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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新冠疫苗要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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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近期和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的谣言,又跟着散布起来!


“新冠病毒疫苗5月份要收费”

“第二针晚打就前功尽弃”

“接种疫苗后要喝2000ml的水”

“打完疫苗一周内不能喝咖啡”

……


今天就来集中辟谣!


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的谣言


谣言1


近日,有消息称新冠病毒疫苗5月要收费。


真相: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个人不承担成本和接种费用。在居民知情、自愿情况下,接种费用都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


谣言2


首剂接种后2到3周内必须接种第二剂,晚了就前功尽弃。


真相:根据新版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南,对于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来说,3周到8周内接种第二剂即可。而且,第一剂接种完后,即可产生保护抗体,第二剂接种时间不影响第一剂的效果。


谣言3


网上有言论称“通过疾病获得免疫比通过疫苗获得免疫好”。


真相:通过天然感染获得免疫可能会付出高昂的代价。疫苗与免疫系统相互作用产生的免疫反应与通过自然感染产生的免疫反应类似,但疫苗一般不会导致疾病,也不会使受种者受到潜在并发症的威胁。


谣言4


打新冠病毒疫苗前吃好饭喝足水,能避免不良反应。


真相:疫苗的不良反应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人体的个体差异有关,与饮食无关。但专家也建议,尽量避免空腹接种疫苗,主要是避免出现低血糖症状。


谣言5


打完新冠病毒疫苗后,喝2000毫升的水,能避免不良反应。


真相:适量喝水是维持人体健康的前提,但与接种疫苗的不良反应无直接关系。短时间内过量喝水,容易导致机体不适。


谣言6


打完新冠病毒疫苗后,不能运动,否则会降低机体免疫力。


真相:打完疫苗后可适度运动,不会降低人体免疫力。不过,建议避免剧烈运动,这是为了防止因运动过度而让身体不适。


谣言7


打完新冠病毒疫苗后,一周内不能喝酒、喝咖啡、喝茶,不能吃海鲜、牛肉等。


真相:接种疫苗与饮食没有直接的关系,无论接种前还是接种后,都可正常饮食。专家建议,为了保持身体健康,避免饮酒,避免吃平常就容易导致过敏的食物。


谣言8


新冠病毒变异了,疫苗可能是白打了。


真相:从全球对新冠病毒变异的监测情况看,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病毒变异会使现有的疫苗失效。虽然病毒一直在变异,但到目前为止,它的临床特性并没有改变。


目前科学家发现,国产疫苗对部分国外变异新冠病毒仍有效果,即使预防轻症的保护效力有所降低,但预防重症的保护效力仍旧比较高。


总之,病毒变异是正常现象,不能因为病毒变异,就对疫苗接种没有信心。


谣言9


疫苗接种后,保护期只有半年。


真相:目前只有半年的疫苗接种后数据,而不是“只能保护半年”。


国家卫健委近日公布,目前通过接种者抗体水平监测,大概是6个月以上。


这是目前监测到的抗体水平时间,不代表免疫只有这些时间,并且,抗体也不是唯一衡量疫苗保护的指标。


专家特别指出,目前关于疫苗的免疫持续性研究还在持续观察中。


而针对率先接种过疫苗的“先锋队”研究发现,接种者目前已经获得了9个月的抗体监测数据。


专家们也在继续加强监测,疫苗更长期的保持效果需要做进一步观察。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从官方渠道获取正规信息!


最后提醒各位会计,5月有新的政策开始执行,要抓紧时间学习了!


5月1日起,这些财税新政将执行!


5月1日起,哪些财税新政开始执行?快来跟随税政君关注一下吧!
1、《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开始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生产、批发、零售全流程的发票使用行为,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化的开票服务,方便消费者使用机动车发票,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明确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自2021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3、4省市试点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
4、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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