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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举行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附答记者问)

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陈奇伟,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总工程师商成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图为发布会现场。侯裕盛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法院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建成支持全国四级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创新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有力推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简要介绍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


一、建成智慧服务系统,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人民法院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提供集约集成、在线融合的司法服务。


一是建设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支撑构建在线多元纠纷解决新格局。发挥平台集成主渠道功能,打破部门、区域和层级信息壁垒,构建“法院+”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广泛汇聚人民调解、行业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基层干部、网格员等解纷力量,推动建立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解纷服务。截至2022年9月,全国四级法院以及9万多个调解组织、35万多名调解员入驻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解纷服务,平均每个工作日就有几万件纠纷在平台进行调解,让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解决在诉前。


二是全面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做到诉讼服务全天候。研发上线覆盖四级法院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立案、开庭、送达等在线服务,老百姓办理诉讼事务可以全流程、全天候“掌上办”。通过在线方式开展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从平均往返法院近6次减少到只需要1至2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加速推进,2021年全国法院网上立案1143.9万件,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三是构建多渠道诉讼服务平台,减轻群众诉累。全国法院全面建设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为来院当事人提供立案、咨询、调解等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电话接入、语音和短信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诉讼活动提供最为便捷的服务。在各地法院建设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建成全国法院12368统一调度中心、全国法院统一短信平台,实现12368“一号”全国通办。


二、建成智慧审判系统,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审判工作中应用,助力法官寻找事实、适用法律。


一是推行基于电子卷宗的全流程网上办案,促进办案智能化升级。2016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指导各级法院随案制作电子卷宗,法官基于电子卷宗开展阅卷、合议等工作,审理过程全程留痕。通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网上流转,以往平均耗时15天的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工作,现在仅需几分钟即可完成。


二是研发各类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大幅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依托司法人工智能先进技术,为法官审判办案提供案件卷宗信息自动回填、法律知识服务、文书辅助制作、类案自动推送、庭审语音自动转录等智能辅助办案工具,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30%以上,庭审效率提升20%以上。


三是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多业务在线协同。实现政法机关办理刑事、减刑假释等案件网上协同化,统一证据标准,强化相互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实现与交通管理部门、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等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推进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前置、损害赔偿标准统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建成智慧执行系统,为破解“执行难”提供坚强支撑


执行工作是整个司法程序的关键一环,人民法院坚持执行信息化,构建现代化执行工作体系,不断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一是建成网络执行查控体系,破解查人找物难题。积极推动建立覆盖全国法院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查控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0多家单位、3900多家银行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信息,对各种财产形式做到全面覆盖、一网打尽,实现了依法调查财产方式的根本变革。


二是构建联合信用惩戒系统,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加强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开展联合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特定职务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化解财产变现难题。通过淘宝、京东等7家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标的物,传统拍卖程序中的公告、缴纳保证金、竞买、确认成交等所有拍卖行为,都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进行,着力解决财产变现难题,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实现拍卖环节违纪违法“零投诉”。截至2022年9月,全国法院网络拍卖成交额超过2万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超过600亿元。


四、深化司法大数据应用,助力司法管理和社会治理精准化


司法大数据是经济社会活动的晴雨表,蕴含着重要价值。人民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化司法公开,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运用司法大数据完善司法管理机制、服务经济社会治理。


一是支持司法信息主动公开,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支持案件信息依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截至2022年9月,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庭审2000余万场,访问量超过500亿次;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3亿余篇,访问量超过900亿次。


二是建成全世界最大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建成了覆盖审判执行、司法人事、司法研究、司法政务、信息化管理和外部数据等六大类数据的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实现全国法院所有案件信息实时、自动汇聚,每5分钟自动更新,已累计汇聚案件信息超过2.8亿件,数据可信度长期稳定在99%以上,为开展精准分析创造了条件。


三是深化司法大数据分析,服务司法管理和社会治理。支持审判态势实时分析,每年自动生成各级法院各类统计报表750余万张,使我国法院全面告别人工司法统计时代。实时开展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时间审判态势分析和业务研判预警,为司法改革和司法资源调配提供详实依据。开展司法大数据专题分析,建立面向社会治理的司法指数体系,分析经济社会运行的矛盾纠纷及其发展趋势,已累计形成1200余份专题报告,有力服务国家立法和社会治理。


五、创新智慧法院理论体系,推进诉讼制度在信息时代跨越发展


人民法院依托现代科技,重塑传统的线下审理模式和诉讼流程,构建完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推进中国智慧法院由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


一是发布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强智慧法院体系工程顶层设计。先后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遵循和规范,促进智慧法院建设从抽象到具体、由局部到全局、由定性向定量的转变。


二是出台三大在线规则,推动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球率先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形成了既分工明确,又衔接有序,有效覆盖司法活动全领域,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的规则体系,使各类在线司法活动有规可依、合法规范,标志着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基本建立。2021年底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广泛吸收人民法院在线司法有关成果,明确了在线诉讼的法律效力,有力推动了信息时代诉讼法律制度与时俱进。


三是出台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今年5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提出推进建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各行各业互通共享的区块链联盟,进一步指引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


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可期。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着力建设以知识为中心、智慧法院大脑为内核、司法数据中台为驱动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继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答记者问


问题1:发布中提到目前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在线参与调解、诉讼。请问平台如何使用,能在线获得哪些服务?


答:首先说明一下这个平台如何访问。我们打开手机微信,下拉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我们官方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全国3500多家法院都可以通过这个入口进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首页链接就可以使用各地法院的在线调解、网上立案等功能。平台上包含详实的诉讼指引说明,当事人实名认证后根据平台上的操作指引即可在线参与诉讼。


目前,平台集成了调解、立案、阅卷、送达、保全、鉴定等全国通用诉讼服务功能和部分地方法院特色服务功能,支持集中查询和办理全国法院的诉讼服务事项,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一站式办理全国法院在线服务的司法需求。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目前已成为全国法院通过互联网向人民群众提供在线调解、在线诉讼等服务的统一门户,每日提供在线服务超千万次。截至2022年9月,平台实名注册人数达1300多万,接收网上立案申请2100多万件,在线送达文书5400多万份,累计访问量超过30亿人次。据有关数据统计,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的支持下,当事人完成一件诉讼从以往需要往返约6次减少到现在只需1至2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


我们欢迎各位当事人选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开展在线诉讼。当然,我们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方式的选择权,我们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等线下场所也提供了方便、丰富的诉讼服务措施,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线上、线下或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诉讼方式。


问题2:发布中提到推行基于电子卷宗的全流程网上办案,促进办案智能化升级。请问,人民法院具体如何通过电子卷宗智能辅助法官办案?


答:案件的卷宗是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记录,全面记载了案件处理过程的每一个程序步骤和相关信息,是贯穿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始终的主线,是审判智能化的重要数据基础。我们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彻底改变了以往法官基于纸质卷宗办案的工作模式。


具体而言有三步:


第一步是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我们广泛推进在线诉讼模式,使得大量案件材料从源头就实现数字化;对于线下提交的案件材料,人民法院也及时通过扫描、转录等方式随案生成符合要求的电子文件,形成案件电子卷宗。


第二步是推进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在卷宗数据全面数字化和法院“一张网”办案的基础上,我们对内“实现全程网上阅卷”,支持电子卷宗随办案环节流转,支持法院内部合议庭成员网上阅卷、审委会在线讨论,同时支持跨层级、跨地域的法院之间“卷宗调阅”,以前传统纸质卷宗跨法院调阅周期经常长达数周,现在法官只需要轻点鼠标就可以实现案件上诉、移送、再审电子卷宗的网上调阅和跨域立案电子卷宗移交,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对外则依托在线服务平台,通过网间数据安全交换,提供电子卷宗在线申请、在线阅卷服务,切实方便当事人、律师网上阅卷。


第三步是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全国法院依托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广泛应用图像处理、文本识别、语义分析等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卷宗数据的深度应用,形成案件信息自动回填、相似案例推荐、法律法规推送、量刑建议参考、文书自动生成、一键在线归档等智能化辅助功能,有效辅助法官寻找并精准适用法律,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以文书撰写环节为例,案件审理过程中,系统能够智能分析案件卷宗信息并提取当事人姓名、地址、案号等要素信息,100%自动生成通知书类的简单程序性文书;在法官起草判决书时,系统能够帮助法官自动加载文书模板,自动识别电子卷宗后填写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等基本信息,自动关联法律条文,指引证据核验,文书起草完成后还能够支持自动排版、检查文书瑕疵。


目前,电子卷宗的智能化应用已经贯穿从案件立案到归档的全过程,既为法官提供了大量便利,也切实促进了司法公正水平的提升。


问题3:发布中提到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请问人民法院具体是如何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


答: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应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建成了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目前,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上链存证超过26亿条,存固证据、智能辅助、卷宗管理等方面应用效能和规范程度不断提升,电子证据、电子送达存验证、防篡改等应用场景落地。


二是开展司法区块链技术科研攻关。我们正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共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司法区块链关键技术及典型应用示范研究”项目,重点推进司法区块链存证验证、智能合约、跨链协同等关键技术突破并落地应用。


三是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总体要求及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的建设要求,将进一步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提升司法公信、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协同能力、服务经济社会治理等四个方面的典型场景落地应用。


问题4:目前,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请问未来智慧法院发展方向如何?


答:“十三五”末,全国法院普遍建成了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去年,我们发布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提出建设以知识为中心、智慧法院大脑为内核、司法数据中台为驱动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向:


一是智能化,对于广大用户而言,信息化的生命在于提质增效。只有利用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大幅度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往返奔波和法院干警的工作负荷,才能提高应用积极性。


二是一体化,虽然全国法院围绕系统集成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需通过系统工程总体设计进一步推动集成优化。


三是协同化,智慧法院无论是横向与其他部门对接、纵向向日常社会活动延伸方面都存在广阔的拓展空间,要统筹优化人民法院内外部流程,支持构建跨业务、跨层级、跨部门、跨网系的人民法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体系。


四是泛在化,移动互联时代,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越来越不受地域空间限制,司法需求也必然要打破地理空间约束,智慧法院要充分发挥5G移动互联技术的综合优势,全面推动基础设施、业务应用和智能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拓展。


五是便捷化,易用、好用、可靠是广大用户对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智慧法院建设始终坚持用户导向,把提升用户体验作为智慧法院发展的重要内容。


同时,我们将更加注重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这些都是智慧法院建设行稳致远的基础,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我们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智慧法院安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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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在此致谢!




编辑:潘园园

排版:王   俏

审核: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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