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一个政党的政治纲领,反映了这个政党的性质、组织构成、政治任务和奋斗目标,是建设一个什么样政党的集中体现。致公党成立至今的90年中,政治纲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变革,经历了几次重要的转折和发展。政治纲领的这些转折和发展,反映了致公党走过了一条从爱国主义走向新民主主义,从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进而致力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道路。


(1)从爱国华侨社团向旧民主主义政党的重要转变


1925年10月,在爱国华侨社团美洲洪门致公总堂发起下,在美国旧金山成立了中国致公党,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致公党党纲》(由于历史上资料的散失,至今未能看到《党纲》文本)。1923年10月召开的成立致公党的筹备会,在阐述发起成立致公党的宗旨(《缘起》)时明确指出:“我洪门为复国而起,为保国而存,为富强国而力图进取”;“我洪门人士务使恳亲大会计划成功,进行顺利,则令中华民国真正共和之实现”。1931年10月,在香港举行了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以团结抗日、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为主要内容的政纲,政治上又前进了一步。



旧金山中国致公党总部旧址


(2)致公党历史的重要转折,由旧民主主义政党转变为新民主主义政党


1947年4月,致公党在香港举行了具有重大历史转折意义的第三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中国致公党政纲》的总纲中,明确指出:“本党一贯为民族解放、国家富强、人民自由而奋斗”,“本党一向反对个人独裁、一党专政,而主张民主政治”。这体现了致公党从旧民主主义向新民主主义的转变。



致公党“三大”《中国致公党政纲》


新中国成立后,致公党的“四大”和“五大”提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致公党的政治纲领,从而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一个新民主主义政党。


(3)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而奋斗,成为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同纲领已完成其历史使命,为宪法所代替。同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1956年4月,致公党“六大”通过的新章程规定:“中国致公党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力贯彻宪法的实施,为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为把祖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社会而奋斗”。这是致公党第一次将政治纲领提高到社会主义的高度,确立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从而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国的政治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1979年10月,致公党“七大”提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七大”通过的新章程规定:致公党是“以归侨、侨眷为主要成份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



1983年12月3日,中共中央领导人邓小平等亲切接见致公党“八大”代表。


1988年12月,致公党“九大”通过的新章程规定:“中国致公党是以归侨、侨眷和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专家学者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新章程还指出:“本党的政治纲领是: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指针,团结全体党员和所联系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亲友,发扬爱国爱乡光荣传统,共同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一政治纲领的重要发展是,全面地阐述了致公党的组织构成、政党性质、指导方针、团结对象和奋斗目标。


(4)进入多党合作新阶段,成为致力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1990年初,《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颁发,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92年12月,致公党“十大”通过的新章程指出:“中国致公党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新章程提出了致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并在政治纲领中突出了“遵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一政治纲领的新的重要发展是明确了致公党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致公党和其他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中国致公党第一至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1997年到2002年是跨世纪的五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共“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新世纪的发展作出了全面的部署。1997年12月,致公党“十一大”通过的新章程,从跨世纪换届,实现政治交接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明确了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在多党合作总格局中发挥参政党作用的政治要求和行为准则,对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5)致力为公,努力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


进入新世纪,中共“十六大”确定了新世纪的宏伟目标和行动纲领。2002年12月,致公党“十二大”通过的新章程在政治纲领中提出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强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新章程还提出了:“全党必须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共产党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体现政治联盟的特点,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努力把致公党建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


(6)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谱写参政党事业新篇章


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发〔2005〕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中共“十七大”的召开,确定了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宏伟目标和行动纲领。



中国致公党成立90周年纪念大会现场


2007年12月,致公党“十三大”通过的新章程的政治纲领中,提出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循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准则,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要求。新章程还适应新的形势,对致公党的性质作了新的完整的表述:“中国致公党是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设事业的参政党”。致公党的性质、任务和奋斗目标又有了新的重要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致公党将团结全体党员和所联系的归侨、侨眷、留学归国人员和海外侨胞,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为把致公党建设成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参政党而共同奋斗,谱写参政党事业新篇章。



中国致公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2年12月3日,中国致公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致公党中央新一届领导机构团结带领广大成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夯实多党合作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参政议政出精品、民主监督重实效,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再立新功;进一步发挥自身特色优势,汇聚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字转载自中国致公党网站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