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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福利 | 苏警院本科二学历招生说明

2016-09-03 官微工作室 江苏警官学院
权威发布,读懂苏警。




江苏警官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以下简称“本科二学历”)是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以助学自考的形式面向在校本科生招收的跨学科第二本科。在全日制本科学习期间,学院组织学生利用晚自修或双休日进行教学和辅导,学生于每年的1、4、7、10月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市考办统一组织安排的自学考试。学生修完助学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学业规定要求,在全日制本科毕业时,可同时获得跨学科的第二本科毕业证书和第二学位证书。

学院“本科二学历”开设了公安管理(治安管理方向)和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两个专业(学习期限为2.5年,每专业13门课程),为广大学生搭建了一个新的学习平台,能让学生充分利用在校的时间和空间,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来学习,以培养基础厚、视野宽、知识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以适应日后激烈的社会竞争。




为激励在校学生参加“本科二学历”的学习,学院将“本科二学历”学习成绩与学生日常综合素质考核挂钩。每学期开考课程考试合格的学生以及全部课程通过考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均享有相应的加分政策。我省部分市局在毕业生就业派遣时对“双学历双学位”毕业生将进行二次加分。

竭诚欢迎广大学生踊跃报考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




相关说明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9月5至15日。

(二)报名地点:以区队为单位,由中队长集中组织报名。

(三)报名程序:

1.各区队按照报名样表格式组织填报考生信息;

2.继续教育部(自考办)统一组织学生人像采集和身份认证;

3.继续教育部(自考办)审核、造册,办理注册手续。

二、开考专业与招生对象

公安管理专业(治安管理方向),13门课程,总学分为75学分;行政管理专业(警察管理方向),13门课程,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

招生对象为全日制本科生。

三、学制年限

我院开设的“本科二学历”实行学年制,学习期限为2.5年,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学制年限1年。

四、教学、考试

根据专业开考计划,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教学,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继续教育部(自考办)负责日常教学管理,组织、检查教学过程,确保教学课时和教学质量。

每年1、4、7、10月参加省教育考试院和市考办统一组织安排的自学考试。

五、免考规定

在全日制专业已修并通过的与自考助学名称相同、教学要求相同、学分一致的课程,可申请免考。其他课程的免考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免考课程原则上不超过开考课程总数的一半。

毕业和学位授予规定

1.修完助学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取得相应的学分,并在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基础上,经毕业资格审核,由学校颁发由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江苏警官学院联合签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2.按照学位授予办法,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分达70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英语(二)成绩70分以上,可申请学士学位。公安管理专业(治安管理方向)考生符合条件的,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行政管理专业(警察管理方向)考生符合条件的,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3]48号、苏价费[2003]186号、苏财综[2003]71号,苏价费函[2004]85号、苏财综[2004]72号)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100元。两年半学费合计5250元。

学费按年度缴纳,第一学年学费2100元,三学年教材费300元(代收代支),费用预存至江苏银行卡上,由学院财务统一扣款。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部(自考办),编辑:洪达、陈露

投稿邮箱:wx@jsp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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