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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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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法律汇总——民法商法(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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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三章 成 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六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七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

 

(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第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国家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

 

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从事与章程规定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扩大生产经营和服务的规模,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可以依法自愿设立或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十条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帮助和服务。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第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

 

第十四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业务范围;

 

(三)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六)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成员出资的转让、继承、担保;

 

(七)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十)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十一)附加表决权的设立、行使方式和行使范围;

 

(十二)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农业等有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

 

第三章 成 员

 

第十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第二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财务审计报告;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全体成员。

 

第二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要求加入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成为本社成员。

 

第二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退社,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者严重危害其他成员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的,可以予以除名。

 

成员的除名,应当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在实施前款规定时,应当为该成员提供陈述意见的机会。

 

被除名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二十七条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订立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章程另有规定或者与本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成员资格终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成员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盈余,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其返还。

 

资格终止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五)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以及设立、加入联合社等作出决议;

 

(六)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七)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对成员的入社、除名等作出决议;

 

(八)公积金的提取及使用;

 

(九)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以及设立、加入联合社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低人数为五十一人。

 

第三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三十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成员代表、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可以按照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理事会的决定,可以聘任其他人员。

 

经理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负责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八条 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四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第四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的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

 

第四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第四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一)该成员的出资额;

 

(二)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三)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第四十四条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可分配盈余转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

 

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第四十五条 设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

 

成员大会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六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四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应当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逾期不能组成清算组的,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审查、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五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原因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

 

第五十二条 清算组负责制定包括清偿农民专业合作社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清偿所欠税款和其他各项债务,以及分配剩余财产在内的清算方案,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

 

清算组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五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具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但是,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

 

第七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五十六条 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由联合社全体成员制定并承认的章程,以及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第五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五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其全部财产对该社的债务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承担责任。

 

第五十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设立由全体成员参加的成员大会,其职权包括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和罢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理事和监事,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营方案及盈余分配,决定对外投资和担保方案等重大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设成员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理事长、理事应当由成员社选派的人员担任。

 

第六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社一票。

 

第六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办法,按照本法规定的原则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规定。

 

第六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退社,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六十三条 本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定。

 

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四条 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第六十五条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国家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六十六条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金融服务。

 

国家鼓励保险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服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开展互助保险。

 

第六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材料中,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等企业中实行承包租赁经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的职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适用本法。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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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秀丽的公园里收起了它最后一道霞光,月亮从天边升起,温柔的月光泼洒在公园里。人齐颖的话明显是有着讨好那位高深莫测的炼丹师的意思,一位能够炼制出有丹纹和丹香的定元丹的炼丹师,值得任何家族拉拢。一位强大的炼丹师可以成就无数位的强者。任何强大的势力,其身后都是有着强大的炼丹师。“嘻嘻,青光剑是我们的了。”冷冷嘻嘻笑道,再次看向叶莫时,眼中冒星,满是崇拜。而肖月也是一脸微笑,想不到上品法器来的如此轻松,而且这个家伙居然可以轻轻松松的开光出那么多有丹纹和丹香的定元丹。“既然无人再次加价,那这把上品法器青光剑就归这位老先生所有,等拍卖会结束,老先生可以来后台和我们完成交易。” 叶家和秦家也是没有想到,会突然杀出这样一个程咬金,但是他们心里清楚,这样的人物,他们得罪不起。齐颖说完,大汉再次出来,将青光剑给装回了木盒抬离了拍卖台。随后一个侍女从后台端出一张符印,符印之上,蕴育着黑色的光芒。“第二件拍卖物品是一张一级封印符印,可以封印住造气境强者的丹田,丹田被封印,除非有着高级的符印师出手,否则丹田一旦运转,便会自爆。”齐颖开始为在场的人介绍着封印符印的效果。符印师,在场的人都比较陌生,只是知道符印师分辅助符印师和战斗符印师,而辅助符印师能够制作出各种效果的符印,非常的神秘。封印符印便是其中最为诡异的一种,用元力在符印纸上勾画符文,将其贴在武者丹田,符文自动窜进丹田形成元力种子,丹田一旦运转,元力种子便会自动化作元力妖兽,将丹田撑爆。叶莫听到这符印,情绪隐隐有些激动,他五年的坚持,就是败在了这种符印上,如果不是这种符印,他的父亲便可以恢复过来,或许他们一家三口便能团聚。“月月,你能不能炼制出这种符印啊。”坐在一旁的冷冷,好奇的问道。“我只是一位战斗符印师,只会炼制控兽符印,其他的符印我并不是很擅长,至于这封印符印,可以说是几种符印中最难的,寻常的符印师,无法窥其门道。”肖月淡淡的说道。最终这封印符印,被叶狂以十两紫金的价格拍走了。“接下来是最后一件拍卖品。”齐颖说着,那位半步真元境的老者端出一尺长的木盒,齐颖将木盒打开,里面摆放着一个一尺长的枪头,枪头十分的锋利,其表面散发出血红色的光芒,犹如沾满了无数人的鲜血,这是一个极为可怕的枪头。“这把枪是我族人偶然在幽冥山谷之中所得,枪柄已经断裂,所以我把枪头卸了下来。据我猜测,这个枪头起码也是法器的品质。我找过炼器大师用法器的长棍打造成枪柄和这枪头契合,可是一直都失败了,这枪头煞气太重,而且会勾人心神。所以我只能拿出来拍卖,如果有哪位强者感兴趣,不妨前来一试,我们再开始拍卖。” “连法器打造成的枪柄都无法枪头契合,这枪头要来有什么用?”其中一个人说道。“这枪头一定是凶物,据说在上古时期,一些强者杀戮太重,杀气便会钻进这武器之中,只是不知道这武器是哪位强者所用,居然连枪柄都折断了。” “试就试,我倒要看看这枪头到底有多厉害。” 一个造气境九重的中年男子大喊一声,而向拍卖台走去。男子走到拍卖台,看着眼前的一尺血红色枪头,脸色也是变的凝重了起来,站在这里,他都能感受到这枪头身上传来的煞气。这股煞气仿佛可以影响人的心神,就连他的血液都是沸腾了起来。中年男子手掌缓缓的向枪头触摸而去,可是就在男子的手一触摸到枪头之上,血红色的光芒仿佛苏醒了一般,向中年男子的体内涌去,丹田之中的元力迅速的被煞气侵蚀,中年男子脸色剧变,立刻收回了手掌,盘坐在下,运转着丹田驱除体内的血红色煞气。在场的人见状,不由倒吸了口凉气,连造气境九重的武者,都是触摸不得着枪头,这枪头的煞气果然不一般。“让老夫一试!”一道响亮的声音响起,只见叶狂从贵宾包间直接跳了下来,双脚踏着虚空,身后化作凝聚出一对火焰翅膀,对着拍卖台袭去。“这是化形境强者的手段,可以凝聚出元力双翼,在空中飞行。” 只是瞬间,叶狂便是来到的拍卖台,收回火焰翅膀。齐颖看到叶狂出手,脸上一直挂着笑意,而站在齐颖身后的老者,也是面无表情,仿佛对于接下来的事情,已经是知道了结果一般。“叶狂家主,请吧。”齐颖淡淡的说道。叶狂看着眼前的血红色枪头,也是皱了皱眉,他同样能够感受到枪头表面所散发出来的煞气,不过他乃是化形境九重的强者,元力可外放,形成元力护盾,自然可以不受这煞气的影响。“这枪头煞气重重,的确有些诡异,老夫也不尝试了!”叶狂说着,直接飞回了贵宾包厢。“影老,连你老都摆平不了这枪头,这叶狂到有自知之明。”齐颖抿嘴微笑,看着叶狂回到自己的包厢,不由说道。“这枪头连叶狂都不敢尝试,看来这煞气的确很重,没有达到真元境,谁敢用这枪头?” “这枪头厉害,却没人敢用。”冷冷说道。叶莫望着那把枪头,眼中闪过一丝的火热,盘旋在丹田之中的四道龙力也是乱窜了起来,我这龙力乃太古异兽之力,乃万兽之主,难道还怕你这小小的煞气不成?“老夫想要一试!”叶莫那苍老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说道:“坐下叶莫的声音不轻不重,却极为有力量,直接刺向所有人心中。在场所有人都不由将目光投向叶莫。这黑袍老者只是一个炼丹师,难道他还是一个修为强大的武者?炼丹师花时间在炼丹术上,大脑玄关强悍,灵魂之力强,元力的控制强,但是修为却不会很高。叶狂乃化形境九重武者,可元力外放,隔空取物都不是问题,实力可比一方城主。这样的强者也奈何不了枪头所散发出来的煞气,这老头如何能办到?“这神秘的老头,看来不一般。” “不知是哪里来的,如果能拉拢,用不了多久,家族必将兴旺。” 叶莫缓缓的站了起来,肖月和冷冷皆是有些担心,这么多人,她们也不好有所疑问,只能作罢。连化形境九重叶狂都奈何不了的煞气,叶莫如何降服?叶莫步履缓慢,走到拍卖台,隐藏在黑袍之下的稚嫩脸蛋却是有些凝重。还未靠近这血红色枪头,煞气便是传来。叶莫伸出右手缓缓的靠近枪头,随后,枪头之上,血红色的煞气全部从叶莫的右手玄关向丹田涌去。煞气极为蛮横,有着吞噬之力,叶莫丹田之中的无色元力全部被煞气吸去,一股虚弱之感涌来。叶莫脸色一变,催动着四道龙力去抵御这血红色煞气。煞气的确可怕,像是沾满无数鲜血,丹田之中,响起鬼哭狼嚎,四道龙力在煞气的侵蚀下,也是侵蚀消散。“小小煞气,岂容你在我丹田胡作非为。” 困龙升天柱开始动了,无数条巨龙开始咆哮,困龙升天柱身前形成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犹如黑洞,黑色漩涡那强大的吸引力向煞气袭去,鬼哭狼嚎般的叫声开始刺耳起来,无数煞气被困龙升天柱吞噬吸收,叫声也是消失。血红色枪头所传来的煞气居然全部被困龙升天柱吸的一干二净,随后,六道龙力同时苏醒,挣脱困龙升天柱的束缚,飞了出来,盘旋在丹田之中。血红色的枪头,煞气被吸,缓缓变为玄黄色,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站在一旁的半步真元境老者看到这一幕,满是震惊,这煞气居然被这黑袍老人给吸了,这煞气连他都奈何不了,莫非这黑袍老人踏出真元境了?煞气被吸,叶莫也是松了口气,困龙升天柱吸收煞气,还觉醒了两道龙力,如今六道龙力盘旋,叶莫打通玄关的速度再增。“小小枪头,能耐我何,这枪头被我降服,老夫出价拿走。”叶莫将枪头拿在了手中,豪气的说道。拍卖会场之中,惊讶的看着这一幕,连叶狂都奈何不了的枪头,此人必是真元境强者。谁还敢与真元境强者争夺物品?原本打着青光剑注意的人,也是将心思收回。真元境强者,在天武帝国都算得上强者,可将元力化为真元,感知万物,随意一招,便可轻松斩杀化形境九重的武者。“月月,这叶莫是怎么办到的?”冷冷双手微张,大为惊讶,叶莫给她带来一次次的惊讶,连叶狂都奈何不了的枪头,被他轻松搞定。“我也不清楚,这叶莫手段非凡。”肖月的眼中也是异彩连连。齐颖看着叶莫手中的枪头,眼中闪烁其光芒,她距离叶莫最近,自然是看到了叶莫那双白皙的手,这哪是老者该有的手?“这枪头被老先生收服,自然归老先生所有,至于价格,我们可以在后台商议。”齐颖说着,缓缓走上前去,道:“今天的拍卖会结束,成功竞拍物品的朋友可以来后台与我们的工作人员交易。” 叶莫对着肖月和冷冷招了招手,三人同齐颖一起进入后台。齐颖对着一旁的大汉招手,大汉扛来木盒走来,将打开木盒。齐颖从木盒之中拿出青光剑,道:“老先生,这是青光剑。” 叶莫接过齐颖递来的青光剑,青光剑是上品法器,重量也不一般,一石之力完全无法拿起,叶莫调用一道龙力,二石的力量才将青光剑拿起。齐颖能轻轻松松拿着青光剑,有些不一般。“肖月徒儿,把200枚定元丹给她。”叶莫对着身后的肖月说道。肖月从身后拿出了一个布袋,打开布袋,里面尽是定元丹,有着丹纹,飘着丹香。开光的丹药造不了假,齐颖瞧了一眼,便示意着大汉将定元丹收下。“老先生的炼丹术让小女刮目相看,这枪头,便是小女赠送给老先生的一点心意,望老先生不计前嫌。”齐颖眼神一变,用着魅惑的语气说道。“这女人必定是认出我来,不过她既然有心讨好我,我当然见好就收。” 叶莫将枪头收回,并为多言,带着肖月和冷冷离开。叶莫带着肖月和冷冷,手拿着青光剑,到没有人跟踪,他在拍卖会场展现的手段,必定有人将他当做了真元境强者。叶莫三人,直接走进了肖府。“蛮泰兄,这肖府如今有着真元境强者坐镇,你想要迎娶肖月没那么简单吧。”墨锋和蛮泰看着叶莫三人走进肖府,不由说道。“哼,真元境强者算什么?我蛮族也有,只要肖月没有被三大盟看中,老子依旧上定她了,如今没了上品法器,我会让我蛮族的炼器大师为你打造一把中品法器。” 真元境强者出手,蛮泰也只能作罢。叶莫带着两女回到房中,也是将黑袍褪下,道:“我这真元境强者的身份瞒不了多久,齐颖那女人估计已经猜到我身份是假扮的,她将这枪头送我,看来是另有意思,看来过几天我要去拜访她一下。” 奏的。  他坐的是头等舱,他不需要傻站在那里,看每个人准备自己的随身行李,傻等着机舱门打开,再等着前面“叶莫哥,你能将青光剑买下,而且还震惊了在场所有人,就连叶狂和秦昊这两位强者都是不敢多言。”冷冷说道,满是崇拜的看着叶莫。如今的叶莫又可以给丹药开光,还能对付煞气,那些石岩城的天才和叶莫一比,屁都不是。“这青光剑我用着不合适,就给你吧。”叶莫将青光剑递给了肖月,他知道肖月善用剑,而且肖家的剑法也是一绝。有着青光剑,对上造气境三重的武者也能轻松解决。“你要给我?”肖月满是不可思议,虽说这定元丹全是她出的,但是可比不上一把上品法器。“我把你当做朋友,我不喜欢用剑,给我也是浪费。”叶莫说道。“朋友?”肖月眼中闪过一丝诧异,随后眼睛又亮了起来,说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哼,臭叶莫哥哥,那我呢?我可没有法器的武器用。”冷冷像是打翻了醋坛子。“等我带着月月取得石岩榜前五,拜入了三大盟,就算是灵器,我也给你弄来。”叶莫笑道。“那还差不多!”冷冷嘻嘻笑道。叶莫握着枪头,煞气虽然被他的困龙升天柱吸尽,但本身必定不凡,只要再打造一个枪杆,他便有着自己的武器了。。微笑。”过了空中客车A380高度在叶莫离开肖府,冷冷也是回到自己家族。肖月拿着青光剑也是有些喜悦,青光剑外表好看,散发着青色光芒,非常的华丽。肖月不由在后园舞起了肖家剑法,寒冰诀。剑如寒冰,每一剑都是寒气,冰封万物,见血封口。肖月手持青光剑,站在后园纹丝不动,如同一个美丽的雕塑,威风浮动,一瓢树叶突然飘在肖月头顶。肖月柳眉一动,冰蓝色的元力涌进青光剑之中,青光剑青光闪耀,发出嗡嗡响声,肖月一剑挥出,撕裂虚空,一道冰蓝色的剑芒袭出,向远处的一块巨石飞去,巨石立刻别切成两半,其表面还凝结着一些寒冰。“以前拿着上品凡器,这巨石会被我的剑芒斩碎,可是拿着上品法器,这巨石直接被切成两半。” 肖月看着手中的青光剑,脸上露出笑意。现在的她,就算对上造气境三重,也是不惧。青光剑威力十足,对于攻击的增幅的确恐怖。“这叶莫,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呢?” 肖月看着手中的武器,又是想起了叶莫,一个有着如此天赋的叶莫,五年之中居然默默无闻,像他这样的人物,本来成为石岩城的风流人物,受人追捧。“小月,我听说你拜了一位炼丹大师为师,而且这位炼丹大师还将这青光剑赠予你了?” 肖远山一脸正气,缓缓走来,刚毅的脸上,满是笑意。肖月能结识一位真元境的炼丹大师,这等福缘不浅,而且肖月还是符印师,前途无限。回想起叶莫临走前的叮嘱,肖月点了点头说道:“是的,这把青光剑就是最近石岩城传的沸沸扬扬的上品法器,师傅见我喜欢,就帮我买来了。” “小月,你快说说,你到底是如何与这位真元境的炼丹大师结缘的,如果我肖族能结识这一位大师,一举成为石岩城第一家族,也是轻而易举啊。”肖远山眼放精光。“爹爹,师傅他老人家脾气古怪,道行高深,岂是我们肖家能够留住的?”肖月说道。“汗,爹爹也是糊涂了,如今之计,也只能看冷风那个家伙了。”肖远山摇头说道。“爹爹,你有所不知,我邀请来了第三位外援,他是天才之子叶擎的儿子,叫叶莫,他天赋非凡,而我手中又有青光剑,女儿必定能够进入石岩榜前五。”肖月说道。“叶莫?那家伙不是个废物吗?怎么落到你口中天赋非凡了,你可别将自己的一生堵在一个废物的身上。”肖远山正色道。“爹爹,他可不是废物,明天我便让他来见见爹爹,保证让你大吃一惊。”肖月笑道。肖远山看着女儿脸上从未露出过的笑容,心里也是安慰,因为被毒咒困扰,让她不得不带上面纱,少有如此灿烂笑容。他倒想看看,这叶莫有何魔力,能让他的女儿如此。叶莫带着虎头面具离开肖府,便是向百宝阁走去,如今有着枪头,自当要打造一个好的枪杆。叶莫走进百宝阁时,已经是将面具取下,百宝阁依旧十分热闹,不少人在谈论着拍卖会的事情。真元境的强者,石岩城没有出现过,自当成为津津乐道的话题。枪头已经散去煞气,失去了本来的面目,呈现出玄黄色,就算拿出来,也没有人认识这枪头就是让化形境九重都奈何不了的武器。叶莫穿过人群,直接来到了武器店。想,金钱——人类邪恶的根源;爱情——幸的话:“亲光消逝。” 然后,一个人是浩瀚集团总部位于这座城市的东部,“小兄弟,我这里有中品凡器的枪杆,由钨铁打造,还有着上品凡器的枪杆,由玄铁打造,你看看要哪一柄。”店铺的伙计说着,从一角拿出了一根乌黑色的枪杆,看那伙计吃力的样子,这杆子必定达到了百斤以上。“这是钨铁打造的枪杆,重120斤,还有一柄玄铁打造的上品凡器的枪杆,重200斤,我还拿不动,嘿嘿。”伙计笑嘿嘿的说道。“那把上品凡器的枪杆在哪里?我去试试。”叶莫说道。伙计指着店铺的一角,一杆有着光泽的银色枪杆靠在那里,叶莫走了过去,握着枪杆,手感刚好合适,叶莫一提,果然有些重,开启一个玄关,力量达到一石,也就是120斤,但是提着武器,却是纹丝不动。叶莫调用一道龙力,力量暴增到二石,这玄铁枪杆便被拿了起来。站在一旁的伙计看到这一幕,眼珠子都掉下来了,这枪杆,起码是造气境二重的武者才能单手拿动啊。“这枪杆不错,多少钱!”叶莫说道。“这枪头,五十两碎金。”伙计说道。“小弟弟,这枪杆,可不适合你。” 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齐颖再次扭着蛇妖走来。这枪杆是凡器,而枪头起码也是上品法器,两者本来就不搭,而且玄铁的枪头没有弹性,真正用起来,发挥不了作用。“难道你还有更好的枪杆?”叶莫问道,这齐颖在拍卖会上说过,她用过法器的枪杆和枪头契合。“跟着姐姐来吧。”齐颖说着,将叶莫带到百宝阁的二楼,二楼之中空无一人。“小弟弟,难道你不怕我把你伪装成真元境强者的秘密说出去吗?”齐颖将叶莫带到房间之中,房间里,摆放着各种武器,皆是有些不凡,起表面都散发着元力波动。“那我现在就吃了你。”叶莫淡淡的笑道。“你这小鬼,毛还没长齐,估计还没碰过女人吧!”齐颖继续调笑道。“我现在就碰给你看。”我叶莫手臂一挥,三道龙力同时向右手玄关袭去,对着齐颖的胸口探去。齐颖脸色依旧挂着笑容,曲腿一弹,飞向半空,其身后凝结出一对幽黑色的蝴蝶羽翼,蝴蝶羽翼在空中扑打,如蝴蝶精灵,一阵阵的劲风将叶莫硬生生的吹退了几步。“这女人果然不简单。” 元力化形,形成羽翼,这是化形境六重以上的强者才能施展的手段。在拍卖会,叶狂也是用元力凝聚出了红色火翼,腾空飞行,可轻松躲避对方攻击。“小弟弟还真色呢,一来就攻击人家胸口。”齐颖缓缓降落,蝴蝶羽翼消失,齐颖一脚踢出,一根赤黑色的长杆被齐颖踢飞了起来,向叶莫袭去。叶莫一手抓住赤黑色长杆中心,整个人都是后退了几米,整个枪杆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弧度,当叶莫稳住身形,枪杆再次弹出,弹性十分惊人。“这枪杆乃是由黑岩木所制,中品法器,弹性十分惊人,正好配那把枪头。” 叶莫望着这枪杆,也是十分满意,枪杆的弹性必须要好,如果没有弹性,一枪劈出,雷霆之势,反倒将自己双手震伤。这枪杆的重量也有200斤左右,使用三道龙力,叶莫也能轻松挥动。“说吧,你要什么条件。”叶莫收回枪杆,淡淡的说道,便宜自然不是那么好沾的,这齐颖几番给他好处,自然不是看上了他。“我就喜欢和小弟弟这样聪明的人做生意,你那枪头是我在幽冥山谷中的一个山洞的洞口所得,我探查过那洞口,煞气比那枪头还要浓重百倍,但是我能感觉到那洞中一定不凡,三天之后,你同我去幽冥山谷,你负责对付那煞气,里面的宝物,咱们平分。”高铭轩回应着。  约翰•史密斯美国人,浩瀚集团朝鲜新型能源工业开发项目负责人之一。昨天从朝鲜赶到中国沈阳总部参加会议。  “约翰,快说一说你哪里的情况,大家有没有恐慌的表现。”高铭轩着急地问着。“恐慌的表现倒是没有,就是感觉很紧张。”约翰一边想着一边说。“朝鲜人的参战热情很高,好像他们一直在等着这一天的到来,他们盼望着早一天实现祖国的统一,无论什么方式。”后来就成了很好的朋友。慰:“再见,亲爱的!” <span< span=""></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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