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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研读笔记(147)《资本论》第二卷 第十九章

中社学人 2022-09-0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马列微讲堂 Author 葛倩倩


文献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十九章,第398-434页。

经典名言:

1. 一种理论体系的标记不同于其他商品的标记的地方,也在于它不仅欺骗买者,而且也往往欺骗卖者。(p399)

2. 亚·斯密就是这样把一切个别考察的商品的价格和“每一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的……全部价格或交换价值”,分解为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的三个源泉,即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p402)

3. 每一个商品从而社会年商品产品的价值=v+m,=投在劳动力上的并由工人不断再生产出来的资本价值加上由工人通过他们的劳动追加的剩余价值。(p412)


研读笔记:葛倩倩

第十九章的内容为前人对这个问题的阐述,主要有三部分内容,分别为重农学派、亚当.斯密和以后的经济学家这三部分内容。

Ⅰ. 重农学派

魁奈用《经济表》表明,国民生产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年产品怎样通过流通进行分配,才能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使它的简单再生产即原有规模的再生产进行下去。上一年度的收获,构成了生产期间的起点。生产出的产品,它作为总产品的一部分,它和总产品的任何其他部分一样,作为使用物品,是过去一年劳动的新的结果。同时,它只是以同一实物形式再现的原有资本价值的承担者。

魁奈还把一些无关的要素包括在年产品中的这个不变资本部分中,但是他把握住了主要问题。他认为农业是使用人类劳动来生产剩余价值的唯一领域,也就是说,从资本主义的观点来看,是唯一的真正的生产领域。不论是经济的再生产过程还是它的特殊的社会性如何,都是在农业这个部门内产生的剩余价值。重农主义体系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第一个系统的理解。产业资本的代表——租地农场主阶级——指导着全部经济运动。农业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就是说,作为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的企业经营;土地的直接耕作者是雇佣工人。

Ⅱ. 亚当.斯密

  1. 1.  斯密的一般观点

亚·斯密在第一篇第六章第42页上说:

“在每一个社会中,每一种商品的价格最终地分解为这三个部分〈工资、利润、地租〉之一,或三者全体;并且在每一个进步的社会中,这三者都多少不等地作为组成部分加入绝大部分商品的价格中去”或者,像他接下去在第43页上说的:“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的三个原始源泉,也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原始源泉。”

他还说:“既然就每一个特殊商品分别来说是如此,那么,就形成每一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品的一切商品整体来说也必然是如此。

“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括他们的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品;纯收入是在先扣除固定资本的维持费用,再扣除流动资本的维持费用之后,余下供他们使用的部分,或者说,是他们可以列入消费储备的部分,即用于生活和享乐而不侵占资本的部分。他们的实际财富同样不是和他们的总收入,而是和他们的纯收入成比例的。”

亚·斯密在这里显然只是考察简单再生产,而不是考察规模扩大的再生产或积累;他所说的只是为维持执行职能的资本的支出。亚·斯密借助“总收入”和“纯收入”的区别这个名词游戏,背弃了自己的理论。单个资本家,和整个资本家阶级或所谓的国民一样,得到商品产品来代替生产中消费掉的资本。

他还说:“最低的普通利润率,除了要足以补偿资本在各种使用中不时遇到的损失以外,总还要有些剩余。只有这个余额才是纯利润或净利润。” “人们所说的总利润,往往不仅包括这个余额,而且也包括为补偿这种意外损失而保留的部分。”(第1篇第9章第72页)这不过是说,一部分剩余价值,作为总利润的一部分,必须形成一个生产保险基金。“维持固定资本的全部费用,显然要从社会纯收入中排除掉。无论是为维持有用机器、生产工具……所必需的原料,还是为使这些原料转化为适当的形式所必需的劳动的产品,从来都不可能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

不用来生产生产资料的那部分流动资本,加入消费资料的生产,也就是加入用来形成社会消费基金的那部分年产品,这种说法不过是同义反复而已。但重要的是接下去说的一段话:

“一个社会的流动资本,在这方面来说是和单个人的流动资本不同的。单个人的流动资本完全要从他的纯收入中排除掉,决不能成为其中的一部分;纯收入只能由他的利润构成。

2.斯密把交换价值分解为v+m

斯密说每一个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由工资、利润和地租三部分组成,这可以还原为:商品价值=v+m,即等于预付可变资本的价值加上剩余价值。我们也可以把利润和地租还原为一个我们叫做m的共同单位。

如在制造业中:

“工人加到材料上的价值……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支付工人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他们的雇主的利润,作为他预付在材料和工资上的全部资本的报酬。”(第1篇第6章第40、41页)

3.不变资本部分

亚·斯密企图把资本的不变价值部分从商品价值中驱逐出去。

“例如,在谷物的价格中,就有一部分支付土地所有者的地租。” “另一部分支付在谷物生产上使用的工人的工资,第三部分支付租地农场主的利润。这三部分看来直接地或最终地构成谷物的全部价格。”他在所举的例子中承认,谷物的价格不仅由v+m构成,而且也由生产谷物时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格,即由一个不是被租地农场主花费在劳动力上的资本价值构成。

4.亚.斯密所说的资本和收入

每一个商品中只形成工资等价物的那部分价值,等于资本家预付在工资上的资本,即等于他预付的总资本中的可变组成部分。

雇佣工人的商品——他的劳动力本身——在并入资本家的资本,发挥资本作用时,只是执行商品的职能;另一方面,资本家在购买劳动力时以货币资本形式支出的资本,在劳动力的卖者即雇佣工人手中,则起收入的作用。工人把他所出卖的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耗费在生活资料上,耗费在再生产他的劳动力的各种资料上。一个和可变资本相等的货币额,形成他的所得,因而形成他的收入,这种收入能持续多久,要看他能够在多长时间内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

Ⅲ. 以后的经济学家

李嘉图几乎是逐字地重复亚·斯密的理论:

事实上,李嘉图完全接受了亚·斯密关于商品价格分解为工资和剩余价值(或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的理论。他假定各组成部分之和是一个定量,并以它为出发点,而亚·斯密却相反,他常常背离自己固有的比较深刻的见解,总是事后由各个组成部分相加得出商品的价值量。

拉姆赛反对李嘉图,他说:

“李嘉图忘记了,全部产品不仅分为工资和利润,而且还必须有一部分补偿固定资本。”(《论财富的分配》1836年爱丁堡版第174页)。拉姆赛所说的固定资本,正是斯密所说的不变资本。

亚·斯密反对从这种论断中必然得出的结论:全部年产品都可以被消费掉。萨伊实际上轻而易举地处理了这个问题。萨伊的这个发现也为蒲鲁东据为己有。施托尔希在原则上也接受亚·斯密的学说,但发现萨伊对这一学说的实际应用是站不住脚的。西斯蒙第曾专门研究资本和收入的关系,但事实上把对这种关系的特别说法当成他的《新原理》的特征。他没有说出一个科学的字眼,对于问题的说明,没有做出一丝一毫的贡献。巴顿、拉姆赛和舍尔比利埃都试图超出斯密的解释。他们失败了,因为从一开始提出问题就是片面的。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以他惯有的妄自尊大,重复亚·斯密传给他的后继者们的理论。

结果是:斯密的混乱思想一直延续到今天,他的教条成了政治经济学的正统信条。

编辑:葛倩倩  审核:刘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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