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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际和谐】居住空间与民族关系再造: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文献述评与研究展望

Reconstruction of Living Space and Ethnic Relations: Literature Review and Research Prospects of Ethnic Inter-Embedded Communities

【作者简介】杨鹍飞,四川大学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国际关系学院副研究员,民族学博士后、公共管理博士后,硕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城镇化进程中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成长机制及其建设模式研究”(15CMZ023)、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边疆学原理研究”(17AZD018)、四川大学杰出青年人才项目(skqx201729)、四川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项目(2018XZX-22)、四川大学一流学科“区域历史与边疆学学科群”项目(xkqqn2018-15)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民族互嵌型社区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从世界范围内看,工业化与城市化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城市民族社会问题,促使城市居住空间与民族关系问题成为西方学术界长期关注的研究议题。文本总结梳理了民族关系周期理论、生态过程理论、城市空间分异模型、居住隔离等西方理论流派,以及国内关于民族互嵌型社区概念、理论向度及其实证方面的研究。未来研究应当加强中国特色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体系建构、内外环境变量的实证分析及推进工作成效评估和数据库建设。

【关键词】民族互嵌型社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居住空间;民族关系

    自 19 世纪末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及劳动力跨国流动的影响,社区居住空间与族群关系开始成为西方城市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议题。特别是 21 世纪以来,工业化及快速城市化带来的人口增长、社会流动以及社会冲突等问题,同时也伴随着以民族、阶层或职业为识别标准的居住空间分化——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化进程的普遍现象,并对传统社会整合方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这似乎是任何一个迈向现代化的国家所无法回避的困境和难题。如何应对这种城市化所带来的城市社区空间分异以及可能发生民族关系“断裂”的风险,也成为摆在中国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和理论研究者们面前的、必须破解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难题。

一、问题的提出及其社会学术背景

    从世界范围来看,全球化、工业化、城市化等历史进程共同推动着世界劳动力的跨国流动,各大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城市不同民族的居住模式或居住格局成为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共同“关心”的研究议题,之所以成为被“关心”的研究对象,是因为学者们发现不同民族成员进行社会交往的空间条件变化对所居住的城市民族关系、社会安全等问题具有决定性影响。迄今为止,世界各国主要大城市的多民族或多种族居住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像美国唐人街、韩国城等以移民来源国为特质的自然形成的特定单一民族或种族为主体的社区;另外一种是由政府主导的多族群比例混居社区,如新加坡的居住模式。

    20 世纪 70 年代末以来,中国社会开始发生深刻变化,中国政府的社会治理思路也从管制转向服务,通过逐步放松人口流动政策的管理促进劳动力的跨区域转移,鼓励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一方面,全国性政策导向也激活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活力;另一方面,在农村,宗教也逐渐随着意识形态管制的放松而死灰复燃,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信教群众日益增多而使宗教势力再度成为影响民族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城市管理者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对于城市社区的建设思路更多依靠“看不见的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并不主动干预城市社区各民族人口或劳动力的分布与流动。以至于在大中城市逐渐形成少数民族聚居的社区,如深圳“苗族聚居区”,甚至在广州出现黑人社区聚落。

    有研究认为,人类是自然界拥有情感和高级智慧的群居性动物,正是人类这种天然倾向于进行群居生活与情感交流的社会属性,促使不同民族从流出地进入新的空间区域之时更愿意选择与自己文化、语言相同或相近的人们共同生活,共同居住。群体情感交流才是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多民族社区日益增多的最原始的动力机制。因此,在边疆地区大城市汉族与少数民族人口规模较大且较为均衡,周边地市农村人口向中心城市转移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原有的居住格局。有学者指出,由于城市发展历史的原因,一些边疆城市汉族和少数民族居住区域相对较为集中。同时,由于计划经济时代大量单位制社区的存在,各民族相互混居的状态还是较为明显。然而,自 20 世纪 90 年末住房改革政策的实施,政府不再负责住房供给和居民安置,转而依靠市场方式进行城市旧区改造和小区建设。一方面由于政府减弱对住房市场的干预并支持城市流动人口自由选择,另一方面是因为不同民族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存在差异,更愿意选择各自人口占多数的社区购置房产并安家落户,以至于更强化了多族群居住的空间分化现象。

    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城市居住格局对于民族关系具有决定性影响,居住隔离的强化会进一步强化不同民族之间的疏离感和排斥度,居住空间融合度的提升则会缓解民族关系的张力;民族关系的张力加大反过来会强化城市各民族的居住隔离程度,以至于陷入“居住隔离→民族关系紧张→居住隔离程度进一步升高→民族关系更加紧张”的恶性循环。这一理论假设与其说似乎成为学者们的一种共识,不如说成为学者们的理论焦虑或“心结”。于是,创新民族关系相关理论和实践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和潮流,不同学科背景的研究者也相继加入这个话题的讨论。譬如,有研究者不无忧虑地指出,“建立独立的族群社区不是一个好的办法”。

    2014 年 5 月 2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等地多次调研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民族互嵌型社区,以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发展”的新思维。金炳镐指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阐明一系列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新理论、新政策、新办法”,为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民族政策理论与实践困惑的解决指明了方向。至此,对于“如何更快更好地建设民族互嵌型社区”以促进“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需要学术界在总结批判国内外相关经验和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二、西方的基础理论与批判:城市居住空间与民族关系的“变奏曲”

    由于“民族互嵌型社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工作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西方学术界并没有完全与之对应的概念和研究成果。但西方对社区的研究起步于 20 世纪初,经历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形成了不同的理论流派。其中,城市居住空间与民族关系则是西方学术界长期关注的热门话题,也是西方城市社会学研究发展脉络的主线之一。“民族互嵌型社区”作为“社区”的次级概念,其本质在于构造居住空间进而塑造民族关系。因此,本文也对西方以城市居住空间为主要视角的社区和民族关系的研究进行简要的综述,希望对建构中国特色的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有所助益。

    (一)人类生态学:民族关系周期与生态过程理论

    20 世纪 20 年代初,以帕克(Park)为代表的芝加哥大学学者群体开始关注“空间是否影响行为”这个问题,即城市居住空间是否对居民行为产生影响,经过长期的观察研究创立城市人类生态学,这是西方学术界第一次以城市居住空间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学理论,对此后的民族或族群关系与城市社会学研究产生深远的影响。

    帕克通过针对美国城市社会大量长期的经验观察后,在“边缘人”概念基础上提出移民群体融入当地城市社会的民族关系周期理论。所谓“边缘人”是“处在两种从未发生渗透和融合的文化或社会的边缘”的人或群体。帕克认为,族群之间的互动过程分为接触、冲突、适应和同化四个阶段:移民群体初入城市,与城市主流群体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对立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族群之间的交流接触,原本敌对的族群关系会逐渐发生变化,经历一定时期的冲突和相互调和,移民群体会主动或被动地去接纳和适应城市主流生活方式。帕克指出,工业化城市中逐步形成的移民社区有利于缓解移民群体文化与城市主流文化之间的张力,为移民群体提供生存支持、精神抚慰和人际交往的保障,有利于实现其身份转换融入当地社会。帕克还提出著名的假说:各族群居住地点的“空间距离”与群体之间“社会距离”相联系。

    这种生态的民族关系模式也遭到不少学者的批评。有研究认为,周期性城市社区人口变化是对自然科学的一个生物学模型的“机械”模拟,将原本复杂的社会过程简单化,太过于“机械”了,以至于理论解释力趋于弱化。针对学术界对民族关系周期理论的批评,帕克的学生麦肯齐(Mc Kenzie)提出了生态过程理论(Ecological Processes)。他的这一理论是在帕克的族群关系周期理论的基础上以生态动态变化过程的视角来分析城市社会变迁。他认为,人类各社会群体按照生态学原理分布于城市相应的功能区位,但是,这种区位分布并非静态,而是受到政治、经济、技术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相应的变化或区位移动,这种社会群体的区位变化称为空间移动(Spatial Movement)。他认为,生态过程主要依据群体人口规模在一定的地理空间中的变化而变化,具体分为以下七种类型:(1)聚集(Concentration);(2)分散(Dispersion);(3)中心化(Centralization);(4)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5)隔离(Segregation);(6)侵入(Invasion);(7)承替(Succession)。“侵入的类型有很多种,但是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土地用途的变化,另一种是土地占有者的变化。前者意味着一种用途转变为另外一种,好比居民区转为商业区或者商业区转化为工业区;后者包含特定使用区域内所有类型的变化,例如社区种族构成和经济方面的持续变化,或者是商业部门内部服务效用类型的变化。

    麦肯齐生态过程理论的核心思想主要是指城市人口根据民族、文化和经济收入的不同产生不同的空间分布区域,这些空间上的变化过程中随着资源和人口的聚集与分散,也产生基于族群、文化或阶层相关的犯罪、暴动、自杀等社会问题。其实,麦肯齐这一理论的核心与帕克一脉相承,不同族群居住空间的分离或隔离会造成一定的城市新市民群体的融入难题和反社会行为。不同的是,帕克是建构一种静态视角,而麦肯齐是从动态的角度看待城市群体区域分布的变化过程。

    (二)生态社会学:同心圆假设与城市空间分异理论模型

    帕克创立的人类生态学对其同事伯吉斯(Burgess)的学术思想产生很大的影响。伯吉斯与帕克在 1921 年合著的此后被称之为“社会学圣经”的《社会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ociology)中提出,人口压力促进城市的不断扩张,并引发人口和各种机构的空间竞争,形成一个向中心聚集和向周围扩散的双重过程。正是在此观点的基础上,以芝加哥为原型考察其城市发展的历程,伯吉斯将家庭经济收入和城市区位因素纳入视野对城市空间分化进行分析,进一步提出了他的“同心圆假设”(Hypothesis of Concentric Zone Circle)。

    伯吉斯认为,家庭收入高低决定了其居住区域距离市中心的远近,即高收入家庭趋向选择远离市中心的住宅,而低收入家庭多选择靠近市中心的老住宅区,中产阶级介于两者之间,从市中心到城市外围分为 5 个同心圆地带:中央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 过渡区(Zone in Transition)、工人住宅区(Zone of Working-men’s Homes)、高档住宅区(Zone of Better Residence)、通勤区(Commuters Zone)。同心圆理论的主要思想是,随着新移民的不断融入,城市规模也不断向外扩展,形成以中央商务区为核心的城市圈层环状结构,靠近市中心的居住区以新移民和中下层居民为主,犯罪率高,社会问题较为复杂。随着经济收入的提高,逐渐移向外层安全性更高的地带。居民向外移居的过程也意味着社会地位的向上跃迁,而城市则形成了阶层居住区位的空间差异。

    此后数十年间,伯格斯的同心圆假设在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可的同时也遭受了严厉的批评。批评者们认为该理论的适用性太过于局限,仅仅适用于工业化驱动发展的城市,诸如芝加哥、蒙特利尔等。为了回应这些批评,其他学者对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模式和特征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如霍伊特提出了扇形理论模型,哈里斯和厄尔曼则提出了多中心理论模型。从本质上讲,这些理论并非否定伯格斯的同心圆理论,而是在承认其合理性的基础上发展了同心圆理论。此外,不管是同心圆理论还是扇形理论或多中心理论,更多地关注和强调城市区位对居民居住行为和空间布局的影响,而忽视人类行为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如种族、民族或文化等具有群体凝聚功能的因素。

    (三)因素生态学派:定量分析方法与族群空间分化

    1940 年,美国统计局公开发布大量关于城市的统计数据,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家开始关注并希望利用这些官方数据进行学术研究。20 世纪 50 年代之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不再局限于对城市空间进行宏观的结构化分析,开始注重运用定量实证方法从微观层面分析城市空间分化的具体机制。1949 年,谢夫基(E.Shevky)和马瑞利·威廉姆斯(Marilyn Williams)首先开发了社会区域分析方法(Social Area Analysis),这是一种运用社会统计数据对社区或地理单元进行定量分析的研究方法。他们认为,城市作为现代化的产物,其社会关系、功能分化与组织结构复杂化处于一个不断的城市结构变迁之中,如职业分工细化、生活方式变迁和人口空间的重构。可以建立相应的指标来测量或反映以上三大过程。他们运用数据分析了洛杉矶568 个自然区域,使用社会等级、家庭状况和族群特性这三个指标进行分析。1955 年,谢夫基与文德尔·贝尔(Wendell Bell)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区域分析方法的指标体系,将社会经济因素、家庭因素和社会族群因素三个变量作为基本标准。此后,在万·阿斯多(Van Arsdol)和卡米雷瑞(S. F.  Camilleri)等人的努力下,社会区域分析方法得以进一步完善,逐渐形成以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状况、族群性、市民流动性、人口规模和功能等关键变量作为基本分析指标的因素生态学分析方法。这一时期不少研究者运用定量研究方法得出较为一致的结论,经济因素不再是空间分化的唯一决定性变量,家庭类型、婚姻、族性等变量对城市空间居住模式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贝尔和菲利普以印度加尔各答为例,运用因素生态学方法进行跨文化比较社会等级、生命周期阶段和种族隔离对城市亚种群生态分化的影响分析。研究发现,少数族群移民进入城市首选之地便是其民族聚居区,族性因素在居住选择过程中发挥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比较而言,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倾向形成“扇形”模式,家庭类型的不同大致符合“同心圆”模式,种族或民族的不同则造成城市不同聚居区的形成。但是,绝大多数城市是这三种因素共同起作用,生成复杂的城市空间分布模式。美国著名社会学家邓肯(Duncan Otis Dudley)等人曾采用芝加哥人口统计数据,对芝加哥进行同心圆和扇形区域划分,利用职业分层、收入、居住隔离、各职业距离市中心的距离等指标,检验了帕克“空间距离”与“社会距离”相联系的假设,最终数据强力支持这一假设。

    社会区域分析方法或者因素生态学方法定量使社会学家能够通过定量数据归类分析不同社区或城市的异同,运用数据勾画城市不同社区和不同族群的空间居住特点或分布模式,再辅助于时间线索便能够更加清晰地呈现出相应自然地理单位的历史变迁甚至在此基础上预测其区域特点变化和空间发展趋势。此后,定量分析方法成为研究城市空间分化与族群关系变迁的一种技术,被越来越多的社会科学学者所接受。

    (四)空间功能主义:空间整合与居住隔离

    长期以来,限于美国最高法院普莱西诉弗格森案所确立“隔离但平等”原则——种族隔离政策被赋予合法性,美国主流社会科学界对族群居住空间隔离或分化问题并未从负面社会后果的视角进行研究,而是将其视为城市工业化发展和个人选择的结果。但是,由于 20 世纪50-60 年代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促使更多学者思考种族隔离制度的非正义性,直至种族隔离制度的最终废除,这对此后的美国社会科学的研究主题和导向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0 世纪 70-80 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关注城市族群空间结构分布或族群居住隔离问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不少研究者仅仅将居住隔离看作一个其他社会因素的静态结果,如人们因性别、年龄、收入、语言、宗教、肤色、品味等差别而造成居住隔离。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将族群居住隔离看作是一个能够产生一定正效应或者负效应的功能性变量。持有居住隔离“正功能”论者主要是从少数族群的“主位”角度来看,居住隔离能够保持自身族群特性或满足交往情感需求,如赫伯特·甘斯(Herbert Gans)认为,少数民族社区自成一体,群体凝聚力强,特别是大量穷人的存在有助于保持自己的族群性的城市“飞地”。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少数族群在城市中聚居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自我隔离”现象,是他们因为相互的文化认同而愿意聚居在一起的结果;另一方面,居住隔离“负功能”论者主要是从整个国家和社会整合的角度来看,认为居住隔离是引起分裂与不和的重要因素,容易造成不同群体之间信任危机,从而不利于社会融合。政治学者亨廷顿指出,居住隔离为少数民族保持其族性创造了空间,必然导致国家性的流逝。

    不同理论则有着迥异的政策含义。正是由于学术界对居住隔离始终存在两种理论解释,所以,对于族际居住隔离问题西方国家始终是存在积极干预和无须干预的两种论调。居住隔离“正功能”论者认为,族群居住隔离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也是其族群文化偏好的结果,对其族群性的维护、工作机会和社会资本的扩展都具有着正向意义,因此,不应当也不需要政府干预,更何况“政府干预不仅会增强现有的隔离模式,也使得新的隔离比以前更能持久存在”。另一方面,居住隔离“负功能”论认为,居住隔离不利于少数族群与主流社会群体的接触,以致与主流社会规范不一致的文化传统长期存在,抑制少数族群的社会融入速度和效果。因此,必须加强政府干预,调整族际居住隔离的城市空间分布或居住格局,促进少数民族的社会融入和国家整合。

    总体而言,西方学术界关于城市空间与民族关系的理论研究对西方国家的种族政策产生重大影响。美国自废除种族隔离制度以后,由于自由主义与族群理论的非干预导向,致使美国政府很少采取直接的政策措施干预族群的空间分布。而与此不同的是,以荷兰为代表的欧洲国家则采取积极干预政策,其主要注意力集中于缩小族群间的文化差异,表现在其空间政策上不仅加强社区邻里的居住混合,并积极缩小不同民族或族群间的社会地位差异,主要希望通过空间融合的方式实现阶层整合。通过上述梳理,我们发现,西方学术界对居住空间和民族关系的影响及其理论层出不穷、争论不断,更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神话。那么,该如何看待西方关于居住空间和民族关系的理论呢?我们要坚持将其作为发展中国社会科学的一种资源,切忌将其视之为整体而自洽的理论体系,而应视之为“可以成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益滋养”,但“对国外的理论、概念、话语、方法,要有分析、有鉴别,适用的就拿来用,不适用的就不要生搬硬套”。

三、中国的理论争鸣与实践探索:民族互嵌型社区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交响乐”

    国内学术界关于社区的研究肇始于吴文藻、费孝通等老一辈社会学家,他们为社区理论的引介和本土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关于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什么是民族互嵌型社区 , 存在什么问题 , 怎样建设”这一思维进路进行。

    (一)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概念论争

    2014 年 5 月 26 日,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民族互嵌型社区”这一民族理论新概念,这一概念甫一提出,便引起学术界的重点关注与热烈讨论。2014 年 7 月初,三位知名学者接受新华社《瞭望》周刊记者采访时分别谈了自己的认识和观点:国家行政学院龚维斌认为,“‘相互嵌入式’指的是各民族通过交往交流交融,社会生活、社会参与等各方面都融合在一起,每个民族彼此离不开。”另一位学者认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区是指针对多民族、多元文化共同生存发展的居住格局,这种居住格局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多民族之间的交融程度。”中国社科院马大正认为,这种嵌入式社区就是各民族相互杂居,而不是人为地制造隔阂和差异。有研究指出,“上述观点分别从不同角度强调了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特点,但是都较为一致地指出民族互嵌型社区空间分布的关键特征——各民族交错而居。”同时,该研究认为,从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中发现,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内涵不仅仅要从物理空间关系来理解,还要从精神空间关系来把握。

     此后,有研究者发文探讨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内涵,“从逻辑上讲,民族互嵌型社区是社区的一种特殊类型,既有社区的一般性特征,也具有民族社区的多民族混居的特征。”该文在总结梳理相关社区概念的基础后认为,“从国家战略视角来看,‘民族互嵌’绝非仅仅指代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关系的空间关系,更多地是指不同民族之间形成自由交往、相互包容的精神关系。我们可以据此将‘民族互嵌型社区’界定为:由两个以上(包括两个) 民族共同居住并形成空间相错的同一区域内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中的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成员之间形成自由交往交流并相互包容的关系。”

    也有研究者从不同维度、不同层面对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概念进行独特的界定。总体而言,主要有四种观点:第一种是空间和情感两大要素来界定的“情感共同体”论,第二种是从空间与文化关系来界定的“精神共同体”论,第三种是从空间与利益关系来界定“利益共同体”论,第四种则是强调各民族相互依赖的“生活共同体”论。(1)“情感共同体”论认为,“民族互嵌式”概念的提出有着独特的时代背景,从多民族居住模式的角度来看,既有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空间因素,也有社区内部各民族居民彼此之间在心理和情感的认同因素。“这是社区这一城市细胞内部凝聚各民族的坚韧纽带,承载着该模式的目标要求。”(2)“利益共同体”论认为,“从本质上来讲,社区就是人们‘类生活’要求的现实体现,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一种存在状态,而文化因素又是‘民族互嵌式社区’得以存在和运转的重要纽带,简言之,民族互嵌式社区就是指建立于一定的地域基础之上,由不同民族成员组成的,多元文化之间平等相处、彼此尊重的社会利益共同体。”(3)“精神共同体”论认为,“多民族互嵌社区建设主要指生活在同一个社区的各族居民通过采取获得认知、行动策略、相互协调等方式,在嵌入社区网络的过程中彼此影响、构成关联,从文化、行动、认知等各个层面完成相互嵌入,形成新的精神共同体。”(4)“生活共同体”论者认为,“民族嵌入式社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共同居住,并具有一定的共同地域认同,相互尊重社会分层和文化差异,在社会互动中交往交流,并相互接纳、吸收和依赖的多民族生活共同体。”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以上观点之间在本质上并无明显差异,只是从不同维度强调了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基本属性。

    同时,也有研究者并未直接界定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概念,而是从相对应的民族隔离式社区结构进行比较研究。如郝亚明认为,“对民族互嵌型社区结构意义的理解,可以对比一种与其相对立的社区结构——民族隔离式社区结构。民族互嵌型社区环境建构勾连互动的多民族居住格局、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正是试图克服这种民族隔离式社区环境及其负面后果。”也有研究者以新疆塔城为典型案例阐释了“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关键特征,如新疆师范大学王平、严学勤指出,“各民族在日常生活中守望相助、手足相亲,铸就了民族团结的精神内核,巩固了塔城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血肉联系。这种特点事实上体现了中央提出的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精神内涵,即‘相互嵌入’并不意味着完全融合,也不是简单的杂居和混居,而是生活上互助、文化和习俗上互相尊重、精神上有共同认同。”裴圣愚、唐胡浩认为,“相互嵌入是民族交融的微观注解,是我国各民族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的直观体现。”

    但是,从近两年学术界的争论来看,我们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研究者直接混同了“民族互嵌型社区”与“民族互嵌型(式)社会结构”。譬如,郝亚明在其《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现实背景、理论内涵及实践路径分析》一文中清晰地阐述了民族互嵌型(式)社会结构的理论内涵,结果此后却有部分研究者未加区分将其视为对“民族互嵌型社区”概念的界定。著名民族学家王希恩教授指出这种“概念混淆”的危害,“现在无论是学术讨论还是实际工作,许多人都把互嵌问题集中在‘社区环境’或居住问题了,或者虽讲‘社会结构’实际仍讲‘社区环境’,而最后都把‘互嵌’理解成民族之间的居住问题,或直接理解成‘民族混居’了。这样认识显然不全面,有碍中央精神的全面贯彻执行。”

    (二)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理论向度

    类型学是指按照一定的统一标准对事物进行分类的方法,有助于深化对事物的认识和把握,是社会科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研究步骤或研究方法。国内学术界对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研究,基本上是遵循这一社会学方法准则,只是不同研究者根据自己的学科背景或研究取向选取不同的理论向度,并推进民族互嵌型社区分类研究。整体而言,国内学术界主要有三种理论取向,具体如下:

    1. 空间社会学向度

    改革开放以来,快速发展的城镇化促使中国城市空间发生巨大的变迁,边远民族地区 / 农村人口向中心地区 / 城市发生规模巨大的人口迁徙,巨量人口流动也给城市空间带来空间压缩和新市民的社会融入问题。尤其是“城市多民族化”与“少数民族城市化”两个进程的相互叠加,为城市民族关系和城市民族事务治理提出严峻的挑战。这是我国少数民族城市社会空间融入的主要难题,也成为民族学理论界和城市管理实务部门的核心议题。国内学术界涉及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分类研究之时,多数研究者认为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其实质就是要促进少数民族城市空间社会融入。“民族互嵌型社区是消除民族成员社会排斥、促进社会融合的载体和依托。”也就是说,通过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有助于增加族群之间的近距离接触机会,可以适度消解族际利益失衡,也能促进少数民族的社会融入。那什么是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空间属性?有研究认为“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空间属性主要是指社区内部各民族的居住分布形态。从社区内部居住空间来看,分为‘相互分离’和‘相互嵌入’两种形态”。并运用社会类型学方法根据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空间属性对其进行了理想类型划分,分为区隔型、接触型、融洽型和交融型四个基本类型。也有研究者从城市乡村空间连续性的角度,将民族社区分为主导型城市社区、主导型农村社区、混合型城市社区和混合型农村社区四大类型,进而在此分类基础上提出了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路径方向。

    以上研究者从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空间社会学向度提出具有一定代表意义的类型划分,也得到此后研究者们的理论共鸣。如卢爱国、陈洪江研究指出,“城市多民族社区治理首先要以地理空间上的结构互嵌为基础,形成交错杂居的空间格局和共用互享的设施环境。”更有研究者不仅从城乡空间和民族类别将民族互嵌型社区划分为“乡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互嵌”和“城市内部各民族居民互嵌”两大类;运用空间社会学的思维至更宽广的边疆维度并将“互嵌”划分为“边疆省份以外的群众到边疆民族地区与边疆少数民族的互嵌”“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前往边疆省份以外与当地居民的互嵌”“边疆少数民族之间的互嵌”和“边疆各少数民族与汉族的互嵌”。由此可以看出,空间社会学向度已经成为中国民族互嵌型社区研究的一个主要理论维度,为以后更为深入的研究提供了思考的理论镜鉴。

    2. 情感社会学向度

    情感问题是社会学研究中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自早期社会学家孔德、涂尔干、韦伯以降,重量级社会学家无不关注研究人类情感问题。孔德认为,情感对社会秩序的形成与维持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涂尔干也提出社会团结对社会整合和社会秩序的基础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民族互嵌型社区环境和社会结构之时,也特别强调加强各族人民情感联结的重要性。

    有研究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及“民族互嵌型社区”时提出关键的情感指向——“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所谓“紧紧抱在一起”是指“各民族紧密团结、亲密无间的状态,涵盖了各民族之间的情感关系(或精神关系)状态”。这表明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本质属性在于各民族的情感关系,社区情感关系疏远或亲密决定了其形态分类及其变化。笔者也是将情感关系作为民族互嵌型社区类型划分的一个关键维度,区隔型、接触型是指社区内部各民族之间的情感关系处于排斥状态,而融洽型和交融型则是指内部各民族的情感关系融洽。郝亚明借鉴涂尔干的“机械社会团结与有机社会团结”二分法将民族团结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在追求民族群体之间同质性基础上所形成的机械民族团结,一种是在承认民族群体之间异质性的基础上寻求相互关联合作而形成的有机民族团结”。

    情感作为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共同体维系存在的重要纽带,已经成为学术界的一个重要共识。有研究者指出,在社区范围内发挥邻里生活互助、情感沟通、社会整合等功能,不仅可以融化不同民族间的心理隔阂,也会通过邻里之间的深入交往而形成亲密朋友关系,重建或巩固社区居民间的情感联结。也有研究认为,民族互嵌型社区不仅仅指涉居住空间的互嵌、组织网络的互嵌,也指涉文化和心理认同的互嵌,因此,构建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现实基础不仅需要空间基础,也需要文化基础和心理基础。“所谓的相互嵌入,是在各民族相互平等的基础上,以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胸怀,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利益和情感共同体,从而实现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实现资源共享、情感共进、区域共荣。”

    3. 结构功能主义向度

    结构功能主义是西方最重要的现代社会学理论流派之一,也被我国社会科学界所广泛接受和认可。郑杭生曾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分析中国的社会建设与管理,他认为,“社会功能与社会结构紧密相连:结构是功能的基础;功能则是结构在运行中发挥出来的作用。”

    结构功能主义也成为国内学术界研究民族互嵌型社区的一个重要理论视角,有研究曾从社区建设的角度分析认为,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基本路径就是通过文化和社会的整合手段,以“润物细无声”方式推进各民族深度交往。从社区的成员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完善实现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社区认同功能、涵化功能、抵制渗透功能、民族整合功能”。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来看,社区认同属于政治子系统的“目标达成”功能,涵化与抵制渗透都属于文化子系统的“维护”功能,而民族整合是社会子系统的“整合”功能。只是从社区层面讲,欠缺经济子系统的“适应”功能,这种经济汲取的适应功能是需要通过社区居民在工作过程中实现;也有研究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探讨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功能定位,如曹爱军认为,其功能主要关涉社会结构意义上的社会融合功能目标和政治秩序意义上的族际整合的功能目标。两大功能相互支持协同共进,推动现代多民族国家的族群治理与国家建设。也有论者以组织结构理论、战略理论为基础,构建了结构—战略 —治理能力分析框架模型,并以成都浆洗街社区为例从社区治理结构、组织战略和社区治理能力三个方面分析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治理机制。尽管上述研究并未明确表示其研究借用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进行分析,但通读文献之后,能够明显地看出诸位研究者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运用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思维,或者说受到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的影响。

    (三)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实践探索

    党中央决定推进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并形成相应的政策文本和政治话语之后,学术界尚未完全搞清楚“什么是民族互嵌型社区、如何建设民族互嵌型社区”这两大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诸如乌鲁木齐、和田等地发挥“干中学”的精神,率先在本辖区开展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建设实践活动。随着国内相关理论研究不断深入,民族互嵌型社区的两大理论问题也日益清晰化。部分研究者也着手关注相关地方的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实践活动,或进行比较研究,或对相关探索实践进行批判性分析。

    目前,国内学界对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实证研究主要是研究者基于自身独特的区域优势进行分区域研究,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和中南等中西部区域。譬如,新疆师范大学王平、严学勤通过对塔城多民族社区的走访调研,运用案例分析方法凝炼出新疆北疆地区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历史经验和基本依据。他们认为,推进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建设首先要坚持正面引导,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之路,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巩固民族团结,推进有利于各民族共同进步与社会融合环境的社会建设。中南民族大学裴圣愚、唐胡浩则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为例分析了当地的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实践活动,通过案例分析探讨了各民族社区在结构、文化、制度、经济上的相互嵌入的理论内涵。他们认为,“‘相互嵌入’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我国民族研究的层次,即可以从微观视角研究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从中观视角研究各民族共生互补的关系,从宏观视角研究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西南民族大学来仪、马晓玲则是以西南核心城市成都的藏族汉族等多民族社区为例,分析了成都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进展与现状,最后指出,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还处于浅层次的接触而缺乏深入交融,“如何尊重差异、如何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益、如何认识和处理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等问题,在当前都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民族互嵌式和谐社区建设必须正视的现实问题”。云南大学王江成以云南永宁摩梭人村社为例,运用“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新理念结合村民自治的常态实践两个维度,探讨当前摩梭人村社面临的多民族交流交往交融问题,尝试提出实现摩梭人村社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和方法。此外,也有研究者开始关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并进行相应的实证调查研究。

    总体而言,地方政府的实践探索和学者们的理性观察分析相互促进,通过实践检验理论的抽象,也为理论的发展提供实践的指向。有研究追寻地方政府的实践踪迹,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及和田等地进行实证调查和分析研究,发现当地的实践与学界理论尚存在一定差距。但总体上讲,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趋势明显增强。也有研究指出,“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提出是因现实问题倒逼由上而下形成的多民族社区治理方略。但是,我们在落实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重视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流动族群内卷化、服务设施配置失衡化、嵌入浅层化、推动力量行政化、参与主体局限化和心理距离扩大化。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建设民族互嵌型社区要做好基础性调查研究工作,不能盲目上马;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搞一刀切;必须坚持以社会融合为政策目标和政策导向。

四、研究展望

    通过回顾国内外关于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研究,我们发现,近年来国内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与实证研究方面的成果已颇为丰硕,但是,在当前我国边疆社会建设亟待加强的大背景下,我国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理论研究还需向纵深领域发展,以推动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实践。

    (一)需加快中国特色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体系的建构

    由于中西方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结构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这些作为多族群社区或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外在的宏观变量,对多族群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具有结构性的影响,甚至在具体微观层面的社区治理等方面也可能发挥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西方学者以本国民族社区为研究对象并运用内生于西方社会背景下的民族关系理论,西方学界虽然自我标榜并倡导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中立性,但是,内嵌于西方社会的研究主体和研究客体都无法完全避免“西方中心主义”的视角,更遑论部分研究者有意为之。因此,借鉴西方的族群社区建设的理论应当充分考虑中西方的结构性差异和社会情境差异。

    然而,当前国内相当部分借鉴西方民族社区与族群关系的研究成果,并未充分注意中西方的社会背景差异,而仅仅满足于简单复制或移植西方相关理论,“削足适履”地去简单照搬西方的理论模式。这种错误认知即是典型西方中心主义思维或者“洋奴”哲学的表现——完全不顾及中国本土的实践及其对西方理论的挑战,以致当前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理论研究尚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无法对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提供足够的理论支撑。因此,立足于中华视野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加快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研究和理论体系建构。具体而言,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我国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理论创新研究。一方面,中国的民族学研究者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解决中国民族事务治理所遭遇的重大急需的真问题,特别是能够对当前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科学的理论解释,并能够提供可行的问题解决之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只有坚持中国本位凸显中华民族主体性,以解决我们自己国家的民族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为导向,以本国的实际问题为研究对象,才能提出具有原创性的创新观点和理论。简言之,“理论创新只能从问题开始。从某种意义上讲,理论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其次,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进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建构。“特别是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以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结合中国本土特色,建设社会科学的各学科。”2012 年 5 月 28 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第二批入学学员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指出,对待西方国家的政治学、经济学等理论以及资本主义发展经验,要注意分析、研究并借鉴其中有益的成分,但决不能离开中国具体实际而盲目照搬照套。因此,建构中国特色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体系,必须坚持以中国实践检验相关理论,不适用的要敢于批判和摒弃,对于适用于中国实际的加以吸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并用以指导中国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实践。

    再次,要善于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智慧和理论思想,推进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理论生长。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治国理政经验和智慧之丰富,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所不能比拟的文化资源。“中国人民应该有这个信心,每个中国人都应该有这个信心。”“唯有文化上真正自觉,才能做到充分自信;而唯有自觉自信,方能达到文化自强。”我们要善于汲取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给养,发现并培养新的理论生长点,助推中国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理论研究。譬如,当代西方社区研究的生态主义视角与中国两千多年前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道教思想相契合,我们更应该有信心运用自己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挖掘民族互嵌型社区研究的新领域,能够成为“古为今用”的理论生长点和切入点。

    最后,要建构中国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的话语体系,从容应对西方学术话语霸权的挑战。一方面,我们要运用中国话语阐释民族互嵌型社区,以当前的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实践为中心,研究阐释此概念与西方多民族社区的异同之处,西方社区理论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何在,以及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和重要观点的指导性和启蒙价值何在;另一方面,也要对当前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的研究进行系统性、批判性总结,对照实践提炼出具有学理性的新观点和标识性的学术话语,尤其是要概括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民族互嵌型建设规律。通过以上两方面的结合实现“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的飞跃”,加快中国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体系的建构过程,从容应对西方学术话语霸权对中国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实践的曲解与解构。

    (二)需加强民族互嵌型社区内外环境变量的实证研究

    整体而言,国内对于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学术界主要集中于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虽然也有部分研究者开始注重实证研究,但是,相比较于中国社会学和政治学而言,还是缺乏社会研究的科学思维和实证性研究,在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实证研究方面还存在诸多需要努力的地方。

    首先,国内研究对于西方相关理论主要关注其理论内核和解释框架的运用,而对具有竞争性解释力抑或是相互冲突的理论,缺乏更有深度的辨识和解读。比如西方学界依旧存在较大争议或仍在持续争论的理论观点,在国内却是“一团和气”而缺乏争鸣或建设性的批评;其次,相对于中国社会学和政治学等学科,民族学研究仍较为缺乏实证主义态度和科学思维。近些年,中国社会学研究者日益重视实证研究,特别重视科学思维的培养和实证方法训练。由于民族学是中国较为特殊的学科,兼具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传统,对实证科学思维相对不足。“特别是后现代民族学、反思民族学对民族学传统理论和方法的批判,已经逐渐打破了传统民族学研究方法的光环,让我们看到了它的局限性和明显的缺陷。”最后,缺乏对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形成机制及所需的社区条件和环境”“社区运行的权力机制”“管理者成员类型以及如何运用社区权力发挥影响”等内外环境变量的研究。

    对于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研究所存在的不足,需要学界同仁共同努力,加强实证方法训练和科学思维的培养,进而鼓励和支持或身体力行地推进民族互嵌型社区形成机制及运行机制所需内外环境变量间的因果关系研究,才有助于解决当前关于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中所面临的理论难题和实践困境。

    (三)需加强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工作成效评估及其数据库建设研究

    自 2014 年始,新疆、甘肃、青海等地已经开展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推进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相关地方政府缺乏对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工作的评价机制,甚至有的地方仅仅停留在政策宣传和政策文本之上而无切实的贯彻执行。由于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工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国家和地方各级民族事务部门在实践的基础上丰富其内涵。民族学理论界则需要相应的实践数据支撑来推进民族互嵌型社区理论的研究,帮助地方政府发现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但是,地方政府作为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推进主体,缺乏及时收集整理并构建相关数据库的大数据意识和能力。因此,需要学术界加强学科交叉与合作,并与相关地方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帮助其构建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工作成效的评价体系以及提供相关数据库建设的智力支持。

    总而言之,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实务部门和理论界加强务实合作。此外,新时代新变化对民族互嵌型社区的研究又提出诸多新的理论课题和实践需求,需要学术界及时作出新的调整和回应。学术界需要针对现实变迁所带来的新问题进行必要的学术反思和理论创新,才能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进程,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编     辑 :毕跃光 吴 鹏 贾淑凤

编辑助理:和雪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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