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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偶像

吴尚智 井蛙惊梦人 2024-02-11

吴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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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和朋友聊到了几个人。我很是感慨,不少打着MZ旗号的人,其真实的行径不堪入目。我有句原话是这么说的:“那个我曾经仰慕的Wz成了岳不群”。

这句话不够严谨,因为那个“岳不群”是别人给的评价,在我这里没有那么严重,但当事人在思辨上所表现出来的言论,已经让我很不耻了。因为以他的思维能力,本不应如此低级,这已经说明了问题。

以个人的理解,具体的事情可以这么简述:Wz和Yc本是F组织的一员,Yc认为F的一个部门存在控制和迫害员工的行为,并在自媒体上进行了多次爆料。F组织并未正面回复被指控的事情,而是将Yc开除了。由于Wz是F组织中很有名气的大V,就有人在Wz的媒体账号下向其求证Yc爆料的真实性,Wz却回复个“痞子碰瓷”。

若按照正常的讨论,Wz应该先针对Yc的指控是否属实来说明;若是不想参与,不回答都行的,他虽是F组织中的一员,但没有回答的责任或义务。没想到Wz却将“痞子”的帽子扣上去,并将这种指控定义为“碰瓷”,除了对Yc进行人身攻击之外,还将Yc的爆料与指控“定性”了。这完全不是一个以理性见长的大V应有的表现,反而更像一个“护主心切”的小人。

当然,我对于Wz观感并不是因为这起事件而产生变化的,这起事件我本来就不关心,但却在无意中再次印证了我之前的看法 —— 原来,那个我曾经仰慕的谦谦君子,也不过如此。

因此,我就感慨:人总是有意或无意地越过一些参照人物,逐渐建立信心的。

有朋友说:“偶像的坍塌,是必然要经历的。”

在一定程度上,我认同这朋友的观点。但我本身是很反感“偶像”这个词,我就进行了回应。聊天结束后,就想写篇关于偶像的文章。

为此,我专门去查了“偶像”的定义。一查之后,我就更是觉得我所说的“仰慕”不是将其当作偶像了:

回想我的成长过程,我可能是自我意识比较强的,我似乎总想表达我的独特性。

小时候,大概是四年级,老师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 —— 我猜,你是万万猜不到我的怎么回答的。因为我说要当书法家!

不是我多么地想当书法家,而是一些常见的职业都被同学们说完了。比如,老师、医生、警察、军人、科学家、作家,等等,都被先回答的同学给分了,而我一个农村孩子,对未来的方向和憧憬又是贫瘠的,所以,在老师问到我之前,我就搜肠刮肚地要想个不一样的。我脑子里灵光乍现,一下子想到了家里的一本书法杂志,里面展示了不少孩子的书法作品,标题是〈小小书法家〉,我一下子就有了答案,表示以后要当“书法家”。那问我们理想的老师是邻家的堂姐,我的理想让她猝不及防,一下子被逗乐了。我是那堂姐的第一届学生,不知她后来有没有问过其他孩子的理想,但估计我这答案是独一份。

初中时,小虎队横扫校园,即便是在我们农村,都能见到他们的海报,笔记本的封面和明信片上印刷着他们的肖像,有不少同学收藏他们的东西,就像现在孩子玩的萝卜刀,是硬通货,拥有就是富有。再后来,四大天王占据了热搜榜。我也想跟风来着,但奈何囊中羞涩,再加上头发不争气,总是软塌塌的,不论是刘德华的三七开,还是郭富城五五分,都支棱不起来,只好由着头发自卑地随性飘柔,就努力地用香皂洗干净,聊表心意,以不长虱子为底线 —— 好处也是有的,“偶像”这个词也就因此没能在心底扎根。

高中时,我迷恋上了篮球,乔丹正如日中天,是篮球场上的神。我自然是敬神爱神的,喜欢得不得了,但依然没有把他放在一个不容他人诋毁的位置。我爱乔丹的空中舞蹈,但更爱篮球在指尖吸附与摩擦的感觉,更爱听它与地面接触时所发出的“咚咚”声响,像人的心跳,那种强劲有力的切肤之感更真实。

现在回想起曾经对篮球的热爱,才发觉这段成长经历是特别珍贵的。那个嗜好篮球如命的少年,对于篮球之神都不曾跪拜,也就不会有其他人能成为其偶像了。我爱篮球,爱的是这项运动本身。在球场上,你所有的付出,都会有相应的回报,而你在球场上所赢得的尊重,与能力是相配的。

当我说起仰慕某某时,主要是指折服于他的表现,认为那是我难以企及的目标,比如他的学识,在谈吐之中所体现的儒雅与修养,等等。因此,对于我所仰慕的对象,其实质是“我非常非常欣赏的他者”,而不是将其视为“偶像”。

再者,从“偶像”的定义来看,“一种不加批判而盲目加以崇拜的对象”,这似乎可以归于贬义词,只是构建这种崇拜对象的人不这么觉得。

也可能是因为我没有偶像情节,我也就难以理解那些狂热的追捧者或崇拜者,比如那些追星的孩子,在某些专卖店外彻夜排队的某种粉,还有那些喊着某些口号而热泪盈眶的人群 —— 我能理解热爱,但理解不了狂热。

也正因为我追求自我、真我,也就难以融入一些狂热或从众的情境。这在一些人的视角来看,我是令人生厌的。比如,不少人认为每天排队捅喉咙必要的,但我偏偏觉得不应该如此;其他的家长对家长会习以为常,而我偏偏说家长会是个鸡肋,不开也罢;一堆老师认为应该敬畏知识,而我偏偏说敬畏知识不如敬畏狗屁,还详细论证一番……对于这一点,我觉得他们也理解不了我,因为我们的追求本就不同。

我更想指出的是:偶像崇拜只是伟人崇拜的低阶版。因为,随着年岁与认知的增长,正如我那朋友所说的 —— “偶像的坍塌,是必然要经历的” —— 那偶像还是有坍塌的机会,但伟人崇拜一旦建立,却可能是一辈子的事,因为那个偶像不但立得更高,让人高山仰止,而且还扎得更深,根深蒂固,是难以撼动的。

作为家长的我们,倘若不想让孩子成为狂热的偶像崇拜者,除了让孩子意识到自己的独特性,不停地追寻自我之外,还有两条破解之道。

一条藏在“偶像”的定义当中,既然“偶像是一种不加批判而盲目加以崇拜的对象”,那么,培养孩子以批判眼光看待事物的习惯,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课,至少,要给孩子树立这样的观念。

第二条破解之道,是我基于亲身体会而来的经验:崇拜一个偶像,不如热爱他所从事的事业本身。比如,如果孩子崇拜歌手,不如引导他热爱歌唱本身,让他在歌唱中找到快乐与成就感,就像我热爱篮球运动,而不是崇拜篮球之神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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