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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评述(2)

小鲁 法与译 201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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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后课多时间紧,因此拖延。匆匆写就,望大家批评。这是小编评述的2017年第二个案子,可是在时间上却是今年美国最高法院判的第一个案子。


怀特诉保利——刑事诉讼

原案名:White v. Pauly

判决日期:2017年1月9日

案号:16–67

判决原文:

主笔:法庭全体(金斯伯格大法官单独撰写了附和意见)

判决主旨:晚来一步的警官可以合理假定其他警官之前已经履行了程序要求

判决评述:

 

 


某雨夜,丹尼尔.保利在新墨西哥州的高速公路上涉嫌醉驾,被人报警。大约在9点和10点之间,三名警官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丹尼尔已经回到其与兄长萨缪尔.保利的共同居所。


三名警官讨论之后认为没有逮捕丹尼尔的合理根据,但是仍然决定去找到丹尼尔(1)听听他怎么说,(2)确保没发生什么事,(3)看看他是不是喝醉了。


于是他们分头行动。两人驱车赶赴保利兄弟的居所,怀特警官在高架路出口处留守。不久,怀特接到无线电通知,随后也赶到保利兄弟家附近。


大约11点左右,保利兄弟发现了外面的警察,开始喊“你们是什么人?”“你们想干什么?”


两名警官笑着说:“嘿,你丫的被包围了,快点出来,不然我们要进去了。”其中一名警官说曾喊过一声:“开门!我们是州警察!开门!”


然而保利兄弟说,他们只听到有人喊“我们要进去了!”,却没有人听到警官们自报警察身份。于是,兄弟俩一人拿出一把枪,对警察喊了一句“我们有枪哈!”


怀特警官到达保利家门口时,刚好听到保利兄弟在屋里大喊“我们有枪!”于是他拔出枪掩蔽在离开保利家的房子大约有50英尺远的石墙后边。


几秒钟后,他发现丹尼尔从后门出来,边大声喊叫,边开了两枪,紧接着,萨缪尔打开前边的窗户,举着枪瞄向他所在的方位。另一位警官对着萨缪尔开枪但是没有打中,于是,四五秒钟之后,怀特警官开枪把萨缪尔打死。


随后,萨缪尔的遗产执行人和丹尼尔提起诉讼,认为警察侵犯了死者依据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不受过度暴力侵害”的权利。

 

一审法院:警察有诉讼豁免权吗?


三位被诉警察提出动议,认为自己依法享有有限豁免权,从而申请法庭遣散陪审团直接做出判决(summary judgment)


根据美国法律,刑事案件可以由陪审团和法官一同审理,其中陪审团裁定事实问题,法官解决法律问题。


此案中,如果法院承认被告享有有限豁免权,那么这就只是个法律问题,法官可以直接做出被告无罪的判决,而无需陪审团裁定事实。


经过考虑,联邦地区法院拒绝了这个动议,也就是拒绝了被告警官享有豁免权。

 

上诉法院意见


第十巡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并单独分析了怀特警官的行为,认为怀特并未参与枪支冲突之前的行动,也没有在现场听到其他两位警官命令兄弟俩出来的话,认为(如果此案由陪审团审理的话)陪审团有可能会认定被告不合理地使用了可能令人致死的过度暴力。因此,被告的动议被拒绝是合理的。


上诉法院多数法官还认为,怀特警官应当在射杀萨缪尔之前先对其进行警告,这一规则非常明确,依据是联邦最高法院1985和1989年的两个判例(Tennessee v. Garner和Grahamv. Connor):


(1)警官使用暴力的合理性,部分取决于警官在使用暴力的当时是否处于危险之中;


(2)当嫌疑人使用武器威胁警官时,假如警官此时不对其使用致命性暴力就无法防止嫌疑人逃跑,警官可以使用致命暴力,但在可能的情况下需给予警告。


经分析,上诉法院认为,怀特警官只要不从石墙背后出来,保利兄弟就不可能射中他,因此,怀特警官必须首先警告萨缪尔扔掉武器,否则不应使用致命性暴力,这一点任何一个理性的警官在遇到同样情形时都因该知道。


该判决由三名上诉法院法官做出,三位警官不服气,申请重审,要求上诉法院的所有法官一起参与重审,结果12个法官中只有6人同意重审,只能作罢。

 

最高法院意见


三名警官继续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此案重要,准许调卷。


当一个警官的行为没有侵犯到任何明确确立的法定或宪法权利时,即享有有限豁免权。最高法院认为这种有限豁免权对社会整体非常重要。另一方面,有限豁免事实上是诉讼豁免,如果一个案子被错误地允许进入诉讼,那么有限豁免权就失去了。


因此,在过去的五年里,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好几个有关有限豁免权的案子。在此案中,最高法院也认为怀特警官并未违反任何明确确立的法律。


因为明确确立的法律不应当被高度概括化地定义,否则,原告将可能仅仅通过主张某些极端抽象的权利被侵犯,而把有限豁免权规则转化为一种无限制的责任规则。


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法院没能指出任何一个判例能判定与怀特警官处于相同情形下的警官被判违反了第四修正案。而上诉法院多数法官所援引的Garner和Graham两个判例本身过于概括化,并未确立一个明确的法律。


最后,最高法院判定怀特警官没有违反法律,作为一个在正在进行的警局行动中晚来一步的警官,他可以假定在场的警官之前已经遵守了适当的程序,比如自报警察身份。既没有明确确立的法律禁止这种情况,也没有任何确定的第四修正案原则要求警官事后猜测他的同事之前已经做出的行为,因此这种假定是合理的。


结果:怀特警官的有限豁免权成立,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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