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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擎:人类政治的发展会殊途同归吗?

刘擎 新少数派 2022-03-19

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生于1952年10月27日,日裔美籍学者。哈佛大学政治学博士,现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保罗·尼采高级国际问题研究院、舒华兹讲座、国际政治经济学教授,曾师从塞缪尔·亨廷顿。曾任美国国务院思想库政策企划局副局长。著有《历史之终结与最后一人》、《后人类未来──基因工程的人性浩劫》、《跨越断层──人性与社会秩序重建》、《信任》、《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他的第一本著作《历史之终结与最后一人》让他一举成名。



人类政治的发展会殊途同归吗?

——解读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

文 | 刘擎

来源:摘自《做一个清醒的现代人》,博集天卷出品


许多人都知道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名字,因为他在1989年提出的“历史终结论”轰动一时。但你可能听说,福山本人已经抛弃了历史终结论,还可能听说,他写这本《政治秩序的起源》就表达了他立场转变之后的新思想。


我想告诉你,这些听来的看法都是错误的。


福山的基本立场是一以贯之的,30年来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当然,他的学说引起了许多争议,有可能是错误的。但我们首先不要搞错福山的观点到底是什么,然后才谈得上去做是非对错的评价。


那么,为什么我们需要如此认真地对待福山呢?是因为他很有名吗?并不是。重视福山的理由在于,他具有一种当代学者罕见的雄心抱负,敢于去触碰政治学当中一个古老的大问题——人类的政治将何去何从?各种不同的政体究竟是永久保持彼此之间的差异,还是会最终走向融合?这可能是世界政治中最大最难的问题之一。


其实,对于这个大问题,中国人很早就给出了回答,但不是一个答案,而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答案,可以分别用我们熟悉的两句名言来表达。一句出自春秋末期的《左传》,说的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还有一句来自南宋哲学家陆九渊,他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转换成稍微学术一点的语言来解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代表了一种特殊主义的立场,认为生活在不同环境中的群体,必定有各自特殊的文化,也一定会建立自己特殊的政治秩序。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就代表了普遍主义的立场,相信人类的共同之处要比相互间的差异更为根本,因此人类最终会走向融合,追求大同小异的理想政治秩序。


那么在现代历史上,有哪些思想家会主张普遍主义的观点呢?其实中外都有,最有名的,比如中国的康有为,西方的黑格尔和马克思。可是看看当今的世界局势,到处充满了纷争与冲突,大多数人对“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越来越没有信心,认为世界走向融合是一种幻想的乌托邦。当代的绝大多数思想家,要么回避普遍与特殊之间的争议,要么怀疑普遍主义的政治理念。你大概听说过亨廷顿提出的“文明冲突论”,这就是特殊主义政治理论的一个例子。


而福山就是当代极为罕见的普遍主义者之一,他最根本的观点,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人类政治的发展是殊途同归的。如果我们把“殊途同归”这个成语拆成两半,就更容易解释了。历史终结论讲的是“同归”,是人类的共同目标或未来的终点,而他对政治秩序的论著讲的是“同归”之前的“殊途”,是从远古到现在走向未来的道路,这是多种不同的,也常常是崎岖坎坷的道路。理解了他的总体看法,就容易明白,福山的政治秩序论著并不是对历史终结论的否定,而是它漫长而复杂的前传。


通过这部书,我试着探讨政治学中最具有挑战性的大问题——人类政治向何处去,看看福山对这个挑战的回应。


我的解读包括三个部分,实际上是回答三个问题。


第一,福山为什么要写这本书?这是讲他的问题意识来由。


第二,这部书写了什么?就是讲解这本书的基本思路和核心观点。


第三,这本书写得怎么样?这是做一个简要的评价。


▍福山的问题意识


福山先后发表两部论述“政治秩序”的著作,可以看作上下两卷。上卷是《政治秩序的起源》,在2011年出版,三年之后又推出了下卷《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这两本书的英文版都厚达600多页,涵盖了从史前到当代的万年尺度的人类政治历史,堪称巨著。



福山为什么要费尽心力研究政治秩序的起源和发展呢?这里有两个直接起因。第一个原因来自福山自己的现实感。他看到21世纪的世界政治发生一个重要的变化,那就是民主化潮流出现了逆转,这对他的历史终结论提出了一种挑战。在20世纪,从70年代初到90年代后期,世界上的自由民主国家从40多个增加到120多个,这被称为“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但是在21世纪第一个10年则出现“民主衰退”。在第三波民主化的国家中,大概有五分之一的国家要么回到了威权主义制度,要么民主制度遭受了严重的侵蚀。


在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在阿富汗和伊拉克发动两场战争,在军事上很快获得了胜利,但战后重建陷入了严重的困境,美国试图“移植”民主制度的努力举步维艰。福山本人参与了一些国际组织的国家发展项目,目睹了许多国家处在政府失灵的状态。比如阿富汗、伊拉克、索马里、海地、东帝汶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实际上是处在部落政治的水平,每个部落由一个大佬掌管,部落冲突频发,社会秩序混乱,治理水平低下,国际援助也难以惠及基层的普通民众,这使得福山强烈地感到国家能力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当一个国家严重缺乏执政能力的时候,采取党派竞争和民主选举根本无济于事。


显然,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政体是一回事,它有没有执政能力则是另外一回事,两者并不相关。但这个现象并不是什么新发现,早在1968年就有一部政治学研究名著提出了这个见解。这部名著叫《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作者就是塞缪尔·亨廷顿。而福山决心研究政治秩序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来自亨廷顿的启发。


享廷顿是福山在哈佛大学读博士期间的老师。他们师生两人分别提出了针锋相对的“文明冲突论”和“历史终结论”,主导了冷战后10年的西方思想议程。


福山曾发表过一篇评论文章,尖锐地批评了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导致了师生二人关系的疏远,有许多年不相往来。直到亨廷顿去世前的三年,他才与弟子和解,并嘱托福山为2006年再版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撰写新版导言。



为此,福山重读了亨廷顿这部1968年问世的名著,其中有一个重要观点,那就是对处在现代转向过程中的国家来说,“政体能力”,也就是维护政治秩序和治理的能力,要比民主还是非民主的“政体类型”更为重要。民主解决的是政体的合法性问题,这不能替代政体的能力。当国家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民主化不仅难以成功,而且可能造成政治动荡。亨廷顿还指出,政治发展有自身独特的逻辑,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逻辑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当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如果超越了政治的发展,那么政治秩序就会出现衰败。


这部著作主要研究的是20世纪中叶的发展中国家如何推动政治制度的现代化,但并没有解释现代化的政治制度是从哪里来的,当然也无法处理此后半个世纪的新现象。所以,重读这部书既启发了福山,又让他感到不满足,这就成为一个契机,激发了福山系统研究政治秩序的强烈愿望。可以说,福山的两部巨著是对亨廷顿著作的扩展、更新与发展。他将《政治秩序的起源》题献给亨廷顿。


世界政治新现实的挑战,亨廷顿的理论启发,共同构成了福山的问题意识。首先,如果说他始终坚信“民主是个好东西”,但现在他更明确意识到民主要成为好东西,不是无条件的,而是依赖许多条件的支持,那他必须去探索这些条件是什么。第二,政治秩序不只是民主与否的问题,还包含其他方面的制度,那么政治秩序的主要构成是什么?彼此的关系是什么?第三,如果福山相信,自由民主制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最终目标或者终点,那么为什么当今世界的政治现实仍然没有明显的融合趋势?如何才能抵达这个终点?有没有可能出现别的竞争性的制度选择?


福山的两部巨著试图回答这些挑战性的问题,为此,他需要回到起点,从起源开始,去探索和发现整个人类的政治发展逻辑。

▍政治秩序的演化逻辑


现在我们进入第二部分,来看福山这本书写了什么。这部著作是线索繁多的宏大叙事,像是茂密的大森林,很容易迷失,因此,我们需要把握作者的基本思路,其中有两个关键点,我简称为“三个支柱”和“两种力量”。


先来说三个支柱,这是政治秩序的构成要素。


探讨政治秩序的起源,福山首先要做什么呢?是回到人类的起点吗?并不是。因为在此之前,他先要明确“政治秩序”本身是什么,才能去探寻它的起源。而站在起点的原始人类并没有先见之明,不可能知道当代人需要什么样的政治秩序。所以,福山首先是在当代的视野中,阐明什么是良好的政治秩序,由哪些要素构成,然后再用一种回望的眼光去寻根溯源。


在当代世界,哪个国家代表了理想的政治秩序呢?福山借用一位社会学家的说法,叫“达到丹麦”。丹麦好在哪里?政府廉洁而高效,社会是民主、稳定和繁荣的,人们热爱和平、自由包容。这当然好啊,几乎是人人向往的目标。


福山就把丹麦当作一个标本来分析解剖,从中发现了构成良好政治秩序的三个要素:国家、法治和问责制。我们来做些解释:第一是国家,这里的“国家”是英文讲的state,就是通过集中权力和行使权力来发挥统治的功能,这些功能包括征税,维持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提供基本的社会公共品等。


第二是法治,这里的法治,英文是“rule of law”,而不是“rule by law”。它不是统治者自己制定的法律,方便自己执政的工具,而是一套至高无上的普遍承认的规则,它高于所有人,包括统治者,也要求所有人都服从。法治对权力施加了规则的限制,区分了权力的正当使用和不正当的滥用。


第三是可问责的政府,这里“可问责”的英语是“accountable”而不是“responsible”。中文译本中翻译为“责任制”不够准确。问责制的意思是,政府有回应质询的义务,从而担负了对公共福社的责任,约束了以权谋私。


这三个要素,就是政治秩序的三个制度性支柱。其中国家是权力的化身,而法治与问责制是对统治权力的限制和约束。在明确了“三大支柱”之后,他从远古时代的人类开始,探寻政治秩序的起源和人类天生就是群居动物,在远古时代的“自然状态”中,群体的秩序就已经存在了,但这种秩序非常简单,群体的规模也很小。那么,人类怎么能够从简单低级的规则秩序发展出大规模群体的高级政治秩序呢?


福山认为,政治秩序的发展逻辑,其实和生物演化差不多,也是一种演化逻辑。演化的逻辑是什么呢?就是物竟天择,适者生存,最适应环境的特征,就最有竞争选择的优势。


但政治演化又和生物演化不同,规则可以人为设计和选择,而生物演化只能靠基因变异,制度的延续不能靠基因来遗传,必须要靠文化来代代相传,虽然也有稳定性,但比生物特性更容易变化。


所以,人类的生物特征在上万年的时间尺度中基本保持不变,而政治制度如果遇到巨大的环境压力,可能在百年甚至十年之内发生明显的变迁。


那么,推动政治制度发展演化的动力是什么呢?这个答案比较复杂,但我化繁就简,归纳为“两种力量”之间的斗争。


弗朗西斯·福山


一种是福山称为“家族主义”的力量,这是袒护亲友的自然倾向,主要来自亲缘选择的生物本能,就是偏袒与自己基因相近、血缘相亲的人群。家族主义有利于小规模群体的紧密合作,但不利于超出部落层级的复杂社会秩序。


另一种可以叫作“扩展合作”的力量,虽然这不是福山本人使用的概念,但概括了他的见解,就是人类能够突破亲缘关系,展开复杂而有效的社会合作的能力。扩展合作的力量也具有生物本能的基础,包括非血缘的互惠利他本能,以及抽象思维、遵循规则和追求承认的本能等,但这种力量已经超越了简单的生物本能,体现为一种专属人类的文化能力。


定义了这两种力量,我们就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句子概括福山的思路,政治秩序起源于家族主义,而政治秩序的演化历史,就是家族主义力量与扩展合作力量不断斗争的历史,现代政治秩序的发展,包括国家、法治和问责制政府的诞生,就是扩展合作力量、克服家族主义力量的成就。


明确了三个制度性支柱和两种力量的冲突,我们就把握了福山的基本思路,也就更容易理解这三种现代制度是如何出现的。


在国家建构方面,中国在秦朝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意义的国家。你会问,秦朝不是古代吗?怎么会有现代国家啊?福山说的“现代”不是指时间,而是说国家的类型,他依据的是韦伯的定义。


国家是在特定领土上对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而现代国家是靠一个非人格化的官僚体制来执政。什么是非人格化?英文叫impersonal,就是不管你的个人特征和关系,只看你是不是能干,是不是胜任工作,其实就是中国人说的任人唯贤。


为什么中国能首先建立一个现代国家制度呢?福山认为是因为战争。战国时期的450多年经历了无数战争,在生死存亡的压力下,国家的征兵、税收、供给以及协调组织的水平越高,就越具有军事优势。而秦国对军事和管理人才的招募突破了家族血缘的边界,从“任人唯亲”转向“任人唯贤”,才能够在公元前221年统一六国,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


这是在战争环境的压力下,政治制度演化的一个例子,任人唯贤的扩展合作压倒了任人唯亲的家族主义而胜出。当然,家族制在中国历史上有许多次回潮,但扩展合作的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形成了科举制这样高级的非个人化管理体制。


西方首先出现的现代制度不是国家,而是法治。福山认为,法治的兴起来源于宗教。在古代,以色列有犹太教,印度有印度教,中东有伊斯兰教,欧洲有基督教,都有宗教律法,但只有在中世纪的欧洲,法治才得到了显著的发展。当时欧洲的世俗政权四分五裂,天主教会发展出独立于世俗政权的、等级化、官僚化的教会制度。这有许多因素,一方面,基督教的教义要求个人献身于教会组织,这本身就具有抗拒家族血缘的倾向。同时,教会赋予女性与男性平等的财产继承权,这原本是为了能获得更多的财产捐赠,促进自身的利益,但在客观效果上瓦解了家族关系的纽带,在教会组织中催生了非人格化管理的法治思想。在这里,可以看到宗教实际上发挥了抵制家族主义的扩展合作力量。


另外,罗马法的复兴也促进了成熟的法律编撰和教育系统。最终,天主教会在欧洲建立了统一的法律秩序和司法体系,等到中世纪之后,欧洲的君主制转变为现代国家制度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一个法治制度蓝本,也需要在法治的约束下来发展现代国家制度。

问责制政府首先出现在英国,这多少是“无心插柳”的意外产物,源自英国国王与议会长期的权力斗争。其间经过了1649年的查理一世被砍头,结果是1688一1689年的光荣革命,国王与议会达成了政治妥协,不只是接受了“无代表,不纳税”的要求,还导致了政治合法性观念的改变。哲学家约翰·洛克是这场斗争的参与者和评论者,他提出了政府的合法性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清晰地表达了一种新的政治合法性原则。


光荣革命使得问责制和代议制政府的原则走向制度化,但这还不是民主。因为当时能够向国王问责的只是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阶层,在人口中的比例不到10%。但是,英国的新政治原则在美国获得了巨大的反响。“无代表,不纳税”的诉求成为美国独立战争的导火索,而起草《独立宣言》的托马斯·杰弗逊,直接受到洛克思想的启发。要在进入20世纪之后,问责制才发展为所有公民享有投票权的民主制度。


这部书中有大量的历史叙事、跨文明的比较分析和理论阐释。你需要自己去阅读,才能领略其中的精彩和深刻之处。


福山有一个很深的信念,理想的现代政治秩序是要把三大支柱结合起来,达到某种平衡结构。理由很简单,没有权力的国家是软弱无能的,但无所不能的权力是危险的。所以,“三大支柱”的要点就是要在“软弱无能”与“无所不能”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这就是政治秩序的理想目标,也是“丹麦”的象征意义。


可是“到达丹麦”谈何容易啊!伊拉克、阿富汗或者索马里怎么才能变成“丹麦”呢?他们根本不知道。福山在丹麦的一所大学担任访问教授,他发现连丹麦人自己也不知道今天的丹麦是如何造就的。


福山断定,当代西方人有一种历史失忆症,忘记了自由民主制度的来龙去脉,所以他决心写这本书的用意也是重建历史记忆的努力。


那么,这部宏大的历史叙事,带给我们最新颖的认知是什么呢?


首先,政治秩序的发展演化并不是直线进步的历史。家族主义的力量很强大,如果没有遇到强有力的抑制,会不断重现,导致家长制的复辟。这就是通向“丹麦”的道路会如此漫长而曲折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三种现代政治制度,既不是同时产生的,也并非出现在同一个地方,而且并不起始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现代”。读完这本书我们才明白,这部《政治秩序的起源》其实说的是“现代政治秩序的起源”。也就是说,现代国家、现代法治和现代民主的这三种制度,早在17世纪之前就分别发源,有了最初的形态,只是到了19世纪之后,才逐渐在许多国家交汇结合在一起。



▍福山的贡献和局限


最后这部分是一个总结评价,探讨福山的这部书是否能够支持他对政治大问题的整体性思考,就是在开始提到过的——人类政治的发展会殊途同归吗?


在这部书中,福山展示了政治秩序在世界各地发展的丰富多样性,不仅路径是多样的,而且,目前的结果似乎也是多样的。这很容易解释,因为影响政治秩序演化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个是人类的生物性,一个是各地人群所处的环境。具有共同生物性的人类在不同的环境中,当然会做出不同的制度选择。


但这样一来,福山就遇到了一个大麻烦,如果他完美地解释了政治发展的多样性,那就无法解释多样的政治选择如何走向共同或相似的目标,既然不同的民族已经走上了“殊途”,最终又何以能够“同归”呢?


那么,福山如何面对这个明显的自相矛盾呢?


福山早已意识到这个矛盾,并为此埋下了一条论证同归的“暗线”,只有细致的读者才会发现。他在序言中就暗示,“读者可能觉得,这里叙述的漫长历史进程意味着社会就会受困于自己的历史,但实际上,我们今天生活在非常不同且动力多样的环境下”。随后,他在第1章指出,各地的人群在互动,这种互动的重要性与自然环境不相上下。在第27章的结尾,他指出三种制度一旦整合,就会形成一种吸引力,成为“推向全世界的模式”。


这条暗线的论证逻辑是什么呢?人类共同的生物性是个常量,但不同的环境是个变量。因为对政治秩序的演化来说,环境不只是简单的自然地理环境,还包括与外部人群的交往联系,技术文明的发展水平,以及思想观念的作用,这些因素都是变化的,都会作为环境压力对政治秩序的演化发挥影响。


最终,同时具备三种现代制度的国家具有最强的演化竞争优势。丹麦式的理想政治秩序,正如其他美好的事物一样,会被学习和仿效。如果你说环境不同,不可复制照搬,福山可以这样回答说,环境可以改变,其实一直在改变,而且,好的制度只是相似,而不是完全相同,所以并不需要复制照搬。


福山的这条暗线在下卷《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中变成了一条明线。他在最后一章总结说,“虽然高质量的民主政府时而供不应求,但对它的要求却与日俱增……这意味着政治发展过程具有一种清晰的方向性,意味着承认公民之平等尊严的可问责的政府具有普遍的感召力”。


但问题是,福山对政治秩序的研究表明,走向民主的道路如此漫长崎岖,而且还会出现逆转,那么我们又何苦寻求民主?如果在三种制度中剔除民主、是否依然可以实现一个成功的国家呢?


福山的回答是否定的。仅仅依靠强大的国家,即使配合一定的法治,也很难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首先,这是因为对民主的要求是现代人的内在要求。现代社会造就了不断壮大的中产阶级,在他们的政治意识中,民主是唯一具有合法性的统治形态。其次,国家能力与民主问责之间并非独立无关。当现代国家的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之后,缺乏民主参与和问责的制度将引发严重的社会不满和抗拒,最终会侵蚀此前强大的国家能力。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福山对于政治秩序的观点很接近托尔斯泰对家庭的看法,良好的政治秩序都是相似的,不好的政治秩序各有各的缺陷。而且他相信,好的政治秩序会成为人类共同的目标,现存的多样性只是殊途同归的过程。


福山对于人类政治的总体观点未必正确,但他是一个严肃的学者,他并不是因为看到西方赢得了冷战而冲昏头脑,才匆忙抛出了“历史终结论”,他不是机会主义式的“风派”人物。需要注意一个事实,他最初是在1988年应邀在芝加哥大学演讲时提出了这一理论,当时没有谁会相信冷战有可能会很快结束。福山修改后的演讲稿“历史的终结”发表在1989年夏季。几个月之后,东欧发生了政治剧变,又过了两年,苏联解体。于是,福山声名鹊起,甚至被视为“思想

先知”。


也就是说,福山是以一种少数派的见解开始了自己的思想生涯。在此后的30年间,世界发生了许多变化,福山的问题意识重心的确发生了转移,他的思想也因此有所发展,他比当初更加重视,也更为深入地理解了政治秩序及其演变的意义。但是,福山从未像许多人误传的那样,放弃或改变了他的基本立场。在西方的民主体制陷入严重困境的时期,他反复重申,历史终结论的根本理念“仍然基本正确”,坚持主张作为政治理念的自由民主制“没有真正的对手”。30年之后,福山回到了他最初少数派的处境。


那么,福山的“殊途同归”的观点错了吗?


当下的现实世界形势对福山很不利,呈现的趋势是分裂而不是汇聚:英国脱欧、美国退守、经济和政治的民族主义勃兴、分离主义、反移民和排外浪潮的汹涌、贸易争端的加剧,以及全球化的衰落。的确,在过去的一个年代,我们见证了历史方向的逆转,分裂与离散开始主导时代潮流,人类的共同目标似乎已经退隐了。


然而,时代的季风并不是历史判断的可靠指南。回到1991年,宣告“自由秩序的最终胜利”也具有至少同样重大、直接而明确的证据:苏联解体,德国统一,欧共体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出狱不久的曼德拉在南非展开寻求和平与和解的政治努力,美国的“沙漠风暴行动”将科威特从伊拉克的侵占中解放出来……时任美国总统老布什随后在国情咨文报告中宣称,1991年发生的这些变化几乎是“圣经尺度”的巨变。


那么,当下的潮流会比当初的潮流更为持久吗?如果当时福山预言的“历史终结”未曾落实,那么此刻断言“自由秩序的终结”就更加可信吗?


无论如何,人类的政治是会永久保持彼此之间的差异,还是会最终走向融合?这个大问题仍然会长期存在,而福山的回应也将会时而兴盛,时而衰落,长久地经受现实的考验。


本文原载《做一个清醒的现代人》

刘擎 著,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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