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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种力量让人泪流满面,无罪辩护,永远在路上——《无罪辩护》书评

吴雨亭 辩护人Defender 2020-02-08



▍文 吴雨亭(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

▍来源 作者授权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发布

 

初读《无罪辩护》,便被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进去。

 

《无罪辩护》一书由著名律师、教授——徐昕所著,书中所记录的案例均真实可查——取材于作者近年来亲自办理的12个案件。《无罪辩护》绝非一本单纯的律师办案手记,某种意义上,作者所表达的内容早已超越案件本身,甚至超越法律。

 

在书中,我们可见关于作者人生轨迹的清晰线索:从书斋到法庭,作者在一个个艰难棘手的刑事案件中完成了身份的转变;从民诉到刑诉,作者在实务的历练中扩展了学术研究范围;从论私力救济到为自由奔走,在追求正义的道路上,作者初心不改,砥砺前行。

 

《无罪辩护》以纪实的手法描绘了中国法庭的真实情况,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身临其境,感知庭审现场的剑拔弩张;书中,作者以或直白或隐喻的表述揭示出个案与法治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积极呼吁以个案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同时,作者分别以学者与律师的不同视角出发审视每个疑难案件,这不仅展现出作者精细的思考方式,更是对法律学习者在分析案例方面大有助益。

 

充实本书的不止是一个个真实的案件,作者的愤怒、怆然、无奈同样跃然纸上,整本书仿佛就此“活了”!阅读过程中,我时常被作者对生命的悲悯情怀与对刑辩的执着坚毅所感动。

 


个案推动法治,如何推动?书中记叙的赵春华案件(即为人们所熟知“天津大妈气枪案”)给出了答案。在天津摆摊打气球的大妈赵春华,其摊位上的“玩具枪”有6支被鉴定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一审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刑罚。在徐昕教授的积极辩护、奔走努力下,该案最终“实报实销”,赵春华被改判缓刑。该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并在引发人们对枪支标准的讨论与关注的同时,直接催生两高出台了《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该批复要求在认定涉枪支案件时,应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枪支数量、致伤力大小等主客观方面综合考量,避免唯枪支数量论;还应侧重从行为人角度对社会危害性进行考量,特别要防止“客观归罪”。赵春华案件的社会意义与法律意义不言而喻,可以说,这也正是个案推动法治的“最佳代言”。

 

阅毕本书,职业使然,我想到了自己。毕业几年后,兜兜转转,我终于回到法律行业。一直认为,刑辩应当是律师行业里最能够展现律师个人水平和实力的领域,意气风发、唇枪舌剑、神采飞扬……这些生动美好的词汇曾是我心中关于刑辩的代名词。但是,直到自己成为辩护人,才发现,那曾经向往的光鲜亮丽的一切,都不过是“看上去很美”——辩护工作中的压力与博弈常常令我焦炙疲惫,但我又无法否认,刑辩本身所含有的魅力总是能够摄人心魄,让人心驰神往。从《无罪辩护》中,我感受到,作为辩护律师,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辩护战场不止存在于法庭,还存在于任何一个可以喊出冤情和呼唤正义的地方。虽然自己这辈子都无法到达作者那般辩护水平与高度,但作者对经手案件的执着,对工作细致的态度,对正义的坚定追求,无疑是自己此生的榜样。

 

总有一种力量让人泪流满面。洗冤之路,何其艰难,作者不畏前行,积极以个案推动法治,这是作者的法治愿景,但这又何尝不是每个法律人的愿景?“即使岩石再坚硬也是死的,鸡蛋再脆弱也是活着的生命,岩石最终会碎成细沙,而鸡蛋终究会孵化越过岩石。”每个法律人的一己之力或许微不足道,但这股力量集结起来,足以抗制无情的不公正齿轮向前转动。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说,“能救一个是一个,能做一点算一点,积土成山,积水成渊,多方合作,点滴努力,个案推动法治,无罪辩护,永远在路上”。

 

改变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不过总归要有人做,有一个人去做了,然后有一群人因为他去改变,世界也许就是这样一点点变好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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