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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跑无绝衰

坐忘 玛莎大魔王 2022-12-12

翻出来2018年6月2日的旧作,小说笔法。我看见了自己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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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天前,我跑完了人生第一个半马,21公里,成绩是两小时41分钟。我的左脚有跟腱炎,已经拖了一年,虽然不严重,但是仍然妨碍我放开手脚,再加上缺乏经验,中间去了一次卫生间,否则,会有更好的成绩,不过,我已经非常满意了,毕竟,我本来的目标,仅仅是追求完赛,那枚漂亮的奖章并不是太在意我的速度,只要跑完,终究会花落我家。


      此后数天,我都处于半残疾状态,尤其是上下楼梯的时候,我必须扶墙行走,膝盖疼,大腿疼,脚掌疼。也许是因为已经接送我去另外一个城市跑马拉松,劳苦功高的缘故,在这个当口,李平消耗殆尽所有的耐心,恢复了惯常那种鸡贼,专横,独断专行的态度,而我,早就彻底地厌倦这一切,于是火山爆发,大发雷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健身的目的不就是不想跟傻逼讲道理?

      忽然我惊觉,什么时候,在这个漫长的,有名无实的地狱婚姻里,我忽然变得有底气和信心反抗?真真切切的反抗,实实在在的反抗,而不是从前的腹诽,或者说写写吐槽的文字,然后继续忍气吐声做怨妇。

      据说,那些童年缺爱,受父亲虐待长大的女性,在选择婚姻的时候,下意识会去寻找和自己的父亲酷肖的配偶,这样做既是为了重复自己的童年经历,也是为了改造对方,修复和父亲儿时的关系。

      表面上看,李平和我的父亲毫无相似之处,相貌,学历,职业……但是,最后我终于发现,这两人的性格,在某种角度上,一模一样,完全雷同——他们都是那种极其阴暗而悲观的人,一丁点小事情,就足以让他们垂头丧气,郁郁寡欢,而且极其暴躁易怒,喜欢迁怒于人,哪怕树上掉下一片落叶,都足以让他们暴跳如雷,开始把身边最亲近的弱小者当作出气筒和精神人肉沙包。

      我在这样的父亲身边生活了十五年,到了婚恋的年龄,没有任何悬念地找了一个这样的丈夫,结婚,离婚,复婚,一个孩子,分居,重新生活在一起,两个孩子,分居迄今,在这样一个几乎没有任何安宁和幸福的婚姻里,挣扎了十八年。

      我也从最初的那个年轻女性,充满了自我怀疑和深度自卑,小心翼翼地讨好对方,以及对方那位一半曹七巧一半赵姨娘性格的母亲,我搭上自己的梦想,健康,前途,甚至生命,以为能够换来一个我从来没有过的“家”,到后来,开始怀疑和抗争,潸然泪下,痛哭流涕,嚎啕大哭,撕心裂肺,最后有一天,我终于冷冷地对他说,我希望你死,你死了,我会放鞭炮,这是最值得庆贺的事情!

      是的,因为对方拖着不愿意离婚,总是变卦,另一方面,也不做任何改变,无休无止地冷暴力,凝视深渊太久,我自己也变成了深渊。其实这个时候,我已经逃离了最黑暗的时刻——两次产后抑郁,第一次是因为李平和李母联手的冷暴力,第二次是因为李平冷暴力,但是现在,我仍然厌恶自己宁静愉快的好心绪,自得其乐的节奏感,被这个病态的男人摧毁殆尽。

      我终于不再懦弱,渐渐成了一个有力量的人,四十来岁的高龄,没有正式稳定的工作,异国他乡,带着两个孩子,我终于有勇气反抗家暴(冷暴力也是家暴),而从前,我即使收入稳定,职业体面,我也绝对不敢,只会忍气吞声,当然,未能免俗,必定要加上一个崇高美妙的的借口—“为了孩子”。

      这种改变是怎么来的?除了多年以来,痴迷文学,锲而不舍,在文艺天地里集中全部的精气神,抵御个人生活中的不幸痛苦,大概还有一个重要的力量源泉就是运动吧!

      如同在艺术世界里,我钟爱多种形态:文学,音乐,美术,电影……在体育世界里,我也有不少宠儿:跑步,跳舞,游泳,滑雪……

        因为特殊的成长背景,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并没有真正的人生,对我来说,与其说是“艺术摹仿人生”,不如说是“人生摹仿艺术”吧?

      五岁多之前,我似乎是一个一团高兴的孩子,姥姥姥爷的宠儿,但是回到荒寒冷漠的父母家里,一切都改变了。父母之间充满了愤怒与仇恨,是的,历史正在重演,如同现在我与李平,互相之间也充满仇恨与愤怒,只是,我单方面意识到,这个局面必须结束了,必须,别无选择,离婚是最好的选择,对方逃避,我不能逃避,这样下去,所有的人都会受到恶劣的干扰和影响,我和对方,以及两个孩子。

      从小缺爱,长大了会怎么样?这是“知乎”的热门话题,看到那个,我总是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我好像没有那么惨,姥姥姥爷,姨妈都很爱我,对我很好,我也一直有很亲近,很要好的朋友们,而我很小的时候,就养成了习惯——从文艺世界里体验学习一切人类该有的温暖,爱,同情,欢乐,希望,自由……

      花了很长一段时间,也许,到了四十岁,我才透彻地发现自己和别人很不一样——我不是从一个自然的家庭社会关系中走向心智成熟的,而是,从艺术,最开始是文学,后来是音乐——最近的这十年,因为大娃婴儿期展现的出色音乐天赋,我开始转向音乐——当然,仅仅是一个西方古典音乐的爱好者,于是我掉入了另外一个世界,找到了文学之外的另外一个母亲。

      如果说“艺术”是我的母亲,弥补了我各式各样的感情体验;那么,“运动”就是我的父亲,塑造了我坚毅的心智与立竿见影的执行力,我好像自己又重新孕育了自己一次,在精神上自己生养自己。

      二十八岁之前,我是一个顽固的运动厌恶者,痛恨所有的运动,跑完八百米,几乎虚脱。那年的暑假,我即将硕士毕业入职新单位,李平辞职考研,和我没有任何商量,我非常郁闷,但是,我愚蠢无知到了连自己为什么生气难过也不知道——我不知道,作为妻子,丈夫有责任和义务和我商量之后再做任何重大决定,这是几乎每一个正常家庭的人都会有的常识,对不起,我没有,真的没有,只是非常压抑郁闷。而李平同样没有,他只是几十年如一日的狂妄自大,自私专横,毫无共情能力。当时我们没有孩子,他那种拧巴暴虐的性格其实早就露出端倪,可是我因为极度缺乏社会阅历和人情世故的经验,完全不懂这些,只是处身迷局,饱受折磨痛苦,却不明白是为了什么,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原因。

      宋之行也是那段时间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不对,应该是那个时候消失在我的生活里,之前,他邂逅了我,也许双方都被雷劈了吧?总之,性格上,我们算是完全不搭界的两种人,不搭界都太轻,是一切都反着来,但是天雷勾动地火,我不知道怎么解释,即使是现在也解释不了。当然,什么也没发生,是的,什么也没发生,可是又好像,什么都发生过了!然后他消失了。

      一方面是李平没有工作,性格一如既往地乖戾暴虐,一方面是宋之行出现和消失,现在看起来,他的确可能是我唯一爱过的人,不是去摹仿“爱情”的爱,是作为一个自然人的“爱”,考虑到性格,考虑到所有的现实条件,我和宋之行没有有任何可能性,对,就是这样,八杆子打不着的人,从灵魂气质上,但是,去你妈的,爱有理由吗?有应该和必须吗?没有,它就是一场瘟疫,当它来了,黑死病席卷一切,你逃不过。而且当年我青涩到并不知道那可能是我唯一一次“爱”,我根本不需要爱,也没有任何准备,它来了,这才是真正的爱吧,因为爱你我需要你,而不是,因为需要你,我爱你。

      不过,现在,我也觉得索然寡味,真正的原因大概是我压根不了解他,一旦了解,如日后那样多,也足够让我对他产生鄙夷之心——没错,就是鄙夷,我非常轻视含混而模糊的人,也许是因为过于缺乏人间烟火之气,我单纯而坚毅得不像人类——我不喜欢和带着人类典型弱点的男人夹缠不清——总之四十来岁我仍然具备保留了少女时代的傻逼气质。

      不过,就连这点,他也预料到了,我仍然记得他带着沮丧和无奈的苦笑,似乎轻描淡写地提起这一点……忽然想起我青年时代曾经最迷恋的小说之一,帕斯捷尔纳克《日瓦戈医生》,日瓦戈对拉拉的迷恋是年轻时代的我完全不懂的,这个女人,对于日瓦戈来说,是艺术,是祖国,是美,是一切的一切,可惜我看的那些伟大名著,作者基本都是男性,它们以男性中心的眼光来叙事和抒情,所以,一旦我在现实的世界里成为真正的主人公,非常遗憾,一下子我失去了自己的声音,我不知道如何表达我对宋之行的感情。

      还有一个同样不小的困境是我即将进入新单位工作,我毫无背景可言,一个外省青年,从所谓的名校毕业,赤手空拳在天子脚下开始自己的人生,丈夫失业,没有户口,而且性格极其乖戾暴虐,三天两头我要被“打”一顿,虽然不是肢体暴力,但是,对一个知识分子,冷暴力更可怕吧!这些局面都给我带来巨大的压力。

        何以解忧?唯有自虐。

        北大东门的操场成了我自虐的好所在,顶着毒日头,我跑了一圈又一圈。

      那时候我很胖,一米六零,130斤,和大多数缺少父爱的女性一样,我在建立亲密关系的时候非常失败,感情上的挫折让我沮丧颓废,暴饮暴食,本身也属于易胖体质,我很快像个馒头一样发酵。不过,等我生完孩子以后,160斤的数字已经让我慨叹130实在是苗条可人 了。

      那一两个月的功夫,我渐渐能拿下4000米,这对我是个不小的突破,毕竟,在过去,八百米就差点让我晕厥啊!

      不过,短短两个月,完全不够我爱上跑步,或者琢磨关于跑步的方法论之类,因为当时我上网不多,没有智能手机,没有知乎,我跑步的唯一动机就是自虐,用“苦其心志”的方式逼迫自己增强抗压能力,也似乎真的凑效了。但是,很多年之后,我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从前把自己逼得太狠,后来我就一丝一毫都不想为难自己了,什么都由着性子来,也不能说一定就不好,不过,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反正逃不过,总归是给我带来不少麻烦。

      开学之后,走上讲台,我很快就放弃了跑步,太忙,也是因为压力大,无知,不知道运动其实可以分泌多巴胺,缓解压力。那个年代,并没有全民跑步健身的时尚,我压力大,皮质醇高,饮食重口味,暴饮暴食,睡眠不好,很快就狂奔在发胖的大路上,不过,我压根不在乎外表,骨子里无所谓,全神贯注于精神世界的自我完善。

      再一次开启跑步这项运动,是七八年之后,我移民加拿大,定居蒙特利尔,在这片北美新大陆,运动蔚然成风。

      这时候我多了一个孩子,和李平的关系也一如既往地紧张,病态和令人厌恶,如果我违拗了他的心意,他就会各种冷暴力,而此刻的我,经历了孩子出生期间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日子,被李平和李母联手治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不过好赖闭着眼睛熬过了地狱,变得越来越“混不吝”,爱谁谁吧,老娘不伺候!彻底我行我素,终于关系恶化至极,正式分居了。

      我经常跑步,时间也比较长,这时候的动机是减肥,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反正我也没有工作,没有国内那么大的压力,为什么不好好运动呢?可是,我很难说自己爱上了跑步,也许我爱上了在皇家山跑步,因为那里的景色太美了!经常看到跑步的同道,主要是白人,而亚裔,中东人,印巴人很少,有时候也有黑人,他们大都身材精干,体形健美,装备专业,这种风气给我的熏陶就是,尽管跑得慢,我特别注重跑步的范儿和专业配备。

      春天,夏天,秋天,皇家山的树林和湖畔各自别有百种风情,千般妩媚,要么一片碧莹,要么霜花胜火,空气中都是负离子,蓝天白云,高高在上,又在湖面露出一个投影的微笑。有时候会有一身制服,高大英俊,或者秀丽玲珑的皇家骑警,坐在毛色闪亮的骏马背上,逡巡而行,令人大饱眼福,有时候跑累了,我就倒在青青的草坡上,闭上眼睛假寐。  

      我对于减肥这件事情始终不是很当真,因为没有控制饮食,并没有瘦多少,当然,终究是告别了产后160斤的畸形体重。我很爱自己的孩子,他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是无条件的爱,但是,也给我很多羁绊,我被困在这个纯粹是找虐的婚姻里,进退维艰。

      在加拿大,我依然心智懵懂,不过比较中国的生活,我失去了鸵鸟措施的条件,不可能把精力集中在学业或者事业来逃避恶劣的婚姻关系,我和李平之间有了更多的冲突,他也越发嫌憎厌恶我不爱也不会收纳整理,散漫无章的生活习惯。现在回头来看这个当时痛苦煎熬的困境,并非一味的坏事,因为生活无非是认清了真相,然后爱它,如果和从前一样,连拥有一个如此失败的婚姻都不敢面对,那不是自欺欺人吗?

      几年之后,我忽然开始怀疑自己童年的时候有阿斯伯格症,不然为什么我的心智那么晚熟呢?哦哦,因为我是一个天才,我连忙安慰自己。

      我逐渐变得越来越快乐,尚且谈不上真正发自内心地热爱运动,但是,强迫自己锻炼的确带来了意志力的增强,这让我变得多少自信勇敢一点了——我是说,在文学之外的领域,在那个世界里,我一直具有饱满旺盛的自信心。

      这大概和蒙特利尔是个音乐城市也有关系,我迷恋上FM99.5,这个城市的古典音乐电台,也包括大大小小,各种花式的音乐节,音乐召唤长期静滞不动的我身上潜藏的另外一个活泼好动的艺术家灵魂。

      之前在北京,我拖着臃肿肥胖的身躯,耽溺于复调小说理论的抽象世界,陀思妥耶夫斯基或者福克纳的主人公在云端厮杀,他们和我的生活很远,所以没有发生关联,也不对,毕竟,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巴赫金都是伴随我度过不稳定的青年未定型时期,参与塑造和铸造了我的灵魂的人,而今我用这种虚无主义的态度谈论他们,太过轻薄。比较准确的说法是,巴赫金那套人生和艺术必须统一的哲学理论,以及陀思妥耶夫斯基,如果没有上帝,人可否为所欲为的宏大思考,再加上他那种极其缺乏掌控力和现实操作性的性格导致的,叙述者和主人公之间几乎绝对平等的关系,都严重影响了我整个的现实人生。

      我觉得今天的自己很多优点来自于此,很多弱点也来自于斯。我越来越可爱,越来越有人味儿,而没有误入我那种苦哈哈的原生家庭暨高冷学历几乎必然会走上的装逼伟光正歧途,就应该归功于这两个伟人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我几乎没有什么刚毅果决的行动力,几乎每一件事情都是无可无不可,这也很要命,与其说是中国人的道家精神,不如说最初就是受了这两位的影响,不论如何,我在此给他们鞠一躬,并立个flg,以后一定要去俄罗斯拜祭他们的墓地。

        也许音乐第一次召唤出我身上的神(女)兽(巫),最早可以追溯到八年前踏上蒙特利尔这个城市三个月后:在艺术广场,这个城市的地标建筑,我和一大帮狂热的观众观看爵士节的现场表演,不知道为什么,尽管内心狂热,实际上外表极其内向与羞怯的我,就像喝了迷药一般,忽然放开手脚,随着音乐节奏狂歌劲舞!而且可能是太忘乎所以了,我后面的一个西人外地游客要求与我合影拍照!我当时囧得几乎想钻到地缝里去,但是人太多,没法跑,现在真想得到那张照片啊!

      有那么两三年,因为呆萌而脑洞大开,我一直以为所有的老外都和蒙特利尔的市民一样,只要听到音乐,必然跳舞,就像上了发条,完全控制不了么!后来我终于明白,即使渥太华的市民,都没有这个特点,更何况欧洲呢?

      音乐是蒙特利尔这个城市的自然属性之一,潜藏在每个市民的神经中枢里,寄托在每一朵五月盛开,随着春风轻轻摇曳的芍药花魂上,就连艺术广场的喷泉,也总是白天黑夜不知疲倦地跳着踢踏舞,白天,指挥他们的是音乐;夜晚,支配它们的是灯光。

      皇家山脚,那美丽的女神雕像下,每周日的Tam-tams节,自发地聚集了一堆打鼓跳舞的人们。我像被下了蛊,只要分身有术,绝对屁颠颠跑到那里加入狂欢的人群。有一次收工太晚,我忽然发现有陌生男人靠近我示意什么,又看到站了好几个警察在旁边看场子,再联想到那里经常出现的大麻味道,我忽然明白了什么,大概这是一个下九流的场所?不过,不管!没有什么热情能抵挡它对我的魅力!

      也许童年的惨痛经历让我痛恨自己的性别,因为父母极其重男轻女,我很多年都不留长发,总是假小子的模样,也因为亲密关系的失败,怀孕生子的痛苦经历,让我一下子丧失力量,在肉体和精神上都奄奄一息,任人宰割,没有得到过照顾和关爱,潜意识深处,我痛恨自己的性别,隐隐有这样的想法:我的一切不幸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自己的性别,我甚至因此厌恶自己的身体,这大概也是我变得极其肥胖臃肿的深层原因。女人爱美?不,我痛恨美貌,它让我失去和男性平起平坐的机会,被迫在该死的妊娠分娩中成为他人可以鱼肉的弱者!

      蒙特利尔这个音乐城市,用它抽象的艺术形式,一下子拆除我的心防,直击我的灵魂,在太阳与日光下,在音乐的沐浴和洗礼之下,因为伤痛而禁锢的灵魂,被温柔地唤醒,它引导着我,像一个最温文尔雅而才华横溢的绅士,教我跳起了翩翩的狐步舞。

      我完全没有能力分辨,十年之后,宋之行看到我的魂飞魄散,究竟是因为之前他压抑了太多内心深处的东西,以至于完全不可能堵塞和遮掩;还是因为经历过蒙特利尔的恬静自由,热情似火,我所有那些愣轴的棱角已经抚平,舒展,一下子展现出自己本来应该有的模样,而这正是他的最爱,于是情不自禁,开始熊熊燃烧。我和他,就像呼啸山庄里的西斯克利夫与凯瑟琳——当然,其实我不像凯瑟琳,他也完全不同于西斯克利夫,只是某个时候那种互相吸引的火热激情, 那种死后灵魂也要在一起的深度纠缠,有种神似之处。

      当然,对于我这种生活白痴来说,也许真相只不过那么丑陋而庸俗不堪,他只是换换口味,尝个新鲜罢了,这种可能性让我目眦欲裂,甚至有手起刀落的冲动,宋之行几乎快被我噎死,“小慈,”他苦笑,“我一共就有两段或明或暗的感情。”

      可是又怎么样呢?这样的感情应该天打雷劈,就算没有任何障碍,也不得善终,因为,上帝讨厌人类具有如此这般的激情,它会导致丧失一切秩序,包括对上帝的忠心,除了激情,这个世界不复存在任何他物。

      不过,真相也许是,我是一个地道的nerd,文艺女版谢耳朵,完全不知道如何建立亲密关系,而宋之行固然聪明绝顶,心眼透亮,却压根不能想到这层,并且他骨子里缺乏自信,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之间所有的可能性一点一点消失,流溢殆尽,过去如此,十年之后仍然如此,可是,某个刹那与瞬间,他忘乎所以,不管不顾。燃烧之后是灰烬。他忽然一下子露出狰狞,“都怪你!真正的我,什么也没做过!”我非常滑稽地变成卡门,钉在道德的十字架上,赤身裸体,可是依然无所畏惧,只是轻蔑而嘲笑地望着他,当理智恢复之后,他试图走近我,笨手笨脚企图止住我胸口的鲜血,我恶狠狠地啐了他一口,眼泪还是流了下来。

      这件事情几乎摧毁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难道不是吻过青蛙之后,变成了王子?怎么会有倒过来的玩法?我动弹不得,花了几乎六年的时间复原。我和宋之行的性格,是一切都反着的,他觉得可以控制一切,一切都在他的盘算和计划之中,包括爱情,不过,生活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子;而我热爱自由,爱它胜过一切,为自由而自由,我同样也被扇了一个大耳掴子。哈哈!从这个角度来说,生活的确他妈的公平极了!

      我的婚姻因为这件事情雪上加霜,所有的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大大的神经病,甚至有人说,你是为了在李平面前炫耀吗?不,我只是觉得应该诚实和公平,对自己,也对别人,没有这个前提,一切都无从谈起。当然,当然,我知道有种圣人的做法是选择欺骗,比如宋之行,“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可是他不知道,我压根就不管这些,不用在我面前戴上那种虚头巴脑的面具,我爱你,只因为你是你,就这一个原因,一个理由。

      虽然早知道李平心理病态,却没有料到他如此病入膏肓—他开始升级对我的虐待,而我,因为白痴和弱智,不过当时我以为是愧疚和爱,开始了我的赎罪——最后,第六年,我终于一字一顿地告诉他,“我,希,望,你,死。”这个时候,第二个孩子已经快五岁,我们已经分居四年。

      这些年里,我用了一百种尝试修复婚姻,最后变成自救,要么要这个婚姻死,要么我死,只剩下两种唯一的选择。实际上,第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已经是这种局面了,那时候我的罪过是对曹七巧赵姨娘婆婆不好,因为太过愚蠢,我花了很多时间精力包括无数的伤痛独自思考这个罪名的真伪以及努力向作恶者求证这是个伪命题,当然最后的收获是我获得自己真的很蠢这个自我认识的进阶性成果。

      这个婚姻是个火坑,从李平的性格和李母的性格人品两个角度来说,绝对意义上的火坑,不单单是对我,应该是对大多数女性,当然,我相信,这个世界肯定有合适的眼对眼的婚姻,换一个女人,我想了一下李平的女神大致的模样——实在忍不住嘲笑与骇笑,然而,卤水降豆腐,一物降一物,我也犯不着多嘴,不过,为什么你不离婚?“等宋之行死了就离婚”这个疯子回答我,这个时候,我已经六年没有见宋之行,实际上,这辈子,我们也只见过七次。

      没有孩子的时候,我和李平离过一次婚,宋之行还以为是为了他,你可真够自恋的!我忍不住对他嗤之以鼻。真正的原因是李平的冷暴力虐待狂性格太可怕,我虽然软弱,但是因为某个突发事件,仍然到了爆发的临界点。只是,要承认,在我爱上运动并养成习惯之前,在我找到这个“父亲”,自己成为自己的“父亲”之前,我一直非常懦弱,宁可被虐待,也不愿意离开。童年的经历令我产生“人莫予毒也!”的假象。毕竟,李平没有对我动过手,而父亲经常毒打我。有了孩子之后,我在这个婚姻中更加难以脱身。虽然对我乖戾暴虐,缺乏人性,李平对孩子们却很好,极其宠溺,可以上天摘星星,不过他那病态的性格也给孩子带来一些很大的伤害,然而,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父母,孩子们很爱李平,这也是我迟迟不能下决心采取行动的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加拿大虽然是个洞天福地,召唤出我的艺术家潜能,但是,作为一个文学专业的新移民,两个年龄尚幼的孩子之母,让我在英语世界回到自己原来的行业水准,并恢复原来在中国的经济能力,难如登天!我承认,这是我从来没有放弃过的目标,也是我在离婚这件事情上硬气不起来,只好认怂的终极原因。

      那么,去跑步吧!不管碰到什么困难,最有效的办法永远是反求诸己,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

        这个阶段,我已经开启了另外一项新技能——跳舞。作为一个天生地养的精灵,保留了很多原生态的本能和直觉,跳舞和写诗,都在我四十岁左右忽然发芽开花——原来上帝安排我出厂的时候,已经装好了跳舞和写诗的软件呀!但是我爹妈并不珍惜这个上帝的礼物,瞎玩,搞得我总是当机,他们到死也不知道原来我还有那么多软件从来没有运行过!

      我做梦都想生一个女儿,这不是比喻意义,是真的做过这样的梦了,二娃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我就梦见他是女儿,醒过来开心得合不拢嘴,B超确定是男孩的时候,整整一天我都没有从这个打击里缓过劲来。养育两个儿子固然让我经历地狱般的体验,那也只是因为我眼瞎,找错了丈夫,可是,两个孩子是天使,他们是上帝赐予我最好的礼物,自救者上帝救之。大娃开挂的音乐天赋让我对一个新的艺术世界流连忘返,心醉神迷;二娃那种活泼精灵的人气王性格,不知不觉影响我,我逐渐开始改变nerd性格,学会和各种性格的人互动。

      我的爹妈拥有我做梦都不能拥有的东西,一个女儿,但是他们对此忧心忡忡,深以为憾,在养育我的过程中,母亲临阵逃脱,在我十岁的时候选择自杀;父亲把他生活的希望和光芒完全看作绝望和灾难之源——长期毒打詈骂我,在那个黑暗的地狱家庭里,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尊重,平等,温暖,关爱,不过,后来我看到一些别的更坏的父母,也只有对自己说,还好,还好,我还没有碰到最糟糕的情况,毕竟,我还是有机会靠读书出来,我也拥有从小海量阅读的幸运和自由。

      为了讨好父母,他们活着的时候,我绝不会主动接触跳舞这类东西,因为这实在是太吻合女性的天性了!生为女性,就是天大的罪过,这个性别本身就触怒了父母,我还怎么敢张扬和放大关于女性的一切呢?对我来说,被设计的人生难道不是应该像男人一样完成一切吗?甚至就连丈夫,也貌似是个厌恶我具有女性的依赖,软弱,无助这一切特质的人,就连我需要的感情上的回应和温暖,也变成我的罪行——不嫖不赌不出轨,养家带娃做家务,你还想要什么?

      父亲从来,从来,从来不跟我聊天,就是那种,我到了四十多岁,才明白过来的,父亲和儿女之间,通常会有的,充满关爱的聊天,这里面包含了提醒,指导,规训,后来,我就找了一个从来不跟我进行任何互动,在感情上,极其缺乏正常回应交流的男人——他永远都是沉默。几乎任何重大关键的时刻,他的灵魂都“不在”,都“缺位”,无论需要赞同或者反对,他都是空茫茫一片,我的情感雷达探测不到任何动静与回音。

      后来我终于发现,李平也成长于非常病态的家庭,一个全能自恋型人格的女人做了母亲,婚姻关系极其失败,就会在道德上绑架勒索自己的儿子,如果重男轻女的话,女儿因为被漠视,受害程度反而要轻。李母是一个完全看不到别人的人,极度自恋,我热了,所以你热,我冷了,所以你肯定冷,至于你饿得虚脱?这个苹果是用来招待客人的,你不要碰哦,乖。你渴得生烟?那水是用来做豆腐的,你别动啊!

      她把自己的一切强加给儿子,那强大的成年人意志,令李平从小就生活在极度的压抑和愤怒当中,没有人喜欢这些:“我”是不存在的,“我”不存在,因为妈妈爱我,所以“我”不存在,可是我怎么能够否认妈妈爱我呢?那么一定是别人的错,都是别人的错,一定是的,是这样的!这个男人身上隐藏了一座维苏威火山,随时随地爆发。

    他在年轻的时候和年轻的我在一起,那时候我年纪尚小,发育不足,软弱如泥,内里藏着坚韧挺拔的骨架,二十年过去,在他和他的家人那种极度狂妄自负而自私冷酷的伤害之下,我身体外部所有的泥都被强行剥落,像蛇蜕皮一样,我疼得钻心,发抖,无数次一个人躺在角落,要么想起了我伟大的文学事业,要么想起了自己是孩子的母亲,我绝对,绝对,绝对不要他们重复我没有母亲的人生,如果孩子们的父亲和母亲中间必须死一个,我会毫不犹豫地弄死李平!于是我就神清气爽地站了起来,抖一抖蜕掉的那层皮。

      这个婚姻违背人性之处在于,我和父亲家里一样,没有任何机会得到对方的感情回应,病态的人不知道如何表达感情,永远丧失了这种能力。萧红说,男人啊,像石头一样冷硬,碰一碰,都疼。我都无法判断自己是比她坚强还是软弱,萧红选择了永远保持和忠于自己的女性本色——感情至上,孩子都可以不要,也遑论那个男人有多糟糕,那份感情有多恶劣。她需要得到男人的感情滋养,才能够存活,虽然,也许内心的最深处,她压根无所谓,这就是为什么在她最优秀的作品里,她化身自然界的造物神,虚化自我,对一切所谓爱情的主题都冷静客观,毫无牵连,生命的最后关头,她牵挂孩子比任何一个男人要多。可是,她似乎一直得有个男人做救生圈,更多是精神上的,肉体上,以她的体质之弱,我非常怀疑她是不是有正常的生理需求。只是,我非常不明白,为了保存自己精神灵性上的女性特质,就一直和男人周旋纠结在爱情漩涡里,受那么多伤害,经历那么多痛苦,这样做有必要吗?值得吗?

      另外一个相反的极端是丁玲,我虽然极其鄙夷她的为人,但是对她在男女关系上的洒脱大气,相当佩服,睡就睡吧,老娘想睡谁就睡谁,不服咋滴?不服来战!既然男人可以这样,为什么女人不能?没有任何道德是必须按照性别区分的,如果有,那我一定要砸个稀巴烂,再啐三口!只不过这种生活方式的第一要记就是,小心安全,谨防得病。我是绝对意义上的惜命如金,贪生怕死,再说了,舍生取义也就算了,为毛睡个男人搭上小命?再好看的小哥哥也不值得啊!丁玲女神的年代,人群比现在干净安全,睡睡也无妨,现在年头变啦!所以,这条路也不好使,

      我不但与这俩位的性子大相径庭,自然也压根迥异于张爱玲,她扭曲得让我几乎大叫“救命”!我自己选择了这样一条道路—致力于把自己杠成神奇女侠,亚马逊女战士,久而久之,我对爱情和男人的态度几乎完全接近男人对女人和爱情的态度——你看见过哪个男人会把爱情看得比自我实现还重要?男人们热衷于在这个世界升级打怪,最后自己成为大boss。这个过程本身就乐趣无穷,又有什么胜过自身成长,获得更多力量和自由的快乐和幸福?难怪埃涅阿斯要抛弃狄多女王,做你的小伙伴哪有在这个广袤无垠的世界自由驰骋建功立业美妙神圣?

        童年的阴影与文艺天赋对我左右夹攻,我在行动上忠于父母,像条狗一样演出卧冰娱亲的大戏,内心也深深闭锁,羞于承认自己各种太过女性化的心理需求。碰到困难?解决它,迎头而上,开干!没有什么是学习或者工作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一定是个伪命题,是我太矫情!以至于到了四十岁左右我才第一次学跳舞,并且都谈不上真正的舞蹈,Zumba而已。

        那时候,二娃已经一岁,李平得到我曾经爱上宋之行这柄尚方宝剑,立刻陷入高热癫狂状态爽歪歪,魔性毕露,曝光所有人性的黑暗丑陋。而我的性格本来就软弱,据别人说是善良?在愧疚之下,我几乎被那个疯子弄死。心理医生和警察都求助过了,没用,不过,不管,我不想死,为什么我要死?我没活够呢!该死的人也不是我!我决定尝试别的办法。运动是逃生云梯之一,被李平在我二次产后的浑身肥肉上吐唾沫之后,我决定减肥,当然不是为了取悦他,我只是不想因为这个原因被啐而已。

    第一次课我就迷上了跳舞,也许是因为这几年音乐欣赏的基础,我马上入港。从来没有开发过的小脑忽然出场做了明星,它春风得意,踌躇满志,每一步都领先大脑,我得以无缝衔接,顺利摹仿老师的镜像动作。学舞最专注投入的时候,我完全听不见音乐里的旋律,只剩下节奏,节奏,对我来说,整个世界,都只剩下节奏,追逐并调动身心跟随配合那节奏,成为我唯一的当下的要着。之前,音乐已经敲开我倔强关闭的心门,把我从蓝袜子学究的歧途拉回阳关正道,而舞蹈,它比任何一个男人或者一场爱情都更有效力地唤醒我所有女性的妩媚。

      而跑步,则续承了从前的使命——磨砺和增强毅力,这次产后,尽管我再一次受到李平的严重家暴(精神暴力),不过,因为在加拿大,这个国家让我很有安全感,女性和儿童的权益受到法律和风俗的良好保护,我也阅读了一些心理学和母婴互动的书籍,现在我变得勇敢和镇定一些了,这些几乎没有影响我和二娃之间的亲子互动,结果就是,二娃是一个特别快乐活泼的孩子。直到今天,想起第一次怀孕期间和产后,李母对我所做的一切,而愚蠢的我却完全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从而严重影响了照顾爱护大娃,我的心里仍然充满了火焰般的愤怒。有的人,生来就不配做母亲,也不配做奶奶,如果没有这个该死的女人!我和大娃,甚至包括李平要少受多少罪!

      我面临着这样的两难选择,要么暂时彻底放弃我的事业抱负,要么暂时彻底放弃照顾抚养孩子,李平提出让那位自封的“伟大母亲”来加拿大照顾孩子。我说,来加拿大没问题,偶尔探望孩子,也没问题,让她来照顾看管我的孩子,不管在哪里,先踏在我的尸体上再说这个话!

        我的亲人长辈对于我武艺高强,满腹诗书,最后却“待在家里带孩子”,感到痛心疾首,我实在无话可说,三观不合,沟通无能。

        我不是没有做过尝试,在大娃八岁的时候,曾经让另外一个城市的李平单独照顾了将近两年,结果孩子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当我探究到其中的原因,勃然大怒。不过,反躬自省,难道我不知道对方严重的病态心理吗?我是一个过头的乐天派,这是我人生失败的原因之一吧?难免产生这样悻悻的想法,不过,好了,无所谓,不管怎样,我都无条件接纳自己!

        我火速让大娃回到身边,一年之后,他一切都好转了,我终于长吁了一口气。

      对孩子们的爱,以及照顾教育孩子的艰巨复杂性,让我被迫转型,我不得不全面发展,迅速成长,不然我没法保护和引领他们。也许这才是文艺nerd迅速走向心智成熟的最大动力。

      因为照顾孩子们,我的时间被切割成碎片,我只好在适应这个形式的前提下去发展自己。

      我发自内心地迷恋跳舞,不跳舞会死!但是出于心智变强的需要,我仍然经常强迫自己跑步,单调,枯燥,重复,这都是我厌恶的,可是,越是厌恶的事情就越要做,这样才能发展壮大出自己欠缺的心性与品格,比如,坚毅,沉稳,责任感。是的,因为孤儿一般长大,我到了四十岁,仍然一团孩气,没有成熟,不知道自己会往哪个方向吹……

      不知道为什么,有一天我忽然很想尝试十公里,以我的体能来说,跑下来是没有问题的,毕竟已经运动一段时间了,最疯狂的时候,我一天会去跳两次舞。第一次十公里启动之后,我逐渐跑了无数个十公里。那是我开始长跑后的第11年,这11年里我并没有一直延续地跑步,而是跑跑停停。

      这个阶段,我已经谈不上厌恶跑步,但是也谈不上享受,如果不是因为太爱蒙特利尔这个城市,我把跑步视为亲近它,向它致敬的一种仪式;不是因为要完成砥砺自己的任务;不是因为希望减掉那些肥肉,也许我早就放弃了。      

      转折出现在2017年四月,我在加拿大首都跑步,沿着那条美丽的渥太华河,在蒙特利尔境内,它叫圣.劳伦斯河。风景秀丽而廖廓,白桦树用深情的眼睛注视着我,让我想起曾经的情人,白云在蓝天上变幻出艾尔莎公主的城堡,阳光照在我的四肢和脸上,热力灼人,我像一头羚羊一样撒欢儿奔跑,跑过了带狗的男人和女人,跑向河中彩虹色的帆船,空气中传来马粪的……香味,不知道为什么,在那种情境中,马粪是臭的,同时也有一种自然的……对!香味!谁说不香我就不理你啦!

        那一天,我写下了一首美丽的诗,这两年,我写了许多的诗,有不少以跑步为主题的。从那天起,我开始疯狂地迷恋上跑步,它变成了我的内在兴趣,从此进入“为跑步而跑步”的时代。可惜,用力过猛,到了六月份,我就因为跑得太多太累而免疫力降低,身上长了好几个疖子,最厉害的一个在脸部,还挨了一刀,动手术,差点破相了。

      2017年九月,我参加了蒙特利尔的十公里马拉松,因为太热,半马和全马都取消了,我就图不是最后一名,没想到比平时跑得快,成绩也不错。2018年5月,我参加了渥太华的半马。

      之前看了不少别人的经验贴,我决定跟住230的兔子跑,这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最后我跑了241。李平对此完全不懂,他以为我在说真正的兔子,“啊?什么兔子?在地上跑的兔子?”

      起跑之前,现场播放着节奏感很强的摇滚,我很开心地扭呀么扭呀么扭啊扭!就当作是热身了!

        因为看住了兔子,我并不在乎自己没有计时设备,不过,跑着跑着,我就忍不住在心里惊呼:“兔子呢,我的兔子呢?”经常就被甩下一大截。除了官方组织的乐队,鼓队,沿途也有许多热情的观众,每次和一个可爱的小朋友击掌之后,我就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加进去好多油呢!马上加速了!

        我那种呆头呆脑的书生气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其实中途我可以不用去卫生间,但是因为看到别人说如果有机会不去,错过了就没这个店了!很麻烦!因此上我就十分珍惜能够去卫生间的机会!这样一来我就浪费了好几分钟,因为需要排队等候。

      对于别的跑马者,我印象最深的有个至少六十五岁的白人白色T恤老太太,她一度比我跑得快,腰上系了一件加拿大枫叶图案的一次性雨衣,我深感惭愧,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超过她,要脸!好在终于超过了!

      三个年轻的白人少女,身材火辣,上身就穿着运动Bra,没穿别的,她们速度均匀,姿势标准,很沉得住气,我后来才意识到她们应该是老手了,我和她们的距离前前后后波动,最后还是落在了她们后面。

      一对蓝色背心的女胖子,比我还胖,她们可能是同性恋情侣,我本来以为能干过她们,后来发现好像没有。

      最后几公里的时候,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呼吸节奏上——没有看过经验贴,完全是福至心灵——我记得当时切换了两种呼吸模式,一种是“叮——叮——咚咚,叮——叮——咚咚,叮——叮——咚咚呛!”,叮表示吐气,咚是吸气,呛表示短促吐气,最后一公里,变成了“噗突噗突噗突”,因为这样可以小小地加速冲刺一下。我的四肢对呼吸律动俯首称臣,无条件服从,摆动起来进入完全和谐的境地,没有一丝一毫的浪费。

      总之,后来我和运动经验丰富的朋友们切磋,我发现这个策略无比符合体育科学的精神,凭借它,在最后几公里,我仍然一直在过人,最后跑出了破自己个人记录的好成绩。

      没过两天,我迅速报名九月份的另外一次半马,并憧憬着两年之后跑一次全马。

        世界上还有比跑步更幸福的事情吗?更强悍,更能迎风生长,更像风一样自由?没有,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替代!有什么困难是跑一个五公里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么就来两个五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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