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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

重庆民政 2024-03-07

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精准到位,使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公平、更有效地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群体。







《实施意见》明确,要充分尊重残疾人的个人意愿,以坚持需求导向、自愿申领原则,对已开展宣传但残疾人或监护人并未提出补贴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强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残疾人放弃之后再次提出申请的,要及时予以受理,但补贴资金从申请当月计发,不予补发。


《实施意见》提出,要从严把握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要求,原则上不得新增政策尚未明确的衔接规定。已细化政策衔接要求的,要精准甄别,稳妥实施,与国务院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纠正。


《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按照“全市一盘棋”要求,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办理业务,发挥全国系统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接、部级多数据源比对提醒、防范跨省重复领取补贴、工作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并通过上传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拨付材料的方式,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线上线下发放一致。区县民政部门、残联和乡镇(街道)要按照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复核机制的要求,明确复核内容、频次及复核结果等内容。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档案管理,对归档材料、档案审查、电子档案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县要按照相关要求,将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对于人力不足的问题,要强化基层工作人员的保障条件,明确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保障。补贴资金要及时发放到位,加强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防止截留、挪用、骗取补贴资金。


据了解,我市自2016年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以来,累计发放补贴26.5亿元,惠及49.3万名残疾人。

来源丨重庆市民政局

供稿丨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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