的有关内容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在观点的碰撞与交融之中,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收获颇丰,一场精彩的讲座伴随着热烈的掌声到此也圆满结束。
图5 合影留念
感谢陈家林教授在百忙之中为我们带来了精彩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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