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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讨薪”照进山东临邑

敏敏郡主 玖奌杂货铺 2023-01-31


这一次算是开了眼了,见着打击“恶意讨薪”的真实案例了。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公安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依法行政拘留了5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

这5人干了啥坏事呢?

“拒不通过正常途径索要工程款,到省、市有关部门非访,以访施压、滋事扰序,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通报中还特别提醒,“任何人都不能把个人目的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视法律尊严、跨越法律底线的信访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付出沉重代价。”


春节临近,年终岁尾,有不少农民工辛苦了一年,正盼着拿上工钱回家过年。临邑公安的这段话,看似提醒,更像是在警告:你们这些人,讨薪时老实点儿,信访时小心点儿,否则吃不了兜着走!


两年前,有个人大代表提议,要将恶意讨薪的农民工列入黑名单。

这位人大代表,是河北一家建设集团公司的老板,提出这样的提议,其用心昭然若揭。


临邑的通报也说了,这几人“拒不通过正常途径”。但是,我觉得,临邑的有关部门应该向人们解释一下,什么是正常的途径?如果正常途径走不通应该怎么办?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山东临邑,钱没要回来,要钱的人却被拘了!

这也给广大农民工朋友提了一个醒,在山东临邑干活,得提着心吊着胆,否则,不仅有可能要不到钱,一不留神还有可能办一个寻衅滋事,吃几天牢饭。


但我在看到这则通时,还是有点懵圈。讨薪的人,是得有多闲,不好好呆在家里,大冷天的非跑到有关部门去上访?

我很想问问临邑公安,没有恶意欠薪,哪来的非法上访?讨薪的既然被拘留了,欠薪的抓起来了吗?


如要欠钱的不抓,只抓讨薪的,很容易给人们产生一种“欠钱我不管,你违法要钱就不行”的印象,也破坏了临邑的形象不是吗?


临邑公安的通报中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分别给予廖某等五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相信临邑警方对廖某等5人的行政拘留,是依法依规的。但问题是,“9月份以来”,到现在,“拒不通过正常途径索要工程款”的时间长达4个月了,临邑的有关部门,有没有依法依规的给这些讨薪的人,提供过一些帮助?


法律法规,不能够只在惩罚老百姓时才出现,在老百姓遇到困难想要得到助时就消失无踪了吧?


我觉得山东临邑的某些领导,尤其是动监察和执法部门的领导,如果还有点点责任感的话,看着有人因为讨薪被关进去了,应该为自己的无所作为感到羞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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