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党员叶小生同志参加梅州市自行车登记工作听证会
现在大家出行选择的交通工具有很多,电动自行车就是其中一种,轻便快捷而且绿色环保。为了更好的规范电动自行车,7月1日下午3点,梅州市公安局举行了自行车登记工作听证会。
听证会上,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梅州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对社会发布的征求意见,以及对新国标和违标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相关情况。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踏骑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动机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梅州存在不少没达到新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也就是违标电动自行车。参加听证会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人员等纷纷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和看法。
【梅江区人大代表 叶小生 :如果不入户就影响市容 不好管理 电动车没牌照 横冲直撞 弄到人也不安全 也不好查找 】
【市人政协委员 唐红娟:因为现在出厂的都不止25时速 所以必须要尊重事实的情况下 制定政策比较好一点 根据实际的问题制定会好一点】
【经营企业代表 张志勇:电动自行车他们骑行的时候 他们就要走非机动车道 不可以再走进机动车道 行驶 做到有序安全文明行驶 也避免一些交通拥堵和事故】
听证代表们主要围绕着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该如何登记,依法管理,怎么归类以及对现有市民正在使用的违标电动车处理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经营企业代表 张志勇:国家在出台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之后 也改变了以后对 电动自行车 管理相对比较模糊境况】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现场介绍,对于电动自行车将采取实名注册登记,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可申请登记电动自行车。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应填写申请表,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具体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此外,在听证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已经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标电动自行,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未进入相关规定的电驱动二轮车辆。
经市政府同意后,对会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立为期3年的管理过渡期,从今年4月16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在听会上,相关负责人还给大家展示了未来可能悬挂在电动自行车上的模板车牌。
此次听证会,市公安局将综合汇总各方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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