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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篇总结1】俄国发展道路

中社学人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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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篇目问题是中期考核四大题型之一(关于四大题型的总结将专题推出),也是提高题型难度的五大方法之一(关于提升题目难度的五大方法也将专题推出),本篇聚焦俄国发展道路问题进行跨篇目总结。涉及的经典著作文本群包括如下七篇: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 《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1882 年俄文版序言、恩格斯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 马克思的《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恩格斯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列宁的《论合作社》和《论我国革命》。在正式开始本文的内容前,请童鞋们先思考如下问题:



思考题



单篇目问题:

1.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是如何分析农业公社的特征的?

2.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是如何阐述农业公社固有的二重性的?

3.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是如何分析农业公社所处的历史环境的?有哪些有利因素?有哪些不利因素?

4.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是如何论述农业公社的发展趋势的?

5.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是如何阐述农业公社的发展现状的?农村公社存在灭亡危险的原因是什么?

6.马恩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是如何论述俄国发展道路的?

7.恩格斯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是如何论述俄国社会的发展前景的?俄国农村公社向高级形式的公有制转变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8.针对《〈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回答:1861年农奴制改革以后,俄国土地公有制快速灭亡的原因是什么?这对俄国社会发展具有怎样的影响?

9.列宁在《论俄国革命》中是如何阐述社会发展一般和个别的辩证规律的?

10.列宁在《论俄国革命》中是如何阐释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因和条件的?
跨篇目问题:

11.恩格斯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以及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提出的挽救俄国农村公社的途径是什么?为什么?

12.比较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发展道路问题的异同。

13.比较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发展道路问题的相关论述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共产主义实现条件论述。二者是否存在矛盾?为什么?

14.列宁关于俄国发展道路的论述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有何不同?列宁的论述是否背离了马恩的设想?为什么?结合上述问题,谈一谈如何更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实践?




一、篇目基本信息


篇目
基本信息

《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

写作时间:1845 年秋—1846 年5 月;数:文集部分48000+ ;段落:159段;页数:85 页

《共产党宣言》

——马克思、恩格斯

写作时间:1847.12—1848.1月底 ;出版时间:1848.2 月底;字数:30000+;段落:正文 213 段;页数:65页

《论俄国的社会问题》

——恩格斯

写作时间:1875.3 月底-4 月中;字数:8700+;段落:27 段;页数:14页

《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

——马克思

写作时间:1881.2-3;复信时间:1881.3.8;字数:《一稿》近 8000、《三稿》 3300+、《复信》600+;段落:46/21/8 段;页数:合计21页

《〈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

——恩格斯

写作时间:1894.1;发表时间:1894;字数:9000+;段落:32 段;页数:17页

《论合作社》

——列宁

口授时间:1923.1.4-1.6;字数:4600+;段落:22 段;页数:8页

《论我国革命》

——列宁

口授时间:1923.1.16-17;字数:2200+;段落:14 段;页数:4页



二、按各篇目内容总结


按篇目内容总结仍然保留了各篇目原有的结构,上面的思维导图就是根据各篇目(《德意志意识形态》除外)的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的总结,具体的内容我就不用文字详细说明了,大家看图就可一目了然(怎么样,五个篇目一张图搞定可还行)。这里主要是帮助大家概要地查看各篇目的内容及联系,各篇目详细的逻辑结构,特别是内容极其丰富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可参见【思维套图】系列的相关内容(后续将根据之前的整理完善后推出)。当然,本图的总结还不能作为跨篇目总结的核心,还需要根据研究问题本身的逻辑进行整理,那就让我们开始吧!



三、按问题逻辑结构总结


俄国社会发展道路大体包括四个方面的问题(详见上图):第一,农村公社与合作社;第二,俄国发展的一般道路;第三,俄国发展的特殊道路;第四,俄国民粹派观点评述。图中红色部分为马克思的单独论述,蓝色部分为恩格斯的单独论述,绿色为马恩共同的论述,橘黄色为列宁的论述。具体如下:



四、农村公社与合作社



1.农业公社的特征、二重性、历史环境与发展趋势



第一,马克思——俄国“农业公社”的特征。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从公社成员内部的联系、公社土地所有制以及公社生产资料分配三个方面分析了农村公社的特征。(1)在西欧,古代类型的公社由于日耳曼人于公元 4世纪至6世纪之间的暴力征讨而被毁坏,此后产生了日耳曼人的“农业公社”。“农业公社”同古代公社相比较,以社员之间的“社会联系”取代了原来社员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2)在公社内,房屋及附属物如园地已经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古代公社房屋是公有的);(3)农民自力耕种分配给他的田地并且将产品留为己有(古代公社共同劳动和分配产品)。




第二,马克思——俄国“农业公社”固有的二重性。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从农业公社的特征出发论述了其具有的二重性。俄国“农业公社”的特征赋予其强大的生命力,因为公有制以及公有制所造成的各种社会联系,使公社的基础更稳固,房屋的私有、小块耕种自力耕种和产品的私人占有使社员的“个性获得发展”。可是这个特点也可能成为“农业公社”解体的根源。因为社员的财富的积累特别是“动产”的逐步积累,起着破坏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的作用,在公社内部产生利益冲突,最终导致公社解体。这正是西欧各国“农业公社”消亡的原因。马克思指出,“农业公社”的构成形式只能有两种选择: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先验地说,两种结局都是可能的,一切都取决于“农业公社”所处的历史环境。




第三,马克思——俄国“农业公社”所处的历史环境。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 马克思的分析了俄国农业公社发展的有利因素:(1)在俄国国内,农业公社因为土地公有制、农民的劳动组合习惯以及俄国社会的垫款,可以使其有条件实现过渡;(2)在国外则是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就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俄国农业公社发展的不利因素:俄国的“农业公社”有孤独性及其带来的软弱性的特征,公社与公社之间的生活缺乏联系,这种与世隔绝的小天地就使一种或多或少集权的专制制度凌驾于公社之上。这种孤立性在最初似乎是由于领土辽阔而形成的,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又由于蒙古人人侵以来俄国遭到的政治命运而加强了。但在马克思看来,这个障碍在今天是很容易消除的。要实现“农业公社”向其高级形式过渡,必须通过农民代表议会来破除公社的孤立性以及所带来的软弱性。




第四,马克思——俄国“农业公社”的历史发展趋势。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从俄国农村公社面临的世界历史环境分析了农村公社的历史发展趋势。从国际条件来看,俄国农村公社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同时存在,而且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正经历着危机,面临着被社会主义制度所取代的前景,俄国可以不接受资本主义制度而得到它的一切积极成果。从俄国国内的条件来看,土地公有制有利于把小地块个体耕作转化为集体耕作,土地的天然地势适合于大规模地使用机器,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等等。正如马克思所说:“从历史观点来看,一个十分有利于通过‘农业公社’的进一步发展来保存这种公社的原因是:‘农业公社’不仅和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存在的东西,这使它可以不必接受资本主义的活动方式而占有它的各种成果;而且,它经历了资本主义制度尚未受触动的时期而幸存下来;现在却相反,不论是在西欧,还是在美国,资本主义制度都处于同劳动群众、同科学以至同它自己所产生的生产力本身相抗争的境地。总之,在俄国公社面前,资本主义制度正经历着危机,这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随着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高级形式而告终。”在理论上,俄国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但前提是俄国的农村公社能够存在发展下去,并以农村公社为基础和出发点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




2.农业公社的发展现状



第一,马克思——加速剥削农民的一切手段发展起来,农村公社存在灭亡的危险。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指出,1861年农奴制改革时,农民脱离了农奴依附身份,享有与农村自由居民同等的权利。但是农民获得土地的条件十分苛刻。马克思写道:“正是从所谓农民解放的时候起,国家使俄国公社处在不正常的经济条件之下,并且从那时候起,国家借助集中在它手中的各种社会力量来不断地压迫公社。由于国家的财政搜刮而被削弱得一筹莫展的公社,成了商业、地产、高利贷随意剥削的任人摆布的对象。”同时,农奴制改革以后,农民阶级发生了分化,农村公社内部产生了利益冲突,产生了自身瓦解的因素。沙皇政权对农村公社和农民的压迫必然会加剧农村公社瓦解因素的发展。不仅如此,沙皇政权还帮助俄国新生的资产阶级为发财致富去剥削农民。马克思通过上述事实揭示了俄国农村公社存在灭亡的危险。




第二,马克思——俄国沙皇政权和新生资产阶级希望消灭农村公社。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指出,俄国在农奴制改革以后,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国家。从19世纪70年代末起,俄国进入慢性的农业危机时期,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逐年下降,饥荒经常威胁俄国,尤其是威胁俄国农民。俄国农民虽然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支撑着俄国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于沙皇政权和俄国新生资产者来说他们如同会下金蛋的母鸡一样,但是沙皇政权和新生资产者仍然不满意于农业的现状,不满意于现成的对农村公社进行剥削的方式。他们合谋要杀死给他们下金蛋的母鸡。沙皇政权和新生资产者都希望在俄国农村发展资本主义,消灭农村公社。如果农村公社被消灭,俄国走新式社会发展道路的可能性将不复存在。




第三,马克思——俄国农村公社发展的两大条件及其实现的可能性。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指出,农村公社的继续发展,特别是它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和出发点而实现的发展,要求以集体劳动代替小地块个体劳动。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具备两样东西:一是农民在经济上需要集体劳动,二是在物质上形成集体劳动的条件。(1)关于经济上的需要。马克思认为,只要把农村公社置于正常的条件之下,就是说只要把压在它肩上的重担除掉,只要它获得正常数量的耕地,那么它本身就会感到有集体劳动的必要。(2)关于物质上的条件。俄国农业只要求有土地和用比较原始的工具装备起来的小地块农民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原因在于对农民的压迫耗尽了农民的土地的地力,使他们的土地贫瘠。现在,农民需要的是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马克思认为,在欧洲,只有俄国的“农村公社”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地保存下来了。因此,它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存在为其提供了大规模进行共同劳动的现成的物质条件。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适合于利用机器进行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实行合作劳动的农业经营。最初的创办费用俄国社会有支付的义务,因为它长久以来靠“农村公社”维持生存并且也必须从“农村公社”中去寻找它的“新生的因素”。




第四,恩格斯——19世纪80年代—90年代农业公社现状。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恩格斯指出,在19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俄国,年轻的资产阶级实际上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发展权,促使俄国越来越快地转变为资本主义工业国,促使农民公社越来越快地崩溃。沙皇政府希望经济增长和增强国力,可是国内的财政十分困难,而且由于它在国外的信用丧失致使外国不愿意再给予它贷款或其他形式的经费资助,它只有在国内寻求帮助,即向本国的资产阶级妥协,以求得到这个阶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恩格斯指出,俄国资产阶级的第一个胜利是同政府签订铁路租让合同,根据这个合同,将来的利润全部归股东,而将来的亏损却全部由国家承担。接踵而来的是对开办工业企业的津贴和奖励金,以及维护本国工业利益的保护关税,这种关税使得许多需要进口的东西完全不可能进口。俄国以往产生的外债需要支付利息,而且需要以黄金来支付,而它的黄金主要来源于本国的原料出口。此种情况使得俄国在欧洲的经济关系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俄国资产阶级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发展权。如同恩格斯所指出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年轻的俄国资产阶级就把国家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国家在所有重要的经济问题上都不得不屈从于它。如果说它仍然容忍沙皇及其官僚的专制独裁统治,那只是因为这个独裁统治由于官僚受贿而变得较为温和,它给资产阶级提供的保证,比实行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改革所能提供的还要多,而在俄国国内目前情况下,这种改革的后果是谁也不能预测的。”这样一来,俄国越来越快地转变为资本主义工业国,很大一部分农民越来越快地无产阶级化,旧的共产主义公社也越来越快地崩溃。农民公社是俄国的社会发展走向特殊途径的“本体”,保存这个“本体”是俄国走向特殊途径的保证。如果农民公社越来越快地陷于崩溃,则意味着俄国经历特殊途径的可能性越来越快地消失。因此,恩格斯指出:“我不敢判断目前这种公社是否还保存得这样完整,以致在一定的时刻,像马克思和我在1882年所希望的那样,它能够同西欧的转变相配合而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恩格斯尚不能就农民公社的命运以及俄国能否经历特殊途径的问题作出明确的判断。



3.挽救俄国农村公社的途径



第一,马克思——用俄国革命挽救俄国农村公社。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通过观察和研究俄国的现实,认识到封建贵族阶级和新生资产阶级加速剥削农民的一切手段都发展起来,而且这两个阶级正合谋毁灭农村公社。由于他们的剥削、压迫和打击,农村公社“几乎陷入绝境”。俄国公社“目前正处于危险境地”,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如果革命能够适当地发生并且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公社就可以成为俄国社会新生的因素。变为优于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奴役下的国家的因素。




第二,恩格斯——用俄国革命挽救俄国农村公社。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恩格斯指出,“西欧在这种公社所有制彻底解体以前就胜利地完成无产阶级革命并给俄国农民提供实现这种过渡的必要条件,特别是提供在整个农业制度中实行必然与此相联系的变革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如果有什么东西还能挽救俄国的公社所有制,使它有可能变成确实富有生命力的新形式,那么这正是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俄国无疑是处在革命的前夜。……这个革命单只由于如下一点就对全欧洲具有极伟大的意义,这就是它会一举消灭欧洲整个反动势力的迄今一直未被触动的最后的后备力量。这个革命无疑正在日益临近”。




4.列宁论合作社



第一,列宁——合作社的伟大意义。在《论合作社》中,列宁首先指出,由于国家政权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的合作社的性质也相应地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因此,自十月革命以来,合作社在苏俄就有了非常重大的意义。这种意义产生于新经济政策的实践,因为“从实质上讲,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条件下,使俄国居民充分广泛而深入地合作化,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因为现在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而这是过去许许多多社会主义者碰到的绊脚石”。十月革命以后的情况表明:“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这种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及极小农结成了联盟,这种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得到了保证,如此等等——难道这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难道这不是我们通过合作社,而且仅仅通过合作社,通过曾被我们鄙视为做买卖的合作社的——现时在新经济政策下我们从某一方面也有理由加以鄙视的——那种合作社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吗?这还不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这已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这说明,合作社的伟大意义在于它是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最好形式。




第二、列宁——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的基本原则。在《论合作社》中,列宁提出了五条基本原则:(1)在政策及具体措施上应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从而使农民过渡到新制度。(2)国家对合作社的发展要给予资助。由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级的财政支持下才会产生”,因此“贷给合作社的国家资金,应该比贷给私人企业的多些,即使稍微多一点也好,甚至和给重工业等部门的一样多”。并且“在经济、财政、银行方面给合作社以种种优惠,这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对组织居民的新原则应该给予的支持”。(3)对参加合作社的农民实行奖励政策,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考虑到农民参加合作社的自觉性及合作社的质量。(4)为了过渡到社会主义,需要全体人民群众在文化上提高一整个阶段。就参加合作社的全体居民而言,最基本的要做到人人识字,能读书看报。“要善于把我们已经充分表现出来而且取得完全成功的革命气势、革命热情,同做一个有见识的和能写会算的商人的本领(有了这种本领就足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合作社工作者)结合起来”。(5)合作社是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合作社及合作社成员是商品生产者,因而参加合作社的居民要成为文明的商人。




第三、列宁——关于合作社的性质。在《论合作社》中,列宁论述了不同社会条件下合作社的性质,认为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合作社是集体的资本主义机构。在国家资本主义条件下,合作企业与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首先是私人企业,其次是集体企业。在苏维埃政权条件下,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但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因为它占用的土地和使用的生产资料是属于国家即属于工人阶级的。这就是说,合作社的性质是由占主体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正是由于这一点,合作社在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条件下是同社会主义完全一致的。列宁在这里指出的是合作社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前途。




五、俄国发展的一般道路



1.《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



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了世界资本主义发展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趋势,并基于此对俄国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制的前提提出了自己的设想。正如序言中所说,“那么试问: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必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然后,马克思和恩格斯作出了初步回答:“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这对于研究资本主义的发展、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以及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关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理论有重要价值。




2.恩格斯从马克思的观点看



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恩格斯指出,马克思早已指出过俄国选择何种社会发展途径是难以确定的。资产阶级思想家茹柯夫斯基在《欧洲通报》上发表文章,谈及马克思的著作及观点。俄国的民粹主义思想家米海洛夫斯基随即在《祖国纪事》上发表文章,作为对茹柯夫斯基文章的回应,实则极力歪曲马克思的思想。米海洛夫斯基援引了马克思在《资本论》德文第1版注释中的有关话语。这句话的基本意思是:赫尔岑只是在普鲁士政府顾问的书中发现俄国农村存在着农民公社,并且认为这是俄国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优势”,只有俄国以必要的手段包括强制性手段向欧洲输出这个“优势”,腐朽的欧洲才能返老还童。这句话有批评赫尔岑观点的含义,但是它只是批评赫尔岑关于俄国向欧洲输出“优势”从而使欧洲返老还童的观点,未涉及俄国的农民公社对于俄国向共产主义过渡是否有作用的问题。米海洛夫斯基曲解马克思的意思,认为马克思所持的观点同俄国自由主义思想家一样,主张立即消灭农民公社,使俄国进入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说,他对赫尔岑作批评的话语里,既没有对俄国革命家关于俄国由农民公社过渡到共产主义观点持肯定态度的意思,也没有对他们的观点持否定态度的意思。马克思的意思是,关于俄国的社会发展选择何种途径,是一个难以确定的问题,应该由俄国的思想家和革命家在实践过程中作出决定。然而,马克思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有责任和义务就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以供俄国的革命者参考。他写道:“我得到了这样一个结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灾难性的波折。”他还写道:“假如俄国想要遵照西欧各国的先例成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它最近几年已经在这方面费了很大的精力,——它不先把很大一部分农民变成无产者就达不到这个目的;而它一旦倒进资本主义怀抱以后,它就会和尘世间的其他民族一样地受那些铁面无情的规律的支配。事情就是这样。”上述话语的意思是,俄国如果继续沿着1861年以来的道路走下去,就会完全地资本主义化,成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如果成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它就会遭受资本主义制度带来的全部苦难,遭受资本主义制度运行相关规律的支配。恩格斯援引了上述马克思的话语,认为马克思的意思是让俄国人不要急急忙忙跳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漩涡。




3.恩格斯论俄国社会的发展前景



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恩格斯在驳斥俄国民粹派错误观点的基础上论述了俄国社会的发展前景。俄国的民粹主义者提出,土地公有制的农村公社是俄国实现社会主义的基础和出发点,即农村公社可以转变成为高级形式的公有制形式,体现出俄国实现社会主义的优势。恩格斯指出,不排除俄国农村公社有转变成高级形式的公有制组织的可能性,但是它的前提是西欧在俄国农村公社彻底解体以前就胜利地进行了无产阶级革命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从而向俄国农民提供支持和帮助,以利于农村公社转变为高级形式的公有制组织。恩格斯肯定了俄国农村公社向高级形式的公有制转变的可能性,同时,强调条件是农村公社能够继续存在下去,一直存在到可以发展“转变”的时候。俄国农村公社向高级形式的公有制组织转变的重要前提是西欧各国先于俄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并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从而向俄国提供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各种支持以及物质条件。因此,恩格斯认为俄国革命与西欧革命是相互联系的。俄国革命有利于西欧革命的发生和胜利,西欧社会主义的建立将反过来促进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




4.列宁社会发展道路辩证法



在《论俄国革命》中,列宁论述了社会发展过程中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规律。根据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马克思曾指出,任何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苏汉诺夫等人机械地、教条地对待这一原理,虽然他们“都自称马克思主义者,但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却迂腐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他们不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和“革命的灵活性”,更不懂得社会发展过程中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列宁认为,历史发展不是机械的单线条的进化,它总是在复杂的多样性的社会现实中展开。个别包含着一般,必然具有一般的特性;一般作为共性,寓于个别之中,是个别的抽象,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它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和体现出来。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正是通过每一个国家的社会革命和建设的具体方式和特殊道路表现出来的,列宁指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俄国是介于欧洲文明国家和整个东方各国之间的国家,它势必表现出不同于两者的某些特殊性,但它并不偏离世界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列宁认为,考茨基等人把俄国看作是一个“早产儿”,一点也不理解“马克思主义中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试图照搬西欧的发展道路,是怯懦的改良主义。俄国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但是在具备了比较充分的条件(它已经有了比较强大的工农革命力量,已经有了俄国共产党的领导)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这不仅没有违背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反而充分显示了世界历史发展中一般与个别的辩证统一。




六、俄国发展的特殊道路



1.从历史看俄国社会发展道路



第一,马克思——俄国与西欧在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不同情况。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指出,《资本论》中揭示资本主义起源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圈地运动。马克思认为《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论不是针对俄国的情况而言的,《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历史必然性”的理论“限于西欧各国”。俄国会不会出现资本主义发生和发展的状况,需要另外研究和另外说明。由于俄国没有出现过类似圈地运动的事件,继续存在着土地公有制,则不可以用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论来说明俄国社会发展的道路。




第二,恩格斯——从历史看俄国的特殊发展道路。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恩格斯指出,农奴制改革以后,俄国进入了土地公有制迅速灭亡的时代,经历特殊途径走向共产主义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在1853—1856年的克里木战争中,俄国遭到惨重失败。失败的原因之一是俄国工业的落后及军队装备的落后。战争结束以后,沙皇政府认识到,必须迅速改变国家落后以及军队装备落后的面貌。为达到这一目的,必须修建铁路,大力发展铁路运输,必须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还认识到,要发展铁路运输业和发展工业,关键的措施是进行农奴制改革,改变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于是,俄国有了1861年的农奴制改革,有了铁路运输业和工业的发展。随着农奴制改革和铁路、工业的发展,俄国进入了土地公有制迅速灭亡的时代。原因在于:一是被解放的农民中间出现了贫富分化。农民在被解放时不得已向国家贷款以交付赎金,他们需要分期向国家还贷,加上沉重的捐税,许多农民已经成为高利贷者的猎物,而高利贷者多半是发了财的公社社员。二是铁路和工业的发展,逐渐地破坏了农村旧有的经济关系。比较便宜的工业品被火车运送到边远的农村,排挤了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因为这类产品以前是农民家庭手工业生产的。既然农民公社已经面临瓦解和灭亡,而沙皇政府刻意使其灭亡,那么俄国利用农民公社的条件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小了,因为事物的“本体”已经不存在或者很快会不存在了。




2.马恩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



第一,马恩——《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共产主义实现条件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生产力的普遍发展与世界交往构成实现共产主义的两个条件,并且“只有随着生产力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




第二,马恩——《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关于俄国社会发展特殊途径的论述。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恩格斯指出,关于俄国社会发展经历特殊途径的理论,马克思和他在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写道:在俄国,除了迅速盛行起来的资本主义狂热和刚开始发展的资产阶级土地所有制外,大半土地仍归农民公共占有。试问:俄国农民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占有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必须经历西方已经经历过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因此,在恩格斯看来,如果俄国革命与西欧革命“双方互相补充”,俄国则可以利用农民公社的条件向高级形式的共产主义过渡,即俄国可以中止资本主义发展和缩短向共产主义发展的过程,或者说它走向了不同于西方的特殊的社会发展途径。




第三,恩格斯——俄国社会发展的特殊途径。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恩格斯指出,如果当时俄国发生资产阶级革命并推翻了沙皇政权,如果俄国的这场革命能够激发和促进西方的社会主义革命,如果西方的社会主义革命能够胜利并建立起共产主义制度,由于西方共产主义制度的榜样作用以及西方共产主义制度对俄国的直接的支持,俄国革命可以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俄国可以大大缩短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利用现成的农民公社的条件,同西方一起走向共产主义社会。俄国社会发展经历特殊途径的先决条件是:资本主义制度在西方先灭亡,西方树立起共产主义制度的榜样,俄国以及其他落后国家有可能看到榜样,然后学习怎样建设共产主义,这样有可能迈向特殊的社会发展途径,大大缩短自己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避免西方资本主义长期发展所带来的种种苦难。恩格斯认为:“这不仅适用于俄国,而且适用于处在资本主义以前的阶段的一切国家。但比较起来,这在俄国将最容易做到,因为这个国家的一部分本地居民已经吸取了资本主义发展的文化精神,因而在革命时期这个国家可以几乎与西方同时完成社会的改造。”如果实现了走向特殊途径的先决条件,并且利用农民公社的作用,俄国几乎可以同西方同时走向共产主义社会。




第四,马克思——俄国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的两个有利条件。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指出,第一个有利条件是作为集体因素的俄国农村公社与资本主义生产并存。在西欧,“古代类型”的公有制的“公社”由于古代战争的影响或者由于社会的进步在各地消失了,俄国的农村公社则有幸保存了下来。马克思认为,由于俄国的农村公社同西方资本主义同时存在,它就可以吸收西方的一切积极的成果,而不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并遭受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痛苦。第二个有利条件是资本主义正经历危机及其被社会主义取代的发展趋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着不可克服的内部矛盾,即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经济危机的频繁发生证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无法容纳资本主义创造的生产力了,它将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代,这是俄国农村公社能够得以保存和发展的有利条件。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正经历着危机,这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随着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而告终,这种形式的所有制,将是“古代类型社会在一种高级的形式下的复活”。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俄国农村公社面临着西方资本主义即将被公有制社会所取代的有利环境。




3.列宁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



第一,俄国革命“由于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相联系”而具有新特征。在《论我国革命》中,列宁指出,对于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将在一切文明的国家里,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革命。……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有较发达的工业,较多的财富和比较大量的生产力。”这是社会革命的一般规律。马克思恩格斯主要强调了两点:一是大工业将全球各国人民,尤其是各文明国家的人民紧紧联系起来,因此,社会主义革命不能单独在一个国家发生;二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经济前提。列宁以辩证的和世界历史的眼光分析俄国革命的形势,他认为,俄国革命具备了新的时代和社会历史条件,一方面,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战争之后西欧发达国家还没有恢复到正常的资本主义关系,资产阶级统治出现了革命的薄弱环节。另一方面,俄国卷入世界大战,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由于和第一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相联系而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它有利于俄国革命。列宁指出,这些新的特征以及特殊的环境使俄国有条件能够实现“农民战争”同工人运动的联合,从而大大地增强工农联合的力量。“面对第一次帝国主义大战所造成的那种革命形势”,毫无出路的处境逼迫他们奋起斗争,用与西欧国家不同的方法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创造发展文明的根本前提。既然这样,我们就不应照搬资本主义在西欧的发展道路,待到俄国资本主义高度发达之后,再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应当不失时机地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夺取政权。




第二,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特殊道路。在《论我国革命》中,列宁指出,根据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无产阶级革命应该首先在经济文化发达的几个国家取得胜利。列宁辩证地理解社会发展过程,他的基本看法是,历史发展一般的公式是从低级到高级,由原始社会发展到未来的共产主义,但各国的具体发展过程是有跳跃性的,往往表现为社会发展过程的特殊性。列宁强调:“我们并不苛求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者知道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的一切具体情况。这是痴想。我们只知道这条道路的方向,……至于在实践中具体如何走,那只能在千百万人开始行动以后由千百万人的经验来表明。”西欧国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首先发展生产力、提高文化水平,而后进行革命。但“在革命时刻要有极大的灵活性”,不能把西欧的发展道路固定化、公式化,欧洲发展的“道路只有作相应的改变,也就是说,作某些修正(从世界历史的总进程来看,这种修正是微不足道的),才能当做榜样”。像俄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在具备一定革命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改变发展顺序。他指出,社会主义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文化水平,但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文化水平”是什么样的,因为在西欧各国都是不同的,我们完全可以首先进行革命创造“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赶上别的国家。他又进一步说,我们应该首先驱逐地主,驱逐俄国资本家为发展社会主义文明创造前提,然后在此基础上走向社会主义。俄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体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就社会发展的一般逻辑看,资本主义比较发达的经济文化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前提,但社会主义革命并不是单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它是历史发展中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把经济因素看成唯一的决定因素是“庸俗化了的生产力论”。影响革命的因素除了一定的经济文化条件外,还应该考察国际背景,应该分析无产阶级受逼迫的状况而产生的革命意志以及阶级力量的对比,即占人口少数的无产阶级能不能得到占人口多数的农民的支持。在对革命因素全面分析的基础上,俄国选择了“有别于以前西欧各国的革命”。




第三,东方国家的革命将“带有更多的特殊性”。在《论我国革命》中,列宁指出,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具有特殊性,但它并不是社会革命和发展特殊方式的个案,其他国家的革命也会有自己更特殊的国际国内背景和革命方式。列宁预言,“这些特殊性到了东方国家又会产生某些局部的新东西”。“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革命带有更多的特殊性。”因此,不同国家的革命和建设方式都会有自己的特殊性,列宁指出:“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革命辩证法的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列宁反对本本主义,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态度是,“丢掉那种认为这种教科书规定了今后世界历史发展的一切形式的想法”,依据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决定革命的方式和道路。




六、俄国民粹派观点评述



1.赫尔岑



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恩格斯指出,19世纪中期,俄国民粹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赫尔岑在流亡西方的过程中,从有关文献资料中发现,俄国农村实行着土地公有并经常在耕种者中间进行重新分配,从而产生了一种想法:西方革命家和思想家以及人民群众努力争取实现的财产公有制度,在俄国却是现成的,俄国比西方更容易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赫尔岑认为,在俄国,继续保存农民公社,同时发展政治自由和巩固民族统一,就可以走向共产主义社会。走这条道路可以解决俄国的社会矛盾,它也可以为西方所借鉴,用以解决西方的社会矛盾。恩格斯对赫尔岑的观点进行了评析:(1)农民公社并不是俄国独有的。作为原始社会的一种土地占有形式,它曾经盛行于所有的印欧民族中间。它实际上是所有民族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的共有现象,但它是一种衰亡中的土地占有形式。(2)不能将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割裂开来。在赫尔岑看来,在俄国也许还存在政治问题,但社会问题已经解决。在赫尔岑的思想上,俄国的农民公社是一种优良的社会管理方式。在俄国,优良的社会管理方式已经存在,社会问题已经解决了,剩下的问题是政治问题,即通过革命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和建立民主的政治制度。历史唯物主义指明,就某一个社会形态或者历史发展的某一个阶段而言,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政治制度建设的问题未解决,社会问题即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问题不可能真正得以解决。(3)俄罗斯的使命在于“使这个腐朽的、衰老的西方返老还童和得到新生”的意识,是荒谬的。在赫尔岑看来,俄国由于存在着农民公社,它比西方更容易走向共产主义,因此俄国可以向西方推广自己的发展途径,促使西方世界返老还童和得到新生。主张以生产方式落后的俄国去影响生产方式比较先进的西方是荒谬的。



2.特卡乔夫



第一,批判特卡乔夫关于俄国“容易得多”地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观点。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恩格斯指出,彼·特卡乔夫认为俄国没有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因而更容易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证明“他还需要学一学关于社会主义的初步知识”。社会主义理论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矛盾的深化而产生的。没有无产阶级就没有社会主义,同样地,没有资产阶级也没有社会主义社会。彼·特卡乔夫完全不懂得这个道理。在他看来,俄国没有城市无产阶级,也没有资产阶级,俄国人民不需要同“资本的权力”即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作斗争,只需要同“政治权力”即沙皇政治制度作斗争,所以容易实现社会革命即社会主义革命,因为同沙皇政治作斗争比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作斗争“容易得多”。恩格斯指出,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要求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和产生新的社会组织,无产阶级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力量,资产阶级是发展生产力和准备条件的阶级,这两个阶级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均具有重要意义。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者所追求的“消灭一切阶级差别”,指在生产力水平很高的程度上达到的一种无阶级和无阶级差别的状态,而且这种状态能够长久的保存下去,能够不断地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文明。




第二,批判特卡乔夫唯心主义社会国家观。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恩格斯指出,彼·特卡乔夫认为沙皇“国家”同现存的“社会制度”毫不相干,不代表任何阶级的利益,“可以说是悬在空中的”。在他看来,俄罗斯的国家即沙皇的国家自身并不体现任何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它在社会经济生活里没有任何根基。针对这一荒谬的观点,恩格斯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批判:(1)俄国贵族占有大量土地同俄罗斯国家的存在不能没有关系;(2)俄国农民陷入极其贫困的境地同俄罗斯国家的存在不能没有关系;(3)俄国新生的资产阶级能够对穷苦民众巧取豪夺同俄罗斯国家的存在不能没有关系;(4)俄国企业家(新生资产阶级)发财致富同俄罗斯国家的存在不能没有关系。恩格斯指出:“既然特卡乔夫先生硬要我们相信,俄罗斯国家‘在人民的经济生活里没有任何根基,它自身并不体现任何阶层的利益’,它是‘悬在空中’的,那就不禁使我们觉得,悬在空中的与其说是俄罗斯国家,倒不如说是特卡乔夫先生自己。”特卡乔夫没有正确地认识俄罗斯的社会与国家,不懂得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认识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他离开了俄国的社会实际,不能正确地认识和说明社会实际,如同悬在空中一样。特卡乔夫的观点是唯心主义的社会政治观。




第三,回应特卡乔夫关于俄国人习惯于“劳动组合”的观点。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恩格斯指出,在俄国的历史上,确实出现过各种“劳动组合”的形式,即若干劳动者联合在一起,团结协作、共同生产的形式。可是,自从赫尔岑那个年代以来,俄国的革命者夸大了“劳动组合”的作用,认为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精神,并且由此认定俄国实现社会主义有优势。恩格斯指出,劳动组合是一种很普遍的、最简单的协作形式,它不是俄国独有的,也不是起源于斯拉夫族,而是起源于鞑靼族;在俄国的北部和东部,由于气候严寒,单个人的生产活动不足以战胜恶劣的气候并获得劳动成果,所以人们联合起来劳动,形成了所谓“劳动组合”。劳动组合不具有某种神秘作用——使俄国容易实现社会主义的作用,它不是新事物,而是原始社会“血族关系”的延续。恩格斯还指出,“劳动组合”容易受到资本家的控制和剥削。在当时的俄国,劳动组合通常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暂时性的、为完成某项生产任务而建立的劳动组合,当这项生产任务完成时即宣告结束;二是从事相同职业的人建立的劳动组合;三是工业企业性的劳动组合,即一些劳动者联合起来,建立了某个工业企业。由一些劳动者建立的工业企业劳动组合,如果资本不足或者其他某些条件欠缺,则容易受到资本家的控制。有一些劳动组合,全体劳动者均为雇佣工人的身份,受雇于某个企业主,生产资料是从企业主那里租借的,则受到资本家的更严重的剥削。恩格斯通过对俄国“劳动组合”的起源和地位的分析,得出结论:它不能证明俄国“能够从劳动组合直接跳入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俄国的劳动组合是一种不发达的合作社形式,尽管它在俄国有许多响应者和实践者。





第四,回应特卡乔夫关于俄国的土地公社所有制的观点。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恩格斯指出,在俄国的历史上,一直存在着土地公社所有制的“农村公社”。它的特点是:土地公有,分配给农民使用,定期轮换,农民不得放弃土地,不得买卖土地;农民的住房、菜园以及生产工具个人所有;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劳动,劳动成果归个人所有;国家通过“农村公社”管理机构向农民征收赋税。1845年普鲁士的政府顾问哈克斯特豪森发现了俄国的农村公社,感动十分奇妙,在文章中加以介绍。长期流亡在我国外的俄国革命家赫尔岑在哈克斯特豪森的书籍中了解到俄国农村公社的情况,产生了奇特的观点:土地公有制是俄国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出发点,它使俄国比西欧更容易实现社会主义社会;而且它证明俄国人具有集体生产和生活的思想,是天生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比西欧人民更倾向于社会主义。特卡乔夫说,俄国人民绝大多数充满了公有制的原则和思想,是本能的共产主义者,他们虽然愚昧无知,但是比西欧人民更接近于社会主义,尽管后者是有教养的。恩格斯针对此指出,土地公社所有制在亚洲、欧洲许多民族都存在过,但只存在于这些民族的低级的、落后的发展阶段。这种公社所有制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变成了农业生产发展的桎梏和障碍,因而渐渐地被取消了。相反,在俄罗斯一直保存至今。俄国土地公有制的存在,不但不能证明俄国社会的进步以及它比西欧距离社会主义更近,反而证明它十分落后以及它比西欧距离社会主义更遥远。恩格斯还指出,俄国的公社制度以及各个公社之间完全隔绝的状态,是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所谓东方专制制度,指由皇帝以及地主阶级掌握政权、不受任何限制地对劳动人民残酷镇压和统治的制度。在西欧各国,劳动者的主体是城市无产者,他们结成了工会以及相关的政治组织甚至自己阶级的政党,在必要的时候联合行动,捍卫阶级的利益。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不会或者不可能产生专制制度。在俄国,劳动者的主体是农民,他们生活在公社里,天地狭小,消息闭塞,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而且各个公社之间处于隔绝的状态,未有和不可能形成统一的强大的政治力量,向国家政权展示和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与这种社会现象相联系,专制制度凌驾于社会之上。各个公社相互间这种完全隔绝的状态,在全国造成虽然相同但绝非共同的利益,容易产生和形成东方专制制度,而非容易走上社会主义社会。与此同时,恩格斯认为,土地公社所有制遭受着各种打击,面临着瓦解的危险。农奴制改革以后,在公社里,一部分农民有了自己的份地,有了人身自由;另一部分农民仍然耕种着公社的土地,若干年以后,农民中间必然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富裕的农民将成为剥削者,会产生阶级差别和阶级矛盾,因此公社内部蕴含着瓦解自己的因素。再加上各种捐税和高利贷者的压迫,土地公社所有制已不再是一种恩惠,而变成了一种桎梏,不可能成为俄国实现社会主义的出发点或基础。




第五,回应特卡乔夫关于俄国人是“本能的革命者”的观点。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恩格斯指出,彼·特卡乔夫说,俄国人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革命斗争,如“组成教派”、“建立集团”、“抗税”、“暴动”,不断地反抗“奴隶制”;俄国人“可以说是本能的革命者”,只要在几个地方同时激起人民心中沸腾着的“积愤和不满情绪”,革命力量的团结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实际的必要性”,“自卫的本能”也将自然而然地造成“进行反抗的各个公社间紧密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恩格斯针对此说:不能相像有比这更惬意的革命了;只要两三个地方同时发生起义,“本能的革命者”就会“自然而然地”把一切都做好;“革命既然是这样难以置信的轻易,那为什么没有早就去实现革命,为什么人民还没有获得解放,为什么俄国还没有变成模范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简直是无法理解的”。恩格斯通过举普加乔夫自称彼得三世发动起义企图从叶卡捷琳娜手中夺回皇位的例子说明,俄国人民虽然举行过多次起义反对贵族和反对个别官僚,但是他们不反对沙皇,甚至以夺回皇位作为激励农民群众斗争的口号。恩格斯还认为,特卡乔夫关于革命过程的设想和预言是十分幼稚的。恩格斯通过1873年无政府主义者巴枯宁在西班牙发动一次失败起义的例子说明,特卡乔夫关于革命的设想同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一脉相承,体现了巴枯宁实践的精神,是“绝顶幼稚”的见解!




第六,特卡乔夫是赫尔岑观点的追随者。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恩格斯指出,民粹主义者特卡乔夫1875年在文章中指出,俄国农民是天生的共产主义者,同“贫困的、被上帝遗忘的”西欧无产者比起来,要无限地接近社会主义,并且他们的生活也是“无限地好”。如果说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家由于他们百年来的革命活动而认为自己的人民“是政治方面的上帝选民”,那么当时俄国的许多社会主义者则认为俄罗斯人民“是社会方面的上帝选民”。意思是说,西方人尤其是法国人,擅长于进行政治斗争,以维护自己的政治权利;俄国人则擅长于解决社会问题,以维护自己的社会利益。这种观点夸大俄国农民的作用,贬低西方无产者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了自身民粹主义的性质,属于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这同赫尔岑一样,将政治问题与社会问题割裂开来了,是十分荒谬的和错误的。




3.车尔尼雪夫斯基



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恩格斯指出,车尔尼雪夫斯基宣扬关于俄国以农民公社为出发点和依靠农民的力量实现共产主义的观点。在他看来,在西欧,由于个人权利的无限扩张,实行一种良好的制度异常困难。人们习惯上享有的东西,哪怕是放弃一点点也不容易,由于建立一种良好的经济制度是不能没有牺牲的,因此建立这种制度十分困难。但是,在一个国家里是空想的东西,在另一个国家里却是事实。有些习惯,对英国人和法国人说来,要贯彻到人民生活中去是无比困难的,但在俄国人这里,却作为人民生活中的事实而存在着,如土地公有制。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上述思想,同赫尔岑、特卡乔夫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车尔尼雪夫斯基也把俄国农民公社看作从现存社会形式过渡到新的发展阶段的手段,这个新阶段一方面高于俄国的公社,另一方面也高于阶级对立的西欧资本主义社会。俄国拥有这种手段,而西方却没有这种手段,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这是俄国优越的地方。”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思想也具有民粹主义成分和非无产阶级性质。




参考文献



1.靳书君编著:《列宁“论新经济政策”研究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

2.俞良早:《恩格斯关于俄国社会发展一般途径和特殊途径的理论》,载《江汉论坛》,2012年第11期。

3.俞良早:《科学社会主义史上论述俄国社会问题的首篇重要文献——研读〈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载《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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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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