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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义务段入学政策陕西3市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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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陕西2023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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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3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近期,陕西咸阳、渭南、汉中三地

陆续公布了入学政策

不少家长也很关心

于是宝去找了找相关消息

如果家里有孩子在这几个地方上学

那就跟着小编往下看吧

▼▼▼

咸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方案








1


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咸阳市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咸阳市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适龄学生。


2


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在本县市区内,按划分的学区范围招生。

(二)县级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级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市区内招不满的,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批准计划可以跨县域招生。

(三)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


3


入学方式


(一)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登记入学。秦都、渭城两区实行网上登记报名;其他县市根据实际确定登记方式,鼓励使用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实行网上登记报名。

(二)民办学校采取报名方式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报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

(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分类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4


招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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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办学校

1.核定招生计划。6月15日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核定各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2.划分学区。6月25日前,各县市区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优化调整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确保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全覆盖、无盲区。市直学校纳入所在区统一管理。

3.公布学区。6月30日前,各县市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辖区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入学资格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4.资格审查。7月17日至7月20日,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区对应公办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具体资格审查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参与公办学校资格审查。实行网上登记的学校,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5.网上登记。7月21日至7月24日,学生及家长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每人只能报所属的学区公办学校。

6.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7日至7月29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民办学校登记报名的暂不发放)。

7.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8月1日至8月3日,各县市区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报到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二)民办学校

1.申报招生计划。各县市区确定辖区内具备义务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并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机制等因素编制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班额不得超过55人。辖区内有市批民办学校的县市区,要对有意愿报名的人数进行全面摸底,结合以往招生情况,科学分析研判,确定学校招生范围及跨县域招生计划。6月15日前,各县市区将属地今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上报市教育局。

2.公布招生资格学校及招生计划。6月30日前,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3.资格审查。7月17日至7月20日,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或流入地县市区设立的审核点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具体资格审查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审查并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的,不能参与民办学校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的,领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条。

4.网上报名。7月21日至7月24日,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网上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5.公布登记报名信息。7月26日前,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报名情况;向县市区反馈在民办学校报名的学生信息。

6.实施电脑随机录取。7月31日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民办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7.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日至8月3日,各民办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

8.报到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但未按时报到注册而空余出的学位作废,不再补录。


由于篇幅原因

宝只列举了三市入学政策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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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1


招生对象


●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


入学方式


(一)划分学区

各县(市、区)要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实行单校或多校划片。

(二)招生管理

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渭南初级中学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招生范围为户籍在渭南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户籍在高新区白杨办各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录取;

户籍在渭南城区的其他小学毕业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家长和学生本人自愿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


特殊群体子女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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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随迁子女有序入学

各县(市、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二)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

根据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汉中市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1


招生对象

合理划分学区各县区、新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


2


规范招生


(一) 依法保障入学权利。

凡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镇政府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 明确招生入学规则。

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在市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市招生


3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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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各县区、新区可结合实际,探索实行积分制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2.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充分发挥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科学评估。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 落实优抚对象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关于西安2023年入学政策

相信很快就会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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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本地宝整理发布,素材来源莲湖区人民政府、咸阳市教育局等,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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