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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娟,田启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与内在逻辑

刘海娟,田启波 马克思主义研究动态 2022-09-09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转自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作者简介:刘海娟,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田启波,深圳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容提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不断发展且日益成熟的思想体系,是由若干具有紧密逻辑关联的“核心理念”支撑的。基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的视角,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逻辑架构包括:基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态文明价值论”;基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生态生产力与生态关系”的辩证关系;基于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生态物质与生态意识”的辩证关系;基于唯物辩证法的“生态矛盾论”;基于实践论的“生态革命论”与“生态治理论”。

关键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价值论;生态生产力论;生态矛盾论;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一个有机、统一的理论体系。近年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也成为学术界的研究重点和研究热点。有学者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涉及关切民生福祉与民族未来、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系统工程思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最严格的制度与最严密的法治、强化人民主体参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1)也有学者提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个具有严谨理论逻辑和系统理论框架的理论体系。发展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在对发展问题的思考中,实现了对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正确认识,是生态文明认识论、生态文明方法论和生态文明价值观的有机统一。”(2)但就目前研究成果来看,“研究者们多是从特定视角对其内容界定自圆其说,其说服力和公认度尚显不足。……学者们对于其内容各部分间的关系以及构成体系的逻辑性研究还较欠缺。此外,不少研究成果存在思路、内容上的简单重复问题。”(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不断发展且日益成熟的思想体系,是由若干具有紧密逻辑关联的“核心理念”支撑的。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的视角,分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及其内在逻辑,初步探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逻辑架构。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内容丰富,主要包括:生态价值论、生态意识论、 生态革命论、生态生产力论、生态关系论、生态物质论、生态矛盾论与生态治理论。

(一)“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生态价值论

习近平指出:“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历史地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4)习近平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宏阔视野出发,揭示了生态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可以说,他从唯物史观的视角揭示了生态文明的价值理论。

具体而言,“生态价值论”包含三层意蕴:其一,“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这说明生态文明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即“生态文明反映了人类对人与自然规律认识的成果。……生态文明作为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在哲学观念、发展模式和制度文化上反映了人类对自然、社会和人类本身的新认识,必然会更好地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5)其二,“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体现了生态文明的历史地位。从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人类文明大致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几种形态。“在原始文明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状态下的‘和谐’,人只能消极地适应自然,是自然的奴隶。农业文明时期,人类开始初步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对自然已有所影响但影响有限。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人类似乎感到无所不能,开始贪婪地攫取各种自然资源,非理性地征服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日趋尖锐对立,由此引发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生态问题日益严峻地凸显在世人面前。”(6)基于此,习近平用“两个清醒认识”概括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重要性和必要性:“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全党同志都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7)其三,“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这体现了生态文明的本质内涵与价值取向。“生态文明的思想是随着人与自然界的发展,针对过去的反思、目前的现状和未来的准确判断提出来的。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和发展进步的基本条件,是生态文明最本质的内涵和价值取向。”(8)

(二)“环境就是民生”的生态意识论

习近平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9),“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10)这揭示了环境是新时代评价民生的核心标准之一。“环境就是民生”包含了人们对三重关系的辩证认识:其一,生态环境与人的健康和幸福的关系。习近平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健康的基础。经过三十多年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生态环境问题,其中不少环境问题影响甚至严重影响群众健康。老百姓长期呼吸污浊的空气、吃带有污染物的农产品、喝不干净的水,怎么会有健康的体魄?”(11)另外,习近平也认为:“对人的生存来说,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你挣到了钱,但空气、饮用水都不合格,哪有什么幸福可言。”(12)可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的健康与幸福的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人的健康与幸福,人的健康生存与幸福生活离不开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发展。其二,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民福祉的关系。正如习近平所说:“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3)这反映了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的幸福与民族的发展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与关键。其三,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习近平指出:“经过三十多年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环境问题进入了高强度频发阶段。这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社会和政治问题。”(14)可见,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重大社会和政治问题。

(三)“绿色发展”理念的生态革命论

习近平指出:“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15)习近平从理念创新与实践导向两个维度揭示了绿色发展作为生态革命的理论内核。

在理念层面,绿色发展就是一种绿色生态,其涵盖了发展创新、绿色创新与生态创新的三重意蕴。所谓发展创新,是指发展观从可持续发展观到科学发展观再到五大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16)绿色发展理念构成新发展理念的核心与基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17)它把生态因素纳入经济环境、社会环境与政治环境之中,构成了影响其发展的核心因素。正如习近平指出的那样:“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18)。综上可说,绿色生态包含了经济生态的绿色化、社会生态的绿色化与政治生态的绿色化。所谓经济生态的绿色化,是指通过绿色的生产方式,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所谓社会生态的绿色化,体现在人民生活以及行为的方方面面,包括衣食住行游节约型习惯的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转变、坚持抵制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等。绿色消费就是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所谓政治生态的绿色化,就是从政环境的净化与廉洁,主要体现在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思路、战略布局以及具体实践之中。

在实践层面,绿色发展就是要构建“四大绿色体系”与实现“两型社会”。具体而言,通过走绿色发展道路,逐步实现空间布局的创新、生产方式的创新、生活方式的创新、生态方式的创新,“加快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产业体系、约束和激励并举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19)的“四大绿色体系”,最终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20)的“两型社会”。

(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生产力论

习近平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21)这说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发展就是生产力,即生态生产力。这种生态生产力论是马克思主义自然生产力论的承继与发展,也是中国传统生态智慧中“天人合一”思想的传承与弘扬。可以说,生态生产力论的形象表述就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其蕴含了生态与生产、生态良好与生产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相互关系。其一,从生态与生产的相互关系来看,生态是生产的前提与基础,生产是对生态的塑造与改变,只有实现二者的协调与平衡,人类才能持续生存与永续发展。其二,从生态良好与生产发展的相互关系来看,生态良好是生态发展的一种状态及其成果,通过山水林田湖自然环境的优美与人类的和谐共生体现出来;生产发展则是经济发展的一种量的增长与质的良好变化,以经济建设的成果呈现出来。二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在保障生产发展的同时,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的平衡,就成为生态生产力的根本内容。其三,从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相互关系来看,生态文明建设注重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经济建设注重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当经济建设不仅是提高物质生活的手段,而且成为实现人们美好生活的手段时,生态文明建设必然需要融入经济建设之中,正如习近平指出的那样:“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22)。

(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关系论

习近平指出:“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23)这阐明了人与自然的应然关系,构成了生态文明的核心要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包含了历史、现实、主体、客体四个方面的内在意蕴。其一,从人类历史的起源及其发展来看,自然界的存在是人类起源、发展和进化的前提。这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历史意蕴。其二,在人类社会出现经济危机、生态危机等情况时,人们利用有效资源的共享、创新与开放逐步实现了危机的转化与消解。实际上,指导人类实践活动的仍然是自然规律,人类只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最大化。这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实意蕴。其三,所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体意蕴,是指人既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生态的平衡与发展;同时也要使自然向着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完善的方向发展。这实际上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同于动物对自然的被动适应关系,人具有尊重自然并改造自然的主动性。但这种主动性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根源于自然的价值属性与工具属性。过分注重自然的价值属性,就会导致人对自然的依赖;过分注重自然的工具属性,就会导致人对自然的破坏。其四,所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客体意蕴,是指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既是人类主体生存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自然存续的客观要求。“和谐”表达的是人与自然协调平衡的固有属性和应然状态。“共生”指向的是自然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双重互动关系。和谐共生是人存在的必然需求,也是自然存续的客观规律。

(六)“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物质论

习近平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24)这揭示了生态环境就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就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这一生态系统指向人与自然的客观物质性。故此,我们可以说“生命共同体”是一种生态物质论。习近平指出:“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个重要观点。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依存而实现循环的自然链条。”(25)由此可见,这种生态物质论的内涵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生态系统的内在整体性。生态文明建设要运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统筹生态系统的各个要素。比如水安全问题,不能就水论水,应该统筹治水与治山、治水与治林、治水与治田、治山与治林等。其次,从生命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从生态系统到人类社会大系统的外在整体性的拓展。一方面,这拓展了生态文明的治理区域,将某一区域、某个城市、某个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拓展到全球领域。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也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存在于人类社会建设的完整体系之中。

(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之间的生态矛盾论

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26)可见,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不断解决这一矛盾问题,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实现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

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矛盾包含如下几层意蕴:其一,生态文明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往提及现代化的内容,往往指向经济现代化、政治现代化、文化现代化等,习近平拓展了现代化的范畴,将生态文明的现代化突显出来,这揭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价值。其二,生态危机是指经济现代化过程中人对于自然的不合理、不合目的、不合规律使用,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也可以说是自然对人类的惩罚。正如习近平指出:“环境保护和治理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27);“人民群众不是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不满,而是对生态环境不好有更多不满。”(28)其三,优美生态环境是生态现代化的关键目标。从生态危机的解除到良好生态环境再到优美生态环境的发展,是生态文明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环节和过程。

(八)“系统工程”的生态治理论

习近平指出:“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29)这个系统工程不仅强调理念上的生态系统性,而且强调实践层面上的体制建设与全民共治的统一。

生态治理的系统工程论包含了五层意蕴:其一,生态治理是全民共治的社会行动。习近平指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30)其二,生态治理要树立最严厉的生态红线观。习近平指出:“生态红线的观念一定要牢固树立起来。我们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到了很严重的程度,非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不可……要精心研究和论证,究竟哪些要列入生态红线,如何从制度上保障生态红线,把良好生态系统尽可能保护起来。”(31)其三,生态治理需要建立和健全最严格与最严密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习近平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32)“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33)在这里,所谓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是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提出的8项制度。其四,生态治理需要通过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将全民共治转化为人民自觉。习近平指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34)其五,生态治理是从“美丽中国”向“地球美好家园”的延伸。习近平指出:“中国将继续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35)


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核心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逻辑架构包括如下内容:

(一)基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态文明价值论”

习近平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这一生态价值论,其蕴含了深刻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生态价值论的核心内容就是生态与文明的辩证统一关系。具体而言,生态环境决定人类文明的兴衰,人类文明的兴衰反过来对生态环境产生能动的影响。这种“决定与能动作用”的辩证关系,不仅蕴含了生态生产力与生态关系之间辩证关系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也蕴含了生态物质与生态意识之间辩证关系的唯物主义自然观。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决定与能动作用”的辩证关系,通过生态环境的客观规律性与人类文明的主观能动性呈现出来,生态环境的决定性并不能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存在与人的发展的目的论。这正说明了,生态环境的客观物质性决定了人类文明的主观能动性,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又能动地影响了生态环境的变化。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生态价值论蕴含了生态文明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可以说,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决定了人类文明的发展状态,前者是历史的客观规律,后者是历史的主观过程。具体而言,生态文明的产生是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原始社会中人对自然的被动适应,决定了人类文明的原始性与落后性;农业社会中人对自然的顺应改造,形成了农业领域的人化自然,但人化自然的水平与程度较低,决定了人类文明所具有的进步性与局限性;工业社会存在较高程度的人化自然,但人化自然在某种程度上深刻影响甚至破坏了自然,使得人与自然的关系呈现出尖锐对立的危机状态,可以说,生态文明正是基于此才得以凸显。所以,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成果,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体现。

(二)基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生态生产力与生态关系”的辩证关系

“生态生产力与生态关系”的辩证关系体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根据唯物主义历史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作用,“生态生产力与生态关系”的辩证关系呈现为生态生产力决定生态关系,生态关系对生态生产力具有能动作用。具体而言:

其一,生态生产力是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成果,生态生产力既属于物质生产力,又构成了物质生产力的高级形态。马克思指出:“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可见,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后来的每一代人都得到前一代人已经取得的生产力并当做原料来为自己新的生产服务,由于这一简单的事实,就形成人们的历史中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这个历史随着人们的生产力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愈益发展而愈益成为人类的历史。”(36)可以说,生产力是客观存在,同时也是不断发展的,生态生产力正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正是因为工业革命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引起生态危机,使得人与自然所构成的生态环境作为原料构成了新的社会关系的客观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生产力的提出极具必要性与重要性。

其二,生态生产力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决定力量,这是唯物史观的客观性与规律性的体现。如马克思所言:“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37)所以说,生态生产力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只有提高生态生产力水平,才可能创造良好的生态关系。

其三,生态关系的建立需要人类的主观理智与意志的抉择,同时更应符合生态生产力的客观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关系具有一定的能动作用。人类的能动作用存在一定的限度,这一方面需要客观的限制,另一方面需通过理性制约体现出来。所谓生态关系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都是客观存在的,彼此之间的关系主要依赖于人的主观能动性进行建构,人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意味着创建什么样的生态关系。值得注意的是,人建立生态关系的能动性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需要符合生态生产力的客观需要。

(三)基于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生态物质与生态意识”的辩证关系

“生态物质与生态意识”的辩证关系是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体现。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自然观,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这构成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核心内容之一。以此类推,“生态物质与生态意识”的辩证关系包括了生态物质决定生态意识、生态意识对生态物质具有能动作用两方面内容。具体而言:

其一,生态物质是生态意识存在的客观条件。如前文所言,“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物质论正体现了自然存在的系统性与客观性。一方面,“生命共同体”论说明了自然存在的完整性,生态环境并不等同于单一的自然存在物,而是诸多自然存在物的统一体。这一统一体之间是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生态是一个共同体,而生命共同体论就体现了彼此之间联系的动态性、多元性与复杂性。另一方面,生态物质的客观性不仅指向先天自然,也包含了经过人改造了的人化自然。人化自然实际上体现了稳定的生态生产力水平。这种人化自然的过程对先天自然产生的影响可能是生态系统的进步,也可能是生态系统的退化。之所以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是因为目前人化自然的过程对先天自然产生的影响很多方面是消极的、阻碍的。为此,若要改善生态环境,首先应从生态环境本身的客观物质性与系统性着手。

其二,生态意识对生态物质具有能动作用。这种能动性表现为人类正确认识生态环境自身的价值意义,形成一定的生态观念、生态精神、生态思想、生态理论等。只有这样,才能改变人化自然存在的消极性与阻碍性的一面,才能更好地改善生态环境存在的客观性与系统性。这一点是自然的历史经验证明,同时也是人类文明进步和发展的精髓。只有人的主观能动性转向,才能够把握住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命脉和现实发展。正如习近平强调中国传统生态智慧的重要性,认为:“我们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这些质朴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38)。可以说,“环境就是民生”的生态意识论指出了生态物质存在的价值指向。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目的是健康生存与幸福生活,这不仅是个体的问题,更是群体的问题。所以说,民生代表的是人民的幸福与民族的利益,环境就是民生的论断,就指明了生态环境的价值指向。

(四)基于唯物辩证法的“生态矛盾论”

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与精髓。对立统一规律不仅体现在各个事物之间,也体现在事物内部。各个事物之间的矛盾包括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事物内部的矛盾包括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而言,“生态矛盾论”包括以下内涵:

其一,生态的主要矛盾体现在经济迅猛发展同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之间的矛盾。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的发展对立起来,这是片面的。“强调发展不能破坏生态环境是对的,但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不敢迈出发展步伐就有点绝对化了。实际上,只要指导思想搞对了,只要把两者关系把握好、处理好了,既可以加快发展,又能够守护好生态。”(39)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只有协同共进,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进步。“要大力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跨越发展和生态环境协同共进。”(40)这是因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而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41)。

其二,生态矛盾的主要方面体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42)方面。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根源,一方面在于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有限性,如习近平所言:“从资源环境约束看,过去,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可以放开手脚大开发、快发展。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难以承载高消耗、粗放型的发展了。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生态环境越来越珍贵。我们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43);另一方面在于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习近平指出:“这些年,北京雾霾严重,可以说是‘高天滚滚粉尘急’,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44)正是基于此,“人民群众不是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不满,而是对生态环境不好有更多不满。……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高度关注,可以说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必然会不断凸显”(45)。因此,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和期待构成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

(五)基于实践论的“生态革命论”与“生态治理论”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它贯穿于全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各个环节。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实践基础上实现了历史观、自然观、认识论的统一。因此,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与前提,更是认识的目的与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统一于实践基础之上。

其一,“生态革命论”隐含了实践的“革命化”意蕴。根据马克思对实践概念的经典表述,实践首先是人的“感性活动”,这种感性活动最核心的特质就是“革命”,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46)。“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47)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首先指向的是发展的革命。“绿色发展”理念用一种形象生动的词汇描述了人们所生活的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矛盾——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不协调;只有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绿色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冲突。所以“绿色发展”理念构成了新发展理念的核心和关键,成为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这种绿色发展不仅是发展理念的革命,更是空间布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态方式等方面的革命。

其二,“生态治理论”揭示了实践的“主客体关系”意蕴。“理解实践概念,必须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人的活动和环境的改变的意义上去进行。……主体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着实践活动的人,即是现实的人;客体是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实践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之一,除了实践活动之外,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还有认识活动、审美活动和价值活动。实践既是人改变世界的活动,即主体改变客体的活动,又是创造价值的活动。”(48)可以说,对于生态实践活动而言,人作为生态主体必须处理好与“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生态客体的关系。如何改变生态环境的客观存在形态?这就需要人们明确生态治理的路径。生态治理论蕴含了生态主体与生态客体的底线论与系统论。生态治理的底线体现在生态主体确定生态客体的生态红线标准。生态治理的系统性体现在生态主体对待生态客体的“系统工程”思维。正是这种基于实践论的生态治理论,才为实现生态文明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可能性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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