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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俊:2020年至今能源转型、气候变化观点、文章汇总<二>(欢迎收藏,转发、扩散)

白俊 能研智库 2023-07-03

白俊:2020年至今能源转型、气候变化观点、文章汇总<二>(欢迎收藏,转发、扩散)

白俊:北京燃气研究院副院长,曾任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执行所长、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油气专家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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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和目标差距的根源(来源:中外能源经济观察)

2.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八):2030年减排45%不可能实现(来源:中外能源经济观察)

3.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九):IPCC剩余碳预算估计(来源:中外能源经济观察)

4.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十):能源危机阴影笼罩下的COP26大会(来源:中外能源经济观察)

5.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十一):错综复杂的谈判博弈(来源:中外能源经济观察)

6.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十二):谁是世界上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来源:中外能源经济观察)

(一)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和目标差距的根源(2021.10.17)

文:白俊 叶素锦

无论各国以温室气体减排为主的减缓行动,还是帮助脆弱国家加强适应能力建设,亦或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气候资金支持用于减缓和适应,都取得了或多或少的进展,但都存在实际行动和目标之间的巨大落差,这不能简单归结为是由于期望目标太高以至于不切实际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大气环境公共品特征、集体行动的困境和现行国际气候合作制度安排下的必然结果。

一、大气环境公共品特征

很多人都熟悉“公地的悲剧”,由于利用公共土地的收益归自己而成本由大家共同承担,使得人们有滥用公共土地的倾向,导致过度利用和效率下降。大气环境是人类的公共品,使用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一个人的使用不会直接影响其他人的使用,也做不到把其他人排除在外,大气环境同样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和公共土地有相似之处。

一般空气污染物排放主要停留在局部区域,影响局部区域,可能也有跨越国界的影响,但不足以影响全球。新冠病毒可能会全球传播,但也可以通过国家、地区、城市或社区封锁进行隔离阻断。与其他很多公共品不同的是,大气全球循环流动,不可阻挡,最具有全球性特征,是纯全球公共品。温室气体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受任何边界的控制,温室效应影响会波及全球每个角落。

人类往大气层里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副产品,并不是生产生活的目的,只有当这种附带性排放造成的大气环境变化威胁到正常的生产生活时,人们才会真正把排放问题上升到应有的关注地位。温室效应影响也是长期排放累积形成的后果,超越个体短暂的生命长度,更是超越短暂的政治周期。不同国家或企业处境和发展阶段不同,对生产生活排放的副产品给大气环境造成影响的重视程度会不同,发展中国家生产生活基本条件处于低质量发展阶段或者基本需求都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自然不会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最重要的目标,发达国家早些时候也是如此。气候变化虽然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但也不排除在局部地区或某个时期产生正面收益,譬如内陆干旱变湿润和沙漠变绿洲等,增加某些地区的宜居程度,对部分国家或地区可能有利。站在不同角度、处在不同位置对减少人为排放的价值优先序和权重评判不尽相同,对现实和长远利害关系的认识不会完全一致,但没有人刻意把增加温室气体排放作为追求的目标。

二、集团行动的困境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应对气候变化最关键、最核心的举措,抓住重点排放源头只是快速实现减排效果的可能方法,不能实现全部减排目标。所有人的活动都会产生排放,有的是直接排放,有的是间接排放,有的排放高,有的排放低,可再生能源利用也不是零碳排放。减排需要变成一场全球普遍、共同、长期的集体行动,但正是由于减排是一场涉及主体最多的集体行动,这反过来又制约了它的合作效率和实施效果。

首先,各国生产生活获得的收益是自己的,附带产生的排放后果及成本由全社会共同承担,实施减排的成本是自己的,减排收益又是全社会共同的,收益和成本不对称的情况下,减排行动的动力不足;其次,集体减排行动如果没法制止观望、等待、偷懒和搭便车现象,排放主体的减排积极性将下降,如果还存在集体减排行动目标达不到的可能性,则排放主体会认为自己支付的减排成本将变得无意义;再次,排放主体认为在自己技术、资金和能力范围内已经很努力减排了,或者自己需要在某种支持和协助条件下才能实现进一步减排,缺乏客观可靠的统计核算和核查验证手段去衡量真实程度,也没有可信任的惩处和激励机制。

在温室气体减排的行动上,经常看到各个国家或企业排放主体自说自话,都觉得自己做得很好,自己已经尽力了,别人还需要努力,打嘴仗很厉害,其实不少都是五十步笑百步。当然也有排放主体认认真真减排,不去和别人计较,有的排放强度低,有的排放量少,有的经济承受力强,有的看重未来低碳发展模式下的新机遇,率先实现大幅减排或净零排放不仅可以树立良好公众形象,还可以站上关心人类命运的道义制高点。

三、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制度安排

应对气候变化涉及到主权国家之间的合作,目前不存在超主权国家的强制执行机构,联合国作为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也得依靠主权国家的配合和支持才能开展工作。《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了在保护气候系统方面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并要求发达国家率先采取行动。按照温升目标要求倒排减排任务目标并进行分解落实是保证总体目标和个体目标有效衔接的可靠方式,这在政府控制力强的主权国家内部可以强制推行下去,但在国际上就会遇到困难,一个重要原因是分配的公平公正性总会存在争议。《京都议定书》确定了发达国家量化减排任务,但最大排放国美国以发展中国家未承担减排义务等理由不批准认可。随着新兴经济体排放量大增,《京都议定书》只要求发达国家减排的机制更是难以为继。

《巴黎协定》采用了自下而上的减排方式,即缔约方根据国情国力自主提出国家自主减排贡献,定期盘点,累进提高,但这和温升目标要求的减排目标之间容易脱节。各个国家究竟提出多少减排贡献全靠自己决定,没有强制要求和约束力,至多就是同行压力。这种机制下制定减排目标固然可以更切合实际,但也免不了造成缔约方更愿意低报以减少工作难度,而不是高报增加工作压力,结果就是造成承诺贡献和全球减排目标之间的巨大落差。

气候资金目标难以兑现也是类似的道理。尽管大多数气候资金都不是免费午餐,但资金提供方经合组织国家之间也存在彼此争斗博弈,尽量减轻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气候适应方面由于目标更加多元复杂,既为组织实施增加了难度,也为行动不力提供了借口。

大气环境的公共品属性客观存在,人类集体减排行动的困境也不可否认。我们可以认为人类逐利行为模式有狭隘和局限之处,但集体行动困境并不能简单地用高尚或卑鄙的道德标签进行绑架就能够解决。在缺乏全球统一权威的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破解全球性集体行动的困境可能需要主要大国或大国集团克服部分自身直接利益计较,相互支持和配合,引导和推动达成全球合作协议,增进全球公共利益,进而从长期合作成果中受益或从合作之外的其他方面得到补偿。

(二)2030年减排45%不可能实现(2021.10.19)

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三):COP26主办方的四个目标已经指出,2014年的《巴黎协定》提出的要求是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明显低于2度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度之内。根据2018年IPCC报告,要实现全球升温控制在不超过1.5度,2030年全球净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需要比2010年减少45%左右,2050年左右实现全球净零碳排放。2021年IPCC报告指出,除非立即、迅速和大规模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否则将升温限制在接近1.5度或甚至2度将是无法实现的。COP26东道主英国及其他一些国家和机构都已经把对应1.5度的减排要求作为新的自主贡献承诺衡量标尺:2030年减45%左右或者减一半,2050年左右实现净零。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说的2030年45%的减排目标以及2050年左右实现净零排放指的是全球总体排放量,不是指单个国家、地区、产业或企业排放量。按照现行减排制度安排(参阅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和目标差距的根源),在保护气候系统方面实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各个缔约方根据国情国力自主提出国家自主减排贡献,因此不能指望所有缔约方都同时提出2030年45%的减排目标。当然,如果每个国家、地区、产业和企业都能承诺2030年45%的减排目标,全球总体目标自然就能达到。

一、主要发达国家2030年减排承诺或计划

虽然不少发达国家提出了2030年减排45%或一半左右的目标,个别国家承诺减排幅度甚至更大,但在选择作为对比的基准年份上各有心计,实际减排雄心并不像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大。

美国2021年4月组织召开了领导人气候峰会,同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加入《巴黎协定》后的第一个国家自主贡献,承诺203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比2005年下降50-52%。2005年左右是美国温室气体排放的峰值,到2010年已经下降了不少。如果以2010年作为基准年份,美国宣布的减排幅度相当于47-49%。

欧盟提出的最新目标是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减少55%,并以立法形式固化。这个2030年目标如果和2010年对比,减排幅度约为47%。

日本2021年4月在美国组织召开的领导人气候峰会上承诺提高减排力度,并在2021年10月12日提交的更新后的第一个国家自主贡献中进行了确认。日本的目标是2030财政年度(日本财政年度从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温室气体排放比2013财政年度减排46%, 将争取减排50%,以便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2011年日本大地震后核电站关停,化石能源发电立即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立即反弹。如果以2010年作为基准年,日本的2030年减排幅度目标约41.7%,力争减排幅度目标为46%。

加拿大也是在美国组织召开的领导人气候峰会上承诺提高减排力度,并在2021年7月12日提交的更新后的第一个国家自主贡献中进行了确认。加拿大的目标是2030年比2005年减排40-45%,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如果以2010年为基准年,则加拿大2030年的减排幅度约为37-42%。

韩国在2020年12月30日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更新版中承诺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17年减少24.4%,总统文在寅在美国组织的领导人气候峰会上表示2021年将提高自主贡献力度。据多家媒体报道,文在寅2021年10月18日在一个碳中和会议上正式宣布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较2018年减少40%的目标,2050年实现碳中和。2018年是韩国温室气体排放的峰值年。如果以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作为基准年,则新宣布的2030减幅目标为33.6%。

澳大利亚在2020年12月31日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中提出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26-28%。今年澳大利亚政府官员的各种表态表明该国对继续加大减排力度兴趣不大,是为数不多未提及2030年减排40%以上的主要发达国家。澳大利亚总理一度对参加COP26大会不置可否,表示国内有疫情解封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和COP26主办方英国呼吁尽快淘汰煤炭的想法不同,澳大利亚资源部长9月6日表示煤炭将成为澳大利亚长期的经济支撑因素,远超2030年。

英国提出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争取比1990年下降68%以上,这个2030年目标如果和2010年相比相当于下降约58%。英国的减排幅度是这些发达国家中最大的,这和英国作为COP26东道主可能不无关系。

二、主要发展中国家减排承诺或计划

主要发展中国家到203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还将继续增长,一些国家承诺减少碳排放的强度,承诺绝对减排量的排放大国不多,并且一些减排承诺含有附加条件,即需要得到国际社会的资金和技术等支持才能实现。

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60年前碳中和是指所有温室气体中和,不仅仅是二氧化碳。另外,中国承诺到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印度还没有提出排放峰值、碳中和或净零排放等减缓目标,目前仍然基本上坚持2016年提交的自主贡献承诺,即2030年单位GDP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33-35%;在存在技术转让和绿色气候基金等国际低成本融资支持的条件下,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40%;通过植树造林增加25-30亿吨碳汇。2019年9月,印度总理莫迪提出2030年将非化石能源装机提高到4.5亿千瓦。

巴西在2016年9月提交的首次国家自主贡献中承诺,到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37%,2030年比2005年减少43%;在2020年12月9日提交的更新的自主贡献中没有变化。巴西总统在美国组织的领导人气候峰会上表示巴西将在2030年前制止非法森林砍伐,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不过外界对巴西的承诺持怀疑态度,总统博索纳罗当选后连续放弃联合国气候变化相关会议的申请和举办,还削减国内环保部门预算;亚马逊森林砍伐据报道这两年不减反增,该地区成了温室气体净排放源。

印度尼西亚在2021年7月22日提交的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中对2030年排放进行了情景分析描述,一切照旧情况下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将达到28.6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比2010年的13.34亿吨增长115%;完全靠自己努力减排的条件下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为20.34亿吨,比2010年增长52%;有资金和技术等支持的条件下2030年排放量16.83亿吨,比2010年增加26%。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支持,2030年排放量都将比2010年要增加,只是增加多与少的问题。

墨西哥在2020年12月30日提交的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中表示,按照既有政策情景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将达到9.91亿吨,比2013年的7.09亿吨增加约40%,完全靠自己努力减排的条件下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可以比既有政策情景下减少22%,有资金和技术等支持的条件下2030年可以比既有政策情景下减排36%。也就是说完全靠自己努力减排的情况下承诺2030年排放将比2013年增加约9%,有资金和技术等支持的情况下2030年排放可比2013年减少约11%。

南非在2021年9月27日提交的更新的首次国家自主贡献中,承诺2021-2025年期间每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3.98亿-5.1亿吨之间,2026-2030年期间每年排放量在3.5亿-4.2亿吨之间。据此推算,2026-2030年每年排放量将比2010年的5.39亿吨下降22%-35%。但南非表示要实现排放目标需要多方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才行。

沙特在2016年11月提交的首个国家自主贡献中表示,将致力于通过经济多元化和气候适应措施,到2030年实现避免排放至多1.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沙特国家自主贡献的实施不以国际金融支持为条件,但认为技术合作与转移以及能力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

伊朗迄今为止尚未提交国家自主贡献承诺。

三、主要转型经济国家减排承诺或计划

俄罗斯和东欧转型经济国家情况比较独特。1991年苏联解体后经济普遍下滑,有的还出现人口下降,这些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也骤然下降,所以如果把基准年份确定在1991年之前,他们无需采取任何行动就已经有较大的减排幅度,如果2030承诺目标和2010年相比,则减幅没那么多,有的目标排放量甚至会上升。

俄罗斯在《京都议定书》一期期间(2018-2012年)承诺每年温室气体排放不超过1990年水平,2013年9月30日颁布的俄罗斯总统令规定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不超过1990年的75%。2021年11月25日俄罗斯提交了首次国家自主贡献,承诺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不超过1990年排放水平的70%。俄罗斯温室气体排放量折算到1990年为3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此后排放量持续下降,到1998年降至最低点18.7亿吨。2010年俄罗斯排放量为20亿吨左右,2019年达到21.2亿吨,2019年排放量相当于1990年排放的67.1%。换句话说,俄罗斯承诺的2030年排放或将比2010年增长12%。

乌克兰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和俄罗斯类似。乌克兰在2016年9月提交的首次国家自主贡献中承诺,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不超过1990年的60%。在2021年7月31日提交的更新的首次国家自主贡献中,乌克兰承诺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比1990年低65%,2060年实现碳中和。乌克兰1990年排放9.4亿吨,苏联解体后其经济也骤然下滑,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基本上一直处于下降通道,2010年排放约4.1亿吨,相当于不到1990年的44%,2019年排放只有约3.3亿吨,相当于1990年的35%。也就是说,乌克兰承诺的2030年排放或将与2019持平,比2010年下降20%。

四、结语

总体上看,上述所有国家的历史累计排放量占据了全球排放量约85%,最近的年度排放量大约超过全球三分之二,这些国家的2030减排目标基本上就决定了全球2030减排目标能否实现。其中多数发达国家算是勉强达到全球平均水平要求,也有的滞后明显。如果发达国家减排都只能达到平均水平,要指望发展中国家挑起减排大梁是不现实的。如果发达国家(排放量占本文前述所有国家三分之一多)把减排力度再增加一倍,而发展中国家排放路径维持现有趋势,全球减排45%的目标也不能实现。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发达国家经济实力强,放处于下降通道,但进一步深度减排边际成本越来越高,民主程序下减排也不能肆意妄为;发展中国家经济承受力弱,缺资金少技术,即便有的政府社会控制力强,过激减排也难免会引起经济社会动荡。

不少发展中国家或转型经济国家的排放尚未见顶,还有不少中小发展中国家还缺乏比较可靠的基本统计核算数据,还谈不上进行可量化的减排比例安排。期待COP26还有特别重大的减排惊喜或者2023年全球盘点后各方能够进行减排冲刺也不可靠。因此,无论不同国家之间还是国家集团之间如何互相要求甚至互相指责,2030年减排目标都不可能实现。至于本世纪中叶的净零排放/碳中和目标会受多大影响,里面不确定因素很多。如果后面全球经济发展、减排技术、政策约束力度、企业和公众参与及国际合作制度安排都出现重大有利变化,能够推动减排加速,也不排除还有一点机会,让温升1.5度可及的口号可以继续响亮。

(三)IPCC剩余碳预算估计(2021.10.24)

文:白俊 叶素锦

IPCC现在是全球气候知识的主导性供给机构,对全球气候治理和政策决策起主导性影响作用。按照IPCC的逻辑推理,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造成全球气温上升,气温上升导致气候变化,进而引发损失和灾难风险,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控制或减少人为二氧化碳排放;如果认定1.5度就是气温上升的安全极限,那么可以据此确定不超过这个安全极限对应的人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极限;如果能够确定人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极限,同时也能确定大气中已经存在的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那么就可以确定剩余的人为二氧化碳排放允许量,即剩余碳预算。确保上述关联关系的科学可靠性并量化为碳排放量是一项艰难的工作,存在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尤其是在对未来人为排放允许量的估算上,偏差或误差幅度大小的不同就可能足以涵盖或排除一个或多个行业(或者一个或多个国家)在多年范围内的生存发展空间,如果被全球决策者采信将带来实实在在的重大影响。

IPCC在2014年的第五次评估报告中称,1750年至2011年间,大气中累积的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估计为20400±3100亿吨,其中大约一半都是过去40年里排放的。这些排放量里有大约40%(8800±350亿吨)仍然停留在大气中,海洋吸收了大约30%,导致了海洋酸化,其余部分储存在陆地上的植物和土壤里。多个模型结果显示,如果按照大于66%的概率要将人为引起的温升控制在不超过2度(和1861-1880年相比),那么需要将所有人为碳排放累计总量控制在29000亿吨(范围为25500亿吨至31500亿吨之间,取决于非二氧化碳影响因素);如果按照大于50%的概率将温升控制在不超过2度,那么排放量可以达到30000亿吨(范围在29000亿吨至32000亿吨);如果按照大于33%的概率将温升控制在不超过2度,那么排放量可以达到33000亿吨(范围在29500亿吨至38000亿吨)。按照66%的概率控制温升不超过2度,扣除已经排放的大约19000亿吨,这意味着剩余碳排放预算空间还有10000亿吨左右。2010年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估计为490±45亿吨。

在2018年的《全球升温1.5度》报告中,IPCC指出到2017年底,自工业化前时期以来的累计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估计已达22000±3200亿吨(中等信度),而目前正以每年420±30亿吨的排放量继续消耗剩余碳排放预算(高信度)。剩余碳排放预算的估算与全球温度计量方法的选择有一定关系,使用全球平均地表气温(GAST)可估算出50%概率将升温限制在1.5度的情况下有5800亿吨剩余碳预算,而66%概率下为4200亿吨(中等信度);利用全球平均地表温度(GMST)得出在50%和66%概率下分别为7700亿吨和5700亿吨的估值(中等信度)。IPCC报告称,这些估算的剩余碳预算的规模存在显著不确定性,而且取决于多种因素。对二氧化碳和非二氧化碳排放的气候响应不确定性贡献±4000亿吨,而历史升温水平贡献±2500亿吨。在本世纪及之后,未来多年冻土融化带来的潜在额外碳释放以及湿地的甲烷释放会减1000亿吨二氧化碳的碳预算(中等信度)。此外,未来非二氧化碳的减缓水平可增加或减少2500亿吨的剩余碳预算(中等信度)。

2021年8月发布的第6次评估报告的第一工作组报告也对全球碳排放量和剩余碳预算做出了最新的估算,认为从1850-2019年全球累计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3900±2400亿吨(可能的范围),已经造成的升温是1.07度(可能的范围是0.8-1.3度)。报告再次以高可信度确认了2014年第五次评估报告中关于累计人为碳排放量和其造成的全球温升之间的近似线性关系,估计每10000亿吨累计二氧化碳排放可能造成全球地表气温上升0.45度,估计上升范围为0.27-0.63度,这个温升范围估计比第五次评估报告和《全球升温1.5度》估计的范围更窄。第一工作组报告称,如果要有67%的可能性把全球温升控制在不超过2度(和1850-1900年相比),那么估计从2020年开始还有11500亿吨的剩余碳预算,如果要有83%的可能性把全球温升控制在不超过2度,那么剩余碳预算将只有9000亿吨;如果要有67%的可能性把全球温升控制在不超过1.5度,那么剩余碳预算将只有4000亿吨,如果要有83%的可能性把全球温升控制在不超过1.5度,那么剩余碳预算将只有3000亿吨。非二氧化碳减排的高低程度可以将上述碳预算提高或减少2200亿吨或更多。

如果以限制温升至多1.5度为目标,最新这个报告对剩余碳预算的估计在规模等级上和《全球升温1.5度》是一致的。如果按每年360亿-400亿吨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简单估算,如果要有67%的可能性把全球温升控制在不超过1.5度,剩余碳排放量也就够10年左右,何况人口还在增加,排放还在增长。即便非二氧化碳大力减排能腾出一部分二氧化碳排放空间,也不会延长多少时间,但是人类不可能在10年后就不排放二氧化碳。因此按照上述逻辑推理来看,温升控制在1.5度不会实现,人为因素引起的气候变化风险概率和强度可能有增无减。

如果IPCC的评估科学可靠,剩余碳预算概念可以提醒人们关于减排形势的严峻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缔约方需要加大减排努力,COP26大会需要取得突破性成果。目前不存在剩余碳预算的全球强制分配制度,这涉及到各国需要让渡更多国家主权的问题,也涉及到永远都达不成完全一致的分配的公平公正性问题。这究竟是人类之幸,还是不幸?

(四)能源危机阴影笼罩下的COP26大会(2021.10.25)

文:白俊 叶素锦

能源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约占全球人为排放量四分之三,能源行业的减排对于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农牧业、林业以及其他土地利用造成的人为排放相比,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生产和燃烧利用过程产生的排放更加集中,相对而言更容易管理和处理,同时其提供的功能在某些条件下也能被非化石能源代替,从开展减排工作的角度来说,能源行业肯定处于优先的位置。而煤炭由于其高碳属性,更是成为焦点中的焦点。

近些年低碳和近零排放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快速增长,但还满足不了新增能源需求,同时可再生能源的稳定性、可靠性、灵活性存在不足,还需要传统化石能源发挥稳定能源系统的压舱石作用,过快地压减化石能源投资和减少化石能源供应将危及能源供应系统的安全。今年国际煤炭油气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既有需求反弹拉动和新冠疫情冲击下货币放水的推动因素,也有应对气候变化行动逐步强化背景下化石能源行业投资和供应预期不佳的影响。面对政府、投资者、金融机构、股东和社会公众多方面的要求和期望,欧美大型化石能源公司或主动或被动控制化石能源投资和生产活动,转而向非化石能源挺进。北半球冬季供暖季节即将到来,价格上涨和供应紧张拉响了能源危机的警报,这对于马上就要召开的COP26气候大会将会产生影响。在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双重挑战面前,不同国家由于条件和能力不同,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行动的侧重上可能会有不同,但解决短期现实问题都会优先排在前面。

一、欧盟优先关注天然气和电力供应情况

欧盟接近40%的供热和大约20%的电力都来自天然气。虽然以德国为首的部分西欧国家为了通过北溪2管道直接引入俄罗斯天然气和美国产生争执,但欧盟总体上并不支持扩大天然气利用或本地天然气增储上产,希望更多用可再生能源(可再生电力、生物质气或绿氢等)代替。今年欧盟储气水平明显低于往常,多种原因推动了最近天然气价格的陡涨,带动电力价格大幅上扬。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10月20日公开表示,欧洲过度依赖天然气,也过度依赖进口,解决的办法除了多元化供应商,也需要把天然气作为过渡能源,加快向清洁能源转型。她表示短期内要通过政府援助、定向支持和削减税费等方式优先为脆弱家庭和企业纾困,中长期来看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加强天然气市场和碳市场监测,杜绝能源市场投机行为;二是评估电力市场设计和运行状况,提出更好应对极端性价格动荡的办法;三是和更多国外天然气供应商接洽;四是解决天然气储存不足的问题,要定期组织天然气储存和响应能力的压力测试,提高应急准备;五是加快可再生能源投资,减少能源进口依赖,增加能源系统投资,确保储备能力充裕,跨境互联互通,基荷及灵活电源充足。冯德莱恩表示,科学已经表明我们必须向碳中和经济转型,即将召开的COP26大会将是全世界加速行动的时刻。欧盟将把自己的最大雄心带到格拉斯哥。欧盟委员会负责能源事务的专员西蒙森10月6日在欧洲议会会议上表示,目前的能源价格大涨与欧盟气候政策无关,更多是由于对化石能源进口及其动荡价格的依赖,解决能源挑战的唯一办法就是落实欧盟绿色新政,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

二、煤炭是亚太区域首要关切,电力及天然气也不容忽视

亚太地区是全球煤炭消费最集中的区域,也是生产最集中的区域,煤炭在中国、印度、越南和哈萨克斯坦的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超过50%,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达到或超过40%,在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日本和韩国超过20%或接近30%。亚太地区虽然对欧美大力倡导的减碳无多大异议,但对过快淘汰煤炭产生的能源安全风险持有比较慎重的态度。澳大利亚作为煤炭出口大国,已明确表示煤炭在澳大利亚经济中的作用将远超2030年。英国首相约翰逊2021年10月13日和日本首相岸田文雄磋商时,提出希望日本出台取消国内煤电的方针,日方并未公开其回应。在日本10月22日发布的第六个能源基本计划中,认为2030年煤电仍将占据19%的发电份额。

中国煤炭发电和天然气供暖在各自行业内都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由于今年夏秋季节已经出现煤炭供应紧张和拉闸限电,面对煤炭和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如何保证冬季供应成了中国当前最关心的能源问题。政府主管部门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一起上,一方面扩大电力价格浮动范围,另一方面控制煤炭价格上涨,还不断督促加快煤炭生产,并为天然气冬季供应准备提出多方面要求。中国新公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是中国国家自主贡献的主要内容,其中提出了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和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等目标。但短期内化石能源消费还会增长,碳排放还会继续增加,这种情况也会出现在印度和其他一些亚太地区国家以及全球不少发展中国家。近几个月印度煤炭供应也处于紧张状态,电厂燃煤库存告急,部分地区拉闸限电。在能源短缺的现实面前,第一要务是先满足有能源可用,然后才是考虑尽可能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提高能效、优化用能结构等长期手段。

三、北美天然气价格上涨相对较少,油价上涨引发关注

北美天然气资源丰富,本地天然气供大于求,价格上涨比欧洲和亚洲少,引发的担心相对少,但是石油价格上涨也引发越来越多关注。和全球煤炭、天然气和电力吃紧相比,石油市场还谈不上危机的风险。随着10月份国际原油价格突破每桶80美元并持续上涨,目前美国所有州普通汽油零售均价都突破每加仑3美元,达到7年高点,加州均价超过4.5美元,加州个别地方零售价甚至达到7.6美元。一些人将价格上涨归咎于拜登政府限制油气产业发展的政策,同时认为拜登政府正在终结美国刚实现不久的能源独立。拜登政府今年1月20日上台后随即宣布重新加入《巴黎协定》,取消拟运输加拿大原油的美国拱顶石原油管道(Keystone XL)建设项目,先后暂停或冻结北极地区以及联邦土地上的油气租赁,美国和欧盟将联合在COP26会上正式推出全球甲烷承诺,重点是减少油气、煤炭、农业和垃圾填埋场的甲烷排放。面对油价上涨,最近美国政府已呼吁油气行业控制价格,呼吁欧佩克增加供应,不过欧佩克+目前仍然维持自己的增产节奏。美国能源部长格兰霍姆10月6日在一个会议上表示,拜登政府面临汽油价格“政治性的危险上涨”,她没有排除动用战略石油储备和控制石油出口等各种政策工具的考虑。美国总统拜登10月21日在参加有线电视新闻网与公众对话节目时似乎对当前油价无可奈何,表示油价也许要到2022年才下降,这或许会影响民主党在明年美国中期选举中的表现。如果油价继续上涨,不排除美国政府考虑采取缓解措施。

四、煤炭争议将会在COP26延续

面对现实能源供应问题,各个国家都会根据自身条件优先保证能源供应安全。欧美发达国家使用油气较多而煤炭较少,呼吁全球尽快淘汰煤炭。使用煤炭较多而油气较少的国家则不敢轻言尽快放弃煤炭,毕竟替代能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还不一定能满足需求,经济性不一定能够承受。为了1.5度温升目标可及,COP26大会东道主英国频频呼吁加速淘汰煤炭,将煤电打入历史,联合国秘书长也呼吁从2021年起终止新建煤电项目,国际能源署呼吁立即停止批准新的油气田开发项目、新的煤矿或煤矿延期。中国9月份承诺的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对抑制全球煤电扩张是一个非常正面和积极的信号。

在2021年6月13日G7会议发布的联合公报中,G7发达国家认为煤电是最大的单一温室气体排放源,承诺按照2030国家自主贡献和净零排放要求,快速采取技术和政策,加速从煤电转型,同时承诺2021年底前终止对未采取排放抵消的国际煤电项目的直接政府支持。7月23日,成员更加多元化的G20能源-气候部长会议首次发布联合公报,认可控制温升1.5度的目标,一致认同58项行动倡议,但对另外两项关于煤炭的行动提议未能形成共识:一是通过对未进行碳移除的煤炭设立逐步淘汰日期,在未来十年加速去碳化进程;二是停止对未进行碳移除煤电的国际公共融资,并在特定日期前逐步淘汰低效的化石能源补贴。G20主席国意大利将把关于煤炭的这两项争议提交10月底的G20领导人峰会讨论。印度在G20能源-气候部长会议上做出单独声明,指出有些国家承诺本世纪中叶实现净零温室气体排放或碳中和,但考虑到碳排放空间的迅速下降,这些承诺不够,同时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合理合法的发展需要,敦促G20国家承诺将2030年人均排放降至全球平均水平,这背后的含义就是认为减排要求和责任分配不公,印度的排放不到全球平均水平,希望自己有更多增量排放空间,为煤炭等化石能源使用留有余地。在中国新公布的顶层设计文件中,提出“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表明煤炭在中国的存在也不会很快消亡。

可以预料,COP26大会关于煤炭的争议将会持续,但是在减排行动已经是全球政治正确并被道德化的情况下,各方互不相让的刀光剑影可能都隐藏在温文尔雅的公开争执背后。

(五)错综复杂的谈判博弈(2021.10.30)

文:白俊 叶素锦

全球性事务谈判需要主权国家之间的平等协商,可能涉及利益交换,也可能需要妥协折衷,最终结果应该全面、均衡,大家各有所得。谈判的主角越多越复杂,形成共同利益诉求集团进行谈判可以简化谈判过程,减少谈判成本。国际组织、游说团体、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态度对谈判氛围可能会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把全部缔约方分为三类:附件I国家、附件II国家和非附件I国家。附件I主要包括已经实现工业化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以及波罗的海和中东欧转型经济国家。附件II国家是指附件I国家中的经合组织成员国,他们有义务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另外,他们也应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促进环境友好技术的开发并向转型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转让。非附件I国家就是除附件I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不同发展中国家情况差别很大,有的位于沿海地势低洼地带,有的易受沙化和干旱影响,有的是小岛屿国家,有的严重依赖化石能源生产和销售,其中有49个国家被联合国划归为最不发达国家,《公约》强调在资金支持和技术转让时要给予这些最不发达国家特别关照。和过去的COP大会谈判类似,COP26大会谈判最大的两个阵营依然是经合组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内部也有小团体或个别国家的不同诉求,发展中国家数量众多,内部小团体分化更为明显。排放大国在谈判中起着领头羊的作用。

一、IPCC评估结论是谈判的参照基础

IPCC作为联合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合作创设的政府间组织,专门负责向各层级政府提供用于制定气候政策的科学知识。IPCC不独立开展研究,但组织全球数千名科学家和专业人士对每年发表的成千上万的科研论文进行分析总结,并按照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评议,最终形成评估报告或专项报告。虽然也有关于IPCC数据质量和人员组成代表性等方面的争议,也有对其报告的质疑,但其他机构或国家很难给出颠覆性和权威性的替代成果,国际气候谈判基本上都是在参照IPCC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讨论责任和利益的分配与协调。依托2014年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2015年《巴黎协定》确定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明显低于2度之内、并努力将温升限制在1.5度的目标。自2018年IPCC《全球升温1.5度》报告发布后,发达国家和联合国等国际机构逐步强化了对1.5度目标的追求。

二、减排谈判

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和关键。目前各国承诺的减排力度合计起来与总目标要求差距遥远【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四):减缓目标的差距】。IPCC报告提出的总目标要求2030年比2010年排放减少45%左右,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这样全球温升控制在1.5度才有希望。如果把总目标要求作为对每个国家的平均要求,那么不少发达国家的承诺还达不到平均要求【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八):2030年减排45%不可能实现】。发达国家由于历史排放责任大、现在发展状况好,本来应该按照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率先深度减排,连全球平均水平都达不到,没有起到以身作则的作用,反而对发展中国家减排频频施压。美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一直强调G20里面主要排放大国需要加大减排力度,目标所指一目了然。

澳大利亚被认为是一个明显拖后腿的发达国家,明确表示不会很快淘汰煤炭,在2021年10月28日提交的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中,仍然维持去年提交的2030年比2005年温室气体减排26-28%的目标,不过也表示根据2021年的预测来看,2030年可能比2005年减排30-35%,并承诺了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总理莫里森之前对是否参加COP26大会不置可否,人们也公开怀疑他提出的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的可行性。莫里森10月26日公开撰文表示,澳大利亚不需要那些不了解澳大利亚的人来“训话”,澳大利亚实现净零排放有自己的方式:通过技术而不是税收;尊重人们的选择而不是强制约束人们做什么买什么;要确保能源可负担和供应可靠,维持产业和区域正常运行以及家庭能源开支下降;对自己要做的保持透明,也希望其他国家同样如此;只要有需求在,澳大利亚将维持矿业等重工业持续运转,并保持竞争力;澳大利亚不会支持那些试图强行关闭澳大利亚资源或农业产业的任何强制性措施,不管它们来自国内还是国外。这个表态不能说不强硬。

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减排态度和承诺同样参差不齐,有的国家不太认同强化1.5度目标的追求,有的则觉得还应该低于1.5度。中国2020年9月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目标,并在2021年10月28日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中进行了确认【中国向联合国正式提交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和已公布目标保持一致】;沙特2021年10月23日在一个会议上提出2060年净零排放目标,但在同日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中只有对2030年减排的数量承诺;俄罗斯最近也表态2060年实现净零排放;南非和印尼表示自己的2030目标需要资金和技术支持;印度尚未提出碳中和或净零排放目标;伊朗迄今为止尚未提交国家自主贡献。客观上讲,没有发展中大国的大力减排,仅靠发达国家加倍的努力也不能达到IPCC报告提出的目标,但在发达国家自己都达不到平均减排要求并且对发展中国的支持也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期望其他国家向自己的减排看齐也不现实。2021年10月25日,英国首相约翰逊致电俄罗斯总统普京,希望俄罗斯能把自己的净零排放目标时间提前到2050年,他在和越南总理范明政通话时也鼓励越南承诺2050净零排放,并采取措施在2030年前分步淘汰煤电和制止森林退化,在和印尼总统佐科通话时也希望印尼能将净零排放时间从2060年提前到2050年。约翰逊得到的答案没有明说,可能也无需赘言。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2021年10月23日在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希望欧美等发达国家,按照《巴黎协定》的要求,正视其历史责任,率先大幅度减排,早于2050年实现碳中和,并落实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

2021年10月18日,包括中国、印度、沙特、印尼、伊朗、伊拉克、埃及、孟加拉国、玻利维亚、阿尔及利亚、古巴、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科威特、约旦、马里、厄瓜多尔、尼加拉瓜、萨尔瓦多等国在内的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LMDC)发表部长级声明,指出发达国家在减排和资金问题上均不守信的历史削弱了多边体制,要求所有国家确立2050净零排放目标不仅不公平,还将加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平等,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工程中不仅耗尽了他们国内的碳排放空间,还挤占了发展中国家的份额,他们现在提出的减排目标承诺没有反映出他们的历史排放量和人均排放量,同时还给自己确立了遥远的净零排放目标,这无异于进一步加剧碳不公平和碳不平等。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兑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中的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气候资金、转让技术和支持能力建设。

发展中国家内部的那些在气候变化影响面前岌岌可危的脆弱国家对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援助以及减排都抱以厚望,对同属发展中国家的少数排放大国也有加强减排力度的期待。2021年10月27日,加勒比共同体发出呼吁,要求G20领导人在COP26大会上要以全球温升明显低于1.5度为目标进行减排。

在2021年10月27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认为COP26大会要突出“落实”,积极倡导各方切实落实目标,将目标转化为落实的政策、措施和具体行动,避免把提出目标或提高目标变成空喊口号或差别化指责。

三、资金谈判

经合组织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情况和承诺目标存在差距,此前已有介绍【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五):资金目标的差距】。2021年10月25日,COP26东道国英国公布了一个气候资金提供计划,希望能为COP26大会谈判提供更多可预期性。该计划主要是基于经合组织提供的信息情况所做的分析,由德国环境部国务秘书和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长牵头组织完成。根据该计划,2020年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的目标不可能已经实现,2021年和2022年可能也有差距,有信心在2023年达到1000亿美元目标,之后到2025年能够超过该金额,这样2021-2025年合计5000亿美元的气候资金可能到位,而2020年依然无望。这个计划在发达国家眼中算是在进步,在发展中国家眼中则是没有兑现。

同样重要的是,COP26大会需要就2025年后的气候资金出资安排进行讨论,如果本次会议达不成共识,那就只能寄希望于后续会议继续谈判。发达国家在谁多出谁少出问题上存在互相博弈,发达国家对资金使用的投向也有自己的考虑,对减缓或适应项目的透明度也有要求。虽然发展中国家一直呼吁要把适应放到与减缓同样重要的位置,但发达国家的气候资金支持一直以来主要投向减缓方面。发达国家提供的公共气候资金支持多数是贷款或投资,少数才是赠款和援助,私人部门气候资金更不是免费午餐。

在2021年4月7至8日印度、中国、南非和巴西“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会上,各方强调资金是加强力度和气候行动的关键条件,COP26会议必须就发展中国家获得资金支持取得突破,尤其在发展中国家面临多重发展挑战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沉重打击的阶段。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持续的、可预测的、充足的和及时的资金支持,以及技术开发与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这些支持应以公共资金为主,并附带更少条件和更合理的联合融资要求,应开放市场,开展务实技术合作,这是建立互信和全面有效实施《巴黎协定》的基础。这种支持不应加重当前许多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债务危机。

四、适应及损失和损害谈判

很多国家都认可增强适应能力建设很紧迫很重要,但由于适应气候变化项目需求多元复杂,适应目标的简化和量化比减排目标更困难,这给关于适应的谈判也带来了困难。目标越简单清晰,谈判才能更聚焦。发展中国家内部不同国家或团体有不同的适应诉求,基本的期望是发达国家要大幅增加适应资金,体现出把适应和减缓放到同样重要的位置,并且更多是以赠款或援助、而不是贷款的形式。

COP26大会需要就《巴黎协定》第7条全球适应目标进行更多深入讨论,尽可能就适应能力建设达成更具体的共识,譬如在如何帮助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脆弱国家合理评估适应能力建设需求,如何评估适应资金、技术和知识的需要,如何制定和实施国家适应计划,如何开展适应效果评估,如何保证透明度等。截止2021年10月13日,只有26个发展中国家完成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国家适应计划,其中包括7个最不发达国家。另外还有几个国家提交了该国特定行业的适应计划。秘书处今年2月和9月公布的《巴黎协定》国家自主贡献综合报告初步版和完整版中,对缔约方提交的适应信息有汇总介绍【联合国气候大会观察(六):适应目标的差距】,但总的来看对全球气候适应状况的认知和分析还存在明显不足,这会制约适应谈判的进展。

另外,虽然2013年在波兰华沙召开的COP19大会建立了关于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的华沙国际机制(WIM),成立了华沙国际机制执行委员会,旨在通过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等多种手段帮助脆弱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影响造成的损失和损害,但实际进展寥寥。2019年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的COP25大会建立了圣地亚哥网络,目的是进一步落实华沙国际机制中关于向脆弱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的问题,但进展同样不多。预计COP26大会上脆弱发展中国家会要求将气候变化给他们造成的损失与损害作为一个重要议题进行讨论,但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未必愿意出多大力。

五、《巴黎协定》第6条谈判

《巴黎协定》第6条主要是解决如何通过市场及非市场机制进行减排成果的国际转让,从而帮助各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这涉及到转让机制的公平合理性、转让收益分配和使用、统计核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等一系列问题。这在近几年的COP大会上都未能达成一致,各方都希望在COP26大会上能够取得突破。英国还希望就《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核证减排量使用问题达成一致。

10月27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孙桢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就第6条谈判和清洁发展机制表达了中方立场,中国希望这个市场机制要为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提供资金支持;不应该要求缔约方因为转让来自于国家自主贡献范围之外的减排指标,而对国家自主贡献的排放进行调整;应该允许缔约方使用2020年前的核证减排量,完成其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并且参与市场交易。他表示中方愿意就此探讨一些妥协的方案。

此外,COP26大会还会就《巴黎协定》共同时间框架(Common Time Frame)展开谈判,统一国家自主贡献的目标时间和实施期限,另外还会讨论强化透明度框架(Enhanced Transparency Framework)的实施细节,便于更好规范和统一报告形式和内容。

前述谈判主题有的不能完全分开,有的出于谈判策略的需要甚至被有意搅合在一起,同一谈判主题下各方也可能互相制约,以对方的行动作为自己行动的条件。譬如发达国家作为气候资金提供方有资金用途及透明度的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有的也以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为条件。各方博弈谈判的方法和策略可能五花八门,有的狮子大张口,有的故意拖延,有的突然变卦。不同阵营还可能互相挖墙脚,分化瓦解对方力量。每次大会人员众多,会场外热闹非凡,会场内唇枪舌战,如何讲好自己的故事、采用何种信息沟通传递策略对主要谈判方都很重要,强调行胜于言有的时候并不够,COP26大会也将是各国公关能力的一次检验。

(六)谁是世界上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2021.10.31)

文:白俊 叶素锦

如果问你谁是世界上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你的第一反应会是谁?

这貌似一个非常简单直白的问题,其实取决于看问题的角度。西方媒体和公众舆论铺天盖地把中国定义为世界上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有的甚至将中国简称为最大污染国或最大污染者,矛头直指中国,这里面存在严重误导。

如果按照目前各个国家境内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来看,中国的确已经排到了世界第一。但是别忘了今天排放的一吨二氧化碳和100年前甚至英国工业革命开始时排放的一吨二氧化碳产生的温室效应完全相同,对气候变化的作用相同。只看眼前人为往大气里注入的二氧化碳数量就等于是一叶障目,只有看到持续累计的人为排放量才能见泰山。

下面这张图来自与牛津大学马丁全球发展项目研究人员合作的组织Our World in Data,反映了从1751年至2017年全球累计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国家及区域“贡献”,包括国内或区域内化石能源燃烧和水泥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不包括国际旅行产生的排放量。排名第一的是美国,累计排放量为3990亿吨,占全球排放量25%;第二是欧盟,累计排放量为3530亿吨,占全球排放量22%;中国排名第三,累计排放量为2000亿吨,占全球排放量12.7%;第四是俄罗斯,累计排放量为1010亿吨,占全球排放量6%;第五是日本,累计排放量为620亿吨,占全球排放量4%;第六是印度,累计排放量为480亿吨,占全球排放量3%;第七是加拿大,累计排放量为320亿吨,占全球排放量2%;第八是南非,累计排放量为198亿吨,占全球排放量1.3%;墨西哥和乌克兰并列第九,累计排放量为190亿吨,均占全球排放量1.2%;第十为澳大利亚,累计排放量为174亿吨,占全球排放量1.1%。这11个国家累计排放量占全球总量80%。

   

                       

如果按大区来看,欧洲累计排放量最多,为5140亿吨,占全球33%;北美和亚洲均为4570亿吨,均占29%;非洲为430亿吨,占3%;南美洲为400亿吨,也占3%;大洋洲为200亿吨,占1.2%。

按照西方媒体和公众舆论的有罪推定来看,二氧化碳排放的第一“罪人”是美国,第二是欧盟,中国才是第三,中国要超越前两名还需要不少年头;区域上看欧洲第一,北美和亚洲并列第二。承担责任大小一目了然。更何况这是按照生产侧进行的统计,如果按照消费侧进行统计,中国自己的排放量更小,占比更少,欧美发达国家排放量更高,占比更大。这是因为欧美发达国家在经济产业链上处于高端的位置,不再生产制造很多低附加值和高能耗的工业品和消费品,转而依靠中国等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贸易的方式来提供。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估计,2015年中国最终消费需求碳排放量79.8亿吨,比生产碳排放量低13亿吨,约低14%。当然,如果换成人均年排放量或者人均累计排放量,中国的名次还将大大下降。

因此,中国官方文件和日常表态应该旗帜鲜明地将中国自称为世界第三大排放国或第三大排放体,官方媒体更有责任这样报道,客观介绍和分析中国作为第三大排放体所作的努力以及未来的打算。这个问题不需要回避,这样做不是自我抹黑,恰恰是应对西方媒体和公众舆论指责的正确和客观回应方式,也是一个有利的公共关系管理举措,有利于更好地参与COP26及以后的气候谈判,应该予以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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