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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战国楚系墓葬铜鼎的拼凑和调整

严辉发 江汉考古 2023-08-28


摘要:楚系墓葬在战国时期执行一套较为规范的用鼎制度,大多数情况下这套制度得到较为严格的执行,但也有例外,如曾侯乙墓选择1件子母口鼎与1件箍口鼎拼凑出一组2件“鐈鼎”,九连墩M1以箍口鼎代替折沿鼎表达鑐鼎功能。本文以丧葬遣策为线索,利用包山二号墓考古资料对战国时期楚国丧葬礼仪进行复原,进而发现鼎的使用会根据葬礼实际执行时的礼仪需要进行适应性调整。

关键词:楚墓;用鼎制度;曾侯乙墓;九连墩M1包山二号墓;


鼎是商周时期贵族身份和地位的重要标识物,是青铜礼器的核心,用鼎制度是礼制研究的核心。关于用鼎制度研究首推俞伟超、高明的《周代用鼎制度研究》,该文结合礼制文献将鼎按照功能分为镬鼎、正鼎和陪鼎[1]。后林沄对该分类提出商榷,并提出镬鼎、升鼎、羞鼎和铏鼎的四分法[2]。这些研究多以中原地区为中心,兼及楚地。

楚墓用鼎制度研究肇始于高崇文对楚式鼎的类型学分析,其将楚式鼎分为折沿侈耳鼎、附耳折沿束颈鼎、箍口鼎、子母口鼎、平底升鼎、小口鼎、扁斜足云雷纹鼎(越式鼎)七类[3],至今依然为学者们沿用。包山二号墓发掘后,王红星据此指出楚系高等级墓葬中使用了两套奇数正鼎[4]。1995年,刘彬徽指出楚墓中普遍存在的偶鼎制度[5]。张闻捷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战国时期楚鼎通过钮的形制进行区分[6]

由上可以看出,东周时期楚墓确实存在一套较为规范的用鼎制度,楚鼎的不同形制往往用于区分其功能。分析现有楚墓材料可进一步发现,不同类型的鼎在不同等级的墓葬中,使用数量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如折沿鑐鼎一般随葬1到2件,箍口鐈鼎随葬2件,平底升鼎根据墓葬等级随葬9、7、5等奇数件。这种用鼎制度在战国时期的高等级楚墓中执行的较为严格,但在个别墓葬中并未严格执行。

对曾侯乙墓和九连墩M1随葬的鼎进行分类发现,两墓在鼎的使用上有一些非常规的拼凑和调整,即用一种类型的鼎去执行另一种类型鼎的功能。本文先通过分类分析,指出两墓的非常规用鼎现象,然后以包山二号墓遣策为线索,构建战国时期楚系墓葬的丧葬背景,在此背景下对非常规现象背后的原因进行解读。

一、曾侯乙墓铜鼎的拼凑

曾侯乙墓年代为战国早期,墓葬平面呈不规则多边形,方向正南。椁室分东、北、中、西四室。东室为主棺室,中室主要放置礼乐器,北室放置车马器、兵器,西室放置陪葬棺。

中室乐器居于北部,占据墓室绝大多数空间。曲尺形的编钟架紧靠中室西壁,近北壁是一组编磬。钟、磬组成三面环绕的空间布局,空缺的一面放置一组盛酒器:2件鉴缶(图一,27)、1套尊盘(图一,28)、1套联禁大壶(图一,25)和1件过滤器(图一,26)。南部的铜礼器可进一步分为炊煮器、盥洗器、粢盛器(图一)。

曾侯乙墓共有铜鼎21件,根据形制可分七类:无盖折沿大鼎2件(图一,5;图二,1、2);束腰平底升鼎9件(图一,1;图二,3~11);卧牛钮子母口鼎5件(图一,6;图二,12~16);三环钮箍口鼎1件(图一,7;图二,17);四环钮子母口鼎1件(图一,8;图二,18);兽钮子母口鼎2件(图一,9;图二,19、20),出土时两鼎三足下各有一铜盒;小口鼎1件(图一,12,图二,21)。

两件兽钮子母口鼎下各有一件铜盒,四件铜器一同出于中室食具箱(C.129)内,一般认为这种鼎盒搭配为外出游玩时使用的“行器”,是与祭器功能不同的实用器。图一显示其与鼎、簋等祭器相邻摆放,这似乎对前文提到的功能分区产生了挑战。关于“行器”的确切记载见于包山M2遣策,出于西室的简259~264,记录的主要器物为衣帽、席、卧具等。开篇的“相徒之器所以行”应是篇题,所记器物全部为行器[7]

曾侯乙墓中室食具箱(C.129)以北摆放有另一食具箱(C.60),箱内放置有小罐、勺和漆木盒。食具箱以西摆放有竹席、漆木案等包山“行器”简所记载的器物。可能因为竹木器易受水力影响,加之北侧的部分编钟跌落,对该区域有所扰乱,故在墓葬平面图上该功能区不够明显。食具箱(C.129)可能因为装有兽钮子母口鼎,而在摆放时较为靠近祭器鼎,祭器和乐器之间的这一片区域应是“行器”的摆放区。可见,曾侯乙墓随葬品有着清晰的功能分区,礼仪功能相同的随葬品相邻摆放。

东周时期楚式箍口鼎主要特征是附耳、有盖、口沿下一周凸棱承盖。春秋时期自铭为“繁”,如下寺M8出土1件箍口鼎,自铭“以邓繁鼎” [8],下寺M2出土4件箍口鼎,其中2件铭文为“倗之飤緐” [9]。战国以后箍口鼎自铭变为“鐈”,数量也由多件[10]减少到2件,如战国早期的“邓子午鐈鼎” [11];战国中期包山二号墓出土2件箍口鼎,遣策记为“二喬鼎” [12];战国晚期李三孤堆楚幽王墓出土“酓悍鐈鼎”2件、“酓前鐈鼎”1件、“铸客鐈鼎”1件[13]。繁鼎和鐈鼎流行时段不同、随葬数量不同、盖的形制不同,显示二者在功能上存在区分。

曾国墓葬从春秋中期开始与楚墓趋同,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墓显示出了明显的楚式风格。曾侯乙墓出土典型楚式铜升鼎9件、折沿鑐鼎2件、小口汤鼎1件。从墓中出土的两组两件一组的子母口鼎可以窥见楚墓中普遍存在的偶鼎制度。因此,楚墓的用鼎规范应该同样适用于曾侯乙墓。按照楚墓惯例曾侯乙墓也应该随葬2件箍口“鐈鼎”,而实际情况是曾侯乙墓只出土1件箍口鼎,在摆放位置和尺寸上与其契合的是一件子母口鼎,两件鼎位于图一红色方框位置。

由前面的论证可知,曾侯乙墓随葬品按照功能分区摆放,礼仪功能相同的器物相邻摆放,形制相同的器物执行完全相同的礼仪功能。从图一可看出,摆放在一起、规格相近的箍口鼎和子母口鼎构成一组器物,明显执行相同的礼仪功能,即都是“鐈鼎”,如此曾侯乙墓亦有“鐈鼎”2件。

可见,曾侯乙墓为了凑够“二喬鼎”,选择一件与箍口鼎在大小和形制较为接近的子母口鼎进行拼凑。此外,曾侯乙墓编钟用一件不成套的楚惠王镈钟替代了原有的甬钟,在乐器使用上亦表现出了拼凑调整的特征。楚惠王镈钟一般认为是楚王赠赗的助丧器物,两件形制略有区别的“鐈鼎”,可能其中一件亦或是两件均为受赠的助丧器物。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曾侯乙墓在“鐈鼎”的使用上确实表现出了明显的拼凑调整。

二、九连墩M1铜鼎功能的调整

2002年发掘的湖北枣阳九连墩楚墓,保存较好,随葬品丰富。其中九连墩M1出土铜鼎20件,根据形制可分六类:竹盖箍口鼎2件(图三,1);铜盖魑钮箍口鼎1件(图三,2);束腰平底升鼎5件(图三,3);魑鸟钮子母口鼎4件(图三,4);卧兽钮子母口鼎7件(图三,5);小口鼎1件(图三,6)。

九连墩M1随葬的铜鼎均为战国中期楚墓常见类型,功能性名称较为清晰,仅2件竹盖箍口鼎和1件铜盖魑钮箍口鼎的功能有一些争议。王红星将3件鼎归入鑐鼎类,认为M1有3件鑐鼎[15]。简报整理者沿用这个分类方式,只是将名称换为中原地区的镬鼎[16]。张闻捷认为2件竹盖箍口鼎为鑐鼎,即包山遣策记载的“牛鑐”和“豕鑐”。铜盖魑钮箍口鼎为“鐈鼎”,不同于常规的两件成组使用,九连墩M1“鐈鼎”只有1件[17]

两种观点虽有所出入,但在九连墩M1中的鑐鼎为箍口鼎是共识。楚式鑐鼎的前身是周式镬鼎,镬鼎多为墓葬中最大的鼎,数量为1~2件[18]。从春秋晚期的寿县蔡侯申墓[19]开始,鑐鼎较为普遍的出现在高等级楚系墓葬中,如曾侯乙墓的2件无盖折沿大鼎[20]、擂鼓墩二号墓的1件无盖折沿鼎[21]、徐家岭十号墓的1件无盖折沿鼎[22]、天星观二号墓的1件无盖折沿鼎[23]、包山二号墓的2件无盖折沿大鼎[24]、寿县楚幽王墓的2件无盖折沿大鼎(一件残,略小)[25]。可以看出,楚式鑐鼎基本都是折沿鼎,墓葬中一般随葬1~2件。

九连墩M1年代为战国中期偏晚,此时高等级楚墓的用鼎制度较为规范,理论上九连墩M1应使用折沿鼎作为鑐鼎。但分析显示,九连墩M1选择箍口鼎而非折沿鼎执行鑐鼎的功能。九连墩M2为九连墩M1的合葬墓,出土两件鑐鼎,形制为附耳折沿鼎[26]。九连墩M2鑐鼎兽蹄足粗短,腹部饰变形蟠虺纹,这与同墓出土的两件子母口羞鼎风格相同,该风格铜器不见于九连墩M1,表明这两件鑐鼎为九连墩M2所专有。可见,楚系墓葬以1~2件折沿鼎为鑐鼎,在九连墩M2中得到了遵守,且鑐鼎并非从九连墩M1所借用。

此外,九连墩M2使用一组漆礼器替代原本不足的铜礼器,这难免让人怀疑九连墩M1改用箍口鼎来作为鑐鼎是否也是因为物用不足。对九连墩M1随葬品进行分析发现,九连墩M1铜礼器组合完整,漆器全部为楚墓常见器类,并无漆礼器补足铜礼器的情况。且由前文知,鑐鼎一般为墓葬中最大的鼎,九连墩M1的竹盖箍口鼎M1∶43(口径81、通高94厘米),尺寸远大于同墓出土的其它鼎类。铸造如此大尺寸的箍口鼎显然是有意为之,并非物用不足而被迫做出的选择。

通过与九连墩M2的对比分析可知,楚系墓葬以1~2件折沿鼎为鑐鼎,适用于九连墩楚墓。九连墩M1选择箍口鼎作为鑐鼎并非因为物力不足,而是有意识的对箍口鼎的功能进行了调整。

上述两墓年代分别为战国早期和中期,在楚被迫迁都之前,是楚系墓葬用鼎制度较为规范的时期。两墓在鼎的使用上均进行了调整,要解释这种非常规的用鼎现象,最好的方式是回到当时的丧葬语境。

三、包山遣策所构建的丧葬背景

墓葬是丧葬礼仪完成后的状态,通过静态的墓葬倒推动态的丧葬过程困难重重。礼仪文献记载了许多丧葬礼仪,但这些文献只是描述性或制度性文本,且多成文于中原地区,楚地是否会执行同一套礼制值得商榷。1950年代发现并识别出的遣策为复原丧葬礼仪提供了契机。遣策是墓葬中随葬物品的清单,在葬礼的不同环节使用,与丧葬流程密切相关。细致提取遣策信息,有可能还原部分实际执行的丧葬礼仪[27]

丧葬礼仪的复原,适合选择遣策和墓葬内容丰富、保存完整的个案进行切入。战国中期偏晚的包山二号墓是最为理想的个案。首先,该墓等级高、保存完整,随葬的遣策是目前所见战国时期最好的一批。其次,该墓随葬品极为丰富,包含楚墓中所有常见器类。此外,该墓年代和墓主身份信息明确,墓主人为战国中期楚国左尹邵

包山二号墓葬具为两椁三棺,椁内以隔板分成东、南、西、北、中五室。遣策出于南、东、西三室,南室13枚、东室8枚、西室北端6枚。简267~277发现于南室的西南角,记录车、武器及相关车马器。记录物品均出土于南室。带纪年文字“大司马悼愲救郙之岁亨月丁亥之日,左尹葬”的简267可能是遣策的第一简。简265、266出于南室的东边底部,记录“大兆之金器”,但记录的物品大多数出于临近的东室。简251~258发现于东室,记录“飤室之金器”、“飤室之飤”与“飤室所以食箕”,所记物品出于东室。简259~264出于西室,记录“相徒之器所以行”,该条目下的部分物品出于北室和西室[28]。根据礼仪文献知丧礼有墓地读遣核对,包山遣策较为特殊的是核对完一部分器物后,把记录该部分器物的遣策连同器物一起埋葬,然后核对下一批器物。遣策分类记录的随葬品在不同墓室有交叉,这又很好的衔接了不同墓室。包山遣策分室随葬,分类记录随葬品,所记器物在不同墓室有所交叉,这些特征同时存在为探索墓葬的埋葬顺序提供了可能。

遣策纪年之后是记车,说明车最先随葬,也就是南室最先埋葬。由此推断发现于南室的简265、266早于东室和西室的遣策,葬车之后埋葬的应该就是简265、266记录的“大兆之金器”,其记录铜器发现于东室,可推出南室葬完葬东室。由此进一步得出东室遣策先于西室遣策。最终可以得出包山二号墓最先随葬车马器,然后是祭祀礼器,接着是实用礼器,最后是日常用器。可以看出,丧葬礼仪在执行时是按照功能对器物进行分类的。详细分析遣策内容可以发现,器物的分类定名亦是如此。包山M2遣策研究最多的“大兆之金器”,简文如下:

大兆之金器:一牛鑐,一豕鑐,二喬鼎,二廌(荐)之鼎,二贵(馈)鼎,二(升)鼎,二监(鑑),二卵缶,二缶,一汤鼎,一(联)耳鼎,二缾,二合瑚,一鼎,二少(小)鈲(壶),二枳錢(盏),一盤,【简265】一铊(匜),一甗。木器:一廣,一昃,一(屠),一(宰),一大房,一少房,二鈢(禁),一房(几),二勺,二祈(卺),五皇(俎),四合梪(豆),四皇梪(豆),一飤(食)桱,金足[29]。【简266】

“大兆之金器”记录的器物主要对应于东室随葬品。铜器和木器材质不同,同样归于“大兆之金器”,两种材质的器物甚至书写于同一简上,进一步证明随葬品埋葬时是按照功能进行分类。

具体到鼎,“牛鑐”和“豕鑐”就是两件折沿附耳无盖大鼎(图四,1、2);“二鼎”就是两件束腰平底升鼎(图四,3、4);“二喬鼎”为两件箍口鼎(图四,7、8);“一汤鼎”为四环钮平顶盖的小口鼎(图四,13),出土于西室;“一耳鼎”应是一件子母口圆腹鼎,盖上附有两个方孔,可套入鼎的双耳(图四,9)。余下的鼎均两两一组,一件较大的环耳环钮鼎为单件,可能是“一鼎”(图四,12)。“二荐之鼎”和“二馈鼎”分别对应包山M2中的哪几件鼎,目前尚无定论,胡雅丽认为是卧牛钮子母口盖鼎[30],张闻捷认为是三环钮子母口盖鼎[31]。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铜鼎按照功能分类,在类别上都超过了以往从形态出发对鼎的分类。

进一步分析发现,按照形态分类出的子母口鼎,为了达到区分的目的,会在规格和盖钮的形态上作出区别。图四的子母口鼎就有好几种盖钮,相同盖钮的鼎又有好几种规格。这种区分应该也是出于功能考量,惜我们暂时还不清楚功能和规格的对应关系,故遣策和实物鼎的对应暂时还未取得共识。

包山二号墓年代为战国中期,与九连墩M1几乎同时,晚于曾侯乙墓。其丧葬礼仪能很好的反映战国时期楚墓葬礼的实际执行情况。以此为背景发现,功能是丧葬礼仪执行过程中首要考虑的因素。礼仪的复杂性决定了鼎功能的多样性,进而决定了鼎形态的多样性。从形态出发对鼎的分类在大多数情况下与功能性分类契合,但有时并不能完全满足礼仪对鼎功能的要求,这时便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曾侯乙墓铜鼎形制上的拼凑、九连墩M1铜鼎功能上的调整,都是在葬礼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应性调整的范例。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战国时期的楚地存在着较为规范的用鼎制度,这种用鼎制度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较为严格的遵守,但在个别情况下会出现例外。曾侯乙墓选择1件子母口鼎与1件箍口鼎拼凑出一组2件“鐈鼎”,九连墩M1选择箍口鼎去执行本该由折沿鼎执行的鑐鼎功能。两墓在鼎的实际使用上均做出了非常规的调整。

遣策是极其特殊的文本材料,以遣策为线索,结合保存良好的墓葬,可部分复原战国时期楚墓葬礼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而了解到,功能是丧葬礼仪执行过程中首要考虑的因素。楚墓中铜鼎按照功能可分为鑐鼎、升鼎、鐈鼎、汤鼎、荐鼎、馈鼎等,不同功能的鼎往往有不同的形态特征,功能和形态有明显的对应关系。当鼎的形态不能满足丧葬礼仪需要时,会有相应调整。曾侯乙墓鼎形制上的拼凑、九连墩M1鼎功能上的调整,都是葬礼实际执行时根据礼仪需要进行的适应性调整。

附记:文章写作过程中得到吕学明教授的指导,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谢能宗博士审阅了文章,齐玲玲女士帮助改绘了相关图片,在此均致以诚挚谢意!


(作者:严辉发,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另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查《江汉考古》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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