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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风及腐的“蝇蚁贪”——如皋市殡仪馆原党支部书记、馆长曹剑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基本情况:曹剑,男,1973年11月生,汉族,大学文化,江苏如皋人,1992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部队士兵、班长,如皋市殡仪馆工作人员;2002年12月任如皋市殡仪馆副馆长;2013年9月任如皋市石庄殡仪馆党支部副书记、副馆长;2014年9月任如皋市殡仪馆党支部书记、馆长,如皋市殡仪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经查,曹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2023年6月,曹剑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如皋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原来以为金钱是万能的,现在知道非法的钱财是万恶的。”留置室里的曹剑后悔不迭,错误地把殡葬服务异化为敛财筹码,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唯利是图、由风及腐、风腐交织,最终沦为了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初尝“甜头”  蝇头小利当补偿

上世纪九十年代,城镇户口青年参军退伍就会安置工作。1992年,19年的城镇青年曹剑高中毕业后,响应号召应征入伍,怀揣梦想走入军营。入伍期间,曹剑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刻苦训练技能,做到素质过硬、业务精湛,被提拔为某部队一营炮兵连班长,同时被授予中卫军衔。然而,三年后曹剑从部队退伍后转至如皋市殡仪馆工作,心里落差很大。

曹剑从火化工干起,觉得“成天跟死人打交道,没人看得起”,但转念一想自己也无一技之长,殡仪馆 “好歹是事业单位,是谋生的饭碗”。很快,他就发现了“赚钱”的机会。为了拜托曹剑在火化服务时能够周到细致些,一些丧户时不时就送上香烟和红包,一个月累积下来,所送香烟和红包的价值比工资还高,他觉得这是对自己工作的“额外补偿”,心理上也得到了些许安慰。

初尝额外补偿“甜头”的同时,曹剑还想着政治上的“进步”。为谋取职务升迁,追求“更体面的工作”,曹剑通过党校函授先后取得大专、本科文凭,并且平时工作中吃苦耐劳,脏活累活抢着干,处处好好表现。2002年,29岁的曹剑便被提拔为市殡仪馆副馆长,别人口中的“小曹”也变为了“曹馆长”,曹剑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工作也更有“奔头”。

风腐交织  以权谋利贪公款

2014年9月,曹剑被提拔为市殡仪馆党支部书记、馆长。伴随着职位的升迁,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本以为能好好“享受”一番,可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不光吃吃喝喝的机会少了,“福利待遇”也大不如前。曹剑开始浮躁起来,从当初觉得风光,到内心失落失衡。

思想上的滑坡,必然带来行为上的失范。2020年,如皋市拟投资新建殡仪服务中心,需新购8台火化机设备。2021年3月,曹剑一行7人借到河北省、山东省考察火化设备之机,沿途游览了秦皇岛山海关景点、烟台蓬莱阁景点,并多次违规接受火化机设备供应商王某某的宴请。

吃喝享乐的曹剑变得飘飘然,逐渐忘记自我,另辟“生财之道”。每当如皋市民发生意外、客死他乡,往往会讲究叶落归根,跨区域回到如皋。此时,曹剑伙同馆内员工,打起了“借尸捞钱”的主意。为逃避监管,对装有GPS定位系统的运尸车辆动起了手脚,把GPS定位系统的电源断掉,逃脱公车管理系统的监督,并且通过截留运尸费用不入账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

捞取不义之财的曹剑“胃口”越来越大,竟然打起了运尸费的主意。2016年5月至2023年春节前,在跨区域运送遗体过程中,曹剑伙同他人采用不入账的方式截留运尸费7.7万元,其中曹剑分得2万元。更令人发指的是,2022年12月底,新冠疫情严重,各地殡仪馆满负荷运转,如皋同样如此。曹剑等人与上海“黑中介”勾结,趁着夜深人静,将多具遗体偷偷从上海运到如皋火化,从中捞取“好处费”,发起了“疫情财”。

当滋生的贪念一旦失去有效的监督,一切财富似乎变得唾手可得,曹剑自认为手段隐蔽,无人知晓。他如同一只钻进了油坛的硕鼠,逐渐迷失了自我,贪婪和侥幸心理让他变得麻木不仁。

心存侥幸  深陷囹圄难回头

人一旦产生贪念,一发不收必然铸成大错。曹剑作为殡仪馆的一把手,已经不满足于曹剑所说的“小恩小惠”,而是为满足个人贪欲,利用手中权力千方百计捞取“实惠”。

2021年3月,邀请曹剑游山玩水的老板王某某,一直从事火化设备销售、维修,早在2004年就与曹剑熟识。2021年1月,市殡仪馆2台火化机需要维修,预算经费27万元。身为馆长的曹剑与老板王某某沆瀣一气,用其提供的技术参数制定招标文件,以业主身份参加评审,并向其他评标专家传递“意图”,给王某某所在公司打出高分,让其顺利中标。

曹剑不仅“量身定制”中标人王某某,还对其施工监管、工程款拨付也是一路绿灯,从中敛财。经查,2016年春节至2023年1月,曹剑利用担任殡仪馆馆长的职务便利,在殡仪馆经营项目、建设工程和维修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共计14.2万元。

身为馆长的曹剑自认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天衣无缝。但他忘记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如皋市纪委监委很快接到群众举报曹剑的有关问题,并对其开展“走读式”谈话。谈话初期,曹剑感到有此害怕,千方百计把钱款退回给工程老板王某某,并和他进行了串供,妄图蒙混过关。但此时曹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欲盖弥彰,在党纪国法面前都是徒劳。

2022年11月,如皋市纪委对曹剑进行立案审查。2023年2月,如皋市监委对曹剑进行立案调查。经南通市监察委批准,如皋市监委对曹剑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曹剑身为党员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2023年4月17日,曹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6月9日,曹剑因受贿14.2万元、贪污6.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曹剑在忏悔书中写到,自己铸成大错的根源是忽略党纪国法,忽视提高党性修养,思想堕落,贪图享受,面对利益与金钱诱惑,一次次伸出了贪婪的手。他悔恨没有听母亲的叮嘱“我们家不缺钱,你自己好好工作就行”,自己的贪婪和侥幸,把自己送进铁窗,给家庭带来了灾难,深感“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妻女,甚至都不敢想女儿”。

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市纪委监委对民政系统进行政治喊话。与此同时,全市殡仪服务领域开展自查自纠,15人主动说清问题。围绕殡葬领域经营管理混乱、服务收费不规范等“出血点”,市监委向市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督促其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市民政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完善《如皋市殡葬行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等六项制度,一体推进殡葬领域“三不腐”。

基层“微腐败”,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曹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将手中权力作为牟利工具,漠视法纪,心存侥幸,贪图私利,最终换来纪法严惩。每一名公职人员应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心,心存敬畏、行有尺戒,坚守遵纪守法底线。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反腐无禁区,坚决打赢正风肃纪反腐攻坚战持久战。(冯文明)

来源: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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