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和有为 招生快讯】丹灶镇有为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方案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4〕7号 )精神,以及丹灶镇教育发展中心《2024年秋季丹灶镇镇属幼儿园招生指导意见》,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有为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方案》,并分步推进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具体如下:
1、坚持免试入园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依批次录取原则。
班别 | 年龄范围 | 招生要求 | 招生 人数 |
小班 | 2020年9月1日- 2021年8月31日 | 身体健康 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 | 120 |
中班 | 2019年9月1日- 2020年8月31日 | 身体健康 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 | 31 |
大班 | 2018年9月1日- 2019年8月31日 | 身体健康 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 | 31 |
(一)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公布的招生学位数时,全部录取;
(二)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01.第一批次录取
录取具有丹灶镇户籍且父母一方或双方具有丹灶镇美的翰湖苑小区或上坤美湖苑房产权(如未取得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合同在南海区房管部门备案,房产证明取得有效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前有效登记)的适龄儿童。如符合该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位数时,则全部录取。如符合该条件的人数多于招生学位数时,则按上述范围采取摇珠方式进行录取,额满即止,具体摇珠方案另行制定,报镇教育发展中心审批备案。
02.第二批次录取
如第一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则录取非丹灶镇户籍但父母一方或双方具有丹灶镇美的翰湖苑小区或上坤美湖苑房产权(如未取得房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合同在南海区房管部门备案,房产证明取得有效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前有效登记)的适龄儿童。如符合该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位数时,则全部录取;如符合该条件的人数多于招生学位数时,则按上述范围采取摇珠方式进行录取,额满即止,具体摇珠方案另行制定,报镇教育发展中心审批备案。
03.第三批次录取
如第二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则录取具有丹灶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如符合该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位数时,则全部录取;如符合该条件的人数多于招生学位数时,则按上述范围采取摇珠方式进行录取,额满即止,具体摇珠方案另行制定,报镇教育发展中心审批备案。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8:30起,至5月14日16:00止,过时不补。
家长需在网上填写相关的简要信息以及选取时间段到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注意每一时间段仅限100人,额满只能选取另外时间段。)2.网上报名的步骤:
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选择现场提交资料时段→填写报名资料→提交→保留报名成功凭证核销码(作为入园提交资料的凭证)。3、温馨提示:
报名小程序有可能受网络影响,提交报名信息时会显示排队等候中,请各位家长耐心等候。(注:双胞胎或多胞胎只需报名一个号,姓名用顿号隔开填写多胞胎姓名,后面的报名信息填写其中一位幼儿的信息即可;如同一家长需报读两个年龄段的,请使用两个微信号报名。)
1、现场提交资料时间:
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家长必须在相应时间段提交资料,过时不候),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留意我园公众号。
2、现场提交资料地点:
丹灶镇有为幼儿园内(丹灶镇建沙路西三区1号)3、进园须知:
网上报名成功的家长,在入园前需要出示小程序中的核销码方能入园。为避免人员聚集,家长须按报名时间进园现场递交资料(一报名号一家长进园办理,不带小孩),请按报名时段提前10分钟来园等候,进园后,请听从指引提交资料。
1、填写好的《2024年丹灶镇有为幼儿园幼儿报名表》一份、小孩的大一寸蓝底彩色近照1张(张贴在报名表上);
2、小孩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户口簿户主页和小孩户口所在页复印件);
3、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未取得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合同在南海区房管部门备案,房产证明取得有效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前有效登记),如未有房产证的请提前到南海区房管部门做好备案并在当天带上回执。
6、新生报名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并打印一份提交,报名当天现场不提供填报资料(注:到现场报名的家长填写)。
备注:园方只收取复印件,原件作核对之用,如有作假一律取消入读丹灶镇公办幼儿园资格。
扫码下载《2024年丹灶镇有为幼儿园幼儿报名表》
1、录取公布:
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6:00,在幼儿园门口、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留意我园公众号。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选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不能重复报名,录取的机会只有一次,如发现重复报名的取消入读公办幼儿园的资格。
2.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的实行“同号派位,同园录取”。
3.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按照幼儿园公布的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凡未按时来园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4.目前收费标准按照南发改费[2021]30号文件执行,开学前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代收代支费按实收取。
咨询电话:
0757-85432977
请关注丹灶镇有为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有为幼儿园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有为幼儿园
2024年5月9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