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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帖】地方信用立法进度梳理(截至2021年7月)

不辞辛劳的 源点credit 2022-03-29

截至目前,累计出台的地方信用法规达到21部,已形成草案或征求意见稿的地方信用法规达到16部……


江 苏 省

7月29日,《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条例》明确失信惩戒必须严格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执行,且地方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确定的惩戒措施限定在几个范围内,并禁止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外增设失信惩戒措施或者加重惩戒,及对信用主体以外的第三人实施失信惩戒。


陕 西 省

7月27日,《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


《草案》共七章四十八条,分别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与联合奖惩、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和信用服务市场等作出规定。其中,对联合惩戒对象作出“应当将联合惩戒对象信息嵌入政务服务系统,实现自动惩戒,将惩戒结果反馈到信用信息平台”的规定,并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采取的惩戒措施作出具体规定。


黑 龙 江 省

7月16日,《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九章六十九条,分别对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信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等作出规定。其中,《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信息,疾病、病史信息,指纹、基因等生物识别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信息。


湖 南 省

7月15日,《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送审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共八章五十三条,分别对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等作出规定。其中,对单位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的惩戒方面,《草案》规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应当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负责人采取惩戒措施。



根据源点统计的数据:算上这次的江苏,以及此前的重庆、大连,截至目前,累计出台的地方信用法规达到21部(其中,省级14部,市级7部);已形成草案或征求意见稿的地方信用法规达到16部(其中,省级13部,市级3部)。


结尾还是要提一提士气:对于国家层面社会信用法的期待虽然望眼欲穿,好在,地方信用立法已然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来源丨源点credit

排版丨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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