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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蒲江县2023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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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总体要求

(1)坚持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 


(2)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格实施均衡编班。


(3)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


02

小学入学

(1)入学年龄

截止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信息采集

5月8日-19日,蒲江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3)资料审核

5月22日-25日,蒲江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入学登记公告要求,到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4)单校划片学校入学

6月13日,公布单校划片学校划片范围。6月15日,公布单校划片学校入学结果。


(5)多校划片学校(南街小学)入学

鹤山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参与南街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其法定监护人在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后,根据4月26日前“蒲江现代田园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入学登记公告,在5月29日-6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6月15日,县教育局组织南街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6月20日前完成网上学位确认。


03

初中入学

(1)信息核对

4月20日-27日,蒲江学籍的所有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回蓉生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公办初中入学

6月9日,蒲江户籍或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7月1日前,县教育局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7月7日前,组织开展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民办初中入学

6月16日-19日,蒲江户籍或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6月30日,县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8日-9日,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网上确认公办或民办学位。


04

其他群体入学

(1)来蒲随迁子女

来蒲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蒲接受义务教育的,于4月1日-30日期间,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3)优抚对象子女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向相关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拆迁户子女

选择现房安置的拆迁户子女既可按户籍地招生政策入学,也可按安置地招生政策入学;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拆迁户子女按户籍地招生政策入学。选择按安置地招生政策入学的拆迁户子女持与镇政府(街道办)签定的拆迁协议(拆迁协议须载明拟入学儿童少年姓名)于5月8日-19日期间向县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5)双胞胎(多胞胎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6)多子女

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的,家长可于5月26日-2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并于5月30日-6月1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县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可申请

(1)在读子女就读于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的学校,且非毕业班(申请子女与在读子女能在同一学校同时就读一年以上);

(2)申请子女户籍需符合申请就读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3)申请子女与在读子女属于同一家庭。


(7)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蒲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5月8日-19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蒲江县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入学申请。


(8)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报县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05

工作要求

(1)落实控辍保学职责

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2)强化招生计划管理

确保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设置的招生计划数保持一致。


(3)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运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入学手续。


(4)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

(5)严格责任追究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6)强化组织保障

各相关单位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一


附件二

蒲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8554986


-end-

审核丨刘   萍

校对丨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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