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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论神聊‖永不迷失的家园/粗谈文学中的乡恋情结

林四海 自然微论坛 2021-02-01

2016年12月1日,《国土微论坛》举办第13场“微论神聊”活动,由江苏作家林四海主聊《永不迷失的家园——粗谈文学中的乡恋情结》。主持人,李曼。

 
   主聊人:林四海,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国土资源作家协会会员,《散文选刊·原创版》签约作家,《东台日报》“海春轩”副刊特约撰稿人。1991年开始文学创作,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国土资源报》、《大地文学》、《西南作家文学》、《中国校园文学》、《语文报》、《青少年日记》等发表散文、诗歌、等作品80多万字,诸多散文、诗歌被人民网、新华网、烟雨红尘、散文在线等网站转载。先后参与多本作文教材编撰,指导学生50多次获奖,多篇散文被选入中考、高考模拟试题阅读选题。2015年其撰写的高考下水作文《喜鹊的智慧》、2016年撰写的高考下水作文《一朵花的香》被《东台日报》教育专刊推出,2016年盐城市中考下水作文《火祭》被《散文选刊·原创版》第九期刊用,并引起较大反响。2013年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个人散文集《石上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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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乡村。”

这是我跟人介绍自己时常常说起的一句话。人过中年、儿女绕膝、事业顺利,对我来说,这样的夜晚应该是睡得很踏实的。不过,我时常做梦,梦境中唯一的场景就是自己曾经生活、工作了三十多年的乡村。

在更多时候,我都记得九年前我从乡下调进城里工作那一刻的感受:我的心被一缕牵挂拉扯得生疼,甚至,迫使我不得不去写下那一缕缕的疼痛,这就有了我笔下的那些乡村物语。这些年,写过山芋,写过荠菜,写过咸菜,写过菱角,写过老屋,还有麦场,以及在那片麦场上日夜劳作的我的亲人。

乡村,不仅是一丝乡愁的存在,更成为我创作中取之不尽的源泉。



   在当代文学中,有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就是“地域文学”的显现和张力。有太多的作家,用自己家乡的风物人情,向社会展示独特的人文魅力。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的开篇就讲“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近代文学史上,鲁迅先生应该是开“乡土文学”之先驱者,从阿Q到闰土,以及祥林嫂,杨二嫂等等典型人物形象,无一不是中国乡村的文学“雕塑”。而当代文学史上,从路遥,到贾平凹,、莫言,迟子建,乡恋情结的表现形式更多地呈现为田园牧歌与乡土悲歌两种形式。

 

谈到现代乡土小说作家的乡恋心态,有一个人不能忽略,那就是沈从文了。在现代作家中,说过自己是“乡下人”,并明显表示过对乡土的亲和、对都市的逃离的作家不在少数,但像沈从文这样“执拗”的“乡下人”却不多见。沈从文这样疏离都市,亲和乡野,鄙薄“城市中人”,厚爱乡村灵魂的文化倾向的形式,源于他对乡村、都市的不同理解。沈从文生活创作时的中国都会,几乎无一不表现出畸形发展的“中国味”,这些城市骨髓深处仍是沿袭着数千年的封建文化;另一方面,它又张惶失措、不加选择地接受涵纳了沉靡的西方商业文化。沈从文悟到了造成如此不幸的是“这一个现代社会”。于是,他依了自己心情的导引,去写自己“心和梦”的历史,去营造那片“即或根本没有,也无碍于故事的真实”的心理上的乡村圣土。这“乡土”体现着沈从文对某种文化价值的怀念与执着。

 

汪曾祺是个衔接现代、当代的作家,他从小受传统文化精神熏陶,曾师从沈从文学习写作。他在创作上很受沈从文的影响。其作品具有平淡恬静、和谐温馨、充满田园牧歌的抒情色彩和天国仙境的梦幻情调。汪曾祺是最早致力于市井乡土小说创作并取得了突出成就的作家之一。汪曾祺的小说充溢着“中国味儿”。他说:“我是一个中国人”,“中国人必然会接受中国传统思想和文化影响”。儒、道、佛三家,“比较起来,我还是接受儒家的思想多一些”;不过,“我不是从道理上,而是从感情上接受儒家思想”。正因为他对传统文化的挚爱,因而在创作上追求回到现实主义,回到民族传统中去。在语言上则强调着力运用中国味儿的语言。这是他艺术追求的方向,也是他小说的灵魂。汪曾祺小说还流溢出多种美质,首先在于对我们民族心灵和性灵的发现,以近乎虔诚的态度来抒写民族的传统美德。此外汪曾祺也常常对人性的丑恶发出深沉的喟叹。汪曾祺从小受传统文化精神熏陶。1939年,他在西南联大读书时曾受业于沈从文,他的短篇小说《受戒》与沈从文的《边城》有点相似,都是有意识地表达一种生活态度与理想境界。

 

作为国土系统中喜欢写字儿的人来说,我更加喜欢的是通过散文式的铺陈,来展现当代乡村与现代城市文明冲突中的那些情结。我所处的城市,与汪曾祺先生的老家高邮相聚百里之遥,在地域归类上同属于苏中里下河地区。前几年,在扬州、泰州新兴起一个文学流派,谓之为“里下河文学”。其实,说得更加直白一点,就是一群乡村的写作者,用乡村的笔调,写着乡村的事物,抒发着乡村的呐喊与突围。

江苏兴化的国土诗人杨玉贵、乡土散文作家徐兴旗,都无一例外地提到了一个名词“衣胞之地”,也许,这就更能诠释所有乡土写作者为何孜孜以求的原因了。因为,在这片土地之上,文化和情感的传承,都远远没有血脉相连那样的传承来得浓烈,这种浓烈是无论身处何处都无法忘记的。

许多时候,我们离乡背井,背起行囊,走进了高楼林立的城市。但是,我们的生活“有了都市的繁华,却没了乡村的诗意。”

的确,太多的现代人蜗居在城里,吃着市场上销售的粮和蔬菜,穿着那些涂满化学元素的衣服,满眼是林立的高楼,和一扇扇睡眼惺忪的窗户,日子长了,就有一种被圈养的感觉,浑身都不自在。于是,坐在偌大宽敞的办公室里,总是一个人发呆;扎在人堆里,心却飞到了僻静的乡间野外。听不见鸟鸣,闻不得雨声,感觉不到爽爽的风声,心里巴不得天天都是周末,好到郊外的田埂上去,走一走,闻一闻泥土的清香。

 

                  摄影/石磊

我深信,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乡村情结。这来自故乡那坑坑洼洼的土地和简陋低矮的青瓦小屋,来自那里的太阳、那里的月亮、那里的风、那里的雨、那里的庄稼和小草,以及那里的带刺的野花和那里的没有文化的男人和女人,来自那里的艰辛、来自那里的痛苦,来自那里的寒冷与酷热。

乡恋情结,并不是说我们曾经的故乡就一定是风景如画的世外桃源,并不是说就我们就抗拒和害怕接触现代文明。恰恰相反,最初孕育我们的那一片土地不仅谈不上美,她甚至和我们一样:平凡,普通,甚至是丑陋不堪的。只不过,在那样的土地上,我们和父母手中的庄稼一样,是一棵四季轮回的作物,播种,浇水,拔节,开花,结果。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土地上,我们的根须紧紧的扎在这里,享受着乡村独有的空气、阳光,白天、黑夜。

更多时候,我们,只是乡村的一株庄稼罢了。


数千年的农耕文化,传承的不仅仅是一种技艺,更多的是血脉中的那种情愫。乡村简单、朴素、自然、直接的幸福,比钢筋混凝土包围起来的任何一种幸福都来得让人的措手不及,就像农村人劳作累了倒头就睡的那种赤裸裸的情怀,毫无违和感,毫无害羞感。这种快乐是看得见的,透明的,甚至可以触摸到的。包括对收获的喜悦的体验,那稻草的青涩味,麦子的奶香味,应该就是幸福的味道了。

当代作家中有许多人来自于乡村,我们把他们习惯称作是“城市外来者”。苏童说:“我写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我十八岁以前的记忆。”莫言也说过:“写了一辈子,没写完一个乡村!”毕飞宇曾谈及乡村文学时说道:“我写完了《玉米》和《平原》两部长篇,才觉得自己对得起自己的故乡和童年。”

 

由于有了城乡两方面的生活体验与观察,接触了城市与乡村两种文化,对于这两种文化,作家们处于一种两难的选择之中。于是作品的题材、立意、人物设置、艺术风貌等方面都会受到了这一两难选择的影响。在他们的文学当中,表现出了与其他作家所不同的特色。这种“城市外来者”身份不仅影响了作家的文学题材选择、价值取向,而且也影响着他们整个文学创作趋向的变化,使这些乡村作家的文学文本呈现出一种由审美对象化到审视自己内心,由外而内的变化态势。而且从这种变化的态势中更体现出作者本身一种相当明显的焦躁、紧张、不安的创作心理。作为一个“城市外来者”,相当多的作家不仅在文学创作上表达出了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某方面特征与趋势,而且他们的文学中所反映出来的难以忘记乡村的质朴与自然,乡村的演进趋势及特征,也代表了城市与乡村二元对立社会对于城乡都发生关系的冲击。

非常认同一句话:“城市,从来都只是乡村的纪念碑。”



                      摄影/石磊

在乡土文学创作中,有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苍白矫情的散文作品泛滥成灾,作品传递给我们的,骨子里往往人云亦云的集体趣味,是路数相似、语词雷同、情感老套的“催泪弹”。

曾经读过一篇乡土散文,文章以“我”的立场明确表达了对城市文化价值的认同。以“父亲及乡下伙伴”为参照,“我”庆幸自己走上“完全不同的奋斗之路”;通过对城市的诗意描绘,最终“我”下决心“把所有翻开的日历都当作奋进的风帆”。而对于本该浓墨重彩的乡村文化,作者的态度倾向于怀想与铭记。一方面,乡村作为“养育过我的故土”,“至善至美的人间亲情”的港湾,是审美观照的对象,作者对此作了不少田园牧歌式的诗性铺陈;另一方面,土地作为父亲的“命运”,象征父亲“宽厚淳朴”“苦涩”“愁苦”的一生,令“我”感动,催“我”奋进。作者既将精神的丝缕牵住已逝的“土地”,又将生命的激情义无反顾地投向未来的“文字”,将文本的情感价值引向迎合公众尺度和集体趣味的标准化抒情,走的是感恩亲情、功成名就、回报父母的老路子。也许,作者对个体心灵在时代的裂变与“乡村—城市”的强烈对撞中所受的煎熬、付出的代价感悟不足,对时代、社会变迁的阵痛体味不透,结果,把父亲受伤、乡村失败的悲歌逆转成自我励志的高调,在公共化情怀—“离别情”“父子爱”“奋斗志”上,了无新意、不厌其烦地一唱三叹。


     法国作家福楼拜曾要求小说作者不要站在一个无所不知的立场,模仿上帝的口吻说话,把自己的思想或倾向强加给读者。散文,尤其是乡村散文的意义同样在于最大限度地描写真实,再现真实,然而文字本身的主观性往往导致叙述同真实存在如同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有时,越渴望还原真实,距离真实越为遥远。如果说,这是散文创作难以规避的误区,那么,一味以集体趣味的“感动”作为钥匙和公式图解文本,作为标杆和尺度评判得失的现实阅读,除了收获那些没心没肺的涕泪横流外,离真实人生、人文价值、精神成长,又隔着怎样的千山万水呢?

作为一个文字的执着者,或应反思,如何通过我们自身深刻的阅读和努力的写作,使我们笔下的文字抵达文学作品的内部,从而从中获取真实的人生体验与价值熏陶。

这,这里,应当是我们文字追寻者永远不会迷失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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