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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辟谣】网传“幸福小区一男孩被抢”为不实信息

2016-10-19 微盘锦



近日,“幸福小区一男孩被抢”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大量传播。



2016年10月17日18时50分许,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接到盘锦市民邢某报案称:17日16时40分许,其儿子(12岁,学生)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某小区四区3号楼附近小便时,被一名身着黑色衣裤、戴黑色口罩、黑色帽子的男子捂住嘴后对其进行拖拽。其儿子在拖拽过程中突然用脚踏黑衣男子脚后,成功逃脱,回家之后向家长讲述过程中提供了闻到黑衣男子手套上带有酒精味道的线索。


兴隆台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工作。办案民警在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后,在对邢某夫妇的社会关系等因素展开排查同时,对邢某儿子放学后行走路线进行了图像追踪。排查发现:其儿子于当日16时10分放学,16时24分许步行至事发现场附近,16时41分许回到自己家楼下;通过对其行进路线附近视频图像排查,未发现可疑车辆及人员。


最后通过办案民警、邢某夫妇对当事人耐心询问和疏导,当事人道出事件真相:因学习压力大,放学后不想去补课班,于是编造了黑衣男子对其捂嘴、拖拽一事。


  警方提示 建议广大网民,为避免引起社会恐慌,请及时删除不实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盘锦网警巡查执法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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