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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多家医院最新就医指引!各区法院提醒!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近日,广州市部分医院、法院发布了近期就医、诉讼服务工作的新规和指引,街坊们需要就医、办事请注意啦!


医院就诊:需出示核酸阴性证明


4月11日起,部分医院要求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出示新冠肺炎核酸阴性结果。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广州市内低风险通信行程卡带星号或健康申报卡中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红色,凭健康码绿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可门诊就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市内低风险区域,凭健康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可门诊就诊。门诊手术或在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口腔科、内镜室等科室进行有创操作,行程无异常须持广东省医疗机构72小时内核酸阴性有效报告就诊。


广东省人民医院


所有来院的广州市内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新冠核酸阴性结果就诊。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持72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阴性结果方可进入院区。进行门诊手术、日间手术、肺功能检查、内镜检查、门急诊输液、口腔诊疗或特殊治疗(如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高风险侵入性操作的门诊患者,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就诊。所有非“急、危、重症”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非必要不陪护)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阴性结果办理入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除急危重症、孕产妇等特殊救治需求人员外,进入医院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广州市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区(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外)的患者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就诊。在门诊进行手术、实施高风险侵入性操作或特殊治疗的患者,来自广州市非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区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就诊。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患者就诊须提供广东省内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均要求,除急危重症诊、孕产妇等特殊救治需求人员外,来院人员均应严格按政府要求完成核酸检测。


法院:部分暂停诉讼活动,或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相关防控工作要求,10日,广州白云法院、越秀法院、黄埔法院、天河法院、南沙法院、海珠法院等相继发布近期诉讼服务工作的指引。


白云法院:本部暂停立案、开庭、信访及其他诉讼活动


10日起,至所在管控区管控期间结束,白云区法院本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暂停立案、开庭、信访及其他诉讼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网上立案不受影响,拟来院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等事项的,请改用网上办理。


暂停白云法院本部立案、开庭、信访及其他诉讼活动期间,法院设诉讼服务应急热线(法院本部电话号码:020-83008194,执行局电话号码:020-83008073),专门处理涉诉案件急需处理的相关事项。


太和人民法庭,江高人民法庭、人和人民法庭及钟落潭人民法庭因未处于管控区内,开庭等诉讼活动暂不变。如有变动,以法庭工作人员的具体通知为准。


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管控、封控或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越秀法院:行程码带*号需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现提醒近期来越秀法院办理诉讼业务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现场办理;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近期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


请确认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情况,如有疑问,可提前与案件经办法官联系或拨打越秀法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确认。


特别时期,建议尽量通过“越秀微法院”或“广州微法院”小程序、越秀法院官网(http://court.yuexiu.gov.cn/)进行办理诉讼业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


越秀法院诉讼服务热线83009142、立案服务热线83009100、信访服务热线83009133。


黄埔法院: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 不能现场办理业务


近期来黄埔法院办理诉讼业务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至现场办理业务;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不能现场办理业务。近期黄埔法院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有旁听需求的可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 (点击文字可进入)旁听案件。


请确认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情况,如有疑问,可提前与案件经办法官联系或拨打黄埔法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确认。黄埔法院诉讼服务及立案热线020-83006573,020-83006568;信访服务热线:020-83006337。


特别时期,建议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办理诉讼业务。请关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或“黄埔法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广州微法院”小程序,或通过黄埔法院官方网址进行网上立案、在线提交材料、在线庭审等诉讼业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3号立案庭收)。


南沙法院:近期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


近期来南沙法院办理诉讼业务的群众,如行程码带*号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现场办理;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不能现场办理业务;近期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旁听。


请确认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情况,如有疑问,可提前与案件经办法官联系或拨打法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确认。


特别时期,建议尽量通过“南沙法院掌上诉讼服务中心”或“广州微法院”小程序、南沙法院官网(http://nsfy.gzcourt.gov.cn/)办理诉讼业务;也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南沙法院诉讼服务热线020-83006960、020-83006961、立案服务热线020-83006950、信访服务热线020-83006955。


海珠法院:有发热症状暂不要来现场办理业务


外市/外省前来海珠法院的群众,如行程码带* 号,须持有24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不带* 号的,须持有48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无外市/外省行程记录、但行程码带*号的,须持有48小时以内广州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海珠法院。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暂不要到海珠法院现场办理业务,并及时与经办法官取得联系:(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2)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4)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人员;(5)有发热(体温≥37.3°C)或嗅觉味觉减退、急性咳嗽、乏力等流感样症状者。


如广州市卫健委有关于疫情防控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近期需至海珠法院办理立案、递交材料、阅卷等诉讼服务事项的,建议优先通过网上办理,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现场办理立案、递交材料、阅卷等事项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省、市、区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检测等,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健康码显示为非绿码,或行程卡显示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请在开庭前及时与案件经办人联系。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议有信访需求的群众可通过拨打信访接待电话或写信邮寄的方式反映诉求。



【来源 广州荔湾发布编辑部 李欣煦、信息时报、广州日报

【编辑 黄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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