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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研读笔记(152)《资本论》第三卷第一篇

隋牧蓉 中社学人 2022-09-09

文献来源:《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一篇第一章——第三章29-82页


研读笔记:隋牧蓉

此三章内容关的键词是“利润”和“利润率”,《成本价格和利润》《利润率》分析了剩余价值如何转化为利润,剩余价值率如何转化为利润率,以及利润和利润率这个现象形态如何掩盖了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的本质。《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则主要研究了影响利润率变动的因素及二者之间的关系。通过详细分析资本在生产中的周转揭示出资本主义利润的本质是剩余价值,以及作为表象的利润如何歪曲地表现了资本和剩余价值的本质。

一、《成本价格和利润》:成本价格的构成以及剩余价值向利润的转化

本章通篇经过梳理,可以归纳为两个层面的问题。

(一)成本价格包括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商品价值中,补偿所费资本的价值部分颠倒地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形成要素,并采取成本价格的形式,而剩余价值表此案为产品价值超过成本价格的余额,并且进一步表现为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也就是利润。这样,商品价值就表现为成本价格加上利润。通过马克思的文本叙述我们可知道,所谓成本价格,就是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和,是商品价值中扣除了剩余价值之后的部分。“对资本家来说,商品的成本价格必然表现为商品本身的实际费用。”但是“商品使资本家耗费的东西和商品的生产本身所耗费的东西无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马克思精辟指出,“商品的资本主义费用是用资本的耗费来计量的,而商品的实际费用则是用劳动的耗费来计量的。”这说明给人们造成认识的误解的实际上是衡量商品名义费用和实际费用的两种尺度。商品的实际费用不仅包括耗费的各种生产资料即物化劳动,而且要耗费工人的活劳动,因而商品的资本主义费用及成本价格,在数量上小于商品价值。成本价格之所以按照商品生产商耗费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价值来规定,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性决定的。资本家作为剥削者,在商品生产上只花费资本,工人的劳动在加入生产过程后,被资本家当做资本的一个要素来发挥作用。

成本价格的两个组成部分是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虽然都是商品价值中补偿预付资本的部分,但是有本质区别。我们分别来看:

不变资本。在商品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的价值作为旧价值是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因此,如马克思在文本第34页所说的“这个旧价值是作为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再现出来的,而不是这个商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商品生产之前,这个价值已经作为预付资本的组成部分存在于生产资料之中;商品生产出来之后,它又形成商品价值上的一个组成部分。

可变资本。在所生产的产品的新价值中,其中一部分将补偿预付的可变资本或劳动力的价格。但是,与不变资本价值不同,这个预付的可变资本价值却不参与新价值的形成。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作为价值形成的要素执行职能,而预付的可变资本价值,“在实际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中,为形成价值的活的劳动力自身所代替。”因此,预付的可变资本不会将自身的价值加到产品中去,而用于补偿的是由劳动创造的新价值。这也就是说工资给的多少,商品上都看不见,也不在新商品价值的计算之内。

成本价格在资本主义实际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其作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生产要素价格必须得到补偿,商品生产才能继续下去,这对一切社会形态下的生产都会发生实际影响。另一方,成本价格也是企业盈亏和竞争能力大小的标志。

通过我们今天的现实经济生活体验,我们再去理解马克思论述的成本价格,就会觉得容易很多,成本价格的弊端就在于其笼统地、不加区分地包括了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这样这两种资本在价值增殖中的不同作用就被掩盖起来了。对资本家来说,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也没有本质上的差别,他们会认为如果没有可变资本的支出,就不能取得剩余价值,但如果没有不变资本的支出,他们同样也不能达到价值增殖的目的,这一点尤其在以“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为考察角度时,就完全没有任何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差别了,所以,成本价格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实质。

(二)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

以上说明了商品价值的一个部分,即成本价格。在第一章第23段以后开始,马克思开始分析商品价值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即超过成本价格的余额或剩余价值。

我们知道,剩余价值并不是由生产生所耗费的全部资本(c+v)带来的,而是由其中的可变资本(v)带来的。可变资本购买的是劳动力,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乃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但是资本家却不是这样看待问题的,他把剩余价值看做是在生产过程中所费的全部资本所带来的,是由这些资本本身生产出来的。这样一来,剩余价值就表现为资本家全部所费资本的一个价值增加额。而原来的那个能清楚表明剩余价值真实来源的公式c+(v+m)也就变成了(c+v)+m,即剩余价值变成了所费资本的一个价值增加额。

不仅如此,对资本家来说,剩余价值不但是他的全部所费资本的一个增加额,而且也是他的那些未曾耗费的预付资本的一个增加额。因为在他看来,未曾耗费的资本作为生产的物质要素,同样参加了商品的生产过程,因此也参加了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当人们不把剩余价看做是可变资本的产物,而是把它当做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或增加额时,剩余价值便取得了另一个形态,那就是利润形态。

利润和剩余价值本来是一个东西,所不同的是,剩余价值是对可变资本而言的,而利润是对全部预付资本而言的。剩余价值是利润的本质,利润则是对全部预付资本而言的。剩余价值是利润的本质,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由此,剩余价值采取了利润的形式,那么至于它是如何产生的,便神秘化起来,仿佛它就是资本自行产生出来的。至此,剩余价值为什么采取了利润的形式,为什么在观念上被当做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这就与我们上面学习的成本价格这个概念有关系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价值采取了成本价格的形式,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完全被掩盖了,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就好像工人的全部劳动得到了报酬,所以给人们造成了一种认识的错觉和蒙蔽。

总之,在这一章中我们应该明确,成本价格是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另一种称谓,利润也不过是剩余价值的另一种称谓,使用另一种称谓的结果导致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被掩盖。

二、《利润率》:剩余价值率的转化形式

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剩余价值,资本家把资本预付出去,购买生产资料,雇佣工人、组织生产,不仅是为了再生产出预付资本,更重要的是为了生产一个超过预付资本的价值余额。至于这个余额到底是由预付可变资本生产的,还是有预付不变资本生产的,或者说,预付资本的各个组成部分在剩余价值生产的作用上,到底有何区别,对资本家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不管剩余价值或利润从何而来,总归是超过预付总资本的余额。这个余额和总资本的比率,也就成了利润率。从而,我们可以得出,利润率是利润与预付总资本之比。这便是利润率的最基本定义。

(一) 利润率是剩余价值率的转化形式

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是同一剩余价值量以不同计算方法而得出的不同的比率,显而易见,二者在量上不一致,利润率总是小于剩余价值率,因为利润率的分母总是大于剩余价值率的分母。在性质上,二者是有区别的。剩余价值率所要表示的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利润率则反映的是预付总资本价值的增殖程度,所以,它不能表示反而会掩盖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的程度。质言之,剩余价值率是比利润率更为根本的东西,利润率只是表象,是剩余价值率的转化形式。

(二) 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引起了剩余价值向利润的转化

马克思指出,“应当从剩余价值率到利润率的转化引出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而不是相反。”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先后关系?马克思分析了其中的原因:首先,从历史上说,利润率从历史上说是出发点。资本家唯一关心的是剩余价值和预付资本之间的比率,也就是全部预付总资本能在多大程度上增殖。从资本家事实的关心到理论学家的理论分析,总是先有剩余价值与预付总资本的比率,而后才按照利润率取得利润。所以这首先是个事实。其次,从人们认识的先后顺序上,人们总是先看到现象,才能理解其本质,如马克思所说:“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相对地说是看不见的东西,是要进行研究的本质的东西,而利润率,从而剩余价值作为利润的形式,却会在现象的表面上显示出来。”

(三) 利润和利润率使得资本关系神秘化

马克思在这一章中,还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做了很多阐述,按就是利润和利润率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使用如何进一步使得资本关系神秘化的?通过成本价格、利润和利润率这些概念的形成和使用,我们已经非常清楚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实际上是被歪曲了和神秘化了,马克思给出了详尽的分析。

首先,利润率表示的不是剥削程度而是预付总资本的增殖程度。这是从最直接的表象上看到的,虽然利润率本质就是剩余价值率,但终究不是剩余价值率,其给人理解的第一感觉就避开了剥削这个维度。

其次,总资本与剩余价值没有直接的内在关系。就总资本的物质要素来说,每个生产资本都具有特定的技术构成,劳动量和生产资料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技术关系,在这个限度内剩余价值量或剩余劳动量与生产资料量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但生产资料的数量及其价值的大小,都不影响剩余劳动时间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量。可见,“在不变资价值和剩余价值之间,从而在总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必然的关系。”

第三,利润率不能表示剩余价值的来源。从利润率出发,并不能推导出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之间的特殊关系,那也就意味着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区别被抹杀了。唯一能显示出来的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

第四,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虽然本质上是一回事,但数量不同。也就是说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后,不仅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的关系被抹杀,剩余价值的真正源泉被掩盖,且数量上也不相等,这给人们的认识和理解提供了一个“理所当然”的撇开理由。

三、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

本章是马克思在撇开一些特殊情况的条件下,在纯粹的数学意义上的严密推导。马克思首先认为如果将剩余价值在观念上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时,剩余价值便转化为利润,而利润率择时剩余价值或利润与全部预付资本的比例:P’=m/c+v

马克思指出,我们研究过程中,还要考虑到一系列对c、v和m的大小有决定性影响的其他因素。这些因素有:(1)货币的价值;(2)周转;(3)劳动生产率;(4)工作日长度;(5)劳动强度;(6)工资。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假定一切因素都是可变的,并列举所有情况,由此推出利润率的各种规律,在推导规律时,从剩余价值率不变和可变两类情况入手。

(一) 剩余价值率不变,资本各部分的变化对利润率的影响

在剩余价值率不变的情况下,马克思有分了三种情况来分析:

第一种情况:剩余价值率(m’)不变,可变资本(v)变化,资本构成(v/c)变化对利润率(p’)的影响。经推导得出:p’:p1’=v:v1也就是说,就任何两个以相同的剩余价值率发生作用的资本来说,利润率之比,等于按照各自总资本以百分比计算的可变资本部分之比。这种变化可能是两种情况的结果:一是劳动生产率发生变化引起资本的技术构成发生了变化;二是生产要素的价值或价格发生了变动,从而资本的价值构成发生了变动。

第二种情况: 剩余价值率(m’)不变,可变资本(v)变化对利润率(p’)的影响。这里情况与上述情况一样,仍然是利润率(p’)随着可变资本(v)而变化。马克思分析认为,在可变资本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可变资本的增加是由于使用的工人人数增多,在总资本不变的假设下,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就会和不变资本的同时减少联系在一起。如果可变资本的增加是由于工资提高,要满足剩余价值率不变的假设,就只有使工作日相应延长。在总资本不变的假设下,工资提高后,要使得数量不变的工人所使用的劳动数量不变,意味劳动资料价格的降低。当然,第二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没有本质区别,只有程度上的差别。

第三种情况:剩余价值率(m’)和可变资本(v)不变,不变资本(c)变动从而总资本(C)变动;这时利润率(p’)与总资本(C)的变动成反比。即p1’: p’ =C:C1。由此,马克思得出规律:“在剩余价值率相等,可变资本部分也相等时,利润率和总资本成反比。”

第四种情况;剩余价值率(m’)不变,可变资本(v)、不变资本(c)和总资本(C)都变化对利润率(p’)的影响。马克思认为,这种情况“没有提出任何新的观点。它最后总是化为只有一个因素可变的情况。”

(二) 剩余价值率对利润率的影响

以上是在假定剩余价值率不变的条件下,分析其他因素对利润率的影响,而剩余价值率的变化对利润率的影响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剩余价值率(m’)可变,资本构成(v/C)不变。这是利润率的变动率就成为:p’:p1’= m’v/c:m1’v/c= m’:m1’,这公式的意思是,“具有相同构成的两个资本的利润率之比,等于它们的剩余价值率之比。”这是剩余价值率的变动受工资水平、劳动强度、工作日长度。

第二种情况:剩余价值率(m’)和总资本(C)不变,可变资本(v)的变化对利润率(p’)的影响。这又分为三种状态:(1)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率(m’)按相反方向,但以相等数量发生变化;(2)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率(m’)按相反方向,但以不相等数量发生变化;(3)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率(m’)按相同方向变化,并且一种变化会加强另一种变化。这三种状态都使用“利润率之比,等于相应的剩余价值量之比”的规律。即:p’:p1’= m’v/c:m1’v/c= m’v:m1’v1=m:m1

第三种情况:剩余价值率(m’)、可变资本(v)与总资本(C)都变化对利润率(p’)的影响。马克思认为这仍可以用剩余价值率(m’)可变的总公式来解决。综合来说,可有五种情况:第一,如果资本构成不变,那么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会按照相同的比率提高或降低。第二,如果资本构成和剩余价值率按相同方向变化,那么利润率会比剩余价值率按更大比率提高或降低。第三,如果资本构成和剩余价值率按照相同方向变化,但资本构成比剩余价值率按照更小的比率变化,利润率会比剩余价值率按照更小的比率提高或降低。第四,如果资本构成和剩余价值率按照相反方向变化,但资本构成比剩余价值率安更大的比率变化,则剩余价值率提高,利润率仍会降低,剩余价值率降低,利润率仍会提高。第五,如果资本构成和剩余价值率按照相反方向变化,但恰好比率相同,则不论剩余价值率提高还是降低,利润率都不变。经过各种情况的分析,马克思给出总结论:“可见,利润率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剩余价值率和资本的价值构成。”

以上就是对第一篇前三章内容的研学和梳理。








编辑:陈佳慧

审核:刘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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