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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生理性别就是二元的吗?

狸夭夭 虹鲤 2022-04-07

我纳悦自己,因性别多元(点击阅读)


当一个婴儿降生,人们通常会根据他(她)外生殖器的形状判定他(她)的性别:有阴茎的婴儿被视为男性,有阴道的婴儿被视为女性。因此,在大部分人的观念里,人的生理性别就是二元对立的:或者是男性,或者是女性。如果我们的自我认同性别与生理性别相符,就被称为“顺性别者”,如果自我认同性别与生理性别相反,则被称为“跨性别者”。


但是,我们忽视了一个问题:我们根据婴儿的外生殖器形状来推定他(她)的男女属性,如此便“符合科学”么?在临床上,有一种现象是常见的,即:一个婴儿出生时的解剖特征既不符合“男性”的定义,也不符合“女性”的定义。我们通常把他们(她们)称为“间性人”(intersex person),意即,“性别是介于男、女两性之间的人”。(参见:《who am I ?两性之间的挣扎》)

我们可以把“间性人”称为“第三性”吗?严格说,这并不是一个妥当的称谓。因为“间性人”并不是一类特征完全相同的人,而是一群各自拥有不同生理性别属性的人。比如:有人在出生时看上去像是一个女婴,但“她”身体内部的构造更倾向于男性的特点;有人外生殖器的形状介于男性与女性之间,可能是一个大阴蒂,可能是一个小阴茎,可能有阴道但没有开口,可能有阴囊但它的外形像是阴唇。——我们如何根据这些特征将新生儿判定为男婴或是女婴呢?


间性人是天生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她们)生来就被发现。有一些人到了青春期才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参见《我悦纳自己,因性别多元》);也有一些人终生未被他人发现,直到死后尸检时,他(她)身体的秘密才大白于天下。这些人甚至终身都不知道自己的性别特征是和世上绝大多数人不一样的。


那么,究竟怎样的解剖特征可以被定义为“间性”?实际上,这在医学上没有定论,不同的医学家对此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模棱两可的生殖器”就是“间性”;有的认为,紊乱的激素损伤了大脑才算“间性”;有的认为,同时拥有睾丸和卵巢才算“间性”。莫衷一是。但这并不奇怪,因为,“间性”本身并不是一个“类”,而是一个“谱”。

让我们想象一下色彩光谱。光有不同的波长,因此,它在我们的眼中就呈现为红色、橙色、黄色,等等。不过,橙色与红色之间有截然界限吗?橙色与黄色之间有截然界限吗?我们将一种颜色命名为“橙色”,或者“橙红色”,或者“橙黄色”,这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符合我们的社会性需要。再比如,我们可能会将某一类人称为“白人”,某一类人称为“黑人”,但是,“白人”之中就没有肤色较深者吗?如果有一个人既不像“白人”那么“白”,又不像“黑人”那么“黑”,我们如何将他(她)归类呢?


以上的例子说明,在同一个物种内部,生物性差异也是客观存在的,我们把人在生理上分为男人和女人,只是为了明确他(她)在生殖中的作用,除此而外,并没有太多的意义可言,而我们感受出来的性别的意义,实际上都是经由文化建构而成的那么,回归生理性的分类问题,如果一个人既不属于男人,又不属于女人,他(她)的存在就是不正确的吗?就是不合理的吗?谁有权利做出这种论断呢?他们(她们)可能无法生殖,但除此而言,他们(她们)又和典型的男性或者女性有什么不同呢?典型的男性或者女性不也同样可能无法生殖,或者不愿生殖吗?



性征的呈现也是光谱式的。乳房有大有小,我们无法根据它的大小判断它的主人是男性还是女性,甚至有女性拥有比男性还小的乳房。有小阴茎,也有大阴蒂,我们无法以小阴茎来判定它的主人不是男性,或者以大阴蒂来判定它的主人不是女性。我们因何要为人的生理特征赋上“男性”或者“女性”的标签呢?原因很简单,在生物意义上,我们渴望生殖;在心理意义上,我们追求秩序。


大自然像我们一样追求秩序吗?自然的秩序就是自然而然,自然生成的一切都是符合秩序的。只不过,人类所追求的秩序,正是自然状态的混乱;而自然的秩序,正是人类所以为的混乱。所以,人喜欢“矫正”人所未见的事物,因为它们的存在使人惶恐。



谁可以定义“生理男性”或者“生理女性”呢?一方面,谁也不可以,因为每一个生命个体拥有他(她)本来的样子,没人有权利将其强迫纳入某一个“类”;另一方面,谁都可以,因为所有的“类”都是人的创造,医学权威将一个人划定为男性或者女性,这就如同一个果农将他的苹果放进篮子A或者篮子B。但谁愿意成为一个苹果?


自然并不介意另类的存在。万物皆为刍狗,正是那些反常的物类带来了物种的进化。对自然界而言,变态正是常态,常态才是变态。除了那些喜欢将人分类却又害怕变化的人,有谁是变态的呢?


主编:狸

责编:猕

编辑: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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