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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源点credit 2023-03-09

2022年6月14日,人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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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条件的家政劳务品牌向员工制家政企业转型,推动家政服务职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社会团体建立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开展诚信评价,倡导家政劳务品牌开展诚信经营自律承诺行动。将家政劳务品牌纳入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


政策全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市监检测发〔202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提高认识,强化市场监管

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履职的重要基础。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把严厉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整治重点

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六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顿、公开通报、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其他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的专业领域机构,也应当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二)严查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情形,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严格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且处罚到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要在依职责完成处罚后及时移送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跟踪进展情况。涉嫌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违法案件的失信惩戒。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法规规章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推动失信联合惩戒。

(五)实现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市场监管部门按计划开展的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继续实施,实施时间可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叠、同步,监管的重点领域可交叉、重合,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市场乱象的高压监管态势。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谋划,做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综合考虑辖区内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查处目标和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严格落实。

(三)加强联动,宣传引导。结合本地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特点,研究建立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做好检验检测市场监管职责的承接与协调工作。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

(四)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一支稳定、专业的监管专家队伍,完善畅通申投诉举报途径,研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工作总结和交流,及时汇总分析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或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于2022810前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检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上报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如实反映监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已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质量。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要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开展,请各地有关部门做好支持配合。

联系人:认可检测司  郑懿龙   联系电话:010-82262722

电子邮箱:zhengyilong@samr.gov.cn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局)、乡村振兴局、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持续深化实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充分发挥家政劳务品牌带动作用,引导更多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妇女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现就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分类指导,壮大提升家政劳务品牌规模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广泛开展家政劳务品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劳务品牌数量、分布和基本运营情况,建立本地区家政劳务品牌台账,形成指导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培育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家政劳务品牌。坚持分类培育,指导已形成相对成熟运营体系的家政劳务品牌,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不断扩大市场影响力;指导具有一定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较大、还未形成固定品牌名称的,进一步聚焦品牌特点,尽快确定劳务品牌名称,聚力品牌化发展;指导具有一定从业人员基础,但技能特点不突出、分布较为零散的拟开发家政劳务品牌,聚焦地域和行业特征,逐步形成劳务品牌。

二、畅通对接渠道,支持家政劳务品牌开展劳务输出

在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以及本地区劳务协作中,为家政劳务品牌搭建对接渠道,支持家政劳务品牌在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家政兴农行动中发挥作用。支持家政劳务品牌对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引导中西部地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劳动力特别是女性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搭建“政府部门+家政劳务品牌+家政劳务输出基地”模式,开展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引导和组织家政劳务品牌开展跨地区交流合作,发挥家政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家政劳务品牌建立行业内、区域内合作联盟。

三、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家政劳务品牌质量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对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等政策。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家政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支持东部地区家政劳务品牌在中西部协作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完善家政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加强家政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通过举办各类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以赛带训,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

四、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健康发展

加强标准化建设,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作用,围绕家政服务培训、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家政服务信息化等领域,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家政劳务品牌标准体系,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家政劳务品牌加强规范化建设,优化品牌名称、标识等要素,支持有条件的注册申请商标专利。鼓励有条件的家政劳务品牌向员工制家政企业转型,推动家政服务职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社会团体建立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开展诚信评价,倡导家政劳务品牌开展诚信经营自律承诺行动。将家政劳务品牌纳入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

五、加强统筹协调,用足用好相关支持政策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商务、乡村振兴部门和妇联组织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进家政劳务品牌建设。要统筹用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政策措施,推动家政劳务品牌发展。落实“领跑者”行动、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家政兴农行动等相关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和稳就业相关政策措施,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家政劳务品牌给予扩大就业、技能培训、社保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对新创业的家政劳务品牌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对家政服务行业的影响,加大对家政劳务品牌助企纾困政策支持力度。

六、加强推广宣传,不断扩大家政劳务品牌影响力

各地要积极开展家政劳务品牌推广工作,注重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定期开展品牌征集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品牌推介交流活动。引导家政劳务品牌积极参与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不断扩大和提升品牌影响力。利用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家政劳务品牌宣传报道,吸引更多劳动者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安心使用家政服务产品。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请于12月15日前将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和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开展情况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全国妇联办公厅



来源丨源点credit编辑丨乔安校稿 | Archer欢迎分享到朋友圈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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