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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老所无养 法援帮他维权

2017-08-18 河南司法行政在线

我省第十三届法律援助十大

精品案件新鲜出炉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在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6年,我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7390件,再创历史新高。近日我省评选出第十三届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旨在以案说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今天,小编为您奉上的是第二篇《老所无养 法援帮他维权》。

老所无养 法援帮他维权

       将一生的心血奉献给了单位,到老了却被告知自己并非正式员工,单位没有养老义务。眼看着其他同事已经在办理退休,开始领取退休金,而自己的社会保险问题却一直没得到解决,万分着急下,董某来到濮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董某原是民权县某印刷厂的一名正式员工,于1987年2月被调入濮阳县某印刷厂,其职工档案也被转入该印刷厂。后因该印刷厂效益不好,人员管理混乱,董某的劳动档案被丢失。该印刷厂以此为由拒不承认其与董某之间的劳动关系,也一直没为他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资料图

      承办律师陈献荣接受指派后,走访了濮阳县某印刷厂的老职工和老领导,为开庭搜集证据。针对董某与濮阳县某印刷厂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一问题,陈献荣依据原审提交的董某部分档案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充分运用我国劳动制度变化过程中的不同法律规定,据理力争。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了董某与濮阳县某印刷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濮阳县某印刷厂为董某缴纳应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具体数额以具体部门测算为准。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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