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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理解共同富裕:内涵、路径、目标、影响

中社学人 2022-09-0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熊园观察 Author 熊园、杨涛


国盛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熊园 博士

国盛证券宏观研究员,杨涛


事件:近来共同富裕备受关注:817日中央财经委会议部署共同富裕;教育、医疗、互联网等行业监管措施密集出台,普遍认为与共同富裕有关。基于此,本文从定性和定量角度,系统分析了共同富裕的内涵演变、实现路径、目标设定、对经济和行业的影响。

核心结论:共同富裕既要“做大蛋糕”(高质量发展,效率),更要“分蛋糕”(三次分配,公平);共同富裕为导向的各项改革,将是当前和未来较长时期的重中之重。

1、共同富裕的内涵:当前更注重公平、更注重分配,重心是解决“三大差距”,目标时间提前10年至2025年“迈出坚实步伐”、2035年“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2、共同富裕的路径:既要“做大蛋糕”(高质量发展;效率),更要“分蛋糕”(三次分配;公平),但难点是“分蛋糕”,尤其是劳动力、资本等要素改革和调节高收入。PS:我们也梳理了一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具体做法。

3、共同富裕的定量目标:浙江《方案》可作为“高配版”参考,有6大类、40多个指标;经济发展和缩小差距两类指标可能偏保守,公共服务类偏积极。

4、共同富裕的经济影响:中长期可能利好消费和民生类投资,行业有利好有利空。

附表:
1、建国以来共同富裕的政策一览(表1)2、十八大以来互联网平台、教育、医疗、房地产、养老领域的监管政策梳理(表32-36)
报告摘要:


一、共同富裕的内涵:当前更注重公平、更注重分配,重心是解决“三大差距”,目标时间提前10年至2025年“迈出坚实步伐”、2035年“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共同富裕是我国长期宗旨,2020年以来节奏加快、目标时间大大提前。建国初提出共同富裕,1992年“南方谈话”明确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2012年十八大明确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根本原则,2017年十九大我国主要矛盾转变、并提出2035年“迈出坚实步伐”,2020年五中全会提出2025年“迈出坚实步伐”、2035年“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当前共同富裕更注重公平、更注重分配。从历史演进看,效率和公平各有侧重,817中央财经委会议则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共同富裕重心是解决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城乡差距,疫情以来差距变大也加速了推进节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贫富差距加大、疫情后进一步扩大,目前高于欧日、低于美印;近年来最高层讲话和文件也多次强调,共同富裕的重心和主攻方向是解决“三大差距”。


二、共同富裕的路径既要“做大蛋糕”(高质量发展;效率),更要“分蛋糕”(三次分配;公平),但难点是“分蛋糕”,尤其是劳动力、资本等要素改革和调节高收入

>共同富裕既要“做大蛋糕”(高质量发展;效率),更要“分蛋糕”(三次分配;公平):“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是关键抓手,旨在缩小“三大差距”;收入差距是“三大差距”中最广泛、影响最大的差距,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手段是“提低、扩中、调高”;“调高”是大难点,包括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开征房地产税等新税种、鼓励富人捐赠等。

>初次分配的具体做法:核心是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手段包括坚持就业优先、提升劳动报酬占比、加快户籍改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破除资本垄断、提高财产性收入、土地财政改革等。

>再分配的具体做法:核心是税收、社保和转移支付,手段包括个税低税率宽税基、逐步推出房产税、遗产税等财产税,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减轻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成本,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扩大覆盖范围等。

>三次分配的具体做法:核心是慈善捐助,重要手段包括发展慈善事业、设立各类新型捐赠方式、制定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等。

>提示几个相关数据:我国灵活就业规模达到2亿人,占整体就业人员约25%;我国劳动者报酬占比略高于50%;工资收入占居民总收入近6成;2020 年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仅9%;2019年我国直接税占比41%,欧美为60%-80%;2019年我国慈善捐赠约1509亿元,仅占GDP的0.15%,远低于美国;2019年我国统计局口径的基尼系数0.47,远高于美欧日;1980-2016年,中国前10%居民的收入份额由27%提升至41%。


三、共同富裕的定量目标:经济发展和缩小差距两类指标可能偏保守,公共服务类偏积极  

>预计年内将发布国家层面的《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浙江《方案》可作为“高配版”参考,应会包括经济发展、缩小差距、公共服务、精神文化、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等6大类指标、40多个细化指标,部分核心指标有: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劳动报酬占GDP比重、“1小时交通圈”覆盖率,城乡公交一体化率、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养老护理员数、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居民阅读率等等。

>整体看,浙江《方案》的定量目标呈现三大特点:

1)经济发展目标中规中矩,略低于浙江“十三五”期间增速。

2)缩小差距目标偏保守,多数目标与浙江2020年水平差距较小,其中:2025年浙江各地区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倍差需要分别缩小到2.1、1.55、1.9倍以内,而实际上2020年三者分别是2.21、1.64、1.96倍(全国分别为4.6、3.6、2.6)。

3)公共服务目标偏积极,多数目标与浙江2020年水平差距较大。


四、共同富裕的经济影响:促进消费,倾向民生投资,行业影响较复杂

>总量经济:消费端,共同富裕的一大目标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中长期看有望提振消费;投资端,共同富裕要求投资更加倾向于社会民生,如旧改、医疗、教育等。

>分行业:当前看,政策冲击较大的行业可分为两类:基本民生相关行业(教育、医疗、房地产)、资本无序扩张行业(互联网、传媒);往后看,利好的行业包括一些短板行业(如养育养老等)的支持政策可能逐步加码、中等收入群体扩张带来消费结构优化;利空的行业包括部分问题突出的行业监管可能继续深化、利润水平明显偏高的行业可能承压。

附表:十八大以来互联网平台、教育、医疗、房地产、养老领域的监管政策梳理

风险提示:政策力度、经济环境变化等超预期




正文如下:


近来共同富裕备受关注: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会议部署共同富裕;教育、医疗、互联网等行业监管措施密集出台,普遍认为与共同富裕有关。基于此,本文从定性和定量角度,系统分析了共同富裕的内涵演变、实现路径、目标设定、对经济和行业的影响。


一、共同富裕的内涵:基于历史演进和政策导向的视角

共同富裕是我国长期宗旨,2020年以来节奏加快,目标时间提前了10年。从时间点看(图表1),1953年建国初首次提出共同富裕,1992年“南方谈话”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之后每次5年一届的党代会均提及共同富裕,其中:2012年十八大明确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2017年十九大我国主要矛盾转变、并提出2035年“迈出坚实步伐”,2020年五中全会提出2025年“迈出坚实步伐”、2035年“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从历史演进看,我国对效率和公平各有侧重,当前共同富裕将更注重公平、更注重分配。

 >改革开放初期,面对我国生产力落后的现状,政策基调强调效率优先。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1993年《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近十几年来,随着贫富差距变大,我国政策导向不断转向公平。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2007年十七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2012年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2017年十九大报告把我国的主要矛盾从重效率、重增长转为重分配,即从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会议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共同富裕重心是解决“三大差距”,疫情以来差距变大也加速了推进节奏。

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心是解决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城乡差距等“三大差距”。2021年1月,习近平主席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再次明确,要“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贫富差距明显加大,目前高于欧日、低于美印。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扩大,近几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所缓解,但仍然处于高位。

 >从基尼系数看,根据世界银行数据,我国基尼系数从1990年0.32持续上升至2010年高点的0.44,随后有所下降,但2016年仍有0.39,明显高于欧日,略低于美国水平;若按照统计局计算的基尼系数,我国2019年基尼系数高达0.47,远高于美欧日水平。

>从前10%人群收入份额看,根据《世界不平均报告2018》的数据,从1980到2016年,中国前10%居民的收入份额由27%提升至41%,升幅14个百分点,与美国升幅(约13个百分点)接近,明显高于欧洲(约4个百分点),低于俄罗斯、印度(均为24个百分点左右)的升幅。

疫情后我国贫富差距加速扩大,应是近期共同富裕加快推进的一大因素。疫情以来,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数与中位数之比看,我国贫富差距加速扩大,也是当前消费疲软的重要原因(具体请参考前期报告《5月经济从分化走向均衡,关注4个结构性变化》)。



二、共同富裕的路径:既要“做大蛋糕”,更要“分蛋糕”

共同富裕既要“做大蛋糕”(高质量发展;效率),更要“分蛋糕”(三次分配;公平)。

前文已分析,历史上我国对效率和公平各有侧重,当前共同富裕将更注重公平、更注重分配(“分蛋糕”):一方面,817中央财经委会议指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这意味着共同富裕仍要“做大蛋糕”、仍然注重发展。另一方面,817中央财经委会议也指出,“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是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旨在缩小“三大差距”。817财经委会议指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此前在十九届五中全会、财政部部长去年底文章等已有所提及),其中,第一次分配是由市场主导,按生产要素(劳动报酬等)贡献进行,是效率优先;再分配是政府主导,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侧重公平原则,主要手段包括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第三次分配是社会主导,是在道德力量推动下,鼓励富人自愿捐赠、自愿慈善,是再分配的补充。

收入差距是“三大差距”中最广泛、影响最大的差距,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手段是“提低、扩中、调高”,其中,“调高”是大难点。收入差距在城乡内部、不同地区内部普遍存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谓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的根源。根据817中央财经委会议的部署,缩小收入差距主要手段有三: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提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扩中),合理调节高收入(调高),不难看出,“扩中、提低”更多是发展问题,而“调高”主要是公平问题、实现难度更大。

根据过往实践和817中央财经委会议,“调高”主要有三大办法:1)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包括“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比如近年来重点打击的偷税漏税、灰色收入等;2)开征新的税种,尤其是房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等“富人税”,其中,房地产税是重中之重,由于房地产税尚未立法、尚难全面开征,但很有可能在原来重庆和上海的基础上,增加房地产税试点的城市。3)引导三次分配,鼓励富人捐赠。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已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817会议则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参照6月浙江共同富裕的意见,具体手段可能有发展慈善事业、设立各类新型捐赠方式、设立慈善信托、制定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等。

具体来看,“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主要做法:

1、初次分配:核心是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市场化改革,重点手段包括坚持就业优先、提升劳动报酬占比、加快户籍改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破除资本垄断、土地财政改革等等。

1)劳动力要素方面

户籍改革有望进一步提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817中央财经委会议指出“畅通向上流动通道”,2020年4月公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指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浙江共同富裕的意见也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并做出了具体部署。

坚持就业优先,健全劳动保障机制,完善灵活就业人群保护。2021年8月23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根据规划,到2025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5500万人以上,努力实现更大规模,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其中,2021年5月人社部指出当前我国灵活就业规模达到2亿人,占整体就业人员约1/4。相较于传统就业形式,灵活就业的收入往往较低,在世界范围内,非正规就业工人的收入仅为正规就业收入的62%左右;且其劳务关系更加模糊,往往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在面临外部冲击时更加脆弱,从而进一步拉大了与正规就业的收入差距。因此,加强对灵活就业人群的保护,健全劳动保障机制,是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

进一步提升劳动报酬占比。“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817 中央财经委会议也指出“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事实上,2011 年至 2019 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比已经从 47.0%提升至 52.1%,已接近美国水平。但应当明确,近年来我国劳动报酬的增长,很大程度上是较此前较低水平的相对性、补偿性的增长,且最终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仍明显偏低,因此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的分配比重仍有提高空间。

2)资本要素方面

国家正多措并举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强化反垄断,去年以来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监管已明显收紧。2020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增设对互联网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规定,并将违法行为的处罚上限提高至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0% ;2020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3.15财经委第九次会议均强调要强化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数据显示,2015-2020年阿里巴巴、腾讯控股的利润率水平分别高达20%、28%左右,明显高于制造业、金融地产业上市公司8%、13%左右的盈利水平。

提高财产性收入是“扩中”的重要手段,具体做法包括做大做强资本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员工持股、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等。财产性收入指居民通过所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车辆等)和不动产(如房屋等)所获得的收入,2020 年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仅9%,明显偏低。金融资产占比较低是财产性收入偏低的重要原因,根据央行《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的数据,金融资产仅约占我国居民家庭总资产的20%左右,比美国低22.1个百分点,且其中过半均是银行存款等无风险资产。较低的金融资产持有水平使得低收入家庭无法享受资产升值的收益,尤其是在利率水平趋于下行,通胀水平较高的当前环境下,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收益情况差距会进一步拉大,从而进一步加剧贫富差距。结合2020年《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浙江共同富裕意见,提高财产性收入相关的做法包括: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鼓励企业员工持股等。

3)土地要素方面

土地改革有望显著提速,土地财政亟待“破局”。土地财政虽然推动了我国过去的经济高速增长,但近年来其催生的高房价、挤压消费、脱实向虚、地方债务风险等问题也在不断积累,也是加大“三大差距”的推手。如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水平的飙升,尤其是隐性债务与土地财政密切相关。按IMF口径,我国2020年地方隐性债务规模近50万亿元,已是地方显性债务的近2倍(具体请参考前期报告《近期密集发文,今年地方隐性债务化解如何走?》)。近年来,土地改革也正加快推进,如土地集中拍卖等等。

2、再分配:核心是税收、社保和转移支付,重点手段包括逐步推出房产税、遗产税等财产税,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减轻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成本,完善社会保障。

1)税收方面

当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两大不足之处:

>间接税与直接税比例失衡:税收可分为直接税(如所得税、房产税等)和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2019年,我国直接税占比41%,间接税占比59%,直接税占比明显低于欧美国家60%-80%的占比水平[1]。一般认为,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结构具有累退性,即纳税人的税负随着收入的增加负担变小,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恶化居民收入分配。为此,“十四五”规划要求“健全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

>收入税与财产税比例失衡:从直接税的内部结构看,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占比57%、16%,是直接税的主体,财产税占比极低。而由于我国居民多数收入仍低于个税起征点(2018年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对应个税纳税人数约6400万人),个税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较为有限

往后看,财税体制改革可能从三大方向发力:

>个税低税率宽税基:“十四五”规划指出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扩大综合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1)税基范围方面,当前综合所得仅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导致纳税人口较窄,未来财产性所得、资本所得可能逐步纳入;2)税率方面,当前我国个税最高边际税率45%,处于国际较高水平(美国37%,法国40%,德英日45%),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避税冲动,打击高端人才积极性。

>财产税逐步加码:“十四五”规划指出要“优化税制结构,健全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如上所述,当前包括房地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在内的财产税占比过低,逐步加码是大势所趋。

>奢侈品消费税:“十四五”规划指出要“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目前我国针对奢侈品(如贵重首饰、豪华汽车、游艇等)的消费税率为5-10%左右,明显偏低且范围较窄,未来可能也将进一步发力。

2)社会保障方面: 

社会保障是低收入家庭的最后一道防护网,我国近年来社保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整体来看仍有两大不足之处:

>筹资机制仍需完善:2013年后,受老龄化加快、实际缴费比例较低等影响,我国社保收支缺口快速扩大,2020年疫情冲击下,去除补贴后的收支缺口高达2.8万亿元。

>覆盖范围仍待扩大:2019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方面的保险参保人数仍然较低。 

往后看,后续政策也将针对上述两大方向发力:

>筹资机制方面:“十四五”规划强调要“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完善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制度,优化做强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

>覆盖范围方面:“十四五”规划强调要“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

3)公共服务与转移支付方面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是弥合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公共服务具有非排他性,均等化的、较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可直接提升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尤其是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民生相关的公共服务,具有必需品属性,过度市场化会拉大人民追求共同富裕的起点差距。近期看,住房、医疗、教育这三大基本民生相关的行业持续出台监管政策(具体可参考文末梳理表格):

>住房:2016年提出“房住不炒”以来,地产政策一直保持偏严态势;2020年下半年以来三道红线、贷款集中度管理等长效政策陆续推出;2021年7月住建部等八部门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医疗:我国已经实施了五批国家药品带量采购,涉及市场容量达2200亿元,价格平均降幅50%左右[1];2021年1月国常会明确“推动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

>教育:今年以来国家大力整顿教育培训行业,7月《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正式下发,文件要求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3、第三次分配:核心是慈善捐助,重要手段包括发展慈善事业、设立各类新型捐赠方式、制定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等

第三次分配是再分配的有益补充。第三次分配是基于自愿的财富再分配,是传统调节措施之外的有益补充,而我国慈善捐赠规模和比重都明显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水平,发展空间巨大。根据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的《2019年中国慈善捐助报告》,2019年我国慈善捐赠约1509亿元,仅占GDP的0.15%。而根据美国施惠基金会发布的《2020美国慈善捐赠报告》,2019年美国慈善捐赠约4496亿美元,占美国GDP的比重高达2.1%,美国2019年慈善捐赠金额和比重分别是中国的19倍、14倍。

我国企业捐赠占6成,个人捐赠较少。从结构上看,我国企业是捐赠主体,占捐赠总额的61.7%,个人捐赠占捐赠总额的26.4%,其余来源很少。而美国与我国相反,个人捐赠是主体,占比约为69%,企业捐赠仅占4%。此外,美国基金会捐赠占比也较高,约为19%。 

具体做法上,参照浙江共同富裕的意见,主要包括: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此外,配套税收制度亟待完善。当前慈善相关的激励保障制度仍需完善,如遗产税和赠与税缺失,所得税扣除比例较低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捐赠抵税最多是个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且不能结转,美国则是最高50%且可递延5年),不利于提升富裕人群的捐赠意愿。


三、共同富裕的目标:可参照浙江版,呈现三大特点

共同富裕大概率会设定定量目标,浙江版的相关指标应是全国的“高配版”,可作为重要参考。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预计年内可能发布。2021年7月,浙江省发布《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下称《方案》),提出了经济发展、缩小差距、公共服务、精神文化、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等6 大类指标、30 多个细化指标,可作为《纲要》的参考。

整体来看,浙江共同富裕的定量目标呈现三大特点:

1)经济发展目标中规中矩,略低于“十三五”期间增速:根据浙江《方案》要求,我们可计算得出“十四五”期间,浙江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复合平均增速分别为5.3%、7.4%;而“十三五”期间,浙江上述两个指标的复合增速分别是5.3%、8.1%(考虑到由于浙江人口在七普核算后明显增加,导致2020年人均数据明显下修的影响,“十三五”期间人均GDP和可支配收入的复合增速应该会更高),可见“十四五”期间浙江的经济发展目标较为温和,实现压力并不大。其中居民收入增速目标高于GDP,应是体现了提升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的用意。

2)缩小差距目标明显偏保守,多数目标与2020年水平差距较小:根据浙江《方案》要求,到2025年浙江各地区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倍差需要分别缩小到2.1、1.55、1.9倍以内,而实际上2020年三者分别是2.21、1.64、1.96倍(全国分别为4.6、3.6、2.6),已经与目标十分接近;其他指标如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人均收入与人均GDP比值等指标,也与2020年水平较为接近,反映缩小差距方面的目标明显偏保守。

3)公共服务目标明显偏积极,多数目标与2020年水平差距较大。根据浙江《方案》要求,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提高到4.5个(2020年为2.0个),拥有执业医师数达到4.3人(2019年为3.5人),较当前水平增幅明显;教育方面,《方案》要求2025年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明显高于全国11.3年的目标,意味着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需要全面普及。


四、共同富裕的影响:利好消费和民生投资,行业不一

1、总体影响

 消费:中长期看,共同富裕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振消费。国家统计局界定的中等收入标准是:家庭年收入10万元-50万元之间(中国典型的三口之家),对应人均收入应在3.3万元-16.7万元。2019年国家统计局局长答记者问时曾指出,根据统计局测算,2017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已经超过4亿人,约1.4亿个家庭,占我国总人口比例约30%左右,这距离中等收入群体占比60%-70%的橄榄型结构仍有较大距离。数据显示,低收入群体消费倾向明显大于高收入群体,共同富裕政策有助于缓解贫富分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有利于提振居民整体的消费倾向。

投资:共同富裕要求投资更加倾向于社会民生。我国住房、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公共服务仍有较多短板,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发力方向,这已经诸多领域有所体现: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政府投资更多向惠及面广的民生项目倾斜”,浙江《方案》中也是公共服务目标最为积极;从专项债投向来看,2021年1-8月社会民生领域(如旧改、医疗、教育等)的投资占比13%左右,较2019年的3%明显提升。

2、行业影响

截止目前,监管政策出台较多、受冲击较大的行业主要可分为两类:

>基本民生相关行业:如教育、医疗、房地产行业,其主要治理逻辑如前文所述,应是在于减少过度市场化倾向,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降低居民生活成本,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资本无序扩张行业:如互联网、传媒行业等等,其治理逻辑可能更为复杂,包括反垄断、规范行业发展、控制收入差距等多方面考虑。

往后看,共同富裕导向下,对各行业影响不一,既有利好,也有利空。

>利好:1)一些短板行业的支持政策可能逐步加码:如从浙江《方案》中体现的公共服务目标明显偏积极,未来对婴幼儿养育、老年人养老、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将逐步加码。如上文分析,居民财产性收入偏低,未来金融机构的居民财富管理业务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2)中等收入群体扩张带来消费结构优化:随着共同富裕政策推进,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和占比将不断提升,对应整体居民消费偏好可能随之变化,比如更加注重健康绿色生活、更偏好精神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更偏好品质消费等。

>利空:1)部分问题突出的行业监管可能继续深化:如医疗行业集采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地产行业继续加大对学区房、房屋中介的治理力度,房地产税可能加快推进;互联网行业对灵活就业员工、数据管理可能继续加强等。2)一些利润率水平明显偏高的行业也可能成为治理对象,如市场担心的奢侈品行业,部分高端白酒等。


[1]安体富. 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J]. 财政研究, 2015(02):43-46.

[2]集中带量采购,减轻看病负担,人民日报,http://www.gov.cn/xinwen/2021-07/14/content_5624766.htm



风险提示:

1.政策力度超预期:共同富裕导向下监管文件频发,政策力度有超预期可能。

2.经济环境变化超预期:近来海外疫情再度恶化,若后续全球和国内疫情再度超预期恶化,共同富裕政策节奏可能随之调整。


联系人:熊园,国盛宏观首席分析师;杨涛,国盛宏观研究员;何宁,国盛宏观分析师;刘新宇,国盛宏观分析师;刘安林,国盛宏观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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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国盛证券研究所已于2021年9月4日发布的报告《全面理解共同富裕:内涵、路径、目标、影响》,具体内容请详见相关报告。

熊园;S0680518050004;xiongyuan@gsz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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