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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治理】“微腐败” 我们重拳整治!——新繁镇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有效推进

2017-06-02 西蜀膏腴新繁镇

  当前,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正在全镇上下如火如荼开展。


  连日来,新繁镇各办(所、中心)、各基层党组织及广大干部、工作人员对照专项治理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开展自查。同时,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干部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等重点,积极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认真听取收集群众、服务对象等的意见建议。


  目前,镇机关和各村(社区)均设立了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在全镇范围内60余个点位以横幅、海报、LED等形式对专项治理“微腐败”进行了广泛宣传,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向群众报告我镇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情况,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镇机关和各村(社区)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启动。



与此同时,新繁镇对抓好信访问题“清仓起底”,对所有涉及“微腐败”信访问题开展集中梳理排查。镇纪委随机对全镇各办(所、中心)、各村(社区)、“两新”组织“微腐败”问题开展不打招呼、不定线路、不定时间的明察暗访。





▲镇领导安排部署“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部分村(社区)“微腐败”专项治理推进情况




▲“微腐败”专项治理氛围营造部分图片



▲镇领导、镇纪委督导部分村(社区)“微腐败”专项治理推进情况



“微腐败”,我们重拳整治!

 一、治理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二、新繁镇“微腐败”治理如何开展

 专项治理自2017年5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

1动员部署

  建立工作机构;层层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

自查自纠

 收集意见建议;全面梳理问题;积极回应群众

整改落实

 制定整改方案;实施台账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重点检查

 开展专项督导;强化任务落实;突出问题整改

建章立制

 建立长效机制


 三、治理内容

    1.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党员干部在惠民补贴、扶贫救济、低保社保、公共服务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


    2.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党员干部违规处置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挪用集体收入及不按规定公开公示,影响群众知情权等问题。


    3.土地征收、流转、整理和院落整治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党员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和院落整治资金,在对违章违法建筑监管和查处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4.执法、公共服务和窗口等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建设、国土、规划、房管、卫生、环保等领域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乱收乱罚,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5.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党员干部利用微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权力寻租、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收受礼金、通过采购设施设备收取回扣等问题。

    6.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其他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慵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对待群众态度生冷、作风粗暴等问题。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区委区政府十项要求相关规定的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党员干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

    8.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微腐败”问题。



四、监督举报渠道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123;83991912

  举报电话:12388(中纪委举报电话);83014444(新都区纪委信访举报电话);64090121(新繁镇纪委举报电话);

  举报网站:香城新都网;

  举报箱:新繁镇政府、各村(社区)、各组(社)均有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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