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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创新,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实现“全市通办”!


小编又带着好消息来啦!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继推出21项“全市通办”业务后,
近日,“全市通办”业务清单上
又新增了一项业务——
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
企业可以在全市任一不动产登记服务厅
企业窗口办理这项业务啦!
哪里近就去哪里办,
哪里方便就去哪里办,
简直是一大福利啊!





了解完“全市通办”,可别忘记了“即来即办”哦!目前我市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已经实现了“即来即办”,企业在申请登记的同时,可以申报缴纳全部税费,所有人注意咯!缴税前要先准备好土地增值税扣减所需的材料,包括(上一手)购房发票原件(营业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填写《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转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采集表》。大家把材料准备妥当后,登记中心即时受理,当场就可以发放证书!






别走开,
今天的便民措施还没说完哦!大家都知道啦,我市已取消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买卖合同网签环节。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节约办事成本,登记中心提供了《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大家可以在登记中心官网“通知公告”、微信公众号“存量非住宅合同”栏目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厅二手房交易自助服务区域领取纸质版。

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示范文本,也可自行拟定合同。是不是很方便!带着上述合同到企业窗口都可以直接办理企业间买卖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哦!



下一步,
登记中心将以更加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极尽全力提速增质增效,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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