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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波丨嘉靖重錄《永樂大典》參預人員補證

劉波 书目文献 2022-12-04






嘉靖重錄《永樂大典》參預人員補證

 

劉 波


劉波,湖南新寧人。文學博士。國家圖書館古籍館敦煌文獻組研究館員。著有《趙萬里先生年譜長編》《國家圖書館與敦煌學》《美國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圖書館藏善本方志書志》(與李堅合著)等。

 

提要:明嘉靖後期重錄《永樂大典》的參預人員多達數百人,但其詳情較少見於記載。李紅英、汪桂海通過現存各冊的附葉題名,考得166人,其中大部分生平不可考。據各地方志所載資料,還可以補出纂修人員6人,並補充18人的生平。根據相關官員職銜的記載,還可以對重錄事務的組織有新的認識。

關鍵詞:《永樂大典》  嘉靖副本  纂修人  方志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秋,世宗命徐階、高拱、張居正等重錄《永樂大典》。隆慶元年(1567),錄副完成,前後歷時五年。參與此次重錄的,有總校官、分校官、謄錄、圈點等數百人。郭伯恭對此次重錄的組織、經過有詳細闡述,但對參預人員並未詳加考證[1]。李紅英、汪桂海據目前存世的311冊《永樂大典》附葉題名,鉤稽並考證了重錄人員166人[2],所得頗豐。

《永樂大典》錄副人員除部分官職或功名較高的總校官、分校官外,謄錄與圈點人員大多官職、功名較低,或者為白衣儒士,其生平不見於史籍。筆者數年前因種種機緣,翻閱了一些明清方志,偶見李、汪文之外的資料,爰為錄出。李、汪文已列出但生平不詳的書寫儒士中,部分也能在方志中查得籍貫、仕履。以上兩類共得24人,其中新得者6人,補充生平者18人(人名前以*標出),以期為討論《大典》重錄問題提供些許資料。

 

一、總裁


1.  袁煒

《[光緒]慈溪縣志》卷二十八《列傳》載:“袁煒,字懋中。父汝舟以學行聞,人稱端居先生。與妻汪同日夢黑龍降於家,已而煒生,果穎異。五歲能屬對,多奇語。十歲習舉子業,讀書過目輒成誦。十七補縣學生,淹貫經史,以博雅稱。嘉靖十六年舉鄕試第二,明年會試第一,廷試第三,授翰林院編修。……纂修《永樂大典》,充總裁(王傳:薦穉登入史館,校《永樂大典》)。書成,特進少傅兼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尙書如故。”

“王傳”,即王穉登(1535—1612)所撰袁煒傳,此傳不見於王穉登《燕市集》、《客越志》等文集,而《客越志》卷下有《祭袁文榮公文》。據《明史》本傳,王穉登“嘉靖末游京師,客大學士袁煒家”[3],頗受推重。王穉登感其恩遇,所撰袁煒傳記中涉及本人的事件,當屬可信。

《[光緒]慈谿縣志》卷五十一《金石》收有陳陞所撰《明故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户部尙書建極殿大學士贈少師諡文榮袁公神道碑銘》:“甲子二月,充纂修《永樂大典》總裁。八月特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建極殿大學士,尙書如故。”甲子即嘉靖四十三年(1564),當時重錄已進行二年。

這兩份資料都明確記載袁煒以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身份充任纂修《永樂大典》總裁,以及因此所獲陞賞。《明實錄·穆宗實錄》所載隆慶元年優獎重錄人員詔書,並沒有提及袁煒。據陳陞《神道碑銘》,袁煒於嘉靖四十四年病重致仕,在歸鄉途中逝世,則其參預重錄事務不足一年,時間較短。《慈溪縣志》袁煒傳所謂“書成特進少傅兼太子太傅”,記載有誤。重錄成書時袁煒已去世,而隆慶元年陞賞的重錄人員均為當時在世者,因此詔書中未出現袁煒姓名是理所當然的。如果不是《慈溪縣志》中保存的資料,袁煒這段經歷就湮沒無聞了。這可視為方志可補國史的一個例子。

值得注意的是,《慈溪縣志》所引兩份袁煒傳記資料中都記載,袁煒在重錄《永樂大典》組織機構中的職位是“總裁”。隆慶元年優獎重錄人員詔書在“總校等官”之前,列有徐階、李春芳、郭樸、高拱、陳以勤、張居正、嚴訥等七人,他們都是職銜為尚書、大學士的高官,但未說明在重錄工作中的職位或作用。李、汪文整理的資料顯示,重錄總校官、分校官、寫書官、書寫圈點人員分別由官階不同的人員擔任,總校官由侍郎、大學士擔任,分校官由翰林院修撰、編修、檢討等擔任,寫書官多為低階官員或監生、儒士,官品與重錄職位存在明顯的對應關係。徐階等人的官職與袁煒接近,他們在重錄中的職位也應與袁煒相同,即“總裁”(或副總裁)。由此可知,嘉靖後期重錄《永樂大典》時,在總校官之上設有“總裁”一職,由多位高官充任。

 

二、重錄總校官


2.  謝丕

《[光緒]餘姚縣志》卷二十三《列傳》載:“謝丕,字以中,號汝湖。遷仲子也。弘治十八年一甲三名進士,授編修,正德初請告歸省。……嘉靖初,詔復編修。四年武廟實錄成,陞贊善。八月主順天鄕試,稱得人。六年陞太常卿。是年遷再入相,丕充經筵日講官。無何,遷乞休,丕以太常少卿兼翰林學士掌院事。十四年,上臨軒策士,特命讀卷,丕每進講,敷陳剴切,儀觀詳雅,上為之傾注,自是寵渥日深。尋轉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仍掌院事。同修《永樂大典》。丁母憂,服闋,巡按疏薦起用,弗應。”

謝丕參與重錄時,職務為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學士,與重錄總校官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瞿景淳、吏部左侍郎秦鳴雷、間住學士王大任等人官職相近,而較擔任分校官的翰林院修撰、編修、檢討等要高。因此謝丕在重錄過程中的角色,應當也是總校官。

 

三、重錄分校官


3.   王錫爵

《[嘉靖]新修靖江縣志》卷四《職制·政績》錄有《靖江縣里役編年長賦碑》,落款為“賜進士及第文林郎翰林院編修分校永樂大典兼修嘉靖實錄經筵講官東海王錫爵撰”。可知王錫爵(字元馭,1534—1610)擔任過重錄分校官。

王錫爵為嘉靖四十一年(1562)進士,授編修。後於萬曆二十一年(1593)任內閣首輔,仕官甚顯。《明史》本傳與《王文肅公文集》卷五十五所收申時行撰《墓誌銘》、葉向高撰《神道碑》、李維楨撰《傳》、馮時可撰《傳》、焦竑撰《行狀》均未言及其參預重錄《大典》事。《王文肅公文集》未收《靖江縣里役編年長賦碑》,今僅可據《靖江縣志》略知其事。

 

四、謄錄

 

4.  *白壽祥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儒士。《[乾隆]保昌縣志》卷八《職官志》載白壽祥為浙江會稽人,儒士,萬曆初年任保昌縣丞。又據《[同治]樂平縣志》卷六《職官志》,白壽祥萬曆初年曾任樂平主簿。

 

5.  *曹嘉賓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生員。《[康熙]蕭山縣志》卷十七《選舉志·明薦辟》有傳:“曹嘉賓,(嘉靖)三十七年由楷書。鴻臚寺序班。陞順天府知事。”《[嘉靖]蕭山縣志》第四卷《人物表·選舉表》嘉靖四十五年制舉亦載曹嘉賓“由生員任鴻廬寺序班”。

 

6.  *曹一奇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儒士。《[乾隆]沁州志》卷四《職官》載曹一奇為“大興人,儒士”,萬歷十一年任沁州同知。其籍貫為順天府大興縣。《[光緒]增修登州府志》卷二十五《文秩》則載曹一奇萬曆間曾任登州府經歷。

 

7.  *郭東都

李、汪文載其為寫書官、序班。《[康熙]通州志》卷八《選舉志》衆途項載:“郭東都,由儒士任翰林院史館辦事,歷光祿寺大官署正。”此通州即今北京市通州區。

 

8.  *郭宗義

李、汪文所舉書寫儒士有郭宗義,但未列生平。按,《[民國]洪洞縣志》卷五《選舉表下》列郭宗義為明例貢,並有小傳:“以寫《永樂大典》功授鴻臚寺序班,陞陝西鎮原縣縣丞。”

 

9.  *韓繼榮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儒士。《[康熙]蕭山縣志》卷十七《選舉志·明薦辟》有傳:“韓繼榮,(嘉靖)三十八年由楷書。鴻臚寺序班,陞兩淮運司知事。”《[嘉靖]蕭山縣志》第四卷《人物表·選舉表》嘉靖四十五年制舉亦載韓繼荣“由儒士任鴻廬寺序班”。

 

10. *胡邦寧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儒士。《[嘉慶]東昌府志》卷十九載胡邦寧為無錫儒士,隆慶六年任恩縣主簿。

 

11. *梅元紹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辦事官。《[萬曆]常州府志》卷九《職官·令佐表》載梅元紹為浙江永嘉人,隆慶二年任無錫縣丞。

 

12. *梅子琦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儒士。據《[嘉靖]永嘉縣志》卷六《選舉志》載梅子琦係嘉靖年間辟用,任“府照磨”。

 

13. 孫墀

《[光緒]餘姚縣志》卷二十三《列傳》載:“墀字志朝,少敏,過目千言輒成誦。為諸生,工文,伸紙走筆,俄頃立就。兄堪赴父難,留墀與陞侍母。堪既行,墀即偕陞相繼赴之,服闋任修邑志。以嘉靖八年鄕貢預修《大典》。授中書舍人,選大理寺正,會兩制缺詞員,輔臣疏請墀與焉。三考晉尙寶丞,加金緋。母楊就祿京邸,墀年已六十餘,朝夕承懽,靡不竭情。母没,扶櫬歸,執喪如父時。甫終制,竟以毁卒。”

孫墀以鄉貢參預重錄《永樂大典》,其職務當為書寫或圈點。

 

14. *張天祚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辦事官。《[康熙]錢塘縣志》卷十《選舉·楷書選》載:“張天祚,武興衛經歷。”

 

15. *汪栴

李、汪文載其為寫書官、知事。《[嘉靖]徽州府志》卷十四《選舉志·舍選》載:“汪栴,上路人,由儒士,中書科舍人。”

 

16. *汪玄壽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儒士。《[康熙]徽州府志》卷十一《選舉志·舍選》休寧縣下有傳:“汪玄壽,號同野,上舊墅人。儒士。原名壽。考入史館,與修《永樂大典》。禮部奏名,御筆加一玄字。興文縣。”《[道光]休寧縣志》卷十一《仕宦·文官》載:“汪壽,字同野,舊市人。四川興文縣知縣。”

 

17. 王穉登

《[光緒]慈溪縣志》卷二十八袁煒傳“纂修《永樂大典》,充總裁”一句下,注引王穉登所撰袁煒傳:“薦穉登入史館,校《永樂大典》。”則王穉登亦曾參預重錄《大典》。

 

18. *吳繼芳

李、汪文列出的“書寫官序班”中有吳繼芳,但未考出生平。按《[康熙]休寧縣志》卷五《選舉·舍選·嘉靖》載:“吴繼芳,字用譽,商山人,鴻臚寺序班。”同書卷六《人物·列女》載:“吳繼芳妻汪氏。適商山序班。芳修《永樂大典》,勞瘁卒。汪絕粒死,撫周題奏,以夫忠婦節表其墓。”

 

19. *吳子像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儒士。《[康熙]平陽縣志》卷九《選舉·薦辟》將吳子像列入崇禎間,“考選署正,中書舍人”。《[乾隆]温州府志》卷十九則載吳子像“善書”,官光禄署丞。

 

20. *謝用樞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儒士。《[康熙]永州府志》卷六《秩官志:道州歷代官屬表》載謝用樞為浙江餘姚人,萬曆四年任道州州判。《[民國]霸縣新志》卷三所附《歷代職官錄》載謝用樞萬曆間任霸州州判,出身為“儒士”。

 

21. *許永禄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儒士。據《[乾隆]長汀縣志》卷十五《職官》,許永禄為浙江奉化人,隆慶間任福建長汀縣照磨。

 

22. *張九鶴

李、汪文載其為書寫儒士。《[乾隆]解州安邑縣運城志》卷五《職官》載張九鶴為順天霸州儒士,萬曆七年任山西運城鹽運使司知事。

 

23. *周維藩

李、汪文載其為寫書官、中書。《[康熙]昌平州志》卷十三《科貢志》有傳:“周維藩,由儒士初授鴻臚寺序班,選入内閣制敕房辦事,陞中書舍人,兼翰林院侍書,陞光祿寺寺丞,陞尚寶司少卿,仍兼侍書。”

 

24. 周文輝

《[嘉靖]徽州府志》卷十四《選舉志·舍選》載:“周文輝,繕寫《大典》。”其籍貫為祁門。《[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舍選》亦載:“周文輝,居城東,繕寫《大典》。”

《[嘉靖]徽州府志》未記載周文輝生存年代。按該志其前一人為王續光,任職瑞安縣主簿,查《[嘉靖]瑞安縣志》卷四《職官志·主簿》,王續光“字養蒙,直隸祁門人,嘉靖三十一年至”;其後一人為程清,任奉化縣丞,查《[光緒]奉化縣志》卷十六《職官表》,程清任職時間為隆慶年間。據此可知,周文輝當為嘉靖間人,他參與繕寫者為《大典》嘉靖副本。

 

引用書目:

(明)王錫爵撰:《王文肅公文集》五十五卷,明唐氏廣慶堂刻本。國圖索書號11885。

(明)王穉登撰:《客越志》二卷,明隆慶元年(1567)延陵吳氏蕭竦齋刻本。國圖索書號04347。

(民國)張仁蠡、劉延昌修,崔汝襄、劉崇本纂:《[民國]霸縣新志》,民國二十三年天津文竹齋鉛印本。

(清)陳志儀纂修:《[乾隆]保昌縣志》,清乾隆十八年刻本。

(清)周尚質修,李登明、謝冠纂:《[乾隆]曹州府志》,清乾隆二十一年刻本。

(清)吳都梁修,潘問奇等纂:《[康熙]昌平州志》,清康熙十二年刻本

(清)陳朝羲纂修:《[乾隆]長汀縣志》,清乾隆四十七年刻本。

(明)劉廣生修,唐鶴徵等纂:《[萬曆]重修常州府志》,明萬曆四十六年刻本。

(清)楊泰亨、馮可鏞纂:《[光緒]慈谿縣志》,清光緒二十五年刻本。

(清)方汝翼、賈瑚修,周悅讓、慕榮榦纂:《[光緒]增修登州府志》,清光緒七年刻本。

(清)嵩山修,謝香開、張熙先纂:《[嘉慶]東昌府志》,清嘉慶十三年刻本。

(清)李前泮修,張美翊等纂:《[光緒]奉化縣志》,清光緒三十四年刻本。

(民國)孫奐崙、賀椿壽修,韓坰纂:《[民國]洪洞縣志》,民國五年鉛印本。

(明)何東序修,汪尚寧等纂:《[嘉靖]徽州府志》,明嘉靖四十五年刻本。

(清)丁廷楗修,趙吉士纂:《[康熙]徽州府志》,清康熙三十八年刻本。

(清)言如泗修,熊名相、呂瀶等纂:《[乾隆]解州安邑縣運城志》,清乾隆二十九年刻解州全志本。

(明)王叔杲修,朱得之纂:《[嘉靖]靖江縣志》,明隆慶四年刻本。

(清)董萼榮、梅毓翰修,汪元祥、陳謨纂:《[同治]樂平縣志》,清同治九年刻本。

(清)金以埈修,呂弘誥等纂:《[康熙]平陽縣志》,清康熙三十三年刻本。

(清)魏㟲修,裘璉等纂:《[康熙]錢塘縣志》,清康熙五十七年刻本。

(清)葉士寬纂修,姚學瑛續修,姚學甲續纂:《[雍正]沁州志》,清乾隆三十六年增刻本。

(清)吳存禮修,陸茂騰纂:《[康熙]通州志》,清康熙三十六年刻本。

(清)李琬修,齊召南、汪沆纂:《[乾隆]温州府志》,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

(明)林策修,張燭纂,魏堂續增:《[嘉靖]蕭山縣志》,明嘉靖三十六年刻萬曆三年增刻本。

(清)劉儼修,張遠纂:《[康熙]蕭山縣志》,清康熙三十二年刻本。

(清)廖騰煃修,汪晉徵纂:《[康熙]休寧縣志》,清康熙三十二年刻本。

(清)何應松修,方崇鼎纂:《[道光]休寧縣志》,清道光三年刻本。

(明)程文箸修,王叔杲纂:《[嘉靖]永嘉縣志》,明嘉靖四十五年刻本。

(清)劉道著修,錢邦芑纂:《[康熙]永州府志》,清康熙九年刻本。

(清)周炳麟修,邵友濂、孫德祖纂:《[光緒]餘姚縣志》,清光緒二十五年刻本。


注釋:


[1]郭伯恭:《〈永樂大典〉考》,上海:商務印書館,1938年,第103—117頁。

[2]李紅英、汪桂海:《〈永樂大典〉錄副諸人考略》,《文獻》2008年第3期,第107—117頁。

[3](清)張廷玉等撰:《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7389頁。


注:本文发表于《版本目录学研究》第十一辑(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0年5月版),此据作者word排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刘波老师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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