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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皇凤 肖融知 | 百年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历程与主要经验

唐皇凤 肖融知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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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TRACT

摘要


高度重视并持之以恒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作为百年大党永葆青春活力、能有效驾驭错综复杂的执政环境和现代化变革浪潮的根本和关键。在局部执政和全国范围内全面执政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积累了执政能力建设的宝贵历史经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以优化执政体制和创新执政方式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关键,形成理念更新、制度优化、方式创新和队伍建设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的合力型建设模式。




K

EYWORDS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历史进程;主要经验




A

UTHOR

作者简介


唐皇凤,法学博士,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青年长江学者;肖融知,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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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UNDATION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19ZDA009)。




作为百年大党,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领导力和执政力。高度重视并持之以恒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百年大党永葆青春活力且能有效驾驭错综复杂的执政环境和现代化变革浪潮的根本和关键。在局部执政和全国范围内全面执政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紧密结合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历史经验。本文试图在明晰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科学内涵的基础上,系统回顾百年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历程,科学总结百年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经验。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科学内涵


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既遵循现代政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一般规律,更有基于无产阶级政党本质属性和自身执政能力建设展开的独特历史情境而具有的理论、历史和现实逻辑。因此,要理解中国语境中“执政能力建设”的科学内涵,首先需要在中国共产党自身的话语体系中予以把握,绝非简单照搬西方政党政治中的“执政”“执政党”“执政能力”“执政能力建设”等概念。

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发展历程中,先有在革命根据地进行局部执政的经验,后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了“执政党”的概念,即“党要在全国范围内成为执政党”[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意味着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执政,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成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关键议题,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构想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执政的内外环境和社会基础均发生了深刻变革,党执政的主体意识和行动自觉显著增强。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大战略命题,并对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内涵做出初步概括,即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五种能力,强调党要善于学习和把握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牢牢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清晰界定了“党的执政能力”的科学内涵,即“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2],并将执政能力具体概括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5个方面的能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被明确定位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主线,并体现在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中,彰显出百年大党强大的政治定力和坚定的政党自信。

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执政能力是在执政党与国家、社会的有效互动中产生的。首先,执政能力是政党能力的重要体现,强大的执政能力根源于执政党自身的坚强有力。因此,加强执政党的自身建设,不断优化政党内部的治理体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其次,政党执政需要处理的首要问题是执政党和国家政权的关系,执政党执掌和驾驭国家政权的能力是执政能力的集中体现。从形式上看,形成正确处理党政关系的制度安排和组织建构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和关键环节。最后,从本质上来看,政党执政反映的是执政党和社会的关系。现代政党要长期有效执政,必须赢得民心,社会大众的政治支持是执政能力建设的目标指向和根本保证。从现代政党的执政逻辑来看,执政党是否具备执政能力体现其能否既全面赢得社会,又有效驾驭社会[3]。在中国的经验事实中,党执政地位的获得源自党领导武装斗争的胜利,执政地位的巩固源自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展开,执政地位的长期维系则源自党在领导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取得的骄人业绩,发展和治理绩效是党长期执政具有强大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根本支撑。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形成了以党的一元化领导为核心,执政党全面领导国家政权和社会,党的执政以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和严密组织体系为根本支撑的独特模式。正是基于这种独特性,有学者将党的执政能力界定为“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本领。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4]。有学者认为党的执政能力来自于党的执政宗旨和执政实践,来自于党长期执政的战略安排,也来自于成熟的理论指导,更来自于持之以恒的执政能力建设,并将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分为政治能力、理论能力、思想能力、组织能力、制度能力、方法论能力建设六大维度[5]。有学者认为党的执政能力既包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处理执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也包括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通过执政完成自身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能力,具体包括学习能力、战略规划能力、组织能力、制度创新能力、价值引领能力等基本要素[6]。综合党的文献和学界的观点,我们认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科学、民主、法治的方式执掌和领导国家政权,并通过有效运用公共权力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调重大利益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正确处理对外关系以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能力和本领。

在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基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逻辑和使命型政党的现实逻辑,中国共产党兼具领导党和执政党的双重制度身份。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的政治系统工程,其复杂性和系统性根源于党的执政过程的开放性和全方位,以及党的执政领域的综合性和全面性。具体而言,国内学者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讨论,主要是从执政理念、领导力和组织力建设、党员和领导干部队伍等方面加以展开。有学者从执政理念变迁的角度出发,认为强化执政意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思想前提[7]。有学者认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不断增强党执政的凝聚力、领导力、组织力和党自我完善和更新的调控力[8]。有学者认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在于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将党的领导干部素质视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一环[9]。事实上,执政能力建设涉及执政主体、执政理念、执政体制、执政过程、执政方式等多方面要素。执政主体问题的关键在于不断提高制度治党的水平,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以及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执政理念问题的关键在于形成符合现代政治文明发展潮流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执政意识;优化执政体制的关键在于理顺执政党、国家政权、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改善执政过程的关键在于提高政党执政科学化和民主化的程度和质量;执政方式现代化的关键在于依宪执政,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在于最大程度地实现政党执政各要素的良性互动和执政全过程的无缝隙优化。当然,中国共产党虽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主体,但执政绝非执政党直接负责和管理事无巨细的国家和社会事务,而是严格遵循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党的意志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各项活动之中得以实现。因此,从制度体制机制层面有效理顺党政关系和党群关系,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二者共同成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议题。

任何一个政党在执掌国家政权之后为了实现其理想抱负和使命责任,都会自觉提高运用国家政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能力和水平,中国共产党尤其注重提升全面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对于处于长期执政地位的百年大党而言,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而非与生俱来的,其执政地位的维系和巩固更不是一劳永逸的,高度重视和始终不渝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百年大党永葆青春活力、掌舵领航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抉择。


二、百年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在其辉煌的百年发展历程中,一直与不断变化的世情、国情、党情之间进行着复杂而有效的互动。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以其强大的领导力和执政力引领着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航程,有效推动着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主动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灵活调适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重心和方式方法,取得了执政能力建设的丰硕成果。事实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持续变化和长期发展的动态过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百年历程和伟大实践中,根据党所处的历史环境、目标任务和推进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实践的差异,可以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分为四个不同的历史阶段。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历经长达20余年“边革命、边局部执政”的历史阶段,其局部执政经验弥足珍贵。这个时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民主革命、武装斗争这个首要目标展开,在政权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建立健全党团制度、党的一元化领导和集体领导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具体包括:(1)政权建设的“三三制”模式是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成功探索。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在各个抗日根据地内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政权,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政权的民意机关和行政机关均采取“三三制”的组织形式,即“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分子占三分之一”[10]。该模式的核心在于“保证共产党员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的基础上,留出2/3的名额吸引广大的非党人士参加政权,以达到扩充党的执政资源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目的。同时,陕甘宁边区和敌后各抗日根据地按照“普遍、自由、直接、平等、无记名之投票选举制”的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政府领导人。并且,为了让选民更好地了解候选人,边区、县级的参议会候选人通过开展竞选活动以增加选举实效,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民主执政意识。(2)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团制度建设成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党的干部队伍建设一直是党的组织建设的核心。党在土地革命时期就十分注重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注重通过实际斗争选拔和锻炼干部,并有计划地举办各种训练班和干部培训学校,大规模地培养干部人才,特别重视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在抗日战争时期,坚持科学的用人标准和科学的培养方法,将“干部教育第一”作为宣传口号和政治行动,发展各种专门的干部学校,还在固定的中等学校和高级小学设立大量地方干部训练班,以培养中级和基层干部。党团制度作为党组制度的前身,是局部执政时期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保障,在建党初期就已在实践中广泛运用。党的四大正式提出“吾党在国民党及其他有政治性质的重要团体中,应组织党团,从中支配该党和该团体的活动”[11],并对党团的性质、作用做了明确规定。党的五大后将党团制度正式写入党章,明确“在所有一切非党群众会议,及执行的机关(国民党国民政府工会农协会等等)中,有党员三人以上,均须组织党团”[12],为扩大党组织在各种非党组织中的政治影响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正式将中共党团更名为中共党组,明确“在政府、工会、农会、合作社及其他群众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凡有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组”[13],并规定党组的任务是在各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指导党员为加强党的影响和实现党的政策而工作,党组制度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保障。(3)确立党的一元化领导和集体领导原则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奠定坚实保证。中共中央政治局在1942年作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它应该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民众团体。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14]党的一元化领导是加强党的领导,使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经济工作与军事斗争紧密结合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为增进党的团结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供了领导体制的根本保障。同时,由党的领导集体而非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既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和提升党的执政水平的重要制度保证。党的五大就提出“中央应该强毅地实行集体的领导,从中央、省委以至支部”[15],正式确立党的集体领导原则。毛泽东在1948年9月的《关于健全党委制》中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16],并主张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均提交各级党的委员会讨论,在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以实现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的有机结合。自此,党内形成了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传统,党的集体领导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制度保证得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系统总结局部执政时期执政能力建设的经验教训,围绕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在守正创新的基础上形成了有效推进执政能力建设的良好局面。具体体现在:首先,不断完善党的组织架构,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中建立和实施党委(组)制,通过领导小组制度等加强党对政权机关的领导。在中国,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主要通过党委会制度和党组制度实现的,党委(组)制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制度。中共中央政治局1949年11月通过的《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和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有利于实现和加强党对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党委(组)制也成为党在正式权力结构上领导政府最重要的机制,牢固确立了党领导政府的制度机制。中共中央1951年11月作出的《关于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明确指出,“在中央人民政府中担任负责工作的共产党员组成党组”[17],确保其能够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此,政府系统内的党委会和党组制度逐渐由中央扩大到地方,省、市级政权系统及特殊行政地区全面设置党组,党委(组)制度成为党有效执政的重要保障。同时,建立归口管理和领导小组制度。为了有效克服政府工作中的分散主义、山头主义等问题,党中央按照工作性质将政府工作划分为工交口、财贸口、文教口、计划口、政法口等,由同级党委的常委或书记分口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若干“领导小组”实施对各部门各行业的干部和具体行政事务进行“归口”领导的体制,旨在保证政府工作与党的领导在政策、策略和方向上的高度一致。归口管理和领导小组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统领力,成为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有效领导经济社会事务的根本性制度安排。其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1953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明确建立在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的干部制度。同时,不断完善“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标准,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制度,将发现、培养和提拔后备干部的工作视为各级党委和一切干部管理部门的日常任务,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储备充足的干部和人才资源。另外,确立党的各级干部的轮训制度,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全党各方面的高、中级干部,调入党校轮训”[18],把“短期轮训”作为经常性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和完善各级党校经常训练干部的工作机制,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奠定坚实基础。最后,探索建立干部的考核审查鉴定制度和纪律检查制度。自1949年起逐步建立考核干部的干部鉴定制度,采取个人自我检讨、群众会议讨论、领导负责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干部正确认识、了解自己,以及组织科学评价和培养干部的年度鉴定。与此同时,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和审理中央直属部门和地方各级党的组织和干部的违法犯纪行为,建立健全纪律检查制度。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实现了从阶级斗争到经济建设的转变,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成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任务。1980年2月,邓小平就明确提出“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19]的问题。在这个阶段,党的执政意识明显增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显著提升,具体举措包括:(1)建立科学合理的领导制度和体制机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邓小平提出党委的领导“应该只管大事,不能管小事”,强调要“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20]。进一步完善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建立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中央书记处的工作规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切实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同时,为了解决党对政府机构的领导和对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问题,避免党陷入琐碎的具体事务中,强调通过对党政职能的明确界定、划分,以使党政各司其职,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撤销同政府职能重合的党内部门,改革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的体制。(2)不断增强执政方式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水平。在这个阶段,以法律和制度具体规范各级党委的执政行为,正确处理党委与人大、政府的关系,善于把党关于国家重大事务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党的执政方式基本实现了从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性转变,党的执政方式更好地体现了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党的执政方式的不断优化,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更好地遵循现代化建设规律和政党执政的一般规律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实现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环节和重大举措。在这个阶段,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持续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基本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因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党管人才的原则和制度基本确立和不断完善,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更加巩固。探索和完善各类干部包括国家公务员、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者在内的管理制度,健全干部培训、激励和保障机制,不断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和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各类干部的积极性,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按照“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的要求,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行公开选拔、公推直选,干部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态势。总之,为了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系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执政能力建设成为党的根本性建设。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断深化对执政能力建设规律的认识,执政能力建设进入一个以“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为标志的全新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同提高国家治理水平有机统一起来”[21],高度重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具体举措包括:(1)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执行评估监督制度,不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实行领导责任制度、职责清单制度、党委(党组)施政行为公开制度、执政运行过程公开制度,改革创新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和工具手段;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不断优化干部问责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切实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执政本领培养提升制度,全面增强执政本领[22]。这个阶段颁布并实施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新时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奠定了科学而稳固的制度基础。(2)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新时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的战略突破口。党和国家机构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重要载体,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需要通过机构改革使党的领导这个最大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重点,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加强和优化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经济、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国家安全、政法、统战、民族宗教、教育、科技、网信、外交、审计等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切实优化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职责配置,优化设置各类党委办事机构和党的派出机关,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各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更好发挥各级党委工作机关的职能作用。同时,统筹设置党政机构,防止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统筹优化各层级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党和国家机构内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整合力和协同力显著增强。经过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更加坚强有力,国家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国家治理能力得以系统性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了更为科学合理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有力支撑。(3)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组织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2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创新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尤其在“两新”组织党建、新兴业态和互联网党建等领域成效显著,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同时,广大党员的素质和能力高低,对于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基础性作用。在这个阶段,我们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为重点,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引领和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秉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干部选拔的政治标准和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注重培养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制度治党和依法执政水平明显增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成效卓著。

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探索和实践的百年历程,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阶段,在有效治理超大规模政党和超大规模国家的过程中,积累了极其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有效回应社会需求和人民期待,有效动员起全党全社会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力,缔造了人类社会变迁史中的“发展奇迹”和“稳定奇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既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也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政治保障。



三、百年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经验


作为一个在拥有14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尤其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伟大社会革命胜利的根本原因。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性建设。在党的百年发展历程中,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并在适应环境和历史任务变化的过程中灵活调整执政能力建设模式,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党的执政资源更加丰富,党执政的阶级和群众基础不断夯实,为顺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奠定了根本政治保证。百年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经验主要包括:

第一,更新执政理念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前提。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个政党具有什么样的执政理念,就有什么样的执政行为和执政模式。执政理念从根本上决定着执政党具体的执政行为和治理绩效,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大政方针、发展路线、战略策略和具体政策,是党的全部执政实践活动的行动指南[24]。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之所以能够成功,首先应该归功于一直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并根据社会—历史—文化条件的变化灵活调整和更新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是党的根本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直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本色。同时,我们党围绕“为谁执政”“如何执政”的问题,根据目标任务和执政环境的变化不断推进执政理念的灵活调适,先后经历了以推翻反动统治阶级和建立新政权为目标,以革命、斗争、批判为主题和以阶级性、对抗性、封闭性为特征的革命型执政理念;改革开放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主题的建设型执政理念;以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以人为本为主题,以法治性、开放性、多元化、全面性、科学性、公平性为特征的和谐型执政理念;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和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核心特征的复合型执政理念。执政理念的更新不仅推动着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略和重心的转变,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第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既是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目标指向。从瑞金的执政初探到延安的局部执政,再到新中国的全面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方面,党的执政地位主要通过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权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地位主要通过合法程序将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并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基本依据而得以集中体现。因此,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前提和保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始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既是百年大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目标,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局部执政还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执政,我们党始终明确和规范各级党组织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责,不断完善各级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的机制,推动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成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中之重。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和实践证明,通过强化领导权巩固执政权,在有效执政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面领导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为执政能力建设指明方向,为党的长期有效执政奠定政治基础。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确保党对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领导落到实处,将党的意志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它们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持续扩充党的执政资源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第三,高质量党建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在应对执政考验方面,中国共产党的成功经验在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不断提高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效果与党的执政能力提升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内部治理的重要原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根本要求。无论是局部执政还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执政,如果治党不严,就会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腐败的风气就会滋生蔓延,党的执政地位就会遭受严重威胁。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四种危险”具有尖锐性和严峻性,“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25]。因此,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全面从严治党。为了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消除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要求全体党员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严格监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积极的党内思想斗争,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不断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巡视巡察制度,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勇于善于自我革命,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和纠治不正之风,清除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消极因素,不断增强执政党的自我控制能力,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建党百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外部制约和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执政党自律和他律的有机结合,构建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加强自身建设、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为政党执政能力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

第四,推进党的执政方式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执政方式是执政能力的具体实现形式,执政方式的科学化水平直接影响和决定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质量。执政方式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理念的有效落实程度。中国共产党深刻把握和自觉运用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得以在科学化的轨道上稳妥推进。同时,我们不断建立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巩固党长期有效执政的政治和社会根基。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和扩大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和群众基础。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执政方式的民主化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强大的民意支持。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和规范化,依宪执政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要求和基本方式。通过宪法确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党依据宪法执掌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稳步提升。“五四宪法”在确立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中心的政权组织形式之后,党对国家的领导随之演变为对国家机关的领导,但并未明确载明“党的领导”。在“八二宪法”的制定过程中,仍然将“党的领导”规定在宪法序言而非宪法条文中,通过记叙历史、用事实说话、寓理于实,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寻求更多的合法性依据,使其更加符合法治精神。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成功弥合了宪法实践与宪法规范的分野,将“党的领导”写入总纲,并在宪法条文中明确规定“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规范拓展至宪法条文以表明作为主权者的人民愿意接受“党的领导”,于根本法层面进一步确认和强化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更加符合现代法治国家的根本逻辑,党的执政地位的法律地位和法治基础日益稳固[26]。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经验。

第五,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和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内容。任何政党的执政过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面临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自然领域带来的各种风险隐患和不确定性,能否及时化解风险挑战是对政党执政能力的巨大考验。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发展历史表明,党是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中不断成长壮大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增强驾驭风险本领是相辅相成的。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的发展历程,既是百年大党发展壮大的辉煌史,同时也是不断应对重大挑战、克服重大危机、化解重大风险的不懈奋斗史。无论是面对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国内外复杂局势,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挫折和“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严重困局,还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导致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所遭遇的严重挫折,以及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和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中国共产党强大的政治领导力、组织动员力、资源统筹力都成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保障,其执政能力也正是在克服各种风险挑战的过程中得以彰显和不断淬炼而成的。面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科学决策,充分显示了驾驭复杂局面的统筹能力和组织优势,这在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国际金融危机、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等风险挑战中得到充分证明。因此,提升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既是中国共产党保持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的基本前提,也是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内容。

第六,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本领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突破口。广大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是将党的执政活动落实到微观操作层面上的直接主体,也是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领导干部能力的大小和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直接决定着党的执政效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根本在于加强各级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既是执政党的伟大历史任务,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途径。高度重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增强领导干部的执政本领,一直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尤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将“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到战略全局的高度,将其视为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八大本领”(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随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斗争本领”,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提出领导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需要提升“七大能力”(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成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中之重。当然,干部的能力和本领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系统的教育培养出来的。因此,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公仆意识,全面增加干部的实践锻炼和应对复杂环境的机会,不断强化思想淬炼,把提升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干部培养教育全过程,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是新时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突破口。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一项根本建设和重大战略任务,也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各方面建设成效最终都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来,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过程中,不断改革和创新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驾驭重大风险的能力,这些重大举措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指导原则,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历史经验。

结语


总体而言,执政能力是多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系统,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和政治系统工程,是中国共产党能力建设的根本和关键。在伟大的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在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政治认同度,持之以恒通过执政能力建设扩充执政资源和夯实执政基础,是百年大党不断创造辉煌成就的根本经验。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壮大的历史表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以优化执政体制和创新执政方式为重点,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关键,形成理念更新、制度优化、方式创新和队伍建设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的合力型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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