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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MW/500MWh!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公布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有关事项

国际能源网团队 储能头条 2023-09-30

编辑 |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团队

微信公众号 | 储能头条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发展改革局公布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有关事项,本次竞争配置共2个项目,都是电化学储能项目,共计250MW/500MWh,其中包括司前储能项目,建设规模100MW/200MWh;沙堆储能项目,规模150MW/300MWh,投产时间均为2024年12月。


申报流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凡愿意参加项目竞争配置的申报主体在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1日16时00分。按照评分表的内容编制申报材料,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申报材料。根据申报企业提供相关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作为推荐项目开发主体的重要依据。具体申报要求以及评分标准见公告原文。


附公告原文:


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公告


为加快推进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发展,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规划布局指引》《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以及《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文件精神,江门市新会区发展改革局(以下简称“本局”)现就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结合新会区实际情况,本公告中新型储能电站是指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


一、目标原则


以满足新会区电力系统调节和新能源发展需求为导向,适度超前发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项目竞争配置来选择、引导投资能力强、经营业绩佳、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诚信经营好的社会投资主体按照本实施方案参与我区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根据申报企业提供相关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作为推荐项目开发主体的重要依据。


统筹规划、推进发展。强化规划科学引领作用,结合江门市、新会区能源发展规划、电网规划以及集中式光伏布局规划等,统筹规划布局推进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建设。


市场主导、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执行省有关电价、电力市场交易政策。通过市场引导、政府规划引领,推动项目规模化开发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推动新型储能电站有序发展。


规范管理、安全发展。完善优化储能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守安全底线。


二、配置范围及工作程序


(一)配置范围


本次竞争配置共2个项目,计划如下:


新会区新型储能电站年度建设计划(2023年)


(二)工作程序


1.报名及递交申报材料。自公告发出至报名截止时间,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竞争配置的主体向本局提交参加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的函(详见附件)。申报主体确认报名后,向我局获取《新会区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评分表》,按照评分表的内容编制申报材料,并在截止时间前向本局递交申报材料。


2.申报评分。按照本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由本局牵头,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开展具体评审工作,成立由新会区相关部门代表和第三方专家组成的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评审小组,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综合评分,评审地点为本局会议室。


3.项目上报。竞争配置评分结果经本局审定后,将每个项目评分前3名的申报主体名单和评分,连同其申报材料、佐证材料一并报新会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


4.区政府综合考虑本局上报的各申报主体对经济、社会、生态建设的贡献和推动作用等综合效益进行评估,再结合本局报送的评分情况,统筹平衡提出各项目开发主体建议意见,确定开发主体。


5.组织实施。经区政府确定开发主体后,由本局印发通知,明确各项目开发主体配置结果,以及在项目备案立项、落实开工手续、加快项目建设、履行申报承诺等方面的相关工作要求。


三、评分标准


采取综合评分法,由新会区相关部门代表各1人(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工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新会供电局、新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属地(司前镇、沙堆镇))和第三方机构专家(4人)组成的评分小组根据《新会区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评分表》进行评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必备条件


1.申报主体应具备储能行业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2.申报主体应以企业总部名义或指定下属一家企业参与本轮项目竞争配置(需提供该公司参与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授权文件)。


3.申报主体(含联合体各成员)诚信履约情况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申报主体(含主体所属集团)2022年以来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


5.申报主体需承诺材料真实性。


6.申报主体是联合体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


(二)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可以单独或组成联合体申报,其中联合体形式包括并不限于开发企业与整机等主要设备制造企业、央企与省内国企、省属国企与地方国企联合等,申报企业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申报材料须明确目标项目,综合评分开始后不接受项目调剂。


(三)申报数量


同一主体单独申报和代表联合体可同时申报本次竞争配置的两个项目。


五、监督管理


(一)申报主体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包括集团授权超过一家申报主体参与竞配,取消该主体竞配资格。


(二)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方案、佐证文件资料、承诺函及项目开发建设协议将作为今后省、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评价的基本依据。


(三)省、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将对申报主体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责。


六、递交材料


(一)递交报名材料


牵头主体或联合体主体提交参加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的函。


(二)参与项目竞争配置的主体须递交如下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


(1)业主情况


申报企业(包括主要股东企业)的投资能力、开发业绩、创新能力、诚信履约等内容。


(2)项目概况


包括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和投资构成,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建设进度计划,项目综合利用设计方案,工程推进方案,运维方案,送出消纳方案,配置电化学储能方案,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节能降碳、环境影响分析等。


(3)其他竞争配置评分要求材料


2.证明材料


(1)企业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2)《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评分表》中每一项指标自评分的证明文件材料。


(3)项目已取得的其他支持性佐证材料。


3.承诺文件


(1)项目业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文件。


(2)项目投资承诺文件。


(三)有关资料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项目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一式十一份。封面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确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报材料应密闭封装(可每份单独密封,也可全部封装于同一包封内),包封上应标明申报企业全称,联合体申报的,应标明联合体全体成员。


七、报名及提交申报材料时间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中路12号703室)


联系方式:能源股余先生,0750-6297706


(二)提交竞争配置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竞争配置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中路12号703室)


联系方式:能源股余先生,0750-6297706


附件:参加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的函(模板)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参加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的函(模板)


来源: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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