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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研读笔记(142)《资本论》第二卷 第十五章

中社学人 2022-09-0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马列微讲堂 Author 陈佳慧

文献来源:《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第十五章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第285—305页)

经典名言:

1、一个产品的价值就等于生产这个产品时预付的流动资本的价值,也就是等于工资和生产这个产品时消费的原料和辅助材料的价值。

2、我们假定企业的性质排除了缩小生产规模的可能性,从而也排除了减少每周要预付的流动资本的可能性,那么,只有追加流动资本才能使生产连续进行。

3、为保持流通时间内生产的连续性所需的追加资本,不是由一年内流通时间的总量或总数决定的,而只是由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决定的。

4、资本这样分为原有生产资本和追加资本,其结果就是:各个劳动期间有不间断的连续性,预付资本的一个等量部分作为生产资本不断地执行职能。

5、当一部分处在生产期间的时候,另一部分必须总是处在流通期间。换句话说,资本的一部分,只有在另一部分脱离真正的生产而处于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形式的条件下,才能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忽视这一点,也就完全忽视了货币资本的意义和作用。

研读笔记:陈佳慧

大家好,今天我阅读的是《资本论》第2卷第15章的前两节。在《资本论》的第15章中,主要讲的就是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和资本的价值增值的影响。对资本来讲周转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周转影响着预付资本量和资本的价值增值。流通时间和资本的周转时间也是成正比的,流通时间长,那么资本的周转时间也就会相应增长,那么结果就是预付资本量变大,那么相应的资本的价值增值就会减少。反之,流通时间短,速度快,周转时间就会快,预付资本量就会减少,资本的价值增值就会变多。这个问题可以说是这一章的主题。

在这一章的刚开头并没有小节,是这一章的总体综述。可看为是这一章的第一部分。马克思在本章开头就说“在这一章和后面的第十六章,我们要考察周转时间对资本价值增殖的影响。”紧接着马克思举了一个例子,假如劳动期间是9周,流通期间是3周,周转期间就是12周,每周投入流动资本100镑,9周之后,预付的900镑转换为商品资本,然后进入流通期间,最后12周之后流回。也就是说要开始新的生产期间,就要停顿3周,那么对于这种停顿,导致的结果就是会造成生产设备的停运,所以为了能够使得生产连续进行,使这3周的流通期间变成生产期间,马克思指出,只有以下两种办法:

第一种,缩小生产规模。“使900镑足以在第一个周转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时间内使劳动继续进行。”这样把900镑分配到9周劳动期间和3周流通期间的话,每周的流动资本就不是100镑而是75镑,也就是生产规模缩小了25%。那么也就是流通期间本身不仅包括劳动期间,也包括流通期间中的周转期间。生产要能够连续进行,就要分割资本,生产规模就必定会缩小。同时对资本价值增值来说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对资本来说,流通期间,是不会产生价值增值的,但是对于资本家来说,这显然是不符合他们利益的,所以为了使流通期间转化为劳动期间,就必须分割原始资本,最终的结果就是预付资本量,生产规模都变小。但是按照不同企业生产的发展不同,投资有一个最低限额,低于这个限额便没有竞争力,所以缩小生产规模对某些企业是无法实现的。

第二种,为了维持生产连续进行,投入更多的追加资本。而追加的资本量=每周生产规模×流通时间,预付资本量=最初预付资本I+追加资本II。马克思在原文中指出“反过来,我们假定企业的性质排除了缩小生产规模的可能性,从而也排除了减少每周要预付的流动资本的可能性,那么,只有追加流动资本才能使生产连续进行。”在上一个例子中也就是必须要追加300镑,只有这样才能够在那900镑在9周之后结束的时候,能够用300镑的追加资本使得劳动期间重新开始,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的持续进行。追加资本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把劳动过程中因为流通时间而引起的空袭填补起来。追加300镑,就可以使得预付资本由之前的900镑变为1200镑,这样就使得生产资本发挥其职能的资本部分变小了,价值增值也就变小了。由于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的比例不同原来的预付流动资本和追加的流动资本就会发生交替、交叉和游离。

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总共有三种情况,而分别对应这一章的前三节即劳动期间等于流通期间,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劳动期间小于流通期间。

在第一节中,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和计算,我把马克思原文中的9周换成了10周,假定周转期间10周,那么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都为5周,劳动期间每周投入100镑,就是500镑,这500镑要经过5周流通期间才能流回,那么为了在整个流通期间生产不中断,就要追加500镑资本,当进入第十周时候,第二个劳动过程结束,第一个劳动过程的流动资本回流,此时可以用回流的资本再继续投入进入第三个劳动过程。那么它的整个流通过程就是以下这个样子:

根据马克思举的例子和计算的方法,我们可以得出:

从生产资本角度来看,一年生产的商品总价值=每周生产规模×一年总周次(51周),也就是100×51=5100镑,预付资本执行生产资本的次数=一年生产的商品总价值÷(资本I+资本II)即5100÷1000=5.1次。

从周转次数角度来看,资本I一年周转5.1次,那么它的年周转额就是500×5.1=2550镑,资本II一年周转周数比资本I少5周,也就是46周,周转次数也就是4.6次,那么它的一年周转额就是500×4.6=2300镑。一年的总周转次数=(资本I一年周转额+资本II一年周转额)÷(资本I+资本II)=4850÷1000=4.85次。

在这一节最后马克思指出,资本I和资本II,即使它们彼此是独立的,也只是预付在同一个生产领域的社会资本的不同的独立部分。因此,如果这个生产领域内的社会资本只是由I和II构成,那么,对同一个私人资本的两个组成部分I和II适用的计算,也同样适用于这个领域的社会资本的周转。

在第二节中,马克思继续说明了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时候的情况。在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的情况下,追加的流动资本就会小于预付的流动资本,这个时候资本I和II之间会相互交叉,并且会发生资本的游离。马克思在这里举了三个例子:

第一个,劳动期间为6周,流通期间为3周。马克思指出“劳动期间为6周,流通期间为3周。既然资本II只有300镑,它就只能填补一个劳动期间的一部分。情况就是这样。在第6周末,有一个600镑的产品价值进入流通,并且在第9周末以货币形式流回。这样,资本II在第7周开始时发生作用,满足下一个劳动期间第7—9周的需要。但是按照我们的假定,在第9周末,劳动期间只通过了一半。因此,在第10周开始时,刚刚流回的资本I 600镑重新发生作用,以其中的300镑填补第10—12周所必需的预付。第二个劳动期间就此结束。”也就是说:

第一个周转期间:第1—9周: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6周。资本I 600镑执行职能。

第一个流通期间:第7—9周。第9周末,有600镑流回。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7—15周。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7—12周。

前一半:第7—9周。资本II 300镑执行职能。第9周末,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资本I)。

后一半:第10—12周。资本I有300镑执行职能。资本I的另外300镑游离出来。

第二个流通期间:第13—15周。第15周末,有600镑(半数由资本I,半数由资本II构成)以货币形式流回。

第二个和第三个例子同理。由此可见,在假定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的场合,无论如何,在每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总会有一个货币资本游离出来,它的量和那个为流通期间而预付的资本II的量相同。

编辑:陈月颖   审核:刘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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