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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思:这些年永远离开的法学大师们

青仲平 青苗法鸣 2020-10-01

今天,是2017年9月10日,自1985年以来的第33个教师节。值此,青苗向全国所有工作在各类、各阶段教育战线上的老师们致以节日问候,祝愿各位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此外,青苗还深深地追思了近10年来相继辞世的法学大师们,这些老师著述等身,桃李天下,声名远扬,人所敬仰。他们中的很多人从废除六法全书开始,到“砸烂一切公检法”,再到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整整六十年一个甲子的岁月,他们把青春奉献给了中华民族的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进程。当然,这其中不乏少数英年早逝的法学名师,青苗细细想来,不免为之悲呦。


在缅怀各位大师之前,青苗用短赋一首,向这些永远离开的老师们致敬,寄托青苗法律学子的哀思。


大道至简,玉汝于成。为法治陶铸精英,为民主播撒希望。艰难困苦,白手筑梁。十年浩荡,命舛形伤。两鬓灰白,始见希望。砥砺自我,老当益壮。雨润桃李,一方讲坛育承当。大音希声,发言席上布法象。法制体系终成就,法治中国初成相。不见先生,难觅过往。山重水转有反复,法治大厦需固强。大师遗志应传唱,青苗学人方成长!



孙国华


奠基马克思法理,共和国的法学家



孙国华先生于2017年4月辞世,享年93岁。他是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博士生导师。他不仅精研学术,还积极将自己的学术观点向高层传递,推动中国法治进程。1986年,孙先生到中南海给以时任总书记胡耀邦为首的包括胡乔木、李鹏、胡启立、姚依林等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讲授法制课。20世纪80年代以来,孙先生多次给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以上干部和部分省市领导班子讲授法制课。他编写的《法理学》教材可以说足足影响了几代法律学人的成长!接近90岁高龄的他还不辞辛苦地招收博士生,人民大学评价他为“镇校瑰宝”。其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的风格也一直被学界所传唱。



廖俊常


铁齿铜牙才无双,三寸之舌展思辩



廖俊常老师是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其1931年出生,2010年逝世。由于廖老师独特的风格,其流传的文字作品并不多,但是他培养出的学生都是当代中国诉讼法学界的扛鼎之人,如龙宗智教授、孙长永教授、张卫平教授、李浩教授等。他自己的儿子廖中洪老师也是现在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科的教授、博导。

正如张卫平教授所言,先生的口才在西南政法的老师中是无双的,而且是一副地道的“铁齿铜牙”。“铁齿铜牙”必须是一种外在表现,一种干脆利落,不容反驳,无理亦占三分强,有理更为人中王的架势;需有“一嘴”定胜负及乾坤的那种表现。先生思维清晰,思辨能力强,考虑问题简洁明了,直奔主题,很自然、很容易就能找到问题的关键,一下子抓住要害,仿佛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一般,令人叹服。在文革期间,廖老师尽管不到40岁,但是其胆识、胸襟和定力都为人所钦佩!这期间,西南政法学院的院长和党委书记作为“走资派”、“反革命”也被隔离起来,进行学习。这个学习班的负责人就是廖俊常老师。那时处于这样位置的多半是整人的高手,是“革命”的打手。但廖老师居然对书记、院长说“没事,应付应付就行了,有我在,没有人敢动你们。”

先生逝世之后,家人按照其遗愿,没有设灵堂,先生辞世前甚至劝慰电话里的学生,存心既可,无需前来。这种乐观与豁达是高超的人生境界方能达到的。



吴家麟


宪法泰斗已辞世,塞上黄河望八闽



吴家麟老师生于1926年,于2017年离世。他是新中国宪法学的重要开拓者和主要奠基人之一、共和国宪法发展的见证者和重要参与者、杰出的宪法学教育家、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吴老师建国初期从北大毕业之后,在人民大学短暂工作几年,之后毅然决然服从组织调动,远赴宁夏,执教刚刚成立的宁夏大学。在上世纪80年代,其长期担任宁夏大学校长一职,为宁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实际上,改革开放之后,人民大学曾多次邀请吴家麟先生回到人大任教,但是,直到退休回到家乡福州,30年的时间里,吴家麟先生一直留在宁夏大学,俯首甘为孺子牛。



许崇德


人大宪行第一人,满园桃李皆栋梁



许崇德老师出生于1929年,于2014年逝世。其作为人民大学的“土著”,自毕业之后,一直在人大工作。许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复校以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第一位副教授、第一位教授、第一位博士生导师。他在1954年参就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工作,1980年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1985年、1988年先后担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和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参与了一系列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其首先提出了“依法治国最首要的便是依宪治国”,古稀之年的他完成了7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对于中国宪法和宪法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代中国宪法行政法学界的许多中青年学者都出自他的门下,如韩大元教授、王振民教授等,张翔老师作为“徒孙”都已经获评第八届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因此,许崇德先生是当之无愧的法学教育家。



邓正来


英年辞世皆悲惋,法学大师当不让



邓正来老师出生于1956年,于2013年去世,享年57岁。他毕业于四川外国语大学,外文水平精湛。受一墙之隔,同位于歌乐山下的西南政法学院的影响,他在学术旨趣上更热衷法学和政治学。他1985年硕士毕业后未就业,个人独立治学,被媒体报道称为“中国第一个学术个体户”。在他的身上,看到了十足的学者气质,为了追求民主自由的学术环境而放弃不少单位高薪、高福利的待遇条件着实让人钦佩!他对市民社会、哈耶克自由主义等西方法学、政治学理论的研究和引进做出了巨大贡献。


他不光著书立作,还翻译了大量的外国经典文献,可以说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西学东译的集大成者。诸如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二、三卷)、《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牛津法律大词典》、《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布莱克维尔政治思想百科全书》(新修订版)和《布莱克维尔政治制度百科全书》(新修订版)学术著作和工具书都是由其主持翻译的。而且,其学术研究的领域横跨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等多个领域,是现代中国少见的学术名师。



马克昌


刑法江湖南为马,深耕细作成大家



马克昌老师出生于1926年,于2011年辞世。对于马老,大多数青年学子都比较熟悉,因为很多学校的法学教育还在沿用他主编的《刑法学》教材。中国刑法学界人才辈出,北高南马的称呼却是叫的最响的,这也足以证明马克昌老师在学界的地位之高。他自1946年进入武大学习以来,整整65年,都陪伴着这所百年名校成长!1957-1979年,在长达22年的时间里,马老师因为历史原因被划为右派,几度遭遇暴风骤雨式的政治摧残。


接近耄耋之年的他,还完成了一部80万字的《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这本书全面比较研究了外国刑法理论,建立了完整的比较研究体系,还以独特的研究视角,将德日等大陆国家刑法学进行横向比较研究。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他被反革命分子残忍折磨,但在历史审批时,司法部却要求其参加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起诉书的讨论,随后,又指派他担任林彪死党原空军司令员吴法宪的辩护人。在感情上,他对这些人十分憎恨,但是作为法律人,辩护人,他选择了理性行使辩护权,积极维护刑法尊严,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他的这种精神足以彰显了其不仅是个理论家,还是一名优秀的实践者,后辈学人除了学习他的知识、研究方法之外,其品格也应当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



魏振瀛


民法四老是佳话,红皮宝书泽青苗



2016年9月魏振瀛先生驾鹤西游,享年83岁。魏振瀛教授是新中国民法学发展的见证者和推动者,是《民法通则》的起草组主要成员之一。其在《民法通则》的制定过程中,对我国民事法律责任体系的发展和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2016年,83岁的魏振瀛在《北方法学》上发表了名为《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法总则—与德国民法比较》的万字长文。身体力行地发出了一位老民法学人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声音。


另外,魏振瀛老师编纂的《民法学》教材已经更新到了第六版,影响了几代法律人的民法学习和研究。2016年,魏振瀛老师当选为CCTV年度法治人物。在《民法通则》30周年研讨会时,他虽然因病无法参加,但还是写了书面报告,别人代为宣读了。魏老师最后说:我这一辈子,做了该做的。我们告别吧!先生逝世之后,北大法学院葛云松教授撰写长文追思魏老,让每一个读者更深刻地感受到了老先生的风骨和品格!



江伟 杨荣馨 刘家兴


四架马车已去三,先生思想永流长


西南政法的常怡教授、人民大学的江伟教授、中国政法的杨荣馨教授与北京大学的刘家兴教授被誉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四架马车”或“四大天王”。目前,除常怡老师外,其余三位都于近年仙逝。



江伟老师出生于1930年,于2012年逝世。他是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奠基人、国内外公认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泰斗。他见证且参与了新中国两部民事诉讼法典的起草工作。江伟老师一生培育了大量的优秀学生,北大的傅郁林、北师大的熊跃敏、复旦的章武生皆出自其门下。其逝世以后,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都发来唁电,肯定先生50多年来在法学研究和教育领域的不朽功勋!



杨荣馨老师出生于1931年,于2012年仙游。他是中国诉讼法学界泰斗、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从1954年开始在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从事民诉法的教学、科研之后,50多年的人生完全奉献给了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界。1966年-1978年,中断十二年的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复办,离开自己热爱的法律领域多年的杨荣馨终于重回法学队伍,并受学院委派筹备组建了民事诉讼法教研室,担任第一届教研室主任。现任的中国民诉法研究会会长张卫平教授这样评价杨老:“民事诉讼法面临进一步修改,先生老当益壮,带领众多实务界和理论界的精英投入到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中来,令人钦佩。”




刘家兴教授1929年1月生于四川涪陵,2015年去世。他是西南政法学院第一届毕业生,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他与刑诉法学家王国枢教授、王以真教授、王存厚教授并称“三王一刘”,共同创立了北京大学诉讼法专业,成为中国诉讼法学的先行者和奠基人之一,为新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学教育作出了开创性贡献。刘家兴教授主编的《民事诉讼法学》是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学教材。刘老师为人谦和,张卫平老师回忆其说道:“他从不争名逐利,是一个极超然处世的人,颇有庄周之风采。低调、朴实无华是刘老为人的一贯风格。没有见过他在任何场合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也不见他在任何场合对谁提出任何要求,亦不以权威示人。”



蔡定剑 陈桂明


宪政专家天不佑,法治进步书汝名

天年不永妒英才,民诉少壮缺一人



蔡定剑老师于2010年去世,享年54岁。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政研究中心主任。作为2009年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的蔡定剑教授,曾经获得评选方的高度评价:法治思想和理论的重要贡献者;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推动者;法律实践行动的先行者。面对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平事,他坚持要鸣一鸣,民主选举、财政预算监督、反对就业歧视、公民环境权等多个领域的进步都留下了他的大名。他的身上既有学者的风骨,更有一个知识分子的力量,为国家民族社会之发展而贡献力量是他毕生的追求。2010年11月19日,蔡定剑教授对前往探望他的人说:“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这也成为他的临终遗言。


陈桂明老师是西政80级校友,出生于1961年,2010年去世,年仅50岁。他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杂志主编,38岁时就被评为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他作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壮年翘楚,已经有非常高的学术成就,如果不是疾病缠身,英年早逝,相信他在接下来的十到二十年当中,会带领中国民事诉讼法学进一步发展,壮大。二十几年短暂的学术生涯,他笔耕不辍,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文章近百篇,其研究领域涉及民事诉讼的各个方面。


当下,中国法学总体上进入了快车道的发展阶段。但是我们绝不能忘记为新中国法学发展做出贡献的老一辈法学家,他们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没有前人栽树,哪有后人乘凉?一个忘记历史的民族终将被历史淘汰,薪火相传,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青苗在第33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追思前辈,启迪后进!当然,由于篇幅的原因,有部分近年来永远离开我们的法学名师没有在文章中体现,但是我们在此一并表示对其深切的哀思。


师者,德之大也!


写于2017年9月10日,第33个教师节。




作者简介

青仲平,青苗法鸣重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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