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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14岁少女厕所遭欺凌”:多人被处罚(附自护方法)

点击关注☞ 作文与随笔 2023-08-06


8月14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安徽歙县有多名女生在厕所霸凌另一名女生。


视频中,先后有两名女生站出来打另一名女生的耳光,其中一人连续击打了20下,打完后还让其他女生继续打,并说“出了事我扛着。”整个打耳光的过程中,还有女生帮忙计数,另有一名女生微笑着站在旁边拍摄。

警方通报

8月16日,@歙县公安 通报称:经歙县警方调查,网传未成年人欺凌视频内容属实。2021年8月4日15时许, 侵害人王某某(女,14岁)与被侵害人朱某某(女,14岁)在城区某餐厅相遇,因两人曾在QQ上发生争吵,王某某提出与朱某某约架。后王某某等10人和朱某某于16时许来到附近一公厕内,继而发生了欺凌事件。

目前,10名违法行为人全部到案接受调查(其中8名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陪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公安机关对王某某等10名违法行为人的寻衅滋事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其中 对1人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对王某某等3人分别处以九日至六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因该3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2人因不满14周岁,依法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其他4人因情节轻微依法不予处罚。同时,相关部门已对被侵害人朱某某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


网友:你妈不教育你,社会教育你

网友们看到视频后,震惊伴随着愤怒,并且希望相关部门不要就此结束对孩子们的关注,还要对后续情况多留意。

还有人提到,被害者朱某某疑似此前也对一名小学生实施过霸凌。这样的事件让人不由倒抽一口冷气:这些孩子们怎么了?校园霸凌为什么变成了唾手可得的武器?

面对警方通报,不少网友质疑,对这些“未成年”却能狠下手的孩子们处罚是不是太轻了?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方正宇律师表示,制度的初衷,不是仅仅基于惩罚,而是需要起到教育和矫正的作用。

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的方正宇律师:从年龄的角度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现行的规定,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除了少数几个比较严重的罪行之外,都是不需要直接承担刑事责任的,当然在刑法里边,规定对于这样一些未成年人可以实施收容教养制度。

但现实情况下,收容教养制度也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待完善之处。制度的初衷,不是仅仅基于惩罚,而是需要起到教育和矫正的作用,但这就需要全社会能够投入相应的资源,形成这样一种教育矫正的机制。这方面可能各个地区目前有各种探索也有些成果,总的来说还是处于一个不断的完善过程中。

校园霸凌是不少人心中抹不去的痛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研究报告,全世界每3个学生就有一个曾遭欺凌。校园霸凌呈现3个显著特点:1.开学季、毕业季是高发期,下半年的发生率高于上半年。2.《全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显示,校园欺凌呈现“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部地区>东北地区”的分布形态。3.与传统认知相反,女生、成绩好、家庭背景好的加害者比例更高。

电影《少年的你》讲述校园霸凌的故事

实际上,校园欺凌也不只包括肢体上的暴力,还包括网络欺凌、关系欺凌和言语欺凌。肢体欺凌包括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抢夺财物等行为,是最常见也最易发现。

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易察觉。

关系欺凌:恶意排斥、孤立他人,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不易察觉。

言语欺凌:辱骂、讥讽、嘲弄、挖苦他人,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等,不易察觉。

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需要指出的是,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有所不同。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编写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校园暴力侧重于给师生的生命财产带来损害,而校园欺凌侧重于精神伤害,并且是“隐蔽的,难以直接被观测到的”。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第二年,教育部又联合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进一步明确各校园欺凌防治主体的职责分工以及针对不同阶段欺凌,教师应采取何种措施。

除了学校,家长也要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家长和老师该怎么做呢?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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