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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转887:两步走的州担保……最后一步得迈好

事务所 堪培拉的金翅鸟 2023-12-15

澳大利亚政府屡屡发声,说悉尼、墨尔本人口太多了,让移民别集中在大城市。

移民最低分数这个财年涨了5分。

凭这两点,就可以断定489偏远地区州担保以后必然会成为更多人的唯一选择。

作为一个两步走的移民途径,从临时签证489申请永久签证887是一锤定音的一步。

闲话少叙,今天讲讲从489887的申请条件。

(本文只讲州担保的489887,不涉及亲属担保的489

887的申请条件说起来非常简单:持489签证在指定地区居住满2年,其中有1年在工作,即可。

下面我们把这句话分解来看。

居住满两年

两年的时间是可以累积的,不需要一口气住满。比如,某人从201791日开始在指定地区居住,201891日回国探亲,玩了5个月之后201921日回来,住到202021日,前后居住时间相加等于两年,就符合这项要求了。

但是,离开指定地区的那些时间,不能去澳洲其他地区居住。还是同一个人,如果他201891日到201921日之间不是回国,而是搬到悉尼住去了,那么虽然理论上满足居住条件,但是违反了签证条款8539,也是不行的。

8539条款规定,签证持有人只能居住在指定地区:

这段时间,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去指定地区之外的地方,那就是短期旅行。比如每年去悉尼玩上两个星期,那没影响。

对于在申请489签证之前就在澳洲境内居住的人来说,还有一个问题:这两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比如一个人本身就是在某偏远地区读的书,然后申请了同一个地区的489签证,那么他之前拿学生签证居住在该地区的时间是否可以计算在内呢?答案是不可以,要从他的学生签证过期、489的过桥签证生效那天开始计算居住时间。

居住时间如何证明?

可以接受的证据包括:

租房合同

房屋贷款

水电煤气费

银行流水

子女上学在读证明

……

工作满一年

关于工作满一年的要求,最关键的一点是要全职工作。至于工作的内容,不做要求,不需要与提名职业相关。

在澳洲,全职工作指的是每周工作35个小时。但是这个不是绝对的,如果一个特定的工作岗位,全职员工工作时间本来就是少于每周35小时,但是长于每周30小时,这种情况移民局也是可以接受的。少于30小时就肯定不符合要求了。

如果一份工作达不到全职的要求,可以用两份兼职工作加总来申请。

工作地点必须是在指定偏远地区,也就是担保你489签证的那个地区。但是雇主可以不在那里。如果雇主在澳洲其他城市(比如悉尼、墨尔本),那么到那个城市去开例会,或者参加短期业务培训,都是允许的,不会影响对887签证的申请。

工作时间如何证明?

可以接受的证据包括:

工作合同

工资单

税单

银行流水

……

那如果没有雇主,自己做事,自雇,可以吗?可以,关键问题还是要证明自己的工作量达到了全职的标准——每周35个小时。

副申请人

489签证和887签证都是可以带副申请人的。人多了情况就复杂。比如:拿到489之后,副申请人是否必须在偏远地区居住?转887的时候是否都需要满足上面说的居住时间要求和工作时间要求?

第一个问题,答案是不必须。但是因为有8539条款的存在,副申请人也不能去澳洲的其他地区居住和工作。

第二个问题,答案是不需要。一个家庭里面只要有一个人符合887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了。注意,这个人不一定非要是489的主申请人。因为887签证不要求职业评估,不打分,只看居住和工作条件是否满足,所以是可以由489的副申请人来充当主申请人的。

另外,不管谁当主申请人,谁当副申请人,要记得,887签证只能从境内申请,在境内下签,所以如果有家庭成员在国内,要等他们入境了才能递交申请。

 

887的条件比较简单,申请起来也不难,可是还是有人失败。原因就在于没能成功说服移民局他真的在指定地区居住并全职工作满一定时间

下面就讲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Chai先生的故事

Chai先生是一个489签证持有人,他居住期满,工作期满,申请887签证时提供了工资单、工作合同等各种证明,但还是被拒绝了。

起因是移民局收到的一封匿名举报信,举报说Chai先生的工作造假。移民局顺着这个线索一查,真的查出了不妥。

首先,工资单看起来像是事先一口气打印好的,而不是发工资时开具,跟银行流水也对不上。其次,申请人说每月20号老板给他发一个自然月的工资,但是按照合同他的工资是与实际工作量相关的,每月20号应该还不知道整个月的实际工作量。第三,移民局发现,Chai先生得到的工资是从雇主母亲的账号上转过去的。

根据这三点可疑情况,移民局认为Chai先生造假,以“不符合公共利益标准PIC4020”为理由拒绝了他的887签证申请。

AAT申诉的时候,Chai先生提供了1356页的文件。他的雇主当时人在中国,但是也先后几次接受了电话调查,最终,Chai先生还是没有说服AAT——AAT也认为他的工作材料虚假,做出了支持移民局拒签的决定。

同样是州担保技术移民临时签证转永久签证,下面这位先生犯的是另外一种错误。

案例二:San先生的故事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两步走州担保技术移民是489887,话说前几年呀,还有475487那么几种签证编号,具体的不说了,反正跟现在的489是同一性质的。

201111月,一位名叫Samuel Aung San的先生从新加坡申请到了北领地州担保475签证,这种签证有意思,有效期到第一次入境之后三年,所以San先生也没着急过来,2012101日短期登陆了一下之后一直到20138月才正式到澳洲长住。注意,由于2012年那次短登的存在,San先生的475签证过期日确定在了2015101日。

20127月,澳大利亚的签证系统做了重大改革,489签证正式取代了475签证。新的489签证是4年有效期,以前的4753年有效期,所以按照规定,San先生2015475签证过期之前可以申请489补上这相差的时间。

我们的San先生来到北领地之后一直积极找工作,但是天不遂人愿,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心仪的职位,直到2015330日才在一个通讯公司就职。所以到他475签证期满的时候,只工作了7个月。

San先生并不心慌,因为他知道签证改革的事情,觉得只要申请到489,延长一年的时间,无论如何也能满足申请永居签证的要求了。但他没想到,489签证批了,有效期却只延长了1个月零1天,到期日是2015年的112日。为什么呢,因为489所谓补上与旧签证之间的时间差是从旧签证的下签日开始计算的,而不是申请人首次登陆澳洲的日期。

所以,San先生用了两个签证,却无论如何也凑不齐申请887签证所需要的12个月工作时间。

489签证到期之前,他勉强递上了永久签证的申请,但结果早已注定——被拒绝了。 

San先生和Chai先生,一个是因为不懂规则而犯了低级错误,一个是熟悉规则到了可以利用规则的程度,却因为过于聪明而栽了跟头。

看来887签证,说简单,也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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