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族际和谐】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简论

2018-01-23 朱碧波 赵健杉 民族学与人类学Anthropology

Research on Canadian Inter Ethnic Political Integration

    作者简介:朱碧波 (1981一),云南师范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民族政治与边疆治理;赵健杉 (1995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 2014 级学生。

    项目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当代 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4CZZ010)。

    Abstract:Canada is a muhi-ethnic country with a very strong immigration color.The diverse ethnic groups have created a structural tension in Canada.In order to resolve these pressures, Canada adopted the policies of assimilation,dualism or multiculturalism at different times.However,these policies,while achieving significant results,have been unable to resolve the question of Quebec.The muhi-ethnic countries should learn from the success of Canadian Inter ethnic political integration. Meanwhile, we should be aware of the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 combination of ethnic and regional factors.

Key words:Key words:Canada; Political integration; Melting pot; Multiculturalism; Ethnic party

    摘要:加拿大是一个移民色彩十分浓厚的多民族国家。多元民族的汇聚使得加拿大产生了第一民族之争、建国民族之争和主流文化之争。面对多元民族共 生带来的多重压力,加拿大在不同时期择取同化主义、二元文化主义或多元文化主 义等政策,不断开展族际政治整合,试图以此巩固国家政治共同体。然而,当代加拿大开展的族际政治整合,虽然取得十分重大的成绩,却始终无法化解魁北克 问题带来的深层次困扰。当今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既要合理借鉴加拿大在建构各民族的政治认同和保障少数民族权利方面的经验,也要警惕民族因素与地域因素结合产生的整合危机,更要注意“民族政党化”带来的政治风险。

    关键词:加拿大;政治整合;熔炉;多元文化主义;民族政党化

    族际政治整合是多民族国家借助制度设计、政策供给和文化感召等方式,通过民族与国家、民族与政治、民族与民族的交相互动,不断将各民族形塑成一个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和国族共同体的过程。 彷笑际政治整合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无法回避的一个经典议题。加拿大作为一个移民色彩十分浓厚的多民族国家,在推进国家建构的过程中,同样也面临着通过族际政治整合消解族际结构性张力的问题。在多元文化主义的价值取向之下,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在国族建构(即各民族的“加拿大化”)上依然存在重大缺憾,尤其是魁北克问题并没有得到良好的解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国家政治共同体巩固的阿喀硫斯之踵。探讨和反思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的得失成败,对于当今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绩效的优化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一、多元共生: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的总貌鸟瞰

    加拿大是在国外移民源源不断地流人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疆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加拿大的移民流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前欧洲移民时期,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等土著部落生于斯长于斯;第二个时期是新法兰西时期(1608—1760年),绝大多数开拓者来自法国;第三个时期为英属殖民地时期(1760—1867年),效忠派及其他英国移民急剧增长,使得英裔居民超过法裔居民;第四个时期是自治领时期,来自欧洲和美国的非英裔和非法裔移民增多;第五个时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大量来自亚、非、拉的移民使“看得见的少数民族”日益增多。随着加拿大移民数量的增长,国家族裔构成和力量对比都处于不断的变迁之中,当多元民族不得不共处于同一的政治共同体之中时,各民族不可避免地产生政治权益的纷争、经济利益的博弈、文化权利的角力和社会交往的摩擦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最终又表现为以族裔为单位的民族矛盾。

    加拿大错综复杂的民族矛盾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居于主导地位的英裔加拿大人与土著民族(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的矛盾,通常被称为“第一民族”之争。英裔加拿大人由于在加拿大建国与建设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因而自诩为第一民族, 而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作为北美最早的居民而坚持认为他们才有资格作为第一民族。二是英裔加拿大人与法裔加拿大人之间的矛盾,通常被称为“建国民族”之争。法裔加拿大人认为英法两大民族均为建国民族,但由于加拿大推行的是英式政治制度, 法裔加拿大人的权利被排挤和剥夺, 以致法裔加拿大人与英裔加拿大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地位并不平等。三是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之争,通常被称为“主流文化”之争。自加拿大建国以来,英法文化一直充当着加拿大主流文化的角色,少数民族文化成为主流文化的附庸,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相应的地位。随着非英法移民数量的增多,人口政治素养的提高和整体实力的增强,他们强烈要求打破主流文化的统治地位,以争得各自语言文化应有的地位。

    面对错综复杂的民族矛盾,加拿大展开了一系列族际政治整合,试图建构一个同质化的加拿大民族(nation)。但加拿大民族建构却并非如预想般的顺利,面对不断变迁的民族矛盾和不断觉醒的民族意识,加拿大不得不与时俱进地调整族际政治整合的策略,从而使得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在不断流变中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概而论之。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的第一阶段是1867年建国至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这一阶段加拿大实行的是“盎格鲁遵从”的同化主义政策。在这样一段时期, 英帝国主义处于最为鼎盛的时期。英国强盛的国力使其在文化上产生了巨大感召力,盎格鲁一撒克逊白人清教徒的价值观被世人视为人类文明的顶点。加拿大当时占据主流地位的观点是:只有英国的文化和传统才能使加拿大伟大,其他移民的到来只会破坏盎格鲁一撒克逊传统,玷污加拿大这样的文明社会。在这样一种文化氛围之下,加拿大政府开始以盎格鲁一撒克逊文化作为同化各类移民的标杆与尺度。它要求各类移民放弃自己母国的文化传统和国家认同,接受盎格鲁一撒克逊民族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模式。为此,加拿大政府采取各种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通过强制性推广和诱导性教化, 不断祛除各类移民(少数民族)原生的族性,迫使少数民族成为统治民族和主体民族的附属族体。但是加拿大的盎格鲁同化政策遭到法裔加拿大人的强烈反对,再加上19世纪后期,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大量涌入,加拿大的民族构成更加趋于多样,英裔加拿大人并无能力“消化”众多族裔带来的五花八门的民族文化,盎格鲁同化政策最终趋于流产。

    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的第二个阶段是1940年至1971年。这一阶段加拿大实行的是以“二元文化”为主导的民族熔炉政策。所谓二元文化,按照皇家双语和二元文化委员会的解释, 它是指加拿大存在两种主要的文化, 即与英语密切的文化和与法语密切的文化。二元文化为主的民族融炉政策, 事实上是加拿大对英裔加拿大人和法裔加拿大人的一种折中,其实质是在保持和传播主流民族二元文化的基础上,将各个民族模铸成“加拿大人”。这是加拿大政府在同化政策失败后,借鉴美国“熔炉”经验而出现的民族政策转向,反映出加拿大政府“从各个民族的联合中创造出一个新的民族或新的文化类型”的努力。但是,加拿大政府推行“加拿大化”的融合过程却并未能得到各民族的理解,“英裔担心在熔炉理论指导下,会出现不加限制的移民,造成更难同化的局面;法裔加拿大人则指责熔炉政策湮灭了法裔社会”,而土著居民和少数民族也对二元文化基础的“加拿大化”颇多微辞甚至群情激愤,他们担心二元文化基础上的“加拿大化”将会把少数民族置身于“二等公民”之列,因此强烈要求政府保护各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和平等的社会地位。

    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的第三个阶段是多元文化发展阶段。20世纪60年代后期,加拿大的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开始加剧,国家甚至存在“即使整个国家都不想分裂,危机都可能使之分裂”的风险。面对以二元文化为基础的加拿大化已经难以为继的窘境,加拿大政府于1971年10月8日正式宣布实行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支持和鼓励所有文化群体的发展; 二是帮助族群成员克服文化碍障,全面融人加拿大社会;三是促进所有族裔文化群体加强交流和建设性接触; 四是帮助移民至少掌握一门官方语言。1988年,加拿大政府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正式颁布了《加拿大多元文化法》。该法案声明:加拿大政府承认族裔与文化多样化之合法性, 视多元文化为加拿大民族的基本特征与宝贵资源,保障所有公民保存和分享文化遗产的权利,鼓励他们为民族文化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1995年,加拿大祖裔部(Department of Heritage)提出了多元文化主义三个方面的发展方向和建构目标,包括认同建构(即认定并反映加拿大的多元性, 以使所有加拿大人都有归属感)、公民参与建设(即多元文化政策所发展的各项活动,应促使人人有机会并有能力参加,以便对社会未来之发展有所贡献)、社会正义建设(即应保证人人勿论其来自何方皆受平等之待遇,以尊重其为人之尊严)。

    加拿大通过多元文化主义的贯彻与实施,改善了族际关系和推动了少数民族的人权保障。在民族关系上, 多元文化主义主张民族权利平等和多民族和谐共生的理念赢得了广泛的认同,少数民族鉴于自身的文化权利受到重视和传承而日益认同多元文化主义。与此同时,多元文化主义确保法裔加拿大人与英裔加拿人以平等的社会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裔加拿大人对英裔加拿大人同化的担忧。在社会融合方面,多元文化主义实施之后,少数民族的政治参与程度和政治认同程度大大提升,各民族的他者认同和族际通婚率也持续上升。这些都直观地反映出多元文化主义在改善民族关系上的积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提出与实施反映了加拿大政府对于敏感而复杂的民族关系以及民族文化等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从理论和实践上为世界其他国家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范例。时至今日,类似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和英国的官方政策,其他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也对多元文化主义思想和政策多有借鉴。不过,多元文化主义虽然对于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它却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铁律。即便在加拿大本国,多元文化主义也并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良药,尤其是魁北克问题的凸显,更是使得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的头顶上始终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剑。

二、魁北克问题: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问题聚焦

    魁北克问题是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的一个焦点性问题,甚至是“中心问题”,魁北克问题解决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的成败。魁北克问题是加拿大国家形成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根源。早在1553年,法国探险家雅克·卡蒂埃就在今天魁北克的北部竖立了一个30英尺高的木质十字架,作为这块土地已属于法国的标志,并命名所到之处也就是现在魁北克省的这一片领土为加拿大。1608年,法国探险家尚普兰又沿圣劳伦河建立永久殖民点,其中就包括魁北克城。随后,法国不断加强对加拿大这块殖民地的建设。不过,当法国经营加拿大之时,以北美13块殖民地为基地的英国殖民势力渗入加拿大。英法两国于1756—1763年间开展争夺北美殖民地的7年之战,最终整个加拿大落入英国之手。英国统治加拿大之后施行了一系列同化法裔居民的举措。他们在加拿大实行传统的代议制度,以英国法律取代法国法律,大力促进英国国教的传播,但是,加拿大法裔居民并不甘心沦为英国政治制度和社会体系之下的二等公民。面对英国的同化政策,魁北克的法裔居民毅然选择了维护本民族语言、宗教和生活方式的抗争之路。

    由于魁北克是加拿大最大的一个省,而且人口众多,民族成分构成更是十分独特(法裔居民高达80%以上),这使得魁北克地区能够相对完整地保留法兰西文化,法裔居民也对魁北克地区产生浓厚的地理空间认同。正因如此,魁北克才能以族裔为纽带不断抗衡英裔居民。面对魁北克法裔持续而坚韧的抵抗,为了缓和民族矛盾,英国政府于1774年通过了《魁北克法案》,1791又通过新的《宪法法案》,对魁北克地区采取特殊化的治理举措。19世纪后期,英国政府通过《不列颠北美法案》再一次对魁北克做出重大让步。这些让步包括魁北克实行法国的民法、法语是加拿大官方语言之一等等。但是,英国政府的努力,不管是同化主义的推进,还是特殊对待的怀柔,都没有从根本上缓和英裔与法裔之间的内在矛盾,反而由于英裔居民与法裔居民关系的紧张而形成魁北克问题。面对英裔居民汪洋般的包围,魁北克法裔居民心里难免充满了孤立感、歧视感和严重的不安全感。魁北克法裔居民在长期历史中形成的这种负面民族心理,最终在法裔民族政治精英的动员之下,逐渐形成了民族分离主义。一些民族主义政党,如民族独立联盟和魁北克人党纷纷走上前台,并提出本党的政治主张, 宣称要以和平手段在保持魁北克与加拿大经济密切联系的同时争取魁北克的政治主权独立。“一些更激进的民族主义组织甚至成立恐怖组织,如魁北克解放阵线和魁北克解放军,公开主张使用暴力实现魁北克独立,从而使魁北克现代化运动中觉醒的法裔,将民族意识推向了极端的独立运动”。而1960年,魁北克自由党在“作自己屋子的主人”的口号声中赢得该省大选,更是掀开了魁北克人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序幕。

    在魁北克自由党领导下的民族主义浪潮与传统的魁北克民族主义浪潮已经具有很大的不同。传统的魁北克民族主义要求的不过是文化生存和政治自治,而魁北克自由党领导下的民族主义已经公开提出政治主权诉求的问题。1966年重新上台的民族联盟又进一步推进魁北克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早在1963—1965年间,当时作为反对党的民族联盟首领约翰逊就提出“不平等就独立”的口号,正式声明:魁北克应称为国家(state)而不是省,魁北克人的理想是“掌握魁北克的命运,以平等的合作身份参与加拿大事务的管理”。随着魁北克人民族主义情绪的进一步提升,1968年主张分离的魁北克人党成立,该党的政治纲领就是要求“获得魁北克的政治主权”,脱离加拿大联邦。1976年,魁北克人党在省选举中获胜, 开始进一步谋求脱离联邦的活动。1979年,该党正式提出要在加拿大和魁北克之间建立“新的平等的伙伴关系”,即“主权一联合”方案。1980年魁北克就独立问题举行全省公决,59.6%投票者反对魁北克人党谋求政治分离的主张。魁北克分离派的政治主张虽然受挫,但是超过40%的民意支持也激励他们重振旗鼓。1993年魁北克集团正式成立联邦议会反对党。1995年10月30日魁北克再度全省公决,主张独立的分离派仅以49.4%对50.6%的微弱差距失败。魁北克此次的全省公决虽然再一次挫败法裔民族分离主义者的独立想象,但却并没有摧毁法裔民族分离主义的信心,魁北克省的一些分离主义者虽然“接受大多数同胞表示的意愿”,但却依然不放弃魁北克独立的“梦想”。

    面对魁北克民族主义和分离情绪的逐渐高涨,加拿大联邦政府并非无所作为,而是采取一种刚柔并济的应对策略,即通过“胡萝卜加大棒”的举措,不断压制或舒缓魁北克民族主义情绪和民族分离情绪。在怀柔魁北克方面,1774年英国颁布《魁北克法案》事实上就已经苗头初现了。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 英国政府虽然致力于在北美移植英国的政治制度与文化传统,但由于这种“英国化”的做法遭到魁北克法裔民族的极力抵制,英国转而以《魁北克法案》的方式,表达了容许法语、天主教、法兰西文化和各种制度继续存在的意愿。在同化主义失败之后,加拿大开始实行二元文化基础上的“加拿大化”。1963年,加拿大联邦政府成立皇家双语与二元文化委员会,着重解决“如何使加拿大联邦能在两大种族平等的基础上发展,并对其他种族丰富加拿大文化的贡献该采取何种措施以保护之,加以斟酌”。1969年,加拿大议会又通过《官方语言法》,明文规定:英裔和法裔同为加拿大建国民族;英语和法国同为加拿大官方语言,一切政治文件、国家法令都使用英、法两种文字;联邦政府机构必须使用英法两种文字进行工作。1987年5月,为了争取魁北克~ 1982年宪法法案》的承认,加拿大联邦总理又与10省的总理(包括自由党人、魁北克总理罗伯特·布拉萨)拟定了《米其湖协议》,重申魁北克是一个“独特社会”,并让魁北克获得了一部分修宪否决权、扩大了魁北克在移民事务等方面的权力。

    而在打击魁北克分离主义方面,加拿大联邦政府也颇费周章。面对魁北克分离主义的高涨,尤其是极端势力的不法行动,加拿大联邦政府通过军事打击和法制建构予以回击。比如,在1970年10月,极端民族主义组织魁北克民族解放阵线先后绑架一名驻加拿大英国外交官和魁北克自由党的政府劳工部长,并提出公开宣读民族解放宣言、释放关押的犯罪成员、公布为警方提供恐怖分子活动线索的线人名单、停止警方的搜查活动等要求。结果加拿大联邦政府即时宣布魁北克省进入戡乱紧急状态,实施“战时措施法”,大批军队开赴魁北克省,不仅平息了这场事件,而且还大大地削弱了魁北克人党的力量,魁北克人党的党员仅仅一年时间就从8万多人下降到了3万多人。

    此外, 加拿大联邦政府还注重从法理上否决魁北克分离的合法性。1995年魁北克独立公决差点成功的结果给加拿大联邦政府造成了沉重的心理压力。1998年加拿大联邦政府试图通过法律建构限制魁北克假借民主之名而实行分离之实。加拿大政府通过最高法院的法律解释从法制高度限制了魁北克的分离权。按照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律解释: 魁北克在法律上不能仅由民主权利的原则片面地、单方面地宣布从加拿大联邦分离出去;魁北克也不能用享有的民主权利来否定其在加拿大联邦中所承担的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魁北克不能以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权为理由,宣布从加拿大分离出去, 因为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权仅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即殖民主义统治、外部势力占领及遭受压迫和剥削、在所在国内不能享有真正的政治参与和拥有自治政府。

    另外值得一提的,加拿大政府对于魁北克分离主义还往往施以软压力。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开表示,如果魁北克从加拿大分裂出去,那么居住在魁北克的土著人和其他不赞成魁北克独立的居民也有权脱离魁北克而留在联邦内。加拿大联邦政府这种见解,实际上也是给魁北克分离主义制造心理障碍, 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对一些在魁北克独立问题上持模棱两可态度的民众起到了积极影响。

三、借镜观形: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的得失反思

    加拿大自建国以来面对多元移民(民族)群体不断增长的客观现实,展开一系列族际政治整合活动。虽然加拿大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尤其魁北克问题更是成为困扰加拿大国家建构的一大难点,但是,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从整体上讲还是比较成功的,存在诸多值得借鉴与反思的地方。

    首先,加拿大成功地建构各个民族的政治认同。加拿大在国家建构的过程中,各个民族的“加拿大化”事实上并不能说成功,尤其是魁北克的法裔居民在共同的地域、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心理、共同的语言凝聚中形成了稳固的外侨社会,具有极强的抗同化能力。也正是以魁北克地区为代表的一些少数民族难以“加拿大化”,加拿大才不断从盎格鲁遵从的同化主义转向各民族多元共生的“多元文化主义”。不过,加拿大致力于追求的“加拿大化”虽然并不成功,但它却成功地建构了各民族对加拿大政治体系的认同。一些民族,如魁北克地区法裔,虽然存在持续而坚韧的离心力量,但是,他们依然存在对加拿大式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深度认同。这种政治认同导致了他们即便谋求魁北克地区的独立活动,也将其置于加拿大既定宪制框架和政治体系之下,通过民主表决或民族对话的方式来解决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问题。这就使得国家与民族的博弈、民族与民族的竞争都遵守既有的政治游戏规则, 国家内部即便面临极为敏感的分裂主义问题也不至于解构整个国家基本的政治规则和摧毁整个国家的政治秩序。在魁北克地区虽然也出现了一些极端分裂主义组织(如魁北克解放阵线和魁北克解放军等)以暴力手段追求魁北克独立, 但由于他们的政治主张与各民族的政治认同和政治共识相背反, 因此并未产生大的影响力。从这个意义上,当代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必须高度重视政治认同的建构问题, 一方面要不断型构各民族对国家政治体系和政治规则的理性认同, 将民族问题的解决之道纳入国家既定的政治框架和法治轨迹之中; 另一方面也应建立制度化的民族矛盾释放机制和民族利益表达机制, 引导各民族在既定的政治框架和法治规范之下展开权益诉求、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其次,加拿大在少数民族权利保障方面也有诸多值得肯定的地方。加拿大族际政治整合采取的是多元文化主义, 试图通过多元民族的和谐共生来完成加拿大的国家建构和政治稳定,而多元文化主义在保护少数民族权利方面也确实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明确肯定了加拿大多元文化遗产,提出重视土著居民权利,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教育的权利。~1988年官方语言法》也承认保留和加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重要性。此外,加拿大政府基于社会文化的多样性,不但注重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障,而且还一直鼓励和支持文化交流与对话, 努力保障所有的加拿大人都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潜力。这就使得各个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社会交往、社会融人和族际通婚都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也正是因为多元文化主义在保障少数民族权利方面的积极作用,再加上加拿大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使得魁北克地区很多非法裔少数民族都产生了比较巩固的加拿大认同,这直接导致他们在1980年和1995年魁北克全民公决时做出拥护加拿大统一的积极反应。尤其是1995年魁北克第二次全民公决时,96%的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都投了反对票。印第安人还明确表示,如果魁北克独立,他们也将从魁北克分离出去,留在加拿大联邦。此外,超过95%的犹太人也投了反对票,他们还专门创建平等党, 旨在捍卫加拿大联邦和英语语言权利。不仅如此,犹太人还与其他两个较大的移民族群(意裔和希裔)一道组织起来,在公决时游说反对魁北克地区独立。魁北克地区非法裔少数民族的政治态度在魁北克谋求独立的运动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在很大程度上牵制和挫败魁北克分离主义的独立想象。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多元文化主义并不是十全十美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 它虽然在保障少数民族权利方面存在十分积极的价值,但是多元文化主义在建构国家同一性方面却始终存在难以弥补的缺陷,正如一些学者所批评的,多元文化主义不是促进移民的整合而是鼓励移民远离主流社会,造成少数民族的自我怜惜和聚居性隔离。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容易扩大差异,强化仇视,导致族际边界的清晰化和扩大化,甚至会造成种族崇拜和社会碎裂化,并最终导致“难以修补的隔离”。

    最后,魁北克地区分离主义的教训应该引起多民族国家的重视。加拿大魁北克问题的凸显在很大程度上是民族问题与地域问题结合的典型结果。在加拿大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建构过程中,魁北克地区便一直是法裔移民聚居之地,而且法裔移民随着时代的演变还有不断向魁北克地区聚合的趋势。法裔民族向魁北克地区的聚合,既是法裔移民群体寻求文化归属的自发选择,也是魁北克政府的自觉建构。按照加拿大1867年宪法法案,加拿大联邦政府虽然对移民拥有最终控制权,但移民政策的执行权却下放到各省。按照该法案的相关规定, 各省有权在与联邦立法不相冲突的前提下制定移民法,这就为联邦地方的选择性移民打开方便之门。魁北克省也极力运用其独具的甄选技术和投资移民权利,一直以自己的标准和程序吸收大量法裔移民定居魁北克。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魁北克省大量吸收会讲法语的新移民,并在每年度的移民指标中不断增加这些人的比例,从而使得多数会讲法语的族裔都来到并定居于魁北克省。1998年魁北克会讲法语的外来移民人数几乎与加拿大其他各地会讲法语的外来移民的总和相当。这种选择性移民政策使得魁北克日益成为法裔移民的集中聚居之地, 法裔移民成为魁北克地区的绝对多数民族,“法裔人口超过英裔人口的l0倍,其中讲法语的居民为82% ,加拿大79% 的法裔人口都居住于此”。

    法裔移民高度集中于魁北克,对加拿大的族际政治整合产生了极为明显的负面影响。它一方面使得整个魁北克容易形成相异于国家主流文化的民族政治亚文化,影响加拿大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必要的“加拿大化”。另一方面,魁北克地区法裔民族的过于集中也刺激法裔居民将魁北克地区视为本族民众固有的领地,导致民族主义情绪的不断凸显与持续走高。事实上,魁北克地区分离主义的产生客观上也反证了民族主义一旦与领地结合就容易产生分离主义问题。

    此外,魁北克问题中还有一个不得不提及的问题,即“民族政党化”。随着魁北克民族主义情绪不断走高,1968年魁北克成立了魁北克人党,从而使得魁北克民族政党化问题开始凸显出来。民族主义是一种高情感负荷的意识形态,一旦“政党化”之后,就容易出现民族认同内卷化、群体极化、民族博弈组织化等一系列问题。苏联解体中民族主义政党的此起彼伏, 以及美国族际政治整合中对民族主义政党的严加防范,都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民族政党化”将对整个多民族国家产生极为严重的破坏力,是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必须予以慎重对待的重大问题。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5期。篇幅原因,注释从略。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

编辑: 毕跃光  吴鹏 贾淑凤

编辑助理: 付启菲

    

您的稿件和服务意见请发往“民族学与人类学”微电子杂志邮箱:mzxyrlx@126.com

您的支持和鞭策将会是我们进步的源动力!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